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分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号签署本协议。
第1条 合作目
1.01 甲、 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要求及电信行业管理要求, 利用各自资源共同推进业务发展。
第2条 合作内容
2.01 合作标准: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优势互补、 共同发展”标准, 共同拓展电信企业业务。
2.02 合作内容
(1)、 乙方成为甲方合作营业厅, 并依据甲方目标市场、 资费标准、 营销政策, 推广产品, 为用户提供缴费服务, 并依此取得收益。
(2)、 乙方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为 平米, 含有万元以上流动资金。
(3)、 乙方确保月均销售甲方移动终端不低于 户。
(4)、 乙方营业场所内、 外部形象和业务受理模式由甲方制订统一标准。
(5)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 同时依此协议取得约定利益。乙方代理甲方业务, 各类产品酬金标准及结算周期, 根据甲方要求实施。
(6)、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一定金额确保金 元, 用于在合作期间办理甲方各项业务履约确保、 终端铺货确保及代理甲方业务产生营业款质押金, 甲方有权根据协议要求条款罚没确保金。
2.03 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为一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3条 乙方确保
3.01 乙方确保其拥有办理甲方综合业务正当资质:
(1)、 含有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 经营范围需包含通信产品、 终端设备销售、 代收话费等项目;
(2)、 无违法或违规经营不良统计;
(3)、 含有没有线通信产品销售实力和经验, 管理规范, 业内口碑良好;
(4)、 拥有固定营业场所;
第4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4.01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在服务水平、 业务水平、 产品销售等方面表现, 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或续签与乙方合作协议;
(2)、 甲方有权根据上级分企业要求对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酬金标准、 考评措施及奖励标准进行修改, 但应立刻通知乙方;
(3)、 甲方有权确定各类产品零售价格、 资费标准、 受理步骤;
(4)、 甲方有权定时为乙方下发产品销售计划指标、 收入计划指标, 按渠道考评管理措施严格对乙方进行考评, 并进行对应奖惩; 如乙方未能完成甲方下达销售计划, 甲方将向乙方索要租凭营业厂所费用, 取消并收回提供给乙方代理商卡优惠政策, 在取消代理商卡优惠政策期间, 乙方能够继续使用代理商卡号码, 并能够选择当地域域经营其她可选套餐。乙方在以后月份中如完成企业下达销售计划, 则可恢复代理商卡优惠套餐。
(5)、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VI形象, 并监督使用。同时甲方为乙方无偿制作牌匾、 形象墙、 门窗刻字、 柜台胶贴;
4.02 甲方义务
(1)、 为乙方立刻提供最新业务规程、 资费标准、 服务标准;
(2)、 对乙方营业人员提供业务培训、 服务与支撑;
(3)、 为乙方立刻配送号、 卡资源;
(4)、 为乙方提供业务受理工单、 及相关业务发票;
(5)、 为乙方提供各类业务宣传品, 并不定时进补充或更新;
(6)、 向乙方定时支付酬金及其它应付费用;
(7)、 向乙方提供无偿营业厂所。
第5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5.01 乙方权利
(1)、 有权根据本协议4.02条要求要求甲方提供业务支撑;
(2)、 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需技术帮助, 提供必需经营信息;
(3)、 有权要求甲方立刻、 足额支付相关代理费用;
5.02 乙方义务
(1)、 乙方办理甲方综合业务, 在合作期限内不得经营甲方以外其它电信业务运行商业务(包含电信企业属地外业务), 不然视为违约, 每发觉一次扣留乙方确保金三分之一, 违约三次以上终止协议。
(2)、 乙方必需按甲方业务要求和步骤办理业务, 并做好用户发展与维系工作。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私自转让、 出售、 转移、 抵押任何甲方提供相关资源、 设备, 及业务经营权等。
(3)、 乙方要严格实施甲方营销政策、 促销政策等, 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向用户做出任何优惠承诺, 不然负担相关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优惠政策, 乙方担保用户在网期限,假如用户在未完成消费情况下, 乙方将赔偿甲方损失。
(4)、 乙方要与甲方共同开展用户欠费追缴工作, 各自负担欠费责任。乙方发展用户欠费额度占其发展用户话费收入2%以内欠费部分由甲方负担, 由乙方负担其所发展用户欠费率超出2%部分, 乙方负担欠费额=(实际欠费率-2%)×乙方发展用户话费收入。如因乙方过失造成欠费而无法收回, 由乙方全部负担。
(5) 乙方为甲方建立直销队伍,由甲方帮助助管理, 乙方负责对直销队伍培训及管理工作。
(6)、 乙方必需要维护甲方企业形象, 如发生损害甲方企业形象行为, 甲方有权进行对应处罚或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6条 业务酬金及结算标准
6.01 酬金按月提取, 次月提取上月酬金。乙方收费分成按所收预存款额度2%提取酬金, 其它产品代理酬金按甲方相关要求实施, 如遇酬金及结算标准改变, 甲方要立刻通知乙方。
第7条 发票管理项
7.01 发票要按次序号连续使用、 存根联连续装订, 每500份装成一册。要求装订整齐, 在装订封皮上注明次此册发票起始号码、 装订单位等内容, 在发票使用过程中, 如发生发票开错或打印机卡纸等 , 应将作废发票(二联)加盖作废章后, 按次序与存根联一起装订保留, 不准丢失。
7.02 专用发票属有价票证, 各营业网点领回发票后要妥善保管, 严禁丢失、 损毁。一旦出现丢失, 应立刻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对应方法, 避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7.03 丢失发票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罚款, 对单位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法律责任。
第8条 知识产权
8.01 乙方承诺并确保不以任何方法使用或许可、 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企业标识、 业务标识和其她知识产权( 包含其中英文字、 字样或其名称一部分)及与此相类似企业标识、 业务标识和其她知识产权, 除非事先得到甲方同意。
8.02 乙方确保其将经过甲方同意后取得印有甲方品牌名称、 服务商标或标识商业名片、 广告、 推广文字或其它物品及证件只用于本协议约定业务。
8.03 在未经甲方同意情况下, 乙方不能将其在经营过程中取得任何与甲方及其业务相关机密信息/商业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或用作与本协议无关其它用途。乙方必需严格遵照《中国电信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指导意见》中要求及要求, 在信息登记、 信息录入、 信息存放、 信息调用等关键步骤严守信息保密制度, 预防用户信息泄漏。对泄露用户资料行为, 将采取扣罚确保金押金或终止代理合相同相关方法, 情节严重, 提请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9条 违约责任
9.01 任何一方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终止,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所以造成经济损失。该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终止而解除。
9.02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违约行为宽限, 均不应视为放弃对违约方追究和索赔权利, 也不应视为对该等违约行为认可。
第10条 免责条款
10.01 如遇法律要求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本协议自行中止, 直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之日起恢复实施本协议, 本协议期限对应顺延。碰到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协议另一方出含相关机关不可抗力证实方可免责。
10.02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通信中止和工期延误, 甲方无需负担责任。
10.03 因一方本身原因致使己方受损或因任何第三方原因造成一方受损, 协议另一方可免责。
10.04 营业厅内全部物品在协议期间, 乙方无偿使用, 不过假如有损坏, 乙方负责修理, 如无法修理, 将按价赔偿。
第11条 争议处理
11.01双方同意, 将尽最大努力协商处理双方之间因本协议而发生或与本协议相关一切争议, 包含(但不限于)相关本协议有效性、 存续性纠纷或者仲裁条款有效性争议。
11.02对于因推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 双方如无法协商处理, 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 经过诉讼处理。
第12条 协议生效
12.0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02 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两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2.03 本协议实施过程中, 全部补充协议以及相关文件经甲、 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 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第13条 通知
13.01 本协议项下任何通知或其她通信应该采取书面形式, 以(1)当面递交、 (2)电报、 (3)传真、 (4)特快专递、 (5)挂号信、 或(6)电子邮件之中任何一个方法送达下述双方地址, 于收到之日视为送达。
第14条 其它
14.01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14.0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约定内容以协议、 纪要、 附件、 洽商等形式,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4.03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如遇国家法律、 法规、 政策影响到本协议相关条款实施, 则双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对应调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12月4日 日期: 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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