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新版二手房模板.docx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9506281 上传时间:2025-03-2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9.72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新版二手房模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新版二手房模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上海市房屋买卖协议将限购令也写入, 以下是新增加条款。购房者签署房屋买卖协议时候, 需要注意将新增条款加入协议内容, 最终附上海市房屋买卖协议范本。   市房管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对《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协议示范文本》、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协议示范文本》、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协议》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相关住房限售要求尤其通知、 违反住房限售要求解除协议责任等条款。买房人在签买卖协议时要看清新增责任义务条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 出售新建商品房, 将会采取修改后《预售协议示范文本》、 《出售协议示范文本》与购房人签订协议;而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则采取《买卖协议示范文本》。即日起新版购房协议示范文本启用。   三个协议新增内容包含:   ●增加“尤其通知二”: 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署本协议前, 应该知晓国家和本市住房限售要求, 本协议约定买卖双方当事人转让房屋应该符合限售要求。如购房人未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家庭组员名下拥有住房情况, 应负担由此引发“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暂定在本市已经有1套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实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实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实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实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要求购房, 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购房人在签署本协议前, 能够向财税部门、 贷款银行咨询相关税收、 信贷政策, 慎重确定购房款支付方法。   三个协议均增加补充条款:   ●在签署本协议时, 甲、 乙双方均已知晓国家和本市住房限售要求, 如因违反限售要求, 房地产交易中心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并出具《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 过户通知》, 甲、 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约定处理: 双方共同办理协议网上立案撤销等解除协议手续;因未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家庭组员名下拥有住房情况等属于乙方责任。   ●二手房交易专用 《买卖协议示范文本》还修改了争议处理条款: 买卖双方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 能够协商处理, 也能够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 或选择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二○○三年三月   特 别 告 知   一、 本协议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国协议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措施》共同制订示范文本, 当事人能够约定采取, 或参考示范文本签订买卖协议。   二、 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 出售商品房、 公有住房出售外, 其它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协议。   三、 协议内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后如实填写; 【      】内容为并列选择项, 可依据实际选择, 不予选择划除;   四、 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 公平标准签订协议。房地产买卖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 包含标额较大、 专业性较强、 法律规范较多, 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时, 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共有些人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 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 买卖房地产签署协议时, 房地产权证内共有些人应在协议内签字盖章。   原职员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 参与房改购房时同住成年人应在协议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 并签字盖章; 因故无法在协议内签字盖章, 应出具同意出售其她证实。   房地产权证内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 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 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 由权利人负担法律责任。   2、 定金。买卖协议定金是双方推行协议担保, 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 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 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日期和方法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买受人验收和接收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协议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 选择交付方法。   出卖人将原购入商品住房出售, 开发企业提供住宅质量确保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 买受人享受“两书”要求权益。   4、 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协议必需内容, 买卖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效。房屋超出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 产权人应委托含有对应资质等级勘察、 设计单位判定。   5、 房地产买卖协议签署前, 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相关登记(立案)资料, 查验买卖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她权利限制, 以维护本身权益。   6、 买卖已出租房屋, 出卖人应该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在相同条件下有优先购置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置权, 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推行租赁协议, 并与承租人签署租赁主体变更协议。   7、 买卖已抵押房地产, 出卖人应该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并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 同时通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事实。   8、 房地产买卖后土地使用权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 占用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 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 应在协议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   未补交土地出让金花园住宅出售时, 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补交出让金, 并选择协议第三条第(二)项。   (2)非居住房屋   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法取得, 出售时占用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当事人应选择协议第三条第(一)项, 其中, 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 应如实填写。   根据法律、 法规、 规章要求, 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买卖, 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按要求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除上述情况外, 《中国土地管理法》要求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她土地有偿使用形式, 属此范围, 当事人应在第三条第(三)项内约定。   9、 集体全部土地上房屋买卖对象。集体全部土地上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 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含有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10、 住房户口迁移。已投入使用住房买卖, 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 住房内 原有户口是否立刻迁出也会影响协议推行。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11、 维修基金交割。依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要求, 房地产买卖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通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 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变更手续, 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交割, 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 为保障买卖双方本身权益, 防范违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侵害, 凡委托含有房地产经纪资格专业企业提供代理、 居间介绍等服务, 受托居间介绍、 代理房地产经纪企业均应在附件六居间介绍、 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中签字盖章; 其中: 委托人应将居间介绍相关房地产经纪企业及执业经纪人情况在第一条内给予明示, 以备与经纪企业、 经纪人发生纠纷时作为投诉依据;   六、 为方便当事人签订买卖协议补充条款, 拟订下列范例, 当事人可依据需要自由选择, 范例未经当事人选择, 不作为协议内容。   房地产权利确保条款范例: 甲方确保, 上述买卖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她人主张权利情况。在本协议签署前, 该房地产已存在权利负担, 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  项处理:   (一)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 甲方与抵押权人或者其她权利人注销她项权利登记, 逾期未注销, 乙方有权追索甲方违约责任。   (二)在抵押权人或者其她权利人书面同意前提下, 乙方认可并继受该项权利, 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   户口迁移条款范例: 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  日内, 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为甲方未立刻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 甲方负担赔偿责任。       七、 《中国仲裁法》要求了或裁或审制度, 协议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 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所以, 协议当事人如不愿仲裁, 愿意向法院起诉, 请将协议第十三条划去。   八、 本协议示范文本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购取。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和本市相关要求, 甲、 乙双方遵照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经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经过                             企业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 房地产具体情况以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屋类型:              ;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全部权为【国有】【集体全部】;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法取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设备(非房屋隶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相关关系(包含抵押、 相邻、 租赁等其她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确保已如实陈说房地产权属情况、 设备、 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 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房地产具体情况充足了解, 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 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        币)计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乙方付款方法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 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要求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 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 出让协议载明权利、 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根据中国法律、 法规、 规章及相关要求, 【能够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应由【甲方】【乙方】按要求【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  甲、 乙双方同意,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 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署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为房屋转移占有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 凡已纳入本协议附件二各项房屋装饰及隶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 应按被损坏、 或被拆除房屋装饰及隶属设施【估值  倍】【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 乙双方确定,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除外。   甲方承诺, 在乙方或者委托她人办理转让过户时, 主动给予帮助。因为甲方有意拖延或者不立刻提供相关材料, 乙方按本协议第十条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协议生效后, 甲、 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相关要求缴纳税、 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物业管理费、 水、 电、 燃气、 通信费等其她费用, 按本协议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费用, 按本协议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限付款, 甲、 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 每逾期一日,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违约金, 协议继续推行。   二、 乙方逾期未付款, 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 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  日内, 乙方仍未付款,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并书面通知乙方,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 协议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违约金, 余款返还给乙方, 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 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出乙方应支付违约金时, 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含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 甲、 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 每逾期一日,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  %违约金, 协议继续推行。   二、 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 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 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  日内, 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并书面通知甲方,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 协议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协议之日止)外, 还应按已收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出甲方应支付违约金时, 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一条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前提下, 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为买卖协议不可分割一部份。本协议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 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甲、 乙双方签署】【          公证处公证】【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 法规。甲、 乙双方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 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能处理,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 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份, 甲、 乙双方各执      份,           、          和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 充 条 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设备及装饰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设备: 装饰: 附 件 三 付款协议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本协议签署后, 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全部房价款    %计   币      元, 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 附 件 四 物业管理费、 水、 电、 煤、 电讯等其她费用支付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除下述所列应由甲方、 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外, 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 未结算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权利转移】【权利占有】后, 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 由甲方负担费用:   2、 由乙方负担费用: 附 件 五 相关关系(包含抵押、 相邻、 租赁等其她关系)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已购公房参与房改购房时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相邻关系: 附 件 六 居间介绍、 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经纪企业: (章) 联络地址: 联络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络电话: 居间介绍、 代理内容: 【代理委托方:     方】   甲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络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络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乙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络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络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