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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XXX项目)
出售方(甲方):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团购方(乙方): XXXX
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出售方(甲方):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团购方(乙方): XXX
依据《中国协议法》等法律相关要求, 甲、 乙双方为照料乙方福利, 实现团购商品房优惠, 就乙方团购甲方开发建设位于宁乡县春城路(高层住宅)商品房事宜, 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 公平、 老实、 信用标准, 经协商一致, 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团购商品房概况
1、 团购住宅商品房位于宁乡县春城路地块(详见附图红线范围), 甲方已以招拍挂方法取得商业、 住宅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2、 团购住宅商品房共 幢。
3、 团购分为以下 种户型:
A1: 三房二厅二卫, 建筑面积约132.58平方米;
A2: 三房二厅二卫, 建筑面积约128.72平方米;
A3: 三房二厅二卫, 建筑面积约109.37平方米;
A4: 四房二厅两卫, 建筑面积约141.14平方米;
B1: 三房二厅二卫, 建筑面积约133.43平方米;
B2: 三房二厅二卫, 建筑面积约129.54平方米;
B3: 三房二厅二卫, 建筑面积约110.07平方米;
B4: 三房二厅二卫, 建筑面积约108.84平方米。
C1: 三房二厅二卫, 建筑面积约132.58平方米;
C2: 三房二厅二卫, 建筑面积约128.72平方米;
C3: 三房二厅二卫, 建筑面积约109.37平方米;
C4: 四房二厅二卫, 建筑面积约141.14平方米。
最终止算商品房价格建筑面积(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 以有资质测绘机构和长沙市房管部门确定建筑面积为准。
4、 团购商品房为整体环境符合计划设计, 实现绿化、 美化要求。
5、 团购商品房建成后可由甲方负责对物业管理企业统一招标并由物业管理企业对该物业管理。
第二条 团购商品房价款及付款方法
一、 团购商品房价格
团购商品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均价 元计算,
二、 付款方法
团购商品房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两种付款方法, 因乙方享受了团购商品房价格优惠, 故同意按以下约定支付购房款给甲方。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 向甲方提供分期付款和按揭付款购房者名单, 并应按以下约定, 负责通知购房职员按时付款。
1、 一次性付款方法:
(1) 年 月底之前, 每套商品房交购房定金, 每套定金 元。
(2) 出卖人取得《预售房屋许可证》后15日内, 由出卖人与购房者个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 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商品房买卖协议》关键内容应与《商品房团购协议书》一致, 买受人应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三个工作日内, 向出卖人付清全部购房款。
(3)选择一次性付款方法购房者, 在按时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及按时支付购房款前提下, 可享受按总房价97.5%付款优惠, 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购房款, 不享受该97.5%付款优惠(预期多少日内, 仍可办理, 但须支付违约金, 预期多少日内, 开发商有权解除协议, 定金不予退还)
2、 按揭付款方法:
(1) 年 月底之前, 每套商品房交购房定金, 每套定金 元。
(2) 出卖人取得《预售房屋许可证》后15日内, 由出卖人与购房者个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 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商品房买卖协议》关键内容应与《商品房团购协议书》一致, 买受人应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三个工作日内, 按贷款要求, 向出卖人付清全部按揭首期房款, 并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十个工作日内, 办妥按揭贷款手续。按揭金额以银行实际同意金额为准, 按揭贷款未获同意部份,买受人须以现金方法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者已支付定金, 可抵作首期款部份付款。
(3)选择按揭付款方法购房者, 在按时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 以及按时支付按揭首期房款和按时办妥按揭贷款手续前提下, 可享受按总房价99%付款优惠, 逾期任何一项, 不享受该99%付款优惠
(4)(预期多少日内, 仍可办理, 但须支付违约金, 预期多少日内, 开发商有权解除协议, 定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 工期及工程进度
甲方应于6个月内取得本项目《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在取得《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开始计算工期, 甲方应于18个月内, 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并经过完工验收, 其中:
1、 开始计算工期后3个月内, 完成基础部分施工至正负零;
2、 开始计算工期后6个月内, 完成主体框架施工;
3、 开始计算工期后9个月内, 完成主体封顶施工;
4、 开始计算工期后12个月内, 完成砌间墙施工;
5、 开始计算工期后18个月内, 完成各项安装施工, 并经过完工验收。
甲方在办《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因相关部门原因(非出卖人可控), 造成办证期延误, 上述3个月办证期可对应顺延。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 如遇施工困难、 政策性原因、 政府行为或政府方面责任, 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非甲方责任原因, 从而造成工期延误, 上述工期可对应顺延, 但顺延工期最长不得超出开始计算工期后20个月。
第四条: 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与交房约定
一、 乙方应于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5日内, 按已提供给甲方购房者名单, 组织购房者按本协议基础条款约定, 分别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 甲方有权拒绝与乙方购房者名单以外购房者, 签署团购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协议》。
二、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开始计算工期后18个月内(最长不得超出24个月), 完成团购商品房完工验收, 并应于团购商品房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 依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要求, 将商品房交付给乙方购房者使用。
如遇下列非甲方责任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据实给予延期:
1、 不可抗力, 如地震、 洪水、 火灾、 水灾、 大雨、 暴雨等;
2、 因水、 电部门原因(非出卖人可控), 如拖延安装、 或停水、 停电;
3、 因政府行为或政府方面责任、 政策性原因, 如计划调整或变更、 相关检验、 重大活动, 或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等。
4、 施工过程中遇特殊困难等。
5、 买受人没有按本协议约定时限付清房价款。
三、 交接手续
团购商品房达成交付使用条件后, 甲方应以书面及电话方法, 通知乙方或购置人办理交房手续, 。
第五条: 乙方知情权
因乙方团购商品房目为本单位职员居住使用, 故甲方应确保乙方取得以下内容知情权:
1、 有权获知项目施工工程进度, 并有权知悉相关设计、 施工、 监理、 测量等机构相关资质;
2、 有权查阅、 复印与本协议团购房相关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以及相关批文等相关法律文件, 并有权取得与团购商品房相关诉讼信息;
3、 有权了解相关设备采购情况, 并有权提出合理提议。
4、 有权成立由购房者代表组成五人小组, 负责在团购房施工过程中与甲方协调沟通, 立刻提出提议和意见, 并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签署后, 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或毁约本协议, 违约方应按本协议团购商品房总标10%计算, 向守约方负担违约责任。
2、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二项逾期超出24个月交付团购商品房, 应按已收乙方购房者购房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 向乙方或乙方实际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但甲方逾期超出26个月仍未能交付商品房,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协议解除后, 甲方除应向乙方或乙方实际购房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外, 还应于协议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 退回已收取购房款给乙方实际购房者(包含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 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支付已收购房款利息给乙方实际购房者。
3、 乙方或乙方实际购房者, 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约定金额、 时间支付购房定金、 购房款, 或未按时办妥按揭手续, 乙方或乙方实际购房者, 应按逾期付款额每日万分之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但乙方或乙方实际购房者,逾期付款或逾期办妥按揭贷款手续超出30日,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或解除与乙方实际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 并有权直接将逾期付款包含商品房另售她人。协议解除后, 乙方或乙方直接购房者, 除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 乙方实际购房者已支付购房款, 待甲方将包含违约商品房另售她人, 并收回购房款后, 无息退回给乙方实际购房者。
4、 乙方以按揭贷款方法付款购房者, 逾期办妥按揭贷款手续, 或因乙方购房者原因, 造成银行不接收或不审批其按揭贷款申请, 均视为乙方购房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成立。
5、 乙方或乙方购房者违反本协议书第四条第一项, 逾期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 乙方或乙方购房者, 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第3项约定, 向甲方负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团购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或向聊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 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 甲、 乙双方各执叁份, 团购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协议》和《附件一》作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出售方(签章):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团购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时间: __年__月__日 签署时间: __年___ 月__日
附件一:
1、 能从公共通道进入楼宇屋面使用权归该栋楼宇全部业主所共有。不能从公共通道进入楼宇屋面、 露台使用权归对应单位, 买受人在使用时不得改变其用途和外观, 并应遵守业主条约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订管理规则。
以上部分未计入产权登记面积, 其使用权归各该对应单位买受人使用, 其它买受人对此放弃使用权。
2、 未计入分摊面积包含但不限于地下和架空层、 地下停车场(库)、 商铺等配套建筑, 其全部权、 收益权属于出卖人。
3、 买受人应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之日起30天内向相关部门推行纳税义务, 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所需缴纳费用按相关要求由买受人负担。
4、 买受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时须同时与出卖人委托对“老师公寓”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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