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 务 合 作 协 议
甲方(委托单位)(盖章):
地址:
乙方(代理单位)(盖章):
地址: 东明县工业路中段
甲、 乙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相关要求, 经过平等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人事服务事宜, 达成以下条款:
一、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定义
1、 职员: 指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委托服务雇员(名单见附件二)。
2、 委托服务: 指依据中国相关法律及本协议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具体参考附件一。
三、 服务项目: (见附件三)
四、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依据生产经营需要, 选择乙方派遣劳务人员, 并安排和调整劳务人员在甲方具体工作岗位, 监督、 检验和考评劳务人员完成工作情况。
2、 劳务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乙方, 并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安排工作;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程;
(4)工作渎职,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被证实患有慢性病、 传染病以及其她重大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工作;
(6)违反相关法律要求被追究刑事责任;
(7)甲方经营发生重大改变 (须提前 天通知乙方);
(8)派遣期未满, 被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私自离岗;
3、 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要求向劳务人员索赔, 乙方 有责任给予帮助。
4、 法律、 法规要求其她权利。
5、 通知劳务人员甲方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 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6、 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劳动条件、 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具, 以及符合国家要求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具。
7、 凡甲方要求在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应提前 日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乙方同意后, 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
8、 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 甲方应立刻通知乙方处理, 并做好现场处理工作。
9、 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费用。(具体费用和支付方法见本协议第六条要求)
五、 乙方权利义务
1、 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 签署劳动协议, 负责办理劳动协议鉴证手续, 对劳动协议进行管理, 并向甲方提交相关劳动协议副本供甲方立案, 并交验原件。
2、 依据甲方要求, 派遣符合条件劳务人员。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要求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劳务人员, 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劳动关系, 同时根据甲方要求立刻派遣符合条件劳务人员。
3、 负责对派遣劳务人员进行业务、 技能和安全培训。
4、 负责建立、 接转利管理劳务人员档案。
5、 负责为被派造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交给甲方。对因为乙方未缴、 迟缴或少缴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用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
6、 派遣职员在甲方工作斯间患职业病、 因工伤(亡)而引发全部费用, 除社会保险机购按政策要求支付外, 按法律要求应由用人单位负担费用由甲方负担, 经过乙方支付。
7、 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乙方应主动帮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并负责落实赔偿责任。
8、 定时或不定时地到甲方了解劳务人职员作表现、 遵纪遵法等情况, 并依据甲万要求, 帮助对劳务人员日常管理。
六、 费用标准和支付
具体见附件二、 三
七、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推行义务而造成对方蒙受经济损失, 应负担赔偿责任。
2、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协议。不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以受到损失。但以下情形除外:
因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相关义务, 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后仍不推行协议, 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如有特殊情况, 任何一方能够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
八、 其 她
1、 若国家法律、 法规和当地政府对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有对应要求, 则按对应要求实施。
2、 若国家法律、 法规和当地政府对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无对应要求, 则由甲、 乙双方另行协商,签署附件。该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定后,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 本协议在推行中, 如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布了相关法律、 法规和要求, 应以新颁布要求为准。新颁布相关法律、 法规和要求与本协议条款发生矛盾时, 则须就协议条款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变更协议条款。
4、 本协议所包含职员、 委托服务及实施时间在《委托人员明细表》中加以明确。
5、 协议推行期间,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 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选择: 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诸如地震、 台风、 水灾、 火灾或其她自然灾难, 爆炸、 骚乱、 战争等或并非受影响方所能合理控制其她未预见到事件, 受影响方均无须对因其未能推行或延迟推行本协议而使另一方蒙受任何损害、 费用增加或损失负责, 而未能推行或延迟推行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但受影响方应采取合适方法尽可能降低或消除该事件影响, 并应在尽可能短时间内恢复推行受该事件影响义务。
7、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 以及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取得对方信息, 均负有保密义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 保密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本协议报价、 协议文本、 职员基础信息、 以及双方标有保密字样往来文件。
8、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 保密义务是指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 一方不得用于任何与其实施职务无关情况; 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双方都有义务尽其一切努力预防任何第三方窃取秘密信息。因为任何一方违反以上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 违约方对受损失方负有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 赔偿损失责任。
九、 本协议附件是组成本协议一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双方基础情况记录表
附件二: 委托人员明细
附件三: 服务项目
附件四: 费用结算付步骤及服务细则
人事外包受托方、 委托方基础情况
附件一
受托方
东明县国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企业
地 址
东明县工业路中段
邮 编
业务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委
托
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性质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人事责任人
联络人
职务
联络人电话
联络人手机
电子邮箱
传真
单位总人数
委托人数
(名单见附件2)
社保代码
公积金代码
说明: 1、 此表请委托单位填写, 便于业务开展, 受托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2、 双方信息如有变更, 应立刻通知对方。
委托人员明细表
附件二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委托时间
工伤费
服务费
备注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企业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项目
附件三
1、 代缴工伤保险;
2、 代发工资;
3、 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判定申请, 以及协调工作;
4、 开据劳务发票(发票总额等于工伤费+劳务费+工资);
5、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企业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费用结算付款步骤及服务细则
附件四
一、 费用结算
1、 服务费从协议开始日开始计算, 按月计费。当月不满一个月, 按月计算;
2、 协议签署当日, 甲乙方应确定《委托人员明细表》, 并支付当月服务费, 由乙方立刻办理相关保险。
3、 甲乙双方每个月 日前重新确定《委托人员明细表》, 作为结算费用依据, 确定时间, 也是付款时间。
4、 甲方从协议签署之日下一个月起, 每个月 日前把本月职员工资付款至乙方帐中, 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职员工资表。
5、 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最迟在3日内把发票交到甲方。
6、 甲方如有增员、 减员, 请立刻通知乙方(可经过手机短信方法), 并下月《委托人员明细表》给予标注。
本条款与主协议同时签署,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条款作为主协议附件与主协议含有相同使用期限。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企业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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