资源描述
劳动协议续签管理制度
一、 目和范围:
本着企业与职员双向选择、 自由用工标准, 监督中心承诺为职员提供良好工作气氛, 良好学习、 培训环境, 提升职员绩效和劳动保护特制订本要求。
本要求与《劳动法》相一致, 如有不一样解释, 以企业管理制度、 劳动协议和《劳动法》为准。
本要求适适用于监督中心全部职员。
二、 权利和责任
1、 监督中心主管负责与企业人事一起统计劳动协议到期职员;
2、 企业人事主管提前2个月通知监督中心协议到期职员;
3、 协议立即到期职员填写《续签劳动协议意向表》;
4、 监督中心经理提前1个半月与劳动协议立即到期职员面谈, 同时填写评价表;
5、 监督中心经理提前一个月把职员填写《续签劳动协议意向表》和评价表提交企业人事;
6、 企业人事委讨论是否续签劳动协议, 并在劳动协议到期前10天通知职员本人。
三、 具体要求:
1、 协议立即到期职员提前1个半月填写《续签劳动协议意向表》, 假如本人在海上或者外地工作, 应本人签字后以传真或扫描方法把意向书反馈到监督中心; 凡不按时填写《续签劳动协议意向表》职员视为自动放弃续签协议权利;
2、 协议立即到期职员不愿意与企业续签协议, 应提前1个月向监督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监督中心考虑与职员面谈并做对应挽留工作; 如不能挽留, 应在职员协议到期一个月内提交职员申请给企业人事部门;
3、 填写了《续签劳动协议意向表》职员表示本人愿意与企业续签协议, 由监督中心经理与职员面谈, 并填写《职员评价表》, 对职员进行一个适宜评价以及推荐企业续签协议;
4、 推荐不予续签协议理由
1) 连续三次绩效考评最终一名;
2) 协议存续期间四次绩效考评最终一名, 并无任何改善方法;
3) 无理拒绝工作三次以上;
4) 工作态度恶劣, 协议存续期间甲方四次给予低评或者两次被甲方遣返;
5) 一次性连续旷工达10天以上或者协议存续期间累计旷工达20天;
6) 本人不愿意续签并经过监督中心经理挽留仍不愿意续签协议;
7) 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
8) 给监督中心乃至企业造成声誉受损;
9) 泄漏企业秘密, 比如泄漏工资奖金等企业要求秘密;
10) 其它。
四、 推荐不予续签协议解释:
1、 一次性连续旷工是指海休期间休完海上占用双休和节假日逾期不到企业报到, 并无任何书面或者电话、 邮件等方法请假职员;
2、 协议存续期间累计旷工时间20天为界, 20天以下职员本人书面表示有悔改意向,
应给与训诫和降级处理, 标准上监督中心应给与续签推荐; 超出20天并经过谈话仍然
不愿意悔改职员应推荐不予续签协议;
3、 其它解释应本着治病救人标准向良好意愿方向解释。
五、 附件
附件一: 续签劳动协议意向表(职员本人填写)
职员姓名
署名|日期
职员申请
申请续签(不续签)协议理由:
1、
2、
3、
续签协议后工作意向描述: (本人下一个协议期工作方向)
职员意向描述
1、 继续续签协议;
2、 不续签协议。
附件二: 职员评价表(监督中心经理填写)
职员姓名
协议期限
监督中心经理评价
1、 职员工作态度:
2、 职员工作能力;
3、 有没有违反企业管理制度描述
监督中心经理推荐续签(不续签)理由
续签(不续签理由)
结论:
3、 继续续签协议;
4、 不续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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