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经销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甲、 乙双方本着“老实守信、 平等互利、 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标准, 经过友好协商, 就西汉美酒经销事宜达成以下:
第一条 区域经销
1、 经双方约定, 本协议适用经销区域为 地域。
2、 甲方确定乙方为下列产品 在该区域代理商。
3、 乙方首批进货额为 万元, 确保金 万元。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三日内汇至甲方帐户。
4、 乙方确保只能在本经销区域内, 经销甲方产品, 不得向该区域外其她区域任何单位或个人直接供货。不然, 取消代理资格。
第二条 销售任务与完成保障
1、 经对市场充足论证, 双方确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区域销售任务为,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销售任务以甲方供货价格计算。
2、 应进行充足市场考察论证, 制订对应月销售计划, 报甲方同意并立案, 以保销售任务顺利完成。
3、 乙方有义务组建新营销网络。
第三条 付款及发货方法
1、 付款方法: 先款后货。协议期内, 甲方审核乙方订货计划, 经甲方同意, 乙方可办理付款事宜, 甲方确保在收到货款后七日之内立刻供货并负担长途运费。
2、 乙方必需严格根据时间以季度为单位分解整年任务量, 未根据分解表完成任务量, 第一次督促能立刻补充, 不予处理。第二次督促每件以50-100元罚款(年奖中扣除)。
3、 产品订货由甲、 乙双方签订购销协议为准, 以件为计量单位, 在已签订购销协议前提下, 乙方要货时, 需提前十五天将所需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以正式盖章后传真到甲方, 以款到甲方帐户为准。
第四条 奖励制度
乙方按双方约定季度销售任务, 甲方将按一定标准给予乙方奖励, 具体标准以下:
1、 乙方完成季度销售任务80%, 奖励季度销售额 %
2、 乙方完成季度销售任务100%以上, 奖励季度销售额 %
3、 乙方完成年销售任务---, 在原有9%销售奖励基础上在加4%作为特殊奖励。
后附季度销售表
第五条 结算条款
1、 协议中结算价格按产品价格表实施(具体见附表)
2、 奖励落实政策: 甲方对乙方实施销售奖励政策(注: 奖励在下次进货以货物形式兑现)。
第六条 质量标准
甲方所供产品将严格根据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实施。乙方在销售货物当中, 若发觉质量问题, 应以书面形式立刻通知甲方, 若未立刻通知甲方, 则视为甲方所供货物全部合格并符合双方约定。
第七条 市场管理约定
1、 产品铺市陈列: 对于我企业产品适合销售终端酒店及商超零售店面,乙方在首次上货之日起30天内, 应在本市场内达成80%铺市率。第一季度必需把本区终端店开发完成。要求陈列醒目、 样品完好无损。
2、 价格体系管理约定:
(1)为维护价格体系, 统一价格, 区域经销商应严格根据双方销售协议约定实施供货价格。在市场操作中乙方若出现扰乱价格体系行为, 甲方将依协议扣除乙方违约销售利润及全部奖励。
(2)乙方在实施协议约定价格体系过程中, 对于终端酒店应按摄影关销售政策实施。(在甲方对市场检验过程中, 若出现乙方有落实不到位现象, 甲方将以业务人员所调查各终端酒店未实施政策实际销量, 在乙方奖励中以20-30元/盒给予扣除。)
(3)区域经销商对于从事终端销售市区二批用户, 应有对应销售奖励政策, 以配合其终端销售工作。采取统一价格、 落实政策方法, 并加强业务管理工作, 以预防政策性窜货。对不从事终端经营二批用户, 乙方应严格实施协议约定商超供货价, 如因价格问题出现窜货、 低价销售现象将以协议中要求处罚。
(4)各地县应统一价格, 不能加价销售。各级市场终端销售政策要兑现落实, 预防政策性窜货、 低价销售现象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从协议生效之日起壹年内, 因窜货、 违反价格体系行为被处理四次以上(含四次)区域经销商, 均不享受年底奖励政策, 窜货、 违反价格体系行为不作跨年度累计。双方约定考评奖励壹年奖励壹次。对于乙方出现窜货低价销售行为, 甲方将在年底奖励中以实际窜货、 低价销售量伍拾倍金额给予扣除。
2、 乙方应严格按协议所约定区域销售, 如出现跨区域供货、 窜货、 相互砸价而造成销售市场混乱, 将由造成者负责。
3、 乙方若第一次出现窜货、 低价销售现象, 甲方以窜货、 低价销售实际数量要求乙方立刻购回。而且扣除窜货、 低价销售全部返利, 返还受损方, 同时对实际销售量按人民币50-80元/盒进行扣除。甲方有权实施控货, 在乙方写出书面整理方法, 并以具体方法整理市场后, 甲方实施正常供货。
(1)乙方出现第二次窜货、 低价销售现象, 甲方将以实际销量处以人民币50-100元/盒处罚, 其它按第一次处理措施实施。
(2)若乙方出现第三次窜货、 低价销售现象, 甲方将以实际销量处以人民币50-100元/盒处罚, 其它按第一次处理措施实施。甲方将视窜货、 低价销售实际情况, 结合对市场损害, 酌情扣除乙方对应确保金, 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4、 乙方对所辖二批商出现窜货、 低价销售现象, 乙方应付连带责任, 甲方将按协议中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处理。乙方应安协议中约定对二批商实施违约责任处罚。
5、 甲方若没根据约定时间、 地点立刻供货,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应该根据直接损失2倍负担违约金。
6、 甲方应严格根据协议约定时间给乙方按时计算和实施奖利。
第九条 宣传支持
1、 甲方依据实际情况给乙方提供宣传及相关产品推广工作和市场投入。
2、 乙方在市场运作中, 甲方将定时委派业务员、 促销员及车辆帮助市场、 实施市场拓展及产品销售工作, 同时甲方业务人员有义务帮助乙方监督考评市场。
第十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
乙方假如连续三月不能足额完成经双方同意月销售计划, 或未能完成当年销售任务, 或跨区域渠道销售甲方产品, 或恶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 从事损害甲方声誉行为, 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 其她约定
1、 本协议实施中, 如有未尽事宜, 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要求有抵触之处, 则按补充协议要求实施。
2、 在市场维护工作期间, 乙方不得借给甲方业务人员财物, 不然, 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
3、 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如协商未果,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限与续签
1、 本协议须经甲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表签字并盖有协议章方可生效。
2、 本协议使用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如甲、 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 可于本协议满提前叁拾天内, 另行签定区域经销商协议书, 在相同条件下乙方含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一式贰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名 称: XXXXXXXXXXXXXXX企业 名 称: 地 址: XXXXXXXXXXXXXX 地 址:
电 话: 传真: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开户行: 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
帐 号: XXXXXXXXXXXXXXX 帐 号:
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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