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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协议范本
重庆冉缤律师文集
冉缤律师, 重庆精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1997年经过律师资格考试, 在十数年律师生涯中, 代理诉讼及非讼作品七百余件, 广泛涉猎婚姻家庭、 行政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 民商事、 建筑及房地产、 刑事辩护等各门类法律事务后, 逐步形成并建立起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经济协议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领域优势化、 差异化特色办案服务。其所代理案件, 数次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 上海《东方卫视》、 《法制日报》、 香港《文汇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并就房地产纠纷、 劳资权益纠纷、 婚姻法最新解释等方面, 分别接收上海东方卫视、 重庆电视台财经频道等电视媒体专题采访。
第一条 协议双方当事人
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2、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法规依据
依据《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为充足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建设新农村,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标准, 就土地租赁事项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 流转位置、 面积、 土地用途及流转期限
1、 流转位置、 范围、 面积: 甲方同意将在 乡(镇)
村 组承包经营土地 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 耕地 亩, 林地(山地) 亩、 水面 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 如经甲、 乙双方实地测绘, 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 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
2、 流转用途:
3、 流转期限:
第四条 土地流转方法 价款
一、 土地流转方法: 租赁。
二、 土地流转价款:
经双方协商, 采取以下第 种价款计算方法实施。
价款计算方法1: 协议签署后第一年, 按每亩 元/年标准计算, 以后每 年递增一次, 递增率为 %。
价款计算方法2: 按每年每亩 千克 (某种实物)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 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 如无国家挂牌价, 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三、 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法及支付时间为:
土地流转租金支付采取人民币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币支付方法, 由甲方委托代理人收取并分配租金, 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约定为 。
四、 出租土地交付时间及要求: 甲方在签署协议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 日内, 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协议到期之以后 日内, 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计划合理利用土地, 阻止乙方违反协议约定使用土地行为;
(2)甲方享受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权利;
(3)尊重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 占有, 甲方有权依法取得对应土地使用赔偿;
(5)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其她权利和义务。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受生产经营自主权、 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不得改变土地约定用途, 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 不得给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损害。确保在协议期届满后, 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
(4)土地流转期间, 乙方如将土地再流转给其她单位或个人, 需经甲方同意, 并另签流转协议;
(5)协议期满后, 乙方应立刻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流转, 协议到期前六个月, 应立刻向甲方协商继续流转事项,并重新签署土地流转协议。协议期满, 乙方投资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除取得正当产权手续外, 应按来修去丢标准, 无偿归甲方全部, 若甲方不需要这些设施, 乙方在三个月内清理完成; 如乙方继续流转, 在与国家政策不相抵触前提下, 相同条件, 乙方享受优先流转经营权;
(6)乙方生产经营必需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7)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 占有, 其征收范围内附着物及青苗赔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全部者全部;
(8)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其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为标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本协议能够变更或解除:
1、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又不损害国家、 集体和个人利益;
2、 签订协议所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改变;
3、 一方违约, 使协议无法推行;
4、 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协议不能推行;
5、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难、 国家征收土地等)使协议无法推行;
6、 甲方个人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 或以其她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 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个人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 乙双方必需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违约, 违约方必需负担赔偿相对方损失责任;
2、 甲、 乙双方签署正式协议后, 因甲方原因, 乙方未能准期进场, 造成土地闲置、 荒凉达3个月, 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乙方原因, 逾期3个月未进场, 甲方能够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负担未立刻缴纳租金违约责任;
3、 乙方私自改变土地用途造成永久性损害,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 协议期内, 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超出两个月,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5、 因为第三方(农民)原因, 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 乙方经两次请求甲方出面阻止, 仍无法消除影响, 乙方有权退出。
第八条 其 她
1、 协议争议处理方法。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也能够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处理。调解协调不成,能够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在流转期内, 如遇国家政策性征收流转范围内土地, 被征收部分协议自行解除, 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 在相同条件下, 流出土地农民含有劳动能力给予优先安排就业;
4、 本协议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协议效力;
5、 本协议未尽事宜, 须经双方协商, 做出书面补充要求。补充要求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6、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当地乡镇政府土地承包协议管理机构一份。
7、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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