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XXXXX企业合作协议书
依据《中国企业法》、 《中国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要求, 甲、 乙、 丙三人经过平等协商, 一致同意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应含有条件, 自愿出资申请设置一个有限责任企业, 特制订以下协议:
企业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足协商, 就投资成立企业(下称企业)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置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1、 企业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企业成立后, 以法人代表为关键责任人全权负责企业管理与经营。
第三条 企业注册期限
企业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 方法、 期限
1、 出资方法及占股百分比。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占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 , 占企业股份百分之 。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占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 , 占企业股份百分之 。
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占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 , 占企业股份百分之 。
2、 各企业股东出资, 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股东不按协议准期、 足额缴纳出资, 应该向已准期、 足额缴纳出资股东负担违约责任。
3、 本企业出资累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各企业股东出资, 为企业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企业终止后, 各企业股东出资仍为个人全部, 到时给予返还。
第五条 企业运作
1、 在合作期内, 企业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她用途, 只能用在企业经营和业务往来上, 企业全部资金专款专用, 独立核实。
2、 甲方为企业法人及责任人
作为企业运作总责任人, 全权处理企业全部事务, 必需实现企业一元化领导, 独立处理企业事务,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企业各股东利益重大事项, 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 签订协议;
b) 单项费用支付超出 元;
c) 新产品引进;
d) 重大促销活动;
e) 企业章程约定其她重大事项;
f) 对企业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g) 出售企业产品(货物)、 购进常见货物;
h) 支付按其所占企业股份所负担债务;
i) 企业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企业全部资产, 但必需钱帐分离, 不能管理帐务。
其她企业股东权利:
a) 参与企业事业管理, 及对企业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汇报。
b) 听取企业责任人开展业务情况汇报;
c) 检验企业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3、 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 完全独立核实, 每个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 审核企业每个月财务报表, 评议企业运作情况。
4、 企业全部一切经销产品代理权为两股东共同享受, 厂方一切业务往来由企业认可, 操作合谈。通常厂方全部返利扣率和奖金、 奖品或者其她方面优惠和待遇, 归各股东共同享受。
5、 企业以后如需增资, 需由甲乙双方同意并一起协商, 一起签署协议、 为了消除甲乙双方后顾之忧, 加入股份后 月内, 如甲乙任何方要求退股, 将 同意, 并在 天之内退还(或不推)股本金, 而且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企业成立后, 在 至 时间内双方不许可退出股份。在 时间后, 如有任何一方股东退股, 其所持股权由其她股东认购, 如其她股东不认购, 退股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6、 作为企业股东, 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 作为企业返聘人员, 企业每个月应付工资为 元, 并享受聘用协议约定其她权利。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负担
1、 企业责任人及其她企业股东权利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负担责任, 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负担责任。
2、 企业第一年度产生利润, 各股东不能够分红, 留存企业作为资本填充入企业作为运作资金, 以加大资金起源, 扩充市场份额。
3、 盈余分配: 以甲、 乙、 丙三方所占股份百分比为依据, 按百分比分配。
4、 债务负担: 企业债务先由企业财产偿还, 企业财产不足偿还时, 以各企业股东出资百分比为据, 按百分比负担。
第六条 入股、 退股、 出资转让
1、 入股:
a) 需认可本协议;
b) 需经全体企业股东同意;
c) 实施协议要求权利, 义务。
2、 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企业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其她企业股东并经全体企业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财产情况进行结算, 不管何种方法出资, 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企业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企业造成损失, 应进行赔偿。
3、 出资转让: 许可企业股东转让自己出资。转让时企业股东有优先转让权, 转让价格按企业全部资产百分比核实。如转让企业股东以外第三人, 甲、 乙、 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企业前途大局为重, 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 不然视为自动放弃企业资产全部权, 同时应负担以前企业按股份百分比所需偿还债务。
第七条 严禁行业
1、 未经全体企业股东同意, 严禁任何企业股东私自以企业名义进行非企业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取得利益归企业, 造成损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 严禁企业股东经营与企业竞争主流业务, 如需经营, 须经甲、 乙、 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企业股东违反上述各条, 应按企业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企业终止及终止后事项
1、 企业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企业期届满;
b) 全体企业股东同意终止企业关系;
c) 企业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企业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依据相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企业终止后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 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 清算后如有盈余, 则按收取债权、 清偿债务、 返还出资、 按百分比分配剩下财产次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 可作价卖给企业股东或第三人, 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 不管企业股东出资多少, 先以企业共同财产偿还, 企业财产不足清偿部分, 由企业股东按出资百分比负担。
第九条 争议处理方法 企业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 应共同协商, 本着有利于企业事业发展标准预以处理。协商不成, 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仲裁委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自签订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一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应由企业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内容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 企业股东各执一份, 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企业股东署名: 盖章
企业股东署名: 盖章
企业股东署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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