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集团范[] ZI04
编号:
购销协议
(分协议-一次性供货)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协议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以__ _年___月 日签署《 购销总协议》(编号: )为依据, 甲方就 购销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 特签署本协议, 以资信守。
第一条 协议标
1、 乙方负责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指定地点供货。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价款等见下表(下表未能尽列, 能够另行附表, 见附件 )。
产品
名称
品牌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计量单位
单 价
(人民币)
数 量
总金额(人民币)
累计(大写)
2、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以包供货、 包税金、 包运输、 包经过验收、 包风险、 包售后服务等方法向甲方提供产品。本协议价格为前述内容包干价格。
3、 结算方法: 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签证为准, 单价按本协议确定价格实施。
第二条 质量、 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
2、 技术标准按下列要求实施:
第三条 乙方承诺:
1、 乙方确保所提供产品是全新、 未使用过、 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产品。
2、 乙方确保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按协议约定产品种类、 数量、 规格型号、 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
3、 乙方提供货物质量保质期如国家要求终生保质或保修按国家要求实施, 国家没要求,产品保修(质)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附件中约定, 且保修期自产品经过本协议约定全部验收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质)期内, 如产品发生故障, 乙方必需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2 天内对产品进行无偿维修, 维修不合格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 不可抗力、 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 则甲方可另行委托她人维修、 更换, 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先从保修(质)金或由甲方从应付未付款中扣除, 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 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施国家新“三包”政策, 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 不受协议效力限制。
4、 乙方确保所供材料(产品)不包含知识产权方面纠纷, 如所以产生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产品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 有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包装; 没有国家标准, 根据行业标准包装; 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 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 乙方必需采取防潮、 防雨、 防锈、 防震、 防腐蚀等保护方法以确保满足货物质量、 数量、 性能要求。乙方同时必需提供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判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 合格证、 装箱单、 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确保书)。如为进口产品, 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实、 原厂质量合格证书、 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 复印件由甲方立案)、 商检局颁发商检合格证书、 完整原厂资料、 汉字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第五条 交货时间、 地点和运费负担
1、 交货地点:
2、 交货时间:
乙方提前交货, 要经甲方同意, 不然, 产品在交货日期前毁损、 灭失风险及相关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3、 运费(包含卸货和进仓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
4、 以交货地点作为本协议推行地。
第六条 验收标准、 方法
1、 乙方按甲方供货通知书上要求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 货物运抵前 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 货物到交货地点后, 甲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4小时, 非工作时间为8小时)内清点和检验验收; 乙方委派货物送货人(须持有乙方授权委托书), 代表乙方负责货物交付、 验收、 结算工作, 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实、 装箱单、 产品出厂合格证、 质量确保书等交甲方确定,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对产品外观、 数量、 型号进行初验,并给予签收确定。
2、 验收标准:
3、 验收方法或手段:
4、 验收及试验单位:
5、 假如在验收中产生纠纷, 由 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验机关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条 提出异议时间和措施
1、 甲方收到产品后, 假如发觉产品型号、 规格、 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本协议约定, 甲方可代为保管该产品(因保管该产品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并在发觉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本协议约定产品货款。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后, 应在2天内按甲方要求负责处理。
第八条 付款方法及期限
1、 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产品总价款10 %作为定金, 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 货到现场, 经甲方清点、 接收产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总价款50%。
3、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 付至协议结算总价款 %。
4、 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 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协议结算总价款5%作为保修(质)金, 双方在全部产品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止手续,甲方在按协议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 向乙方无息支付。
5、 以上付款, 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法支付, 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承兑汇票支付, 则按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以上款项支付,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中国大陆地域正当有效等额发票, 不然甲方可顺延付款。
第九条 履约定金
履约定金条款据实选择, 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在本协议签署时,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现金或支票作为本协议履约定金。当乙方按协议要求完成供货后, 甲方返还该定金。乙方不推行本协议或推行本协议不符合协议约定时, 无权要求甲方返还该定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日期交货, 应负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日, 按本协议产品总价款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出 日,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除应支付前述违约金外, 还应按本协议产品总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货,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至经过验收。所以造成逾期交货, 乙方应按前款负担违约责任。
3、 甲方接收乙方供货并不免去乙方对产品瑕疵担保责任。乙方除负担修、 退、 换责任外, 还应按瑕疵产品总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付款, 每逾期一日, 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 甲方接收乙方交货后, 若发觉乙方所提供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产品不符, 甲方可要求乙方退、 换,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天内按该批产品总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也可解除协议, 甲方由此解除协议, 乙方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天内按该批产品总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并退还甲方为该批产品已支付货款。
6、 在甲方场所, 乙方推行协议应该遵守甲方对于场所各项管理要求, 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 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
7、 甲方依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 乙方全部些人员、 产品必需在甲方解除协议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离。甲方没有保管该产品义务和责任。
8、 协议一方违反廉洁协议, 应该向协议她方支付本协议产品总价款5%违约金, 并赔偿协议她方所以所造成经济损失, 且协议她方可据此解除协议。
9、 任何一方违反廉洁协议并触犯刑律, 协议她方能够向司法机关举报、 控告。
10、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 违约金不足以填补甲方损失, 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协议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 因为乙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 假如甲方认为本协议已无必需继续推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 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协议书面通知, 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不足以填补甲方损失, 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 因为甲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 假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 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协议书面通知, 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定已完成工作量款项, 并按本协议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3、 协议一方依本协议约定行使解除权, 协议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 协议终止后, 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 协议权利义务终止:
1、 本协议已按约定推行完成;
2、 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协议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违约情况(包含因一方私自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行为), 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
4、 法律法规要求终止其她情形。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因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 致使本协议不能推行或者不能完全推行时, 碰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一方, 应立刻书面通知协议其她方, 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 向协议其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证实协议不能推行或需要延期推行、 部分推行有效证实文件。由协议各方按事件对推行协议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或者部分或全部免去协议责任、 或者延期推行协议。
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未推行上述义务, 不能免去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处理争议措施
在本协议签署、 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双方应该本着友好、 协作精神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 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由协议推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转让条款
未经协议其她方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1、 在本协议签订前、 推行中、 终止后, 未经协议其她方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和各方相互提供资料、 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商业秘密、 技术资料、 图纸、 数据、 以及与业务相关用户信息及其她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 但正常推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除外。
2、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 责任方应按本协议产品总价款10%向协议其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协议其她方损失, 应按协议其她方实际损失赔偿。
3、 保密条款含有独立性, 不受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影响。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签订、 效力、 解释、 推行和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国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 其它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 需经双方协商, 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 份, 甲乙双方各执 份, 每份均具相同法律效力。
4、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有相同法律效力。
5、 协议各方通讯地址改变, 应立刻书面通知协议对方。
6、 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附件一: 廉洁协议
附件一
廉 洁 协 议
甲方:
乙方:
在甲乙双方签订、 推行协议过程中, 为保持廉洁自律工作作风, 预防多种不正当行为发生,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以下:
一、 甲乙双方应该自觉遵守国家、 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 在协议签订、 推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 甲方工作人员应该保持与乙方正常业务交往, 不得接收乙方礼金、 有价证券和珍贵物品,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负担费用。
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与宴请、 进行娱乐活动, 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同意。
五、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收乙方为其住房装修、 婚丧嫁娶、 家眷和儿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 乙方不得接收甲方工作人员介绍家眷或者亲友从事与协议相关业务。
七、 乙方应该经过正常路径开展相关业务, 不得为获取一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予礼金、 有价证券和珍贵物品等, 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 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 婚丧嫁娶、 家眷和儿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 乙方如发觉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 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乙方, 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 甲方发觉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十、 本廉洁协议作为 协议附件, 与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刻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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