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航空植保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诚信、 平等、 互利、 共赢标准, 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作物病虫害航空植保服务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服务内容
1、 甲方为乙方提供 小麦 病虫害防治服务。
2、 防治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具体作业时间及病虫害见附件。
3、 服务范围: 江苏 省 南通 市。
具体位置和面积见附件。
二、 收费标准与结算方法:
1、 收费标准: 飞防服务收费标准为 10 元/亩/次。
2、 结算方法: 本协议签署后3天内, 乙方向甲方预付总额 10% (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 乙方于植保作业前3天内支付当次作业费用 70% (即人民币 元), 剩下 20% (即人民币 元) 作业费于当次防治结束后7日内结清。
三、 双方共同约定:
1、 甲方依据双方签署作业方案, 对协议约定区域内农作物进行病虫害防治飞防植保服务。
2、 甲乙双方共同制订《飞防植保作业方案》, 其中甲方负责制订植保机械选型、 飞防作业方法等内容, 乙方负责依据当地病虫害发生情况, 制订病虫害种类、 农药选型、 施药时间、 水药配比、 喷施方法等内容。
3、 如防治效果不达标, 但可补打, 需立刻补打, 并由甲方负担服务费用、 乙方负担农药费用;
四、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确保乙方指定区域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在 5% 以下。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超标, 经判定后其超标损失部分由甲方负担, 甲方负担损失上限为协议约定植保作业服务费。
甲方责任原因包含但不限于:
(1)、 未按《飞防植保作业方案》作业, 农药喷洒量过低, 造成损失超出 5%;
(2)、 飞防作业不妥, 漏喷/重喷作业面积比率超出 5% 。
(3)、 未能在指定时间内立刻完成协议要求作业任务而造成损失超出 5%。
五、 乙方责任
1、 提供正确种植面积和种植区域分布图。为了确保施药效果和效率, 乙方农田需尽可能连城片, 最小连片面积需大于30亩, 两片之间距离小于500米。
2、 乙方须最少提前5-7天以文字方法向甲方提供病虫害防治具体信息;
3、 乙方需要针对当次病虫害防治对象, 对症提供药效正常农药, 并了解病虫害发生动态, 与甲方共同确定最好防治方案。
3、 乙方须督促农户采取科学肥水管理, 根据防治技术要求立刻施肥管水, 确保作物正常生长, 不得在施药后将田中药水向临近水域排放。
4、 乙方在防治后立刻检验防治效果; 如防治效果不达标, 需在二十四小时内立刻通知甲方。
六、 责任免去:
以下原因造成作物收成损失, 甲方不负担责任。
1、 发生检疫性病虫害。
2、 因施肥、 雨水、 干旱、 污染、 除草剂中毒等原因造成生理性病害。
3、 因不可抗拒自然灾难(如洪水、 冰雹等)造成作物损失。
4、 因乙方用药不妥(如药不对症或药量不对等)而造成损失。
5、 因乙方提供农药性质变质(如过期药)而造成损失。
6、 因乙方通知不立刻而延误防治时期而造成损失。
7、 因人工管理不妥而造成损失(如在喷药过后立马喷水等)。
8、 因乙方虚报承包面积, 即乙方实际面积大于协议承包面积而影响效果所造成损失。
9、 对受气候和天气影响较大病虫害防治, 甲方只包防治, 不包防治效果。
七、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损失, 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 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协议无法正常推行, 能够解除协议, 双方均不负担违约责任。
八、 补充条款
9.1 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9.2 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可由双方共同协商, 增加补充条款, 并加盖公章, 与其她条款含有相同效力。
9.3
九、 其她:
1、 甲乙双方于协议签署一个星期内, 共同实地确定飞防植保作业区域范围、 田地分布。田地过于分散(最小连片面积小于30亩)、 地形起伏较大、 周围电线杆等过于密集, 甲方有权不提供防治服务。乙方单方面变更服务地点, 甲方有权不提供防治服务, 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2、 乙方未结清前次作业费用前, 甲方有权不开展后续飞防作业服务;
3、 假如农作物病虫害损失超标严重, 乙方须在收割前15天内提出赔偿要求, 赔偿金额经县级植保事故教授判定委员会组织教授进行现场判定后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仲裁。
4、 其她未尽事宜, 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5、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 若双方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 可由双方代表协商, 协商不成, 可采取仲裁或司法程序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授权责任人(署名): 授权责任人(署名):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1: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位置和面积
编号
作物种类
种植地点
面积(亩)
备注
1
县 镇 村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总计:
附件2:
《 农作物飞防植保作业方案》
农作物种类: 生长久: 防治区域: 防治面积:
农作物施药基础时间表(参考)
作物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早稻
5月10-17日
6月3-10日
晚稻
8月2-6日
8月18-22日
9月10-15日
9月20-25日
10月(飞虱)
中稻
6月20-25日
7月3-8日
7月22-25日
8月上旬
8月(飞虱)
柑橘
4月上中旬
6月上中旬
7月下旬
8月下旬
9月下旬后
冬小麦
春小麦
附件3 : 施药方案:
施药序号
施药时间
虫害/病害类型
用药方案
每亩用药量
兑水百分比
专用助剂用量
注意事项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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