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务派遣协议
用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 满足甲方用人需求,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 平等协商, 在《中国劳动协议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部分项目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 就劳务派遣事宜签署以下协议:
一、 劳务派遣人员条件和提供劳务方法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 录用符合条件人员, 以劳务派遣方法派往甲方 。
二、 劳务派遣岗位、 人数及期限
岗位, 人数,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协议期满, 而项目还未结束, 同时甲方需要继续用工, 经甲、 乙双方协商无异议, 协议顺延, 顺延至工程结束。
三、 劳务派遣人员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 确定录用, 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署劳动协议;
2.甲、 乙双方根据约定对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变更, 须经双方签字、 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解聘, 甲方可提前35个工作日将解聘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相同手续, 并依法支付经济赔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 因病、 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 以及女性职员“三期”期间, 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 解除劳动关系, 甲方应按劳动法相关要求继续推行用工单位职责。
四、 劳务派遣人职员资、 各项社会保险费支付
1.劳务派遣人职员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根据甲方与乙方协商依法制订标准实施, 实施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职员资及乙方劳务服务费, 甲方应一次性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依据劳务派遣人职员资清单足额发放工资, 同时缴纳派遣人员多种社会保险。
五、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需根据劳动法要求正当规范用工, 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具体工作岗位, 监督、 检验、 考评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 甲方可立刻通知并退回乙方, 且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 规章制度;
(3)严重工作渎职, 营私舞弊, 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企业前需身体健康, 并依据甲方要求提供健康证实, 体检不合格人员退回乙方, 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改变需降低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 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1)、 (2)、 (3)项费用, 经甲、 乙双方约定后, 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6.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劳务酬劳标准;
7.甲方无故与乙方提前终止劳动派遣协议, 若包含经济赔偿金, 其经济赔偿责任, 由甲方按摄影关要求实施;
8.对乙方不推行协议, 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9.对劳务派遣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工作任务、 技能培训、 应达成工作要求、 应注意安全事项、 应遵守各项纪律等推行通知、 教育、 管理督查义务;
10.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劳动条件、 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具, 以及符合国家要求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需劳动防护用具, 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工厂医疗服务。
六、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 乙双方签署劳务派遣协议事实通知劳务派遣人员, 而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署劳动协议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推行协议, 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方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劳务用工管理、 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 处理包含劳动关系全部事宜, 与劳务派遣人员签署两年以上固定时限, 支付劳动酬劳, 购置社会保险等;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 负责建立、 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协议条款要求派遣符合条件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劳务人员, 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 尽可能避免对甲方正常生产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 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乙方应主动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 甲方提供必需帮助;
8.乙方应指定专员定时到甲方处, 了解劳务派遣人员思想动态、 工作表现、 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合理要求, 乙方应尽力提供最好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日常生活、 工作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规章制度, 服从甲、 乙双方工作安排与管理, 因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 应提前30日向甲、 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同意并办理完成与甲方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 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七、 费用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包含:
(1)劳务派遣人员劳务酬劳;
(2)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标准:
(1)甲方应支付派遣人职员资费用为每人每个月 元;
(2)社会保险费用按双方约定标准每人每个月 元;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工资总额收取 % ;
3.支付方法和支付时间:
劳务费用累计: 元(大写: )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正当发票后以转账方法支付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八、 劳务派遣人员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 其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教育、 月评、 季评及年度考评等均由甲方负责安排, 乙方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 享受甲方要求福利、 劳保、 工作、 学习、 休息等候遇和评优、 评先等权利。
九、 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 甲方应主动组织抢救、 保护现场, 而且立刻通知乙方。乙方应负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判定申请, 以及协调工作, 甲方应主动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判定申请结束后, 由乙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要求负担对应义务, 并按相关要求实施;
3.因发生工伤而引发全部费用, 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要求支付外, 其她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乙方负责办理, 甲方帮助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 在法律要求接收诊疗停工留薪期,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由甲方按月支付。
十、 协议变更、 解除、 终止和其她
1.甲、 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处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期满即终止。甲、 乙任何一方如变更本协议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并协商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工单位, 能够解除劳动协议。协议终止后, 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 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 协议期顺延, 甲、 乙双方应该立刻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 违约方应向对方负担违约责任,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若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还应负担经济赔偿。
十一、 争议处理
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双方协商处理; 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十二、 其她
本协议一式 份, 甲方 份, 乙方 份, 每份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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