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 梯 设 备 买 卖 安 装 合 同
买 方: 佛冈县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卖 方: 三洋电梯(珠海)有限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地 址: 珠海市平沙镇汉青路126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51905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市平沙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44-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82X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签署地为
设 备 使 用 单 位
单位名称: 佛冈县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单位地址: 佛冈县石角镇龙溪中路
联络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协议确定人: 黄颖杰
注: 1、 可选项中, 选择请在该项前“□”内划“■”, 未选在该项前“□”内“不做任何选择”。
2、 有空格处, 要求填写, 必需认真楷字填写, 造成错字或错误信息, 产生费用由错方负担。
一、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及价格.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一]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层门站
设备单价
安装单价
数量
累计
L1
客梯
TKJ800/1.75-JXW
19/19/19
124860
40000
6
989160
L2
客梯
TKJ800/1.75-JXW
20/20/20
127760
41000
2
337520
累计
设备累计1004680元
安装累计32元
人民币大写: 壹佰叁拾贰万陆仟陆佰捌拾元整 小写: 1326680.00
备注
以上价格结构为: 电梯产品设备、 安装价、 运费。
说明:
1、 协议价格为全包价: 包含电梯设备款、 安装费、 税金、 含一年无偿维修保养。
2、 包含土建配合费用由甲方负责。
3、 本协议设备总价已包含电梯设备销售额及其应交纳17%增值税。
4、 每台电梯对应一个梯名, 若同规格电梯有n台, 梯名可用L1—Ln表示。
5、 票据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国税]、 增值税通常纳税人资格证实及开票资料, 协议签署时一起提供。)□增值税一般发票 □其它
二、 款项支付
1、 在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后10天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总价30%(301404元)(分批按分批次款支付)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第一期款项后正式安排生产。
2、 在乙方通知甲方发货前10个天支付设备总价70%(703276元)以及安装总价50% (161000元)(分批按分批次款支付)到本协议中乙方指定账户, 收到该款项后, 乙方按要求时间交货。
3、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7个日历日内支付安装总价45%(144900元)(分批按分批次款支付)到本协议中乙方指定账户作为安装款。乙方在设备出厂前安装密码锁定程序, 若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日期及金额支付尾款, 乙方有权停止售后服务和锁定设备, 在停止售后服务和锁定设备期间造成全部损失由甲方负担。若甲方申请售后服务和解密开机必需付清前期所欠应付尾款。
4、 剩下安装总价5%((16100元)分批按分批次款支付)自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一年后15天内支付。
5、 全部款项必需经过银行汇入本协议首页要求乙方账户, 甲方不得以现金方法及支付给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任何第三方, 不然视为甲方未推行付款义务。
6、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立刻安装, 或因甲方原因不立刻报验或因甲方不含有验收条件而造成电梯不能立刻经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 则从发货之日起六个月满, 甲方即应支付协议要求全部安装费。
7、 为确保乙方立刻收到甲方汇付协议款项, 按时安排协议设备生产和发运, 甲方应在每次汇款将有银行签章汇款底联, 注明本协议编号, 传真至乙方, 方便乙方查收所汇款项。
8、 依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并完工验收, 不能移交电梯钥匙以及技术资料给甲方使用电梯。
三、 设备生产及进场安装日期
设备编号
设 备 型 号
层/站/门
生产日期
安装日期
备 注
L1、 L2
TKJ800/1.75-JXW
19/19/19
乙方排产日期
45 天
进场之日
起 35 天
乙方收到预付款及经甲方确定《排产确定函》、 《井道测量表》后(排产日期即日起计算)进行协议设备排产。
20/20/20
运输及费用结算方法
乙方代办: 运输费、 保险费含在设备价中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员: , 证件编号:
四、 设备质量确保
1、 本协议设备制造符合国家现行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自动扶梯和自感人行道制造符合国家现行GB16899《自动扶梯和自感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 本协议设备安装符合国家现行GB10058《电梯技术条件》及GB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液压电梯及杂物电梯除外)。
3、 本协议产品质量保修期自乙方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或货物安装完成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 若产品分批验收, 质量保修期按产品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分批计算, 以上两种保修期, 以后到日期为准。
4、 保质期内因甲方使用、 管理不妥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由甲方负担, 乙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5、 在保质期内乙方每季度将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6、 质保期内电梯每十五天定时一次派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检验、 调整、 加油和清洁卫生等工作。
五、 设备质量验收
1、 本协议设备包含电梯整梯设备、 文件及产品合格证书。
2、 本协议设备规格、 功效及配置详见协议技术规格表: “电梯关键部件”、 “电梯技术参数”、 “电梯标准功效”。
3、 货到双方协定地点后, 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对运抵全部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 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成。货物保管期间, 货物丢失或受损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担。甲方在乙方通知交付前, 将帮助乙方寻求适宜货物堆放场地。
六、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1 在电梯进场安装后, 因甲方原因发生停工, 则停工期间保管责任由甲方负担。
1.2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经甲乙双方确定土建图纸和GB7588-标准电梯井道, 负责井道土建工程, 包含按钮箱孔、 厅外指层灯箱孔, 厅外报站钟孔预留; 牛腿、 机房曳引机座、 控制柜座、 缓冲器座混凝土灌注, 并通知乙方立刻约定检验日期, 检验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 甲方应在双方约定好时间内完成。
1.3 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 墙面装饰基准线。
1.4 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最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承载标示), 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部署图要求; 并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动力电源(380v三相五线制)和照明电源(220v)至电梯机房内。
1.5 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间协调工作。
1.6 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回填和装修工作。
1.7 负责提供扶梯吊装场地和吊装点。在安装地点首层或货车抵达层内, 有电梯保管场地, 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电梯导轨(5米长)搬去候梯厅通路地方(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
1.8 提供安装施工期间所需水电源, 施工所产生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1.9 依据政府要求要求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开工或验收申请。
1.10 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 甲方不可私自使用, 不然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负担。
1.11 负责施工期间现场保卫和看管。
(二)乙方责任
2.1在协议约定安装时间前, 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 确定工地安装条件, 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 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2.2在设备到货后, 会同甲方代表依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2.3在正常安装期间, 负责保管库房内还未安装设备及部件。
2.4根据国家电梯安装规范标准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
2.5遵守施工现场相关规章制度。
2.6参与现场施工协调会议, 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2.7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置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2.8负责安装质量自检验收, 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2.9负责因为安装质量问题造成二次检验整改和费用。
2.10负责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 并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2.11无偿维修保养期间, 因未立刻进行维修保养, 所以而引发损失由乙方负担。
2.12因质量问题引发侵权等赔偿责任, 由乙方负担。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私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 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乙方负担一切责任。
2、 因为货物包装、 品种、 型号、 规格、 数量等问题致使未经过交货清点, 视为乙方没有交货, 所以造成逾期交货, 根据本协议上述逾期交货相关约定实施。
3、 乙方负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 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对应损失。
4、 甲乙双方均不需对因不可抗力原所以造成延误负责。
5、 不可抗力认定按《中国协议法》相关要求实施。
6、 不可抗力发生后, 受影响方应立刻将不可抗力发生情况通知另一方, 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提供有当地商会或其她有权机构出具不可抗力事件证实。
7、 除上述约定外, 买、 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 均按《中国协议法》相关要求实施。
八、 协议变更与解除:
1、 协议推行中, 如因甲方工地原因造成协议需变更, 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双方进行协商相关事宜。协议变更事项双方需另签协议补充协议, 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才生效。如因乙方原因未按协议约定规格交货, 而造成产品与协议约定不符, 产生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
2、 甲方需要增加设备功效和改变性能时, 或因国家颁布或修订相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变更时, 双方应另行签署《产品补充协议》。因变更增加费用由甲方负担。
3、 除不可抗力外, 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推行协议或单方面解除协议, 违约方根据法律认定且有计算依据事实向守约方支付相关赔偿费用。
九、 技术资料:
在协议签署过程中, 甲方标准上应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签字或盖章确定土建图纸一份, 乙方按甲方确定土建图纸绘制协议设备土建部署图, 经双方确定后作为协议附件, 乙方依据该附件进行设备制造, 在土建和制造过程中, 双方保持立刻联络和意见反馈方便双方顺利实现项目。
十、 其她事项:
1、 本协议中现有某条款需修改或作废, 双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 本协议各方必需以书面方法向对方送达往来函件。双方确定, 协议文首地址及传真号码为各方有效函件或传真送达地址, 协议一方按该地址及传真号码向对方发出函件或者传真后五日, 即视为已送达。如协议一方地址或传真号码发生变更, 应立刻书面通知对方。未立刻通知造成无法送达, 上述期限届满时即视为已送达。
3、 本协议全部附件为: 协议技术规格表、 土建部署图、 “电(扶)梯关键部件”、 “电(扶)梯技术参数”、 “电(扶)梯标准功效”、 “电(扶)梯土建部署图”、 电梯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书、 电梯产品无偿维保协议、 甲乙双方资质文件, “另行约定事项”及其她与本协议相关协议均为本协议之附件, 属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均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4、 本协议如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按下列第 二 种方法处理:
一、 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5、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6、 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刻生效。打印文本如有错别字修改, 在修改处须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确定。
7、 甲方为本协议项下电(扶)梯设备最终用户。若最终用户与甲方并非同一人时, 则经甲方授权或认可最终用户之行为, 视为甲方之行为
十一、 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保护:
1、 本协议与其全部附件均属商业秘密, 未经双方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条款内容。
2、 本协议设备包含乙方知识产权, 未经乙方许可, 甲方不得为任何目制造、 使用、 许诺销售、 销售、 进口其知识产权产品, 或者使用其知识产权方法。
3、 协议设备所含全部知识产权(包含相关电梯日常运行和保养控制软件所含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乙方许可甲方(或代表甲方管理电梯单位)为本身使用电梯而无偿使用上述软件, 但甲方对上述软件不享受其她利益, 不可对其进行复制/逆向工程或买卖。本协议项下货物将仅供本协议项目使用。鉴于该设备为依据甲方项目定做特种设备, 出于安全考虑, 如甲方欲将部分或全部设备转卖(包含出口)或挪作其她项目使用, 均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
附件:
1、 《电梯规格明细表》
2、 《电梯配置明细表》
3、 《新装电梯无偿保养协议》
附件1:
《电梯规格明细表》
一、 基础技术参数
载重量
800kg
额定速度
1.75m/s
电梯名称
有机房客梯
轿厢规格
见图纸
开门尺寸
见图纸
楼层显示
L1: 1-19F L2: 1-20F
基站层
1
二、 电梯装饰配置:
轿壁
前壁材质: 发纹不锈钢
后壁材质:发纹不锈钢
侧壁材质:发纹不锈钢
轿顶
SY-D03.
地板
PVC塑胶地板
扶手
操纵箱
按钮显示
标配
轿门
发纹不锈钢
首层厅门及门套
发纹不锈钢
小门套
余层厅门及门套
钢板喷涂
小门套
厅外召唤箱
标配
其它配置
无
附件2:
《电梯配置明细表》
附件3:
新装电梯无偿保养协议
甲方: 佛冈县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乙方: 三洋电梯(珠海)有限企业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本着公平老实和信用标准签订本协议, 方便共同遵守。
一、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 1台电梯实施维修保养服务:
序号
电梯型号
层站门
台量
备 注
L1
TKJ800/1.75-JXW
19/19/19
6
质保期无偿维保
L2
TKJ800/1.75-JXW
20/20/20
2
质保期无偿维保
三、 服务期限
依据双方签署供货安装协议, 自该项目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汇报》所列明验收合格之日起, 无偿保养12个月。
四、 服务时间
1、 乙方依据投标承诺及国家相关要求对设备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2、 乙方二十四小时服务电话400-889-3131
五、 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1负责设备日常管理, 对乙方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评和确定。
1.2保养时, 给予乙方合理充足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1.3使用乙方提供或经乙方认可备品配件, 以确保整机性能正常和安全。
1.4负责电梯保管, 做好防盗、 防雨等安全方法。负担因人为、 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电梯配件更换费用。
2、 乙方责任
2.1乙方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2.2每15天派技术人员, 依据国家标准及乙方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时保养工作项目单>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 检验、 润滑、 清洁等保养工作, 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2.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 特殊情况一小时内抵达。
2.4在服务期内, 如产品零部件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则乙方负责无偿(包含人工、 材料、 交通等费用)更換; 如因人为、 天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零部件损毁, 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经维修还不能满足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零部件, 材料费由甲方负担。
六、 其她
1、 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 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
2、 保修期届满之日起, 设备、 系统保养维护服务内容、 费用及支付方法等相关事宜由甲方与乙方或乙方委托保养机构另行签署维护、 服务协议。
3、 保修期满后, 乙方应建立二十四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 若设备、 系统、 工程发生故障,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 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4、 本协议为主协议不可分割附件, 与主协议含有相同效率。
5、 如本保养协议条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 按国家法律法规实施。
甲方(章): 乙方: (章) 三洋电梯(珠海)有限企业
电 话: 电 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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