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发包人:
承包人:
监理人:
为了深入落实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安全施工方针, 严格实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法令、 法规,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 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安全与健康, 促进施工顺利进行, 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协议实施上, 本合约含有优先权。
一、 管理目标
1.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工亡事故为零;
2. 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 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现场内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需确保在时限内达成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出现;
4. 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 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需确保在时限内达成100%;
5. 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 必需确保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确保发包人和监理人零事故目标;
8. 单列1.5%安全经费, 专款专用, 确保安全方法实施。
二、 安全施工要求
1. 承包人应按相关要求, 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方法, 不然因为本身安全方法不力而造成事故责任和所以而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担。非承包方责任伤亡事故, 由责任方负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2. 承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 实施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以及相关各项规范; 自觉遵守当地政府相关安全施工各项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相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规范、 标准及各项要求, 而且主动参与多种相关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活动, 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安全与健康。
3. 承包人必需尊重而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现行相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并按经济协议相关条款加强本身管理, 推行承包人责任。
4. 承包人必需实施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 承包人必需实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承包人自行编制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方法, 须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若改变原方案必需重新报批。
4.2 承包人必需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学习制度, 并做好跟踪检验管理工作。
4.3 承包人必需实施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技术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需接收安全培训、 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 承包人工长、 技术员、 机械、 物资等部门责任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责任人须接收安全技术培训、 参与相关部门组织安整年审考评, 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持证上岗;
4.3.3 承包人工人入场一律接收三级安全教育, 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假如承包方人员需要变动, 按要求进行教育、 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 承包人特种作业人员配置必需满足施工需要, 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 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 持证上岗;
4.3.5 承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 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 承包人必需实施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 承包人必需实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安全检验制度:
4.4.1 承包人必需虚心接收发包人和监理人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 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验, 不然造成罚款等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
4.4.2 承包人必需根据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建立本身定时和不定时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而且严格落实实施;
4.4.3 承包人必需设置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验制度及工长、 班长跟班检验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 承包人必需严格实施检验整改消项制度。
4.6 承包人必需实施安全防护方法、 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交接检验制度:
4.6.1 承包人自带各类施工机械设备, 必需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 且机械性能良好、 多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灵敏、 可靠;
4.6.2 承包人中小型机械设备和通常防护设施实施自检后报发包人和监理人相关部门验收, 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 承包人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 在自检基础上申报发包人和监理人, 接收专职部门专业验收; 承包人必需按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数据, 防护装置技术性能, 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 其方案必需满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相关要求。
4.7 承包人必需实施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改变后交接检验制度。
4.8 承包人必需实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关键劳动防护用具定点采购制度。
4.9 承包人必需实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定时定量供给制度。
4.10 承包人必需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需严格实施职员因工伤亡汇报制度;
4.11.1 承包人职员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 假如发生因工伤亡事故, 承包人应在1小时内, 以最快捷方法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主管领导, 向其汇报事故详情。由发包人和监理人经过正常渠道立刻逐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同时主动组织抢救工作采取对应方法, 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伤员必需移动现场设备、 设施者要做好统计或拍照, 发包人和监理人为抢救提供必需条件;
4.11.3 承包人要主动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及上级部门、 政府部门对事故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承包人隐瞒不报、 做伪证或私自拆毁事故现场, 所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负担;
4.11.4 承包人必需负担因为承包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 假如发生因工伤亡事故, 承包人应主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伤亡人员为承包人人员, 承包人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眷接待善后工作, 所以发生资金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12 承包人必需实施安全工作奖罚制度: 承包人要教育和约束自己职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承包人必需实施安全防范制度:
4.13.1 承包人要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安全负责;
4.13.2 承包人必需采取一切严密、 符合安全标准预防方法, 确保全部工作场所安全, 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危险情况, 并确保建筑工地全部些人员或周围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一切危险;
4.13.3 承包人在现场雇佣全部些人员都应全方面遵守多种适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相关法律或要求安全施工条款;
4.13.4 夜间施工现场, 承包人必需按施工要求, 在工人可能经过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她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照明, 必需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即撤走现场内任何承包队伍中没有合适理由而又不遵守、 实施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布安全条例和指令人员,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 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除非事先有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同意;
4.13.6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 必需严格按国家、 政府要求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 确保工人有安全可靠、 卫生工作环境, 严禁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4.13.7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 发包人和监理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成安全标准, 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 凡关键劳动防护用具, 必需购置国家正规厂家产品。如: 安全帽、 安全带、 安全网、 漏电保护器、 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 配电箱、 五芯电缆、 脚手架扣件等;
4.13.9 承包人应给所属职员提供必需和有效安全用具, 如: 安全帽、 安全带等, 若必需时还须配戴面罩、 眼罩、 护耳、 绝缘手套等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 承包人应在协议签约后15天内, 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 详述将要采取安全方法和对紧急事件处理方案以及本身安全管理条例及防洪渡汛方案, 以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 但此同意并不减轻承包人安全责任;
4.13.11 已获同意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副本, 由承包人编制而且分发至全部承包人施工工作场所, 发包人和监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其她文件、 口号、 警示牌等物品, 具体由承包人决定;
4.13.12 承包人应指定最少一名合格且有经验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方法得到实施。
三、 安全责任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严格根据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并随时接收发包人、 监理人和行业安全检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验, 采取必需安全防护方法, 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中造成全部安全事故责任和所以发生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
四、 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需认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 建委颁发相关治安、 消防、 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及条例, 承包人应严格按彭水县消防保卫制度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特殊要求组织施工, 并接收发包人和监理人安全检验, 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所签发隐患整改通知, 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和监理人指定时限内立刻整改完成, 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要求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2.本工程尤其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 必需配置最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 负责本单位消防保卫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本身防范方法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责任造成案件、 火灾、 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难事故, 事故经济责任、 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善后处理均由承包人独自负担, 所以给发包人和监理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和监理人可对其处罚。
五、 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管理
1.承包人必需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要求, 在设施投入、 现场部署、 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战略要求, 按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 对其全体职员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方法, 预防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行为, 保持安定局面而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危害, 不然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3.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相关文明安全施工、 消防保卫、 环境保护卫生、 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同时必需根据要求, 采取有效防扰民、 防噪声、 防空气污染、 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运等方法。
4.承包人必需严格实施保安制度, 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 行为规范、 遵章守纪、 对人有礼貌, 切忌上班喝酒、 寻衅闹事。
5.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 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配置对应数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 检验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 承包方应给予安全管理人员对应权利, 果断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方针。
6.承包人应严格实施国家法律法规, 采取合适预防方法, 以确保其劳务人员安全、 卫生、 健康, 在整个协议期间, 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施工现场和住所, 采取合适方法以预防传染病, 并提供给有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 安全确保金
本工程安全确保金按协议金额2%计取, 已包含在履约确保金中。工程完工验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息退还。
七、 争议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 能够经过协商处理或申请施工协议管理机构相关部门调解, 不愿经过调解或调解不成能够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合约书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五份, 协议双方各执各执二份, 监理人一份。含有相同效力。
九、 使用期
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算结束截止期同时截止。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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