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委托律师服务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 本协议示范文本关键以股份企业法律事务部律师服务协议文本为基础制订。
二、 本示范文本关键用于我方当事人就特定诉讼事宜(包含诉讼、 仲裁、 调解)聘用含有专业法律资质律师事务所, 为我方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情况。
三、 示范文本由二部分组成: 主协议及配套附件(保密函), 二者同时含有才能组成一个完整协议。
四、 在选聘律师以及与律师进行服务协议谈判时应以本示范文本作为协议蓝本, 条款中空白处(即填空条款和协议增加条款)由双方协商填写。如对示范文本中通用条款格式和内容进行修改, 应取适当地域企业协议主管部门同意。
五、 此次示范文本是试用版, 各地域企业可依据本企业管理体制和实际需要进行细化和修改。修改后文本和使用中提议应立刻上报股份企业法律事务部。
六、 填写要求:
1、 条款必需齐全, 不能缺项。
2、 填写语言应简练、 正确。
3、 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委托律师服务协议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联络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联络电话/传真:
1.总则
依据《中国协议法》等现行法律法规, 本着自愿、 平等、 老实信用标准, 甲方拟就 事宜聘用乙方提供 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收甲方委托。为此, 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2.服务范围及服务时间
2.1服务范围包含:
2.2服务时间要求:
3.服务方法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师组成工作组, 根据本协议第2条服务范围及服务时间要求完成法律服务, 并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工作组人员。
3.2乙方派出 (关键工作组组员)从事本协议项下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协议法律服务, 应根据甲方具体提出以下方法进行(包含但不限于):
3.3.1乙方承诺为本协议提供法律服务, 能够根据同业律师服务水平。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立刻、 正确、 完整及正当, 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正当权益。
3.3.2乙方向甲方申明它本身包含其派出人员没有同时为其她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不存在利益冲突。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承诺《保密函》作为本协议附件, 乙方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取得甲方业务机密推行保密义务。本协议终止、 解除不影响本条款效力。
5.费用及支付
5.1本协议项下律师服务费用采取以下第 种计费方法计算:
5.1.1本协议采取固定服务费用计费方法, 即本协议项下律师服务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币种), 大写:
5.1.2本协议采取风险代理服务费用计费方法, 即:
5.1.3本协议采取律师小时费率计费方法。律师小时费率分别为:
5.2本协议律师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支付方法:
5.2.1一次总付, 在 全额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 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 日内, 支付总费用 %款项;
5.2.2.2本协议项下委托事宜完成后 日内, 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她方法: 。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日常杂费, 包含但不限于电话、 传真、 印刷、 差旅、 交通、 食宿等费用以及因本协议所产生全部税项、 税费由 方负担。
5.5其她约定: 。
5.6乙方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名称:
6.权利和义务
除本协议其她条款约定权利、 义务外, 双方约定以下:
6.1甲方权利
6.1.1有权随时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检验;
6.1.2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6.1.3有权要求乙方不时提供相关工作汇报和阶段性工作汇报;
6.1.4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形成法律文书、 统计、 证据等全套资料;
6.1.5其她
6.2甲方义务
6.2.1在协议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本协议委托事宜相关材料、 证据等;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这些工作条件费用由 方负担;
6.2.3按约定向乙方支付酬劳;
6.3乙方权利
6.3.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协议委托事宜相关材料、 证据等;
6.3.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并依据委托书享受代为答辩、 代为调查取证、 代为出庭及参与庭审活动、 代为参与调解及与对方和解(需尤其授权)、 代为递交或接收并转递多种法律文书等;
6.4乙方义务
6.4.1为本协议提供法律服务, 应符合高质量律师服务水准, 并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立刻、 正确、 完整及正当, 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正当权益。
6.4.2对甲方交给资料、 材料、 证据妥善保管, 并在委托事宜完成后一个月内归还或销毁上述资料、 材料、 证据, 不得私自存留复制品;
6.4.3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地点时, 须遵守甲方工作地点相关要求。
7.健康、 安全
乙方应负责自行对其派出律师、 顾问及工作人员等进行人身保险, 并对其派出人员健康、 安全负责。甲方对在委托期间发生乙方人员健康、 安全问题不负任何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 动乱、 地震、 飓风、 洪水等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8.2因为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推行本协议, 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采取主动方法降低不可抗力造成损失, 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证实。
8.3因为不可抗拒原因, 致使协议无法按期推行或不能推行, 所造成损失由双方各自负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推行通知义务, 和/或任一方未主动采取减损方法, 致使损失扩大, 该方应就扩大损失向另一方负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 双方应立刻继续推行协议义务, 协议使用期和/或协议相关实施期间应对应延长。
9.违约及其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受损害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并可依法请求违约方赔偿由此而产生损失。
10.协议生效、 变更、 终止
10.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变更, 协议变更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 本协议终止:
10.3.1协议已经根据约定推行完成;
10.3.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协议;
10.3.3 一方依下列第10.4款要求解除本协议。
10.3.4其她情形:
10.4如本协议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 在不影响本协议约定其她救助手段前提下, 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协议:
10.4.1发生破产、 清算;
10.4.2不可抗力事件连续 日, 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
10.4.3 未能推行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
10.4.4 未能推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且在违约后 日或双方约定补救期限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作出补救;
10.4.5其她情形: 。
11.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甲乙双方应立刻协商处理。
如协商不成, 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11.1提交 (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
11.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如本协议属于关联交易协议, 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根据甲乙双方关联交易总协议及相关分协议标准处理。
12.通知
委托方(甲方):
通讯地址:
联络人:
电话:
服务方(乙方):
通讯地址:
联络人:
电话:
13.其它约定
13.1本协议未尽事项, 由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及相关要求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共同遵照实施。
13.2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 甲方执 份, 乙方执 份; 副本一式 份, 甲方 份, 乙方 份。实施本协议所需要通知、 汇报及其部分通讯信件, 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地址。
13.3以下附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附件: 保密函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字人: 签字人:
附件:
保 密 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企业 分企业:
我们,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乙方”)作为一家中介机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企业 分企业(下称“甲方”)就甲方就 事宜(下称“本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从事本项目过程中, 一些非公开、 保密、 专有信息和数据(统称“保密资料”), 已经或将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根据甲方要求, 乙方在此承诺:
1.除本函第3、 4条要求外, 乙方同意除向其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实施合作人、 管理人员、 专业人员、 顾问和其她雇员以及甲方为本项目所聘用其她专业人士(统称“项目相关人员”)外, 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向任何人士披露保密资料。
2.除本函第3、 4条要求外, 除非为本项目实施之需要或得到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已得到保密资料和项目正在实施情况。唯在项目进行当中, 乙方可按通常工作程序或通例, 向相关机构及其她政府或监管部门, 对本项目作出合适披露。
3.若含有权力法庭或其她司法、 行政、 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 乙方将(1)立刻通知甲方这类要求;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需提供保密资料, 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正当及合理方法, 要求所提供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待遇。乙方在配合甲方要求采取方法中所发生费用, 包含但不限于合理律师费和支出, 应得到甲方赔偿。
4.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且已公开与本项目相关信息; (2)并非由乙方从事本项目相关人员披露或乙方从事本项目相关人员授权(包含但不限于依据第2和第3条取得授权)披露信息; (3)从第三方取得信息, 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拥有不是因为违反了其对其她方保密义务结果。
5.乙方对依本项目需要而须依法公开保密资料能够在甲方同意后能够公开。但乙方对于在本项目工作中取得, 但无需公开保密资料保密义务, 在以第3条为前提下, 继续有效。
6.除本函第3、 4条另有要求者外, 乙方承诺保密资料使用只限于本项目, 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她目。
7.乙方认可并同意, 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之举不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享受甲方对其商标、 专利或技术秘密拥有权益, 亦不组成向乙方转让后授予乙方使用第三方许可甲方使用商标、 专利或技术秘密等相关权益。
8.若乙方或项目相关人员违反本函保密义务, 乙方和项目相关人员须负担对应责任。本函作为本项目签署主委托服务协议中保密条款。
9.本函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函项下各方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相关争议, 双方根据主协议条款处理。
10.本函一式 份, 含有相同效力, 甲、 乙双方各持 份。
11.本保密函自本函落款之日起生效。除本保密函另有要求外, 本函项下保密义务在本项目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以后, 继续有效。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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