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股权转让代理协议
(甲方):
标企业:
(乙方): 北京重担企业管理有限企业
签署地点:
股 权 转 让 代理 合 同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受托方): 北京重担企业管理有限企业
住所地: 北京
法定代表人: 卢哲新
电话:
鉴于:
1、 甲方因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股权转让相关信息并能代甲方完成目标企业及全部股权转让, 现委托乙方能够使用甲方名义在范围内寻求股权转让出资方, 如能找到甲方将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股权变更工商变更资质变更等相关事宜,而乙方亦获知甲方上述意愿.(甲方转让前税务清算由甲方自己清税)。
2、 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求出资方, 乙方同意接收委托, 双方签署正式协议并严格推行, 以达成双方目。
双方本着自愿、 平等、 互惠互利、 老实信用标准, 经充足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条款, 以期共同恪守推行。
第一条: 标企业股东组成及资产情况
陕西省---------有限责任企业法人***拥有陕西省---------***有限企业**% 股权[资质编号资质名称] 委托北京重担企业管理有限企业就转让 -----------有限责任企业全部股权一事进行全权代理。
陕西省 有限企业股东***拥有陕西省****有限企业**%股权.(资质证书编号为 资质名称)委托乙方就转让:******有限企业全部股权一事进行全权代理
陕西省 有限企业股东***拥有陕西省****有限企业**%股权.(资质证书编号为 资质名称)委托乙方就转让:******有限企业全部股权一事进行全权代理。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寻求或介绍出资方, 乙方接收甲方委托。
2、 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求出资方, 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与甲方完成股权转让事宜,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股权转让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受让股权百分比为两标企业100%股权。
第三条:确保与承诺
1、 甲方确保企业已经过本年度年检, 未被主管部门依法注销或撤销。
2、 甲方确保对企业拥100%正当全部权和处理权, 并出具企业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原件作为本协议附件。确保全部股权人均能以自然人财产身份确保对企业债务承当。
3、 甲方承诺企业转让变更前全部经营税费、 职员工资、 社会保险、 货款等全部债务均由甲方负担并已经清偿完成, 企业变更完成后产生债务由实际方负担。
4: 甲方在经营期内因其经营在后期产生全部经营税费、 职员工资、 社会保险、 贷款等全部债权债务、 税务问题均由甲方负担并给予清偿, 企业变更后因买方经营产生债权债务、 税务问题由买方负担。
5: 确保对所转让企业名称没有设置任何抵押、 质押或担保, 并不会遭 受第三人追偿。
6: 甲方确保在转让过程中产生交易税印花税由甲方承当50%
7 : 假如甲方包含到在建工程问题, 由甲方提供处理方案, 而且对转让前已建工程质量进行担保。后期发生任何已建工程质量问题由原法人及股东负担。与新法人无关。本条款第三认可后方能生效。
第四条: 受托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收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正当资格证实。
2、 乙方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 能够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代理人
并能够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控股标企业相关情况。
3、 乙方认真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即根据协议第一条要求内容为甲方
寻求机会, 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协议或协议提供代理、 联络、 帮助、 撮合等服务。
4、 乙方在代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 因甲方过失造成损失时,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担赔偿责任。
5、 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意向企业谈判;
6、 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对应服务费用。
第五条: 代理酬劳、 费用及支付方法
1、 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股权转让协议, 并完成甲乙方约定目标企业转让金额, 超出部分作为乙方代理股权转让佣金, 此佣金相关税款及其她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除本条要求佣金外, 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劳。
2、 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收购协议并代理完成, 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佣金或任何形式代理费用。
3甲方除根据双方约定转让金额实收资本外。不干涉或限制乙方与第三方达成转让企业具体金额多与少, 但乙方必需要确保满足甲方实收金额不少于约定金额。能按时到账。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确保在对讨论、 签署、 实施本协议过程中所得悉属于对方且无法自公开渠道取得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原提供方同意, 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全部和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不然需要负担对方所以而造成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包含律师费等诉讼相关费用)。
第八条: 协议生效、 解除及管辖法院
1、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或乙方需要经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1)本协议使用期为 , 期限届满, 甲乙双方不再续签。
2)甲乙双方经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不能实现;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协议推行可能违法;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推行协议关键义务;
6)当事人一方拖延推行协议关键义务,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推行;
7)当事人有其她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不能实现;
3、 因本协议推行发生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 应该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双方承诺
1、 乙方应本着诚信、 专业、 高效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 甲方为所提供一切资料负责, 并确保其真实性、 完整性和正当性;
3、 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 法规事情。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壹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
股权转让付款方法由甲乙方及第三方具体协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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