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
甲方: 重庆凯明建筑工程有限企业
乙方: 蔡军兵
根据《中国建筑法》、 《中国协议法》、 《中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 依据本企业工程项目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经企业研究决定, 确定由乙方组建项目部对该工程承包施工, 由蔡军兵担任本工程项目责任人。为明确甲、 乙双方各自经济责任、 管理权限和经济利益, 确保该工程工期、 质量、 安全、 文明施工以及工程取得最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定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千山.半岛国际E区9#、 11#、 12#-F及地下车库工程
2、 工程地点: 綦江通惠大道
3、 工程规模: 约7万平方米
4、 工程内容及范围: 按建设方 重庆千山万水置业有限企业 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以重庆凯明建筑工程企业与建设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为准。
第二条 承包形式:
1、 本工程采取在甲方监督下, 由乙方按甲方与建设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自主生产、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承包经营机制。乙方负责组建项目部, 工程所需人、 财、 物及工程质量、 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但必需符合甲方与建设方签署《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协议》要求。
2、 甲方对本工程项目不制作项目印章, 因本工程项目需加盖印章由乙方到甲方办公地点报经甲方同意后加盖。
3、 为确保承包工程项目质量、 安全、 进度, 甲方有权按本企业要求对在建工程项目安全、 质量、 用工、 进度等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督查,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
第三条 项目部管理人职员资发放和企业派往各类人职员资标准及违规处理:
项目部管理人职员资由企业统一制表, 社保由企业统一缴纳, 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出。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二级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 乙方每个月应支付证件使用费 .00元/个证, 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建造师到施工现场检验、 指导工作, 参与验收等事宜, 乙方应按 500.00元/次计算费用, 并支付给建造师本人。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相关要求, 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 该建造师被主管部门处罚, 乙方应负担对应责任:
1、 扣分: 由乙方支付.00元/6分。
2、 暂扣和更换: 暂扣由乙方继续按月支付证书使用费用, 直至恢复执业。更换证书, 更换费用一并由乙方负担。
3、 注销: 由乙方一次性赔偿10万元。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一级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 依据工程规模大小支付证件使用费。工资另行约定。
工程规模3万平方米以下, 乙方每个月应支付 2500.00元/个证。
工程规模3-5万平方米, 乙方每个月应支付 3000.00元/个证。
工程规模5-8万平方米, 乙方每个月应支付 4000.00元/个证。
工程规模8-10万平方米, 乙方每个月应支付 5000.00元/个证。
工程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 乙方每个月应支付6000.00元/个证
若需该建造师到施工现场检验、 指导工作, 参与验收等事宜, 乙方应按 1000.00元/次计算费用, 并支付给建造师本人。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相关要求, 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 该建造师被主管部门处罚, 乙方应负担对应责任:
1、 扣分: 由乙方支付.00元/6分。
2、 暂扣和更换: 暂扣由乙方继续按月支付证书使用费用, 直至恢复执业。更换证书, 更换费用一并由乙方负担。
3、 注销: 由乙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其她上岗证书管理人员, 乙方每个月应支付证件使用费 250.00元/个证, 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检验、 指导工作, 参与检验验收, 乙方应按 300.00元/次计算费用, 并支付给本人。
若该上岗证书在使用过程中, 被主管部门处罚, 乙方应负担对应责任: 由乙方一次性赔偿5000.00元/个证。
以上费用计算时间从领取原件之日起, 待乙方退还甲方证件后其费用截止, 不足1个月按月计算。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相关要求, 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 企业被主管部门处罚, 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营业执照”或其她证件被主管部门处罚和吊销, 乙方应负担2~10万元/个.本证件费用, 同时负担处理相关事宜一切费用, 并主动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 企业管理费收取: 乙方应按工程结算总造价8%向甲方上缴管理费(含税)。如实施营改增后, 再按管理费1%收取, 其她税费按国家要求缴纳。
1、 甲方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扣除企业管理费、 证书使用费和企业为乙方支付费用后, 将余下款数全部支付给乙方。
2、 乙方应按现行相关财务管理相关要求, 搜集好施工过程中有效发票和票据、 工资表等上交企业财务部, 并接收税务部门检验, 并负担对应费用。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乙方必需严格按甲方与建设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施工图纸、 招标范围进行施工, 严格实施相关规范, 主动接收相关部门、 建设方及甲方监督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达成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约定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由此产生一切经济责任和其她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 工期
满足甲方与建设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工期, 履约率100%。
第七条 安全
1、 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需在当地劳动局工伤保险部门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方能开工。
2、 乙方应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若本工程发生安全、 设备、 火灾、 伤亡等安全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 由此产生一切经济责任和其她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责任
1、 施工管理: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工程进行定时和不定时安全、 质量、 进度、 文明施工进行检验。
2、 质量管理: 负责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对乙方专职质检人员进行培训、 监督和指导工程质检工作, 配合乙方人员参与项目完工质量验收并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施工部位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至协议约定质量等级。
3、 安全、 治安管理: 日常工作由乙方实施完成前提下, 甲方负责工程定时安全、 消防检验, 督促乙方完善建章建制、 完成相关部门要求各类书面资料和报表。
4、 甲方不负担或垫付本工程建设所需资金, 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行负担及处理。
5、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包含罚款、 限期整改等。
6、 甲方对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按企业相关管理措施实施或协商处理。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责任
1、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全方面负责, 含有项目工程施工生产经营管理权, 对所承包工程质量、 工期、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回访保修等负全部责任, 并负担由此产生全部费用。
2、 计划管理: 编制施工总进度、 季、 月作业计划, 并加强施工过程中人、 材、 机、 施工现场协调管理, 确保工程形象进度, 认真编制“月进度汇报”和“验收统计”, 并报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立案。
3、 技术管理: 建立项目技术管理体系, 编制施工方案, 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严格实施各项技术规程、 规范标准, 搞好施工现场计量、 标准化工作。搜集整理文件资料, 增加技术贮备。
4、 质量资料管理: 建立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制, 强化质量管理。项目必需设置专业质检员。认真做好施工统计和隐蔽部位验收签字统计, 认真填写质检资料, 保管好多种原始资料, 确保完工工程档案资料完整性、 真实性及正确性。
5、 材料管理: 严格按甲方与建设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要求进行材料、 设备采购、 贮存和使用, 杜绝采取不合格材料。由乙方采购材料、 设备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6、 安全管理: 项目必需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立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坚持安全教育和常规安全检验, 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阻止违章作业, 预防工伤事故、 设备事故、 火灾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7、 文明施工管理: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 搞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争创文明施工工地。自觉遵守国家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及企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自觉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形象。
8、 预结算管理: 搞好工程预结算工作, 工程完工后, 立刻办理本工程相关资料交接工作, 确保企业、 承包人经济效益。
9、 劳动用工管理: 项目部全部些人职员资、 福利费、 社会保险、 工伤待遇等用工责任均由乙方负担, 其项目全体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乙方按甲方相关要求进行人事用工管理, 并自觉接收甲方监督和检验。
10、 本工程诚信评价达不到80分, 甲方每次处罚乙方人民币贰万元。乙方工程项目被评为最差工地甲方每次处罚乙方人民币肆万元。
第十条 财务管理
1、 甲方按与建设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收取工程款, 全部工程款由甲方支付乙方, 乙方不能直接向发包单位收取工程款。
2、 本工程项目成本由乙方按甲方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做账, 乙方需自行聘用会计做账, 按甲方要求每个月报送财务报表和完成产值。
3、 乙方项目成本账应自觉接收甲方财务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检验。如有不合规行为被税务部门查处, 其处罚由乙方负担。
4、 甲方在税务部门开具工程款发票时, 乙方应配合提供与工程内部造价相对应资料。
5、 工程拨款由甲方付给乙方书面指定账户或收款人。
6、 下列成本由乙方负担:
6.1、 项目现场施工成本;
6.2、 本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由甲方交纳费用, 由乙方负担;
6.3、 本协议承包范围内检测、 试验、 试压、 验收费用、 民工办证费用、 保险费用等按要求应由乙方负担费用。
6.4、 工程内部造价对应施工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以税务发票为依据)。
7、 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本协议约定之外任何费用。
8、 工程完工后, 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成本账, 交甲方验收注账。符合甲方要求后, 向甲方提出税务结算请求。甲方在收到请求后, 协调税务部门为乙方办理项目税务结算。如因乙方原因不能立刻办理项目税务结算, 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余款。
9、 对于营改增后, 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材料采购等各个步骤相关成本开具发票应符合规范要求, 方便于增值税抵扣, 未按要求开具发票而多出税款一律由乙方负担。
10、 乙方必需保持三流一致标准: 工程进度款计划、 工程进度款支付、 发票等保持一致标准。
11、 乙方协议管理必需根据甲方要求合理规范, 施工总协议、 项目预算表、 完工结算表提供一份原件给甲方财务留存。
第十一条 亏损赔偿
1、 工程发生亏损, 由乙方负责全额负担。
2、 乙方若因本工程项目给甲方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给甲方, 并负担甲方因向乙方追偿损失所产生律师、 诉讼、 交通等费用。
第十二条 处罚
工程项目发生以下情况, 项目承包人不得再承包甲方任何工程项目。
1、 工程发生亏损;
2、 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 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和变更
乙方在此承诺: 若发生下列任一情形之一时, 乙方无条件同意由甲方继续该项目建设, 且已完成部份, 经有资质评定机构评定后, 甲方按评定价支付给乙方, 甲方在项目完工结算后且建设方支付完成该工程款项时方能向乙方进行支付; 但所产生一切债务均由乙方负担并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给第三方, 若工程款不足以支付债务由乙方自行负担。
1、 因乙方原因停工超出1个月;
2、 因发生重大安全、 质量事故等违法情形, 造成相关部门处以罚款或更换;
3、 有证据证实乙方对外欠付材料款、 工资等款项超出协议暂定总金额20%;
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等其它严重损失甲方利益行为。
第十四条 其她
1、 若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应先行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都有权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一式肆份, 甲、 乙双方各贰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 在签定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前乙方向甲方交纳质量安全确保金伍万元。甲方在本工程完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甲 方: 重庆凯明建筑工程有限企业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责任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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