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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处理分包合同样本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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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分包- 青岛一建地基处理专业分包协议 发 包 人: 青岛一建集团有限企业 承 包 人: 目 录 1、 乙方正当经营情况……………………………………………………………………………2 2、 工程概况………………………………………………………………………………………2 3、 工程承包范围…………………………………………………………………………………2 4、 协议价款………………………………………………………………………………………2 5、 协议工期………………………………………………………………………………………2 6、 质量标准………………………………………………………………………………………2 7、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2 8、 合作方法………………………………………………………………………………………2 9、 工程履约确保金………………………………………………………………………………2 10、 驻工地代表……………………………………………………………………………………3 11、 甲方工作………………………………………………………………………………………3 12、 乙方工作………………………………………………………………………………………3 13、 材料、 设备、 机具供给…………………………………………………………………………5 14、 安全生产………………………………………………………………………………………5 15、 工程质量与验收………………………………………………………………………………6 16、 现场管理………………………………………………………………………………………6 17、 违约与违约金…………………………………………………………………………………6 18、 质量保修………………………………………………………………………………………7 19、 争议处理………………………………………………………………………………………7 20、 协议生效与终止………………………………………………………………………………7 21、 协议份数………………………………………………………………………………………7 22、 补充条款………………………………………………………………………………………7 发包人(全称): 青岛一建集团有限企业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 经甲乙双方相互考察了解, 甲方同意选定乙方为本工程专业分包, 乙方同意在甲方管理下负担地基处理施工。双方遵照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和老实信用标准, 就工程专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供双方共同遵照实施。 1.乙方正当经营情况 1.1 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金 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年检时间 年。 1.2乙方资质证书号: , 发证机关 , 资质证书主项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 , 资质年检时间 年。 1.3 乙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发证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使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乙方工程项目委托人 ,全权负责乙方在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各项工作。 1.5 乙方入青施工登记立案证号 。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 3.1 分包内容: □1.强夯: 设备进出场、 按设计要求部署锤位线、 夯击、 夯锤位移、 施工道路平整、 资料统计整理、 试验等。 □2.换填: 设备进出场、 清理杂物、 材料运输、 搅拌、 铺设、 平整、 压实、 资料统计整理、 试验等。 □3.其她: 3.2 分包范围: 4. 协议价款 暂定(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最终以工程实际结算价款为准。 5.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阶段性工期要求: 6.质量标准: 合格。 7.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 8.合作方法: 专业分包, 包工包料。 9.工程履约确保金 9.1该工程实施履约确保金制度。乙方承诺确保甲方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 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制度, 并于协议签署前, 将工程履约确保金 元交至甲方财务处。待乙方承包工程全部完成, 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 乙方凭完工验收文件及结算书由甲方关键责任人审核同意后扣除相关罚款后退还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不计利息。 9.2乙方应根据协议条款认真推行协议, 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过程中协议无法推行,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履约确保金不予退还, 乙方依据协议条款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10.驻工地代表 10.1甲方驻工地代表: 。 10.2乙方驻工地代表: 。 乙方驻工地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11.甲方工作 11.1甲方负责组建与工程相适应项目部管理班子, 全方面推行同建设单位签署施工承包协议, 组织实施工程管理各项工作, 对工程工期、 质量、 造价、 安全文明施工、 场地环境、 相关完工验收资料管理移交和交付使用、 维修等向建设单位负责。 11.2甲方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策划, 编制方案, 负责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 施工技术、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等工作, 按时提供技术交底。 11.3甲方负责与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和各施工专业工种施工衔接与乙方配合等工程事宜联络与协调。 11.4甲方组织审定乙方编制月度工作量完成统计报表、 施工作业计划、 材料计划等, 办理工程拨款。 11.5甲方指导乙方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组织施工, 乙方必需服从甲方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 所发生质量、 环境、 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并负责经济损失。 11.6甲方刻制“项目部施工技术资料专用章”一枚, 并经市公安部门审批立案, 此章仅用于: 工程联络单、 工程施工技术方面催告函、 工程进度计划表、 工程工作量完成统计表,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安全技术资料, 超出上述范围资料和材料, 盖章无效。甲方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11.7施工过程中可随时检验、 监督乙方施工质量、 工程进度, 材料使用、 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发觉问题时提出整改方法。当甲方发觉工程进度拖延时, 有权督促乙方施工进度。 11.8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源、 水源, 甲方有权对乙方办公室、 宿舍等生活环境卫生及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验和指导, 发觉长流水、 长明灯等浪费现象有权给予处罚。 11.9查对标高及轴线位置, 审核乙方上报施工方案。 11.10甲方负责提供地质勘探资料(详勘)一份, 查明并提供施工现场及周围(施工所能影响范围以内)具体地下隐蔽物及现有建(构)筑物情况。 11.11甲方负责建筑物轴线测放工作。 11.1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施工要求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并视其情节依据青岛一建集团有限企业《分包队伍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做出对应经济处罚。 12.乙方工作 12.1乙方应严格推行本协议各项条款, 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用量计划并取得甲方及工程监理认可。按双方核正确定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收甲方及工程监理对进度和质量及施工档案监督检验。服从甲方项目部领导, 遵守甲方项目部制订项目施工管理等一切规章制度。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项目, 不得转包或再分包。若发生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12.2严格根据施工图和说明及甲方技术、 安全、 进度(周计划、 月计划)交底, 精心组织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 按协议要求工程质量和协议工期准期完工。 12.3做好工程施工日志、 分项工程施工原始统计及验收统计。 12.4乙方严格根据图纸及相关规范、 规程进行施工。乙方负责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工序技术交底, 并按设计和规程要求认真组织施工。乙方应确保施工设备及人员调配能满足施工要求, 确保在协议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乙方负责对施工过程中使用全部材料检验, 并提供相关质量证实文件和试验汇报。工程结束后乙方负责提供3套具体完整完工验收资料。 12.5乙方根据施工平面部署图计划部署现场、 堆放材料、 设置机械设备, 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程交工前, 乙方负责承包施工范围内已完工程成品保护, 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12.6本工程施工现场内各自机械、 材料、 设备等和非本施工区域未经对方许可严禁相互挪用、 乱动和随便进出。施工现场、 宿舍和卫生管理应规范化和标准化, 在检验中未达成标准要求, 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由乙方负担。材料存放必需有防火方法, 施工过程中若要动火, 必需报项目部审批, 并采取有效防火方法。 12.7交工前把现场清理洁净, 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参与办理交工验收。主动配合保修, 在保修期内对分包所包含施工质量缺点立刻进行无偿修理。 12.8依据国务院六部委《相关切实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通知》要求, 为维护和保障务工人员正当权益, 乙方在收到甲方拨款后, 应立刻做好务工人职员资表, 按时足额发放务工人职员资。因乙方未立刻发放工资而造成务工人员上访, 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根据国家《劳动法》和《青岛市企业职职员资支付要求》, 乙方必需与招用务工人员签署劳动用工协议, 用工劳动协议内容符合《劳动法》和《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劳社[]68号文件》要求。乙方同务工人员所签署务工协议必需与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相一致。若在市相关部门组织监察中, 所受四处罚, 由乙方负担经济责任。 12.9乙方安排专员负责双卡工作, 根据青岛市建管局相关要求办理双卡, 每个月按要求上报应发工资信息和经过"爱心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12.10乙方签署本劳务分包协议时必需将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交甲方项目部备查, 施工中操作人员必需佩带胸卡。 12.11乙方应主动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办证率100%, 杜绝“三无”人员混入施工现场(乙方提供甲方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2.12乙方严禁使用未成年工, 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法律、 法规。 12.13 在建设单位工程款暂缺时, 造成甲方不能立刻拨付工程款, 乙方要主动筹措资金, 确保在一月内工程不间断施工, 以确保协议工期履约。 12.14按时签收甲方转达各类文件、 变更、 技术交底、 奖罚通知等资料, 不得拒收。违者罚款500元/次。 12.15强夯有效加固深度依据现场试夯或当地经验确定。依据地基土性质确定夯击遍数。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间隔; 夯击点位置依据基底平面形式, 采取适宜部署方法; 编写强夯试验方案, 现场试夯, 并进行检测; 施工前已查明场地范围内地下构筑物和多种管线位置及标高并采取必需方法, 以免因施工而造成损坏; 施工过程中要有专员进行监测工作, 并做好具体统计; 强夯后地基完工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完成一定时间方能进行, 承载力检验应采取原位测试和室内土试验, 地基强度和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12.16换填垫层应依据不一样换填材料选择施工机械; 垫层施工方法、 分层铺填厚度、 每层压实遍数等经过试验确定; 换填垫层施工应注意基坑排水, 不得在浸水条件下施工; 若垫层底面不在同一标高, 搭接处应夯压密实; 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 12.17主动帮助甲方办理批价事宜。 13.材料、 设备、 机具供给 13.1本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及机械工具均由乙方提供。 13.2材料进场后, 须同时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测汇报, 并经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甲方、 乙方共同验收或试验合格, 方准使用。不然, 乙方负担因材料不合格造成损失等费用。 13.3乙方进场材料、 设备未经甲方签署出场证书, 均不得运出场外, 不然给甲方造成损失, 甲方有权加倍追偿。 13.4本工程全部检验、 检测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3.5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根据选定材料施工, 对于乙方提供材料实施封样制度: 由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共同对样品进行封存, 施工过程若发觉乙方私自更换材料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情况, 乙方除全部返工外, 还要接收甲方每发觉一次一万元罚款。 13.6乙方在雇佣、 租赁或购置材料、 机械工具前应主动向被雇佣方、 租赁方、 出卖方示明权利义务承受人为乙方, 所产生纠纷一律与甲方无关。纠纷发生时, 乙方同意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 可先将争议数额从应付给乙方各类款项中扣除, 待法院判决后据实返还。 14.安全生产 14.1双方应严格根据施工方案、 安全操作规程、 国家建设部 “一标五规范”及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制度和标准做好施工各项安全防护。乙方必需随时接收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和检验, 在检验中必需达成优良标准,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因乙方管理和安全方法防护不到位, 安全标准达不到要求,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其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4.2若出现乙方务工人员因本身病理原因(经法医判定)而发生死亡者, 由乙方与死者家眷协商处理, 与甲方无涉。若出现需要甲方先行垫付情况, 甲方可在支付工程款时将垫付资金扣回。后事都有乙方项目责任人负担和处理。 14.3乙方在施工中要对施工工人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并做好岗前培训教育, 提升安全自我防护能力。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和检验, 配置符合要求劳动法防护用具和设施, 严格实施甲方对环境、 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方面相关要求, 确保安全生产。 14.4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通知甲方帮助处理, 不然一切后果自负。甲方有权对乙方存在不安全原因提出整改或停工整理, 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安全处罚。  14.5天天检验机械及钢丝绳情况。 14.6工作场地要有专员统一指挥, 并设置警戒区, 夯点30米内不得有非工作人员。 14.7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持证上岗率达成100%。在市建管局组织工程执法监察中, 因乙方施工作业操作人员证件不齐, 违反工程建设执法程序所造成经济处罚, 由乙方负责。对造成本企业受到扣分处罚, 按10000元/分进行处罚。 14.8甲方在施工现场设有食堂, 乙方施工人员应统一在工地食堂用餐。乙方不得在甲方提供居住场所做饭及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 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使用电气设备并处以1000元/次罚款。 14.9甲方施工现场VI标准图集()和分包队伍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乙方必需严格遵照实施。 15.工程质量与验收 15.1乙方应严格根据标准、 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协议发出指令组织施工,随时接收甲方检验检验, 并按甲方要求返工、 返修, 甲方可视情节对乙方进行处罚。由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及返工、 返修, 由乙方负担责任及损失费用。 15.2实施样板领路制度: 工程开始前必需做出样板, 样板经甲方、 监理、 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后, 方可展开大面积施工。若未经验收, 私自展开, 除将已完工程返工外, 每发生一次罚款1万元。 1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验, 经检验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自行隐蔽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书面通知两天内未到现场检验, 乙方可自行检验并填写隐蔽工程统计给予生效。 15.4完工验收: 完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协议工程内容, 并经甲方、 业主、 监理等各方验收经过签字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验收, 经整改后评定仍未经过延误, 均视为工期延误。乙方施工结束退场前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组织各方进行验收, 经初验达不到验收标准, 书面通知乙方或修复。 15.5多种资料必需同时整理, 乙方根据国家、 省、 市档案管理要求整理, 资料整理应齐全有效, 不然可不支付工程款。 15.6产品保护: 乙方在施工期内应尽力做好上道工序施工成品保护工作和本道工序移交之前产品保护工作, 因保护不利或成品破坏时, 修复、 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6.现场管理 16.1各项目具体开工和完工日期以甲方书面交底日期为准。 16.2甲方提供已经有设备和脚手架、 宿舍, 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16.3甲方提供施工、 生活用水、 电源, 乙方设表计量, 不能设表计量施工及生活用水电按工程造价1%由乙方负担。 16.4乙方应指定 为现场专业责任人, 负责协调施工进度、 质量、 安全文明, 并向甲方上报其书面授权书。 16.5甲、 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在甲方现场责任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 相关计划、 进度、 材料供给等工作双方应亲密配合, 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6.6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 不准率领协议外人员出入现场。  17. 违约与违约金 甲乙双方均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全方面推行对应义务, 给对方造成损失, 按协议约定赔偿对应损失。 17.1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乙方必需按协议约定工程总工期及分期形象进度计划施工; 若因乙方本身原因未完成节点施工进度计划, 除接收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对甲方处罚外, 甲方有权按每拖延一天罚款元。若乙方采取方法完成其后节点施工进度计划, 此部分罚款甲方返还乙方。 17.1.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 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在开工日起3日前通知乙方, 工期对应顺延。 17.1.2当工程量追加、 天气、 地下隐蔽物、 基坑周围环境、 工作面、 结构重大修改、 承包范围调整等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情况时, 事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 经确定后工期对应顺延或调整。 17.2质量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 由甲方负担返工经济支出, 工期对应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约定要求, 若因乙方本身原因未完成节点施工进度计划, 除接收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甲方处罚外, 甲方扣罚乙方结算值10%, 并无条件负责修复、 整改至合格并负担全部费用。乙方在此期间给甲方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无条件撤离现场, 不然负担所以给甲方造成损失。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 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裁决。裁决费用及所以造成损失, 由责任方负担。 17.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约责任: 在工程施工中, 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 省市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青岛一建集团有限企业《施工现场VI标准图集()》和《分包队伍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达不到协议约定要求, 除接收上级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处罚外, 甲方将扣罚乙方结算值5%。 17.4计划报表和完工结算资料提供违约责任: 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各类报表和完工结算资料, 若每发生拖延一次, 处罚1000元, 因乙方提交报表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担。若影响工期, 工期不予顺延。若乙方提供结算资料超出最终止算值5%, 乙方须按省市相关要求支付审计费用。 17.5每发生一起民工上访事件扣罚乙方5000元, 每发生一起群体上访事件扣罚乙方1-10万元。 17.6假如因“双卡”工作不到位被青岛市建管局通报批评, 每次甲方将给乙方1-5万元经济处罚。 17.7乙方需确保所提供发票真实性与正当性, 若乙方出具假发票, 每发觉一次扣除发票额10%作为罚金, 且乙方需立刻更换发票; 若乙方拒不更换假发票扣除发票额25%作为罚金。 17.8若因乙方原因出现有损甲方声誉情况(如媒体曝光等)视情节轻重扣罚乙方1-10万元。 17.9乙方未完成协议中约定施工内容自行停止施工或是甲方认为其在预定工期内无法完成施工内容, 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协议, 乙方应无条件退场, 甲方主管施工员及项目经理现场确定完成工作内容, 甲方造价合约部核定后, 双方根据已完工程造价70%结算。 18.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自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30天内付清余款。 18.1乙方根据GF—1999—0201《工程质量保修书》内容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 对所承包施工工程项目实施保修。其保修期限从工程正式经过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18.2甲方预留乙方工程结算价款 5%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20日内无息返还剩下保修金。 18.3保修期内, 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员进行维修。因乙方未在二十四小时内未派员进行维修, 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将以双倍维修费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支付甲方安排人员维修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住户损失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甲方保留对乙方诉讼追责权利。 18.4保修期间甲方按下列方法与乙方进行联络, 如乙方地址变动或联络方法变动应立刻通知甲方。甲方无法联络到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不予维修, 甲方可委托她人维修, 发生费用按双倍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不足抵扣,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乙方地址: 联络人: 联络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电子邮件必需真实有效, 此电子邮箱将作为甲乙双方企业来往公函及法律信函专用邮箱, 任何通知或信函、 附件等均受到法律保护, 发件箱内邮件显示邮件已抵达即视为公文送达成乙方企业并已了解公文, 此含有法律效力。甲方发送相关文件至该电子邮件后, 即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文件。 19.争议处理 本协议签署地为青岛市市北区, 发生纠纷时, 甲乙双方应立刻协商, 协商不成时可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起诉。 20.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交付, 价款结清后, 除相关工程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 其她条款即告终止, 保修期满后, 相关保修条款终止。 21.本协议一式 六 份, 甲方肆份, 乙方贰份。 22.补充条款 22.1工程款结算方法: 22.1.1协议签署后, 不再实施相关新相关费用等政策性调整。 22.1.2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按实结算。 22.1.3综合单价: 强夯 元/平方; 换填垫层 元/立方。综合单价包含完成该工程所需全部工日、 机械台班、 材料及其她相关税费等, 单价一次包死, 包含从施工准备到完工验收全部费用,不再计取其她费用。 以上综合单价是依据乙方本身企业情况确定, 任何情况下, 包干单价属于乙方本身风险, 甲方不接收乙方提出任何调整, 也不因施工期内市场材料价格、 人工价格、 政府收费、 政府政策性调整等原因造成价格变动而变动。协议一经签署, 乙方应诚信履约。实际施工时乙方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等为由增加费用(除符合协议约定好设计变更等原因涨价外), 不然视为乙方违约。以上违约情况, 乙方每提一次, 则给予协议额1%处罚, 超出三次, 或影响工程进展正常进行, 视为乙方无力履约, 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无条件退场。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 由乙方负担全部给甲方造成损失。 22.1.4现场签证: 严格实施甲方签证管理制度, 采取甲方签证表格。若分包人未在需签证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上报签证单, 逾期不予办理, 视为分包人没有需签证内容。项目部收到分包人报送签证申请单后, 于2日内初审完成, 并递交项目预算责任人。预算责任人从经济方面进行审核, 将意见于2日内反馈项目部。以签证单日期为准, 分包人在办理完签证单14日内上报签证价款结算。预算责任人收到结算书14日内审核完成, 并出具经相关责任人签字认可签证结算审核书; 签证单原件、 签证单依据资料、 签证结算审核书, 为办理分包人结算依据。项目经理审核完成签字确定, 价款在1000元以下, 预算责任人签字; 在1000—5000元除预算责任人签字外, 还需造价合约部处室责任人签审, 5000元以上报企业造价合约部部长、 分企业或控股企业经理、 总经济师签审。控股企业造价合约部部长和总经济师可不签审。 22.1.5完工决算: 乙方在完工后10天内上报甲方完整结算资料(完工图、 结算书、 签证单、 批价等), 甲方相关部门应在20天内完成审计结算工作。分包结算及完整结算资料应在分包单位完成份部分项工作内容后7天内提交甲方项目部。甲方项目部收到分包结算资料后7天内完成会审, 转交甲方预算员进行结算。甲方预算员于《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要求时限内完成结算报审核处。审核处于7 天内完成审核返回甲方项目部会签, 甲方项目部于2天内完成会签返回审核处, 审核处组织甲方集团各部门会签。会签完成经加盖集团企业预(结〕算专用章后生效。未推行一建集团会签程序(造价合约部、 分管经理、 总裁签字齐全)一律无效。项目部人员(包含项目经理)未根据签证管理措施或者清工签证管理措施乱签证、 不实施会签程序私自在分包结算上签章、 未经企业授权私自批价、 未经企业授权私自设置奖励措施、 私自补充协议单价情况无效。 22.1.6本协议价款中费用已包含税金, 甲方给乙方支付工程款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税凭证并出具真实正当工程款发票, 若未按要求时间提交, 工程款不予支付。 22.1.7本工程结算, 若业主委托进行审计, 乙方应立刻参与和配合(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 并提供对应结算资料, 超审减额费用由乙方负担。若接到通知后因乙方不主动配合造成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审计, 同意由甲方全权负责结算审计工作, 乙方对审计结果给予认可, 同时根据审定值千分之三支付甲方参与审计服务费。 22.2工程款支付方法 22.2.1如乙方施工质量、 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均达成目标, 经业主与甲方、 乙方共同确定工程量且在建设单位支付对应工程款前提下付款。工程结束后, 付已完成产值70%, 乙方提供结算30日内完成审核, 结算完成后付至80%, 验收后六个月内付至90%, 余款在地下室封顶后1年内付清。 22.2.2如乙方无故完不成预定施工质量、 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则不支付进度款, 甲方可采取一切方法直至终止协议, 由此发生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2.2.3若发包人资金不到位, 双方风险共担。 22.2.3标准上甲方不向乙方班组支付工程款, 若出现特殊情况确需甲方向乙方班组或工人支付工程款则乙方下属小班组工程量结算及人工费欠款需由乙方法人代表或含有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方可生效, 不然一切工程结算及欠条我方均不认可。 22.3其她: 本协议组成部分: (1)工程签证管理措施(); (2)资金收支审批制度; (3)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4)施工现场VI标准图集(); (5)精品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图集(); (6)分包队伍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甲方: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真): 签约时间 20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真): 签约时间 20 年 月 日 附件一 工程签证管理措施(青一建集字【】33号) 一、 目: 明确职责范围、 工作程序, 提升签证办理立刻性, 维护集团经济利益。 二、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适用于集团企业直属分企业及控股单位。 三、 职责 3.1项目部: 协调与发包人和分包人关系, 负责办理总分包工程签证, 项目经理是总分包工程签证管理第一责任人。 3.2造价合约部: 帮助项目部办理总分包工程签证, 计算和审核签证价款。 3.3分企业及控股企业: 审查及审核签证, 达成一定额度签证分企业经理及控股企业经理应给予确定。 四、 签证办理程序 4.1总包签证 4.1.1项目部在需签证事件发生当日, 由技术责任人起草签证后, 转交项目预算责任人, 预算责任人收到签证初稿后修改完善, 反馈项目部。 4.1.2项目部依据预算责任人意见留好照片、 通知、 变更等资料。 4.1.3签证单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盖章后, 项目部递交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 4.1.4若监理或发包人审核不立刻, 项目经理应催促其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审核完成。 4.1.5监理或发包人审核完成, 反馈项目部后, 项目部应立刻存档并递交预算责任人二份。 4.1.6预算责任人收到签证单后, 于7日内做出该签证结算价, 根据总包协议约定时间报发包人审核。双方查对完成, 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4.2分包签证 4.2.1若分包人未在需签证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上报签证单, 逾期不予办理, 视为分包人没有需签证内容。 4.2.2项目部收到分包人报送签证申请单后, 于2日内初审完成, 并递交项目预算责任人。预算责任人从经济方面进行审核, 将意见于2日内反馈项目部。 4.2.3以签证单日期为准, 分包人在办理完签证单14日内上报签证价款结算。 4.2.4预算责任人收到结算书14日内审核完成, 并出具经相关责任人签字认可签证结算审核书; 签证单原件、 签证单依据资料、 签证结算审核书, 为办理分包人结算依据。 4.2.5项目经理审核完成签字确定, 价款在1000元以下, 预算责任人签字; 在1000—5000元除预算责任人签字外, 还需造价合约部处室责任人签审, 5000元以上报企业造价合约部部长、 分企业或控股企业经理、 总经济师签审。控股企业造价合约部部长和总经济师可不签审。 4.2.6办理完成, 送达分包人。 五、 签证办理要求 5.1以协议为依据、 证据充足、 资料齐全、 合理正当, 加强单项签证管理, 一事一签。 5.2总包签证必需统一编号, 第一份为回执联, 要求监理或发包人在回执联上签收, 并在项目存档; 其她(依据要求提供份数)为报送联, 报监理或发包人收, 建立形成可追溯性责任体系。  5.3分包签证必需统一编号, 并一式三份, 第一份在项目存档; 第二份递交分包人; 第三份递交项目预算责任人。 5.4项目部应将全部总分包签证根据办理时间次序编制目录。 5.5总包签证单格式发包人或监理有要求, 根据要求实施, 无要求必需使用一建集团统一标准格式。 5.6分包签证单必需使用一建集团统一标准格式。 六、 罚则: 以上管理要求各项目部必需严格遵照实施, 企业将结合月度绩效考评进行检验, 发觉问题按下列要求处罚: 6.1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未在要求时限内办理签证各扣罚5分, 给予通报, 未办理分包签证补办无效。 6.2未根据要求审批权限办理签证, 扣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各5分, 给予通报, 已办理分包签证无效。 6.3未按要求整理签证台账, 扣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各3分。 6.4因把关不严, 造成发生不合理签证造成损失, 扣罚项目经理损失额10%, 扣罚分企业经理损失额5%, 扣罚预算员损失额3%。 6.5因项目经理责任心不强, 造成不合理签证增加, 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一经查出除根据上述要求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将根据集团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及赔偿制度进行对应行政处罚。 七、 本措施自五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 总、 分包签证单格式 四月三十日 施工现场签证单 工程名称 协议名称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签 证 内 容 部位及签证原因 工程价款增减计算依据 青 岛 一 建 预算责任人: 造价合约部: 施工员: 分企业或控股企业经理: 项目经理: 总经济师: 年 月 日 分 包 单 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一建分包签证 号 填制说明: 1、 工程价款增减计算依据: (1)工程量计算依据二个测绘人员签证现场丈量数字、 测绘图纸、 ××设计文件; (2)单价、 费率依据: 协议上有约定按工程承包协议, 不然双方洽商价格并填入签证单。 2、 预算责任人、 项目经理必需签字确定。 3、 签证要求: (1)一事一签, 一事一单, 随发生随签, 不得后补; (2)以签证单日期为准, 分包单位在办理完签证单14天内上报签证价款结算, 青岛一建项目预算责任人收到结算书14天内审核完成, 并出具经相关责任人签字认可结算审核书; (3)估量价款在1000元以下, 项目预算责任人签字; 在1000—5000元除预算责任人签字外, 还需造价处长签审, 5000元以上报造价合约部部长、 分企业或控股企业经理、 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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