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基础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她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 邮政编码
在工作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依据《中国劳动法》、 《中国劳动协议法》和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标准下签署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 劳动协议期限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类型为以下第 种期限协议
1、 固定时限: 协议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试用期为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结束时止。其完成工作标志是 。
3、 无固定时限协议: 自 年 月 日起。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二、 工作内容、 工作条件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依据甲方工作需要, 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乙方工作内容为甲方制订该岗位工作描述。假如乙方工作不能达成甲方制订该岗位工作标准, 视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达成甲方制订岗位工作标准, 按本协议第三十一条处理。
第三条 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总部或其下属各分子企业所在地。乙方充足了解“甲方作为一家性企业其职员可能因工作需要在不一样地域工作”客观情况,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依据管理需要直接安排乙方到甲方总部或其下属其她各分企业、 子企业所在地工作。
三、 工作时间、 休假及请假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 甲方依据乙方岗位, 确定乙方实施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1)实施固定工作制。
(2)实施不定时工作制,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2、 乙方因岗位变动后, 其工时按新岗位工时制度实施。
3、 实施固定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 法定休假日工作, 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对应工资酬劳。
第五条 乙方享受下列休假待遇: 国家要求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日。
第六条 乙方因婚、 丧、 疾病或者其她正当理由, 需请假者, 应该交有效证实, 向甲方主管报批后才能休假, 休假薪资按甲方管理制度办理。
四、 劳动酬劳
第七条 1、 乙方试用期基础(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以甲方新职员薪资标准为准(详见入职附件), 绩效工资依据乙方业绩考评情况核定。
2、 试用期满后, 乙方工资由基础(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依据甲方工作需求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 对乙方工作岗位评定调整, 其工资参考同岗位、 同工种、 同职务标准实施。乙方甲方依据本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和当地生活物价变动情况合适调整乙方工资。
3、 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于每个月25日前以法定货币支付乙方工资。如恰逢休息日应提前到休息日前一天工作日支付。
五、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步骤, 制订操作规程、 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 应该向乙方推行通知义务, 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预防工作。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工作环境, 并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相关要求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具和防暑降温用具。
六、 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 卫生、 生产工艺、 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珍惜甲方财产, 遵守职业道德, 主动参与甲方组织培训, 努力提升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甲方或甲方下属各子企业可给予纪律处分, 并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协议法》要求解除劳动协议, 或者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要求, 给甲方造成损失, 应该负担赔偿责任。
七、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1、 甲、 乙双方应按国家和甲方所在地省、 市社会保险相关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 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 依法享受取得医疗救治、 经济赔偿权利。
3、 乙方在劳动协议期内患病、 非因工负伤, 依法享受国家要求医疗期。
4、 乙方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要求实施。
八、 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 甲方依据经营情况及提升乙方工作技能需要, 有权安排乙方进行教育培训; 培训期间待遇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办理, 乙方应该接收甲方安排。
第十七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 使用专题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含学费、 交通费、 住宿费、 考察及培训期间工资等费用)送乙方参与专业技术培训, 培训结束后, 乙方应该继续为甲方服务并签署《培训协议》。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其她事项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确定。假如乙方违反《培训协议》约定, 乙方除赔偿专题培训费用总额外, 还应该支付未履约期限违约金 元给甲方。服务期限计入本协议推行期限。
九、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在签署劳动协议之前,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协议直接相关基础情况, 包含但不限于劳动者学历、 履历、 资格或任职证书(任职证实)、 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职员是否存在亲友关系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该如实说明, 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有意漏报、 隐瞒前述基础情况, 骗取甲方签署劳动协议, 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 视为乙方欺诈行为造成甲方严重误解, 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协议自始无效,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应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十九条 乙方未根据本协议第一条要求到岗日到岗, 本协议自到岗日次日起, 本协议自动失效, 除非甲方同意乙方逾期到岗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应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二十条 乙方在协议期内, 属于其岗位职务行为或关键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全部专利、 版权和其她知识产权归甲方全部, 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第二十一条 双方签署本协议后, 乙方不得在协议期内再受聘其她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业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该无条件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本人或者其她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不得向任何单位、 组织和个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工资中已支付了5%保密费用, 如乙方违反该项义务, 乙方应该根据《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或本协议相关要求, 向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 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后即视为甲方已经对本企业商业秘密采取了必需保密方法。
第二十四条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 乙方不得在甲方以外兼职, 如有违反, 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乙方不得主张经济赔偿, 同时乙方还应该赔偿甲方所以所受到损失。
第二十五条 乙方办理离职手续时, 应将其所占有、 管理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附着物或样品交还给甲方, 不然视为泄漏甲方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离职后二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和经营同类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其她用人单位工作, 而且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型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 假如乙方违反该约定应该支付违约金 元。(本条仅适适用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她负有保密义务人员)。
第二十七条 甲方可依法自行制订企业管理制度; 协议签订时客观情况发生改变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甲方能够依据企业经营情况需要立刻调整本协议及协议附件内容; 但上述规章制度和调整后协议或者附件内容应公告给对方。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确保不隐瞒和欺骗甲方, 并在签署本协议前, 已经办妥与原单位离职或停薪留职手续, 确保与原单位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不然所以所产生一切纠纷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假如甲方由此遭到损失, 乙方应该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 劳动协议变更、 解除、 续订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 乙双方能够变更本协议:
1、 在不损害国家、 集体和她人利益情况下, 双方协商一致;
2、 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改变,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
3、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劳动协议无法完全推行;
4、 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法律、 法规已修改;
5、 法律、 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相关乙方工作地点变更, 乙方同意: 在甲方需要变更乙方工作地点情况下, 甲方有
权在提前3天情况下直接以书面通知形式进行变更, 乙方应该根据甲方通知时间抵达变更后地点工作。假如乙方不在甲方通知时间抵达变更后地点工作, 视为乙方向甲方要求解除本协议, 甲方同意解除本协议且不用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1、 在试用期间, 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认定情形详见企业相关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等内容);
3、 严重渎职、 营私舞弊, 对甲方及甲方下属各子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认定标准详见企业相关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等内容);
4、 同时与其她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甲方提出, 拒不更正;
5、 以欺诈、 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
6、 在签署本协议时, 乙方未如实申报或隐瞒其与甲方职员或甲方关联企业职员存在亲友关系;
7、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
3、 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致使原劳动协议无法推行,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协议;
第三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协议, 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视情况组织财务、 审计部门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能够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 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酬劳;
2、 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
3、 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
4、 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愈加好发展机会;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期限届满, 甲、 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能够续订劳动协议。若本协议期限届满, 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 视为本协议延续。
十三、 其它具体事项
第三十五条 自协议终止时起, 开始计算乙方竞业限制期限。乙方在竞业限制期内, 应严格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自协议终止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订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七条 通知和送达: 协议各方因推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全部书面材料, 可直接送达对方或以本协议首部所列明人员、 地址送达。一方假如变更相关联络方法, 则必需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一方。以邮寄EMS或挂号方法, 投邮之日起第十个工作日视为送达日。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法律法规有要求, 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 法律法规没有要求, 由双方协商处理; 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变更本协议。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 应该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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