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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居房买卖协议
【篇一: 安置房买卖协议】
安置房买卖协议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方欲将位于天长市西城区经二路南湖花苑??、 ???房产一套出售给乙方。现甲、 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 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房产一事签署本协议, 以资共同信守实施。
第一条、 房屋基础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 安置房屋面积为80.98平方米, 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 房屋用途为住宅。现还未办理产权证。
第二条、 本协议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 是甲方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不存在房屋抵押, 债权债务, 以及其她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 由甲方负担, 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 上述房产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80.98平方米, 按3470元/每平方米计价, 累计人民币281000元整(大写: 贰拾捌万壹仟元整)。
第四条、 付款时间与方法:
本协议签署之日前乙方已将购房款拾陆万元整(¥160000元)交付给了甲方。交付方法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房屋交付:
1、 本协议签署后, 甲方应将所持有《安置协议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 甲方应在通知交房后五日内, 将约定买卖房屋及其附带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由乙方全部。
第六条、 相关产权登记及过户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 土地证等其它手续, 经甲乙双方协商, 按以下约定进行。
1、 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全部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及其她手续所需缴纳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 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三日内, 将领到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 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 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以后, 甲方应通知乙方, 并自甲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到自己名下后3日内甲方须无条件帮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 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 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 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负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相关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产权证及国土证, 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 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其她房屋共有些人同意出售书面意见等), 不得用任何方法拒绝阻挠。
第七条、 违约责任条款:
1、 乙方没有根据约定时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 逾期达成一个月,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并负担逾期付款购房款日万分之五违约金;
2、 甲方在交房后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带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视为甲方违约, 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3、 甲方在接到办理房屋产权通知后逾期10日不去对应机构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 视为甲方对乙方违约, 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4、 甲方不得私自解除协议, 若甲方私自解除协议,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推行协议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 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款, 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5、 甲方不依据本协议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 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 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 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在出证后超出30天不帮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推行协议, 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第八条、 协议无效尤其约定:
若本协议无效, 甲方尤其申明在本协议确定无效十日内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叁拾万元整。
第九条、 本协议发生争议处理方法: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 公平合理标准签定本协议, 签定本协议后, 双方应严格遵守实施, 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双方可经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双方一致同意向本协议签署地天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其补充约定由甲方、 乙方共同协商处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时生效。本协议中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含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 乙方一份, 另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字生效): 乙方(签字生效):
12月3日签订于泉州市福华商厦六楼
【篇二: 安置房买卖协议具体版本】
房屋买卖协议
出卖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房屋基础情况
1、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
2、 安置房屋面积约为平方米(具体以办理产权证面积为准), 其中包含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房屋用途为住宅。该房屋现已由安置单位交付甲方, 还未办理产权证。
3、 本协议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 是甲方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不存在房屋抵押, 债权债务, 以及其她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 由甲方负担, 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 上述房产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1、 买卖房屋面积约为 平方米, 按 元/每平方米计价, 累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万整)。此价为甲方净收价, 相关税费及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此次买卖房价为一口价, 以后不得以市价溢涨等理由拒绝该协议交易, 甲方放弃以后溢涨房价主张权利。
2、 实际结算面积具体以办理产权证面积为准, 超出本协议面积差价部分费用待产权证办理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补齐, 单价实施本协议。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法:
1、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将定金¥元整(协议当日支付, 收到款项后当日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 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甲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完成, 乙方取得有效土地使用权证书及房屋全部权证书后七日内, 乙方支付¥( 元整)给甲方, 余款包含超出本协议面积差价补齐部分在 日内支付完成。
2乙方应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
帐户。
第四条、 房屋产权办理及交付:
1、 本协议签署后, 甲方应将所持有《安置协议书》原件一份交由乙方保管;
2、 甲方负责该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相关手续办理, 使乙方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姓名房地产权属证书, 成为受法律认可享受完全权利房屋全部权人及土地使用权人, 乙方产权人为: , 乙方需帮助甲方办理房屋产权证、 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 包含提供一切与之相关手续及资料。
3、 甲方在产权办理完成及购房款支付完成后七日内, 应将约定买卖房屋及其附带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由乙方全部。
4、 该房屋办理到乙方名下全部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缴纳税收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办理到乙方名下后, 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七日, 将领到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5、 该安置房应支付给安置单位建筑差价由甲方负担。 安置补助费用由甲方完全享受。乙方不额外负担该安置房除购房款及相关过户办理费用以外其她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条款:
1、 乙方没有根据约定时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 逾期达成一个月,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并负担逾期付款购房款同期银行贷款日利率违约金;
2、 甲方在协议签署后未按协议要求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或交付房屋、 产权证实文件, 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除按协议法负担违约责任外, 还应对已支付购房款按同期银行贷款日利率负担利息。
3、 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解除协议, 若一方私自解除协议, 另一方可要求对方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主体
1、 甲方是, 身份证号: , 共 人为房屋实际全部些人及实际共同全部些人。委托代理人为 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确保出售本房屋, 签定本协议时候经本房屋全部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 乙方是, 身份证号: , 代表人是 。
3、 鉴于系未成年人, 系其法定监护人, 承诺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全权代理签署本协议, 且无其她纠纷, 不然由此产生相关责任由 、 自行负担。(如家庭内有未成年人)
第七条、 协议无效尤其约定:
1、 若发生争议进入司法程序, 该协议为司法仲裁机关认定为无效, 致使房屋交易行为无法完成或撤销行为效力、 乙方无法取得有效产权, 甲方应按根本性违约违约责任向乙方负担责任
2、 甲方不得以协议无效来对抗乙方, 乙方并享受房产上市交易时优先购置权, 除非乙方书面放弃该权利并通知甲方, 该优先购置权能够对抗任何善意第三人。
第八条、 协议争议处理方法: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 公平合理标准签定本协议, 签定本协议后, 双方应严格遵守实施, 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双方可经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双方一致同意向本协议签署地 市 区所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其补充约定由甲方、 乙方共同协商处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时生效。本协议中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含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方持一份, 乙方一份, 另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字生效): 乙方(签字生效):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协议签署地点:
协议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篇三: 深圳安居房申请步骤】
深圳安居房申请步骤
深圳保障房种类关键有经济适用房、 安居房、 廉租房、 公租房等类型 因为安居房是深圳保障房一个, 即使面向市场销售, 不过限制条件却很多, 归结起来最少需要符合三种条件: 一是含有深圳户籍, 二是没有住房, 三是有工作交了社保。
安居型商品房根据下列程序进行申购:
1.申请人在要求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 并提交要求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计划国土、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 本市住房情况、 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核查结果应该立刻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 .审核合格, 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 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告15日。
4.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 根据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轮候信息应该公开。
5.轮候到位申请人在要求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 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 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署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协议; 买卖协议签署10日内, 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立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 帮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8.逾期未选房、 未签协议, 按要求重新轮候, 轮候在后申请人依次递补。
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 还应该提交毕业证、 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
具体办理步骤: 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达经济适用房销售计划和房源, 经过媒体公布经济适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心审核、 分类排队打分→公告→售房中心校对、 补充和更正有误申请信息→再次公告→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申请人自选房号→本局与申请人签署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申请人到售房中心签署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申请人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申请人到售房中心领取“入住证实书” →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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