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号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物业名称: 水岸名居小区
物业企业: 福州星之辉物业管理有限企业
二○一八年一月十日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议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水岸名居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福州星之辉物业管理有限企业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三级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在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基础上, 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 福州星之辉物业管理有限企业 (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础情况
物业名称: 水岸名居
物业用途: 自有住房、 车库、 仓房
坐 落:
四 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约合 亩。
总建筑面积: 46950平方米, 住宅楼户数: 309户。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订物业管理计划, 并组织实施, 管理与物业相关工程图纸、 住户档案与完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日常维修、 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包含: 楼盖、 屋顶、 外墙面、 承重墙体、 楼梯间、 走廊通道。
第五条: 共用设施、 设备日常维修、 养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 设备包含: 共用上下水管道、 共用照明。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隶属建筑物、 构筑物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含: 园区路面、 化粪池、 铁栅栏。
第七条: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 包含楼道共用部位清洁卫生, 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垃圾清运。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 包含门岗服务、 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 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 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电梯、 消防管道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 维修服务时限: 在我们服务过程中, 坚持二十四小时有些人接待业主报修电话, 急修半小时抵达现场, 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抵达现场, 回访率达成百分之百。
第三章 物业服务管理
第一条: 物业服务质量实施盘锦市房产管理局公布《盘锦市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第四章 保安岗位职责
第一条: 注意园区内情况, 严防破坏及偷窃行为发生。
第二条: 注意检验可疑人员物品及证件。
第三条: 注意加强对园区巡查, 发觉可疑情况, 立刻汇报领导。
第四条: 随时与各业主家保持联络, 如有情况, 立刻前往帮助, 对可疑人员进行堵截。
第五条: 负责监管园区内垃圾及物品堆放。
第六条: 严禁出租车及外来闲人, 车辆入内。
第七条: 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实施交接班制度, 上下岗时不得擅离岗位, 做私事, 确保安全。
第五章 保洁职员作标准
第一条: 负责所分担区域环境日常保洁工作。
第二条: 负责电梯内、 楼梯间、 台阶面清洁工作。
第三条: 保持负责区域内无杂物、 无污迹、 无积尘、 无蜘蛛网, 清洁率达百分之九十九。
第四条: 室外实施巡查保洁, 路面无污垢、 无积水、 排水通畅, 滞留杂物不超出一小时, 生活垃圾天天清运两次, 垃圾桶每七天清洗一次。
第五条: 楼道内, 园区内无广告存留, 立刻严禁环境污染, 不文明行为。
第六条: 雪天立刻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梯间积雪, 雨后立刻清理污水。
第六章 绿化管理
第一条: 花草树木生长良好, 无枯死、 无树挂、 适时修剪, 疏密适当, 有良好观赏效果。
第二条: 确保草坪生长整齐, 按时进行修剪, 立刻清除杂草, 无烟头、 纸屑、 垃圾等。
第三条: 依据气候情况适时进行浇灌, 施肥和松土, 确保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第四条: 绿化地设有提醒大家珍惜绿化宣传牌。
第七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一条: (适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实施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 1.2 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车库 元/平方米.月。
其中, 电梯、 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 ; 按房屋面积百分比分摊。
2.如政府公布指导价有调整, 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根据乙方与保险企业签署保险单和所交纳年保险费根据房屋建筑面积百分比分摊。乙方收费时, 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告。
第二条: (适适用于市场调整价)物业服务费用实施市场调整价。
1.物业服务费用由乙方根据 1.2 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 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 物业费用关键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职员资、 社会保险和按要求提取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 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及公共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
2.物业服务费如需要调整, 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大、 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题维修资金支出。
第四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每个月每辆60元/月
2.地下室车位(租用): 70元/月 。
第五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 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费用另行收取, 乙方制订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 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八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指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验监督乙方管理工作实施情况;
3.根据法规政策要求决定共用部位、 共有设施设备专修资金使用管理;
4.甲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15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完工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 结构、 设备完工图、 配套设施、 地下管网工程完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 使用和维护养护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需其它资料。
5.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 管理用房位置: 号楼 单元 室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法使用:
(1)乙方无偿使用。
6.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要求交纳物业服务费时, 督促其交纳。
7.协调、 处理本协议生效前发生遗留问题;
8.帮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
9.其她。
第二条: 甲方业主委员会作为实施机构,含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依据业主大会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协议拥有权利,推行本协议约定义务; (根据法规政策要求必需由业主大会决议除外)
2.监督和帮助乙方推行物业服务协议;
3.组织物业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条约》、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规范物业服务协议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 限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汇报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7.其她。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依据甲方授权和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协议决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 业主委员会、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条约》和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有权依据情节轻重, 采取劝阻阻止方法;
5.选聘专营企业负担本物业专题管理业务, 但不得将物业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向甲方汇报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本协议终止时, 应移交物业管理权, 撤出本物业, 帮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交接和善后工作, 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专题维修金及账目;
8.其她。
第九章 协议期限
本协议管理期限为 叁 年; 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第十章 协议解除和终止约定
第一条: 本协议期满, 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 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决定不再接收委托, 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期满, 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意见通知乙方, 且没有选聘新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继续管理, 视此协议自动延续。
第三条: 本协议终止后, 在新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 乙方应该应甲方要求临时(通常不超出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对应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条: 其她条款。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时限内处理, 逾期未处理且严重违约,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条: 乙方未根据约定提供服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 乙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业主经过后有权解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私自提升收费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四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 乙方能够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 三 加收违约金。
第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协议, 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 3 %; 因为解除协议造成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 还应给予赔偿。
第六条: 乙方协议终止后, 不移交物业管理权, 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相关档案资料等, 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 3 ‰违约金, 由此造成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 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条: 为维护公众、 业主、 物业使用人切身利益, 在不可预见情况下, 如发生煤气泄漏、 漏电、 火灾、 水管破裂、 救助人命、 帮助公安机关实施任务等情况, 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方法造成财产损失, 当事双方按相关法律要求处理。
第八条: 其她条款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日内, 依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 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条: 本协议正本同附件共1页, 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本协议在推行中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 甲、 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2 方法处理。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 乙方能够直接根据相关要求向有管辖权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条: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附件一: 委托管理物业范围及组成细目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物业共用部位维修、 养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完好率95%;
2.维修养护立刻率95%。
二.物业共用设施、 设备运行、 维修、 养护和管理
1.公共照明完好率达95%以上;
2.道路完好率达90%以上;
3.停车场(库)完好率达95%以上;
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5.公共文体休闲设施及雕塑小品完好率达95%以上;
6.关键机电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
7.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零修急修立刻率达95%以上。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清洁卫生, 垃圾搜集、 清运
1.对公共道路、 绿地、 电梯、 楼道间和走廓, 每日清扫一次, 每七天擦抹两次, 白天8小时保洁。垃圾箱、 果皮箱每日清运一次。单元门、 信报箱、 楼梯扶手及园区雕塑小品、 公共椅凳, 每七天擦拭一次。楼道天天扫1次, 一周拖2次, 扶手、 楼道内管道无灰尘; 房屋共用部位天棚、 内墙墙面上灰尘、 蜘蛛网和窗户玻璃, 每季度清理擦拭一次。污水进、 化粪池, 每六个月清掏一次。
2.清扫保洁率达成98%以上。
四.绿地养护和管理, 适时浇水、 喷药、 修剪, 确保长势良好
1.绿化完好率达95%;
2.绿化成活率达95%。
六.小区内公共秩序维持, 安全防范等事项帮助管理
1.车辆停放有序;
2.保持小区平静;
3.维护小区交通安全。
4.门卫实施3人二十四小时执勤, 每1小时园区巡查一次。本小区车辆及人员实施自动刷卡, 外来车辆及人员必需登记入内
5.小区内无乱贴、 乱堆、 乱放、 乱挂现象
6.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 严禁外来车辆、 出租车及闲人进入
7.雨后立刻清理污水, 雪后立刻清雪, 确保业主出行方便。
8.小区内治安案件发生率0.1%以下;
9.小区内火灾案件发生率0.1%以下。
七、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与业主签署《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推行宣传、 通知业主相关装修管理要求义务;
3.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 阻止;
4.立刻向相关行政主管部分汇报。
八、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档案完整率99%以上;
2.档案资料有效利用率98%以上。
物业组成明细
类 型
栋数
单元数
套数
建筑面积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物业用房
车库
仓房
门卫值班室
合 计
附件二: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表
1.绿地 平方米;
2.道路 平方米;
3.化粪池 个;
4.污水井 个;
5.雨水井 个;
6.垃圾箱中转站 个;
7.水泵 个;
8.水箱 个;
9.电梯 5 部;
10.信报箱 个;
11.消防设施 ;
12.公共照明设施 ;
13.监控设施 ;
14.避雷设施 ;
15.共用天线 ;
16.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 个 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
21.仓库 平方米;
22.保洁用房 平方米;
23.维修用房 平方米;
24.保安用房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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