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塞尔协议III对中国商业银行影响 姓名: 班级: 学号: 摘要: 巴塞尔协议, 全名是资本充足协议。该协议出台源于前联邦德国Herstatt银行和美国Franklin national银行倒闭。这两家著名国际银行倒闭使监管机构开始重新审阅拥有广泛国际业务银行监管问题。巴塞尔协议就这么应运而生。本文基于巴塞尔协议III对过去两个巴塞尔协议对比分析, 结合中国国情, 巴塞尔协议III对中国商业银行主动与消极影响。Abstract:The Basel Accords , also called Capital Accords issued by 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
2、king Supervision (BCBS), for responds to the failures of Herstatt bank in federal Germany and Franklin national bank in U.S. Which made the BCBS re-examine the bank supervision with wide range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And Basel Accord was emerged.By analyzing the theory changes of the old and new B
3、asel, and according to Chinas reality,this paper reveals the positive and negative aspects analysis of the Basel IIIs influence on Chinas commercial bank.关键词: 商业银行 巴塞尔协议 银行管理制度 经营模式 监管效率Key words:Commercial bank; Basel Accord ; Banking regulation ; management mode ; supervisory efficiency1.历次巴塞尔协议内容
4、及评价 1.1巴赛尔协议I内容及评价1.1.1关键内容 1988年巴塞尔协议I出台, 其全称为统一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协议, 其目是经过要求银行资本充足率, 降低各国要求资本数量差异, 加强对银行资本及风险资产监管, 消除银行间不公平竞争。以下为巴赛尔协议I关键内容: 巴塞尔委员会, 相关统一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协议, 1988年资本分类关键资本股本股本分为两部分, 一般股和永久非累积优先股。一般股能够经过发行股票吸收社会资金, 也能够经过银行盈余账户转入。发行优先股也能增加银行资本所以也是组成股本关键手段公开贮备公开贮备是指经过保留盈余或其她盈余方法在资产负债表上明确反应贮备, 如股票发行溢价、
5、 未分配利润和公积金等隶属资本未公开贮备只包含虽未公开, 但已反应在损益表上并为银行监管机构所接收贮备重估贮备这类资本通常包含对记入资产负债表上银行本身房产正事重估和来自由隐蔽价值资本名义增值一般准备金因为一般准备金能够被用于填补未来不可确定任何损失, 符合资本基础特征, 所以被包含在隶属资本中混合资本工具是指带有一定股本性质又有一定债务性质部分资本工具。比如英国永久性债务工具、 美国强制性可转换债务工具等长久隶属债务是资本债券与信用债券合称, 它之所以被当做资本, 是因为它能够部分地替换资本职能, 能够一样为固定资产筹集资金。银行一旦破产, 损失先由隶属债务冲销, 再由保险企业或存款人负担。
6、通常情况下, 只有期限在5年以上隶属债务工具能够包含在隶属资本之中, 但其百分比最多只能相当于关键资本50%扣除项目商誉; 对从事银行业务和金融活动隶属机构投资资本充足率关键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比率不得低于4%关键资本比率=关键资本/风险加权资产*100%=关键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12.5*操作风险)*100%4%总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比率不得低于8%总风险资本比率=总资本/风险加权资产*100%=(关键资本+隶属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12.5*操作风险)*100%8%风险权重分为五个档次0%库存现金及在本国中央银行存款; 以本币定值发放, 并以
7、本币筹集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债权0%, 10%, 20%, 50%(各国自定)对中国公共部门实体债权和由这些实体担保贷款20%对多边发展银行债权; 对OECD国家内注册银行债权及由OECD国家内注册银行提供贷款; 对OECD以外国家注册银行余期在一年之内债权和由OECD以外国家法人银行提供担保, 所余期限在一年以内贷款; 对非本国OECD国家公共部门机构(不包含中央政府)债权, 以及由这些机构提供担保贷款; 托收中现金款项50%完全以居住为用途, 为借款人所拥有产权住宅抵押贷款100%对私人机构债券; 对OECD以外国家法人银行余期1年以上债权; 对OECD以外国家中央政府债权; 对公共部门所
8、属商业企业债权; 行址, 厂房, 设备和其她固定资产; 不动产和其她投资; 其她银行发行资本工具全部其它资产 1.1.2评价 巴塞尔协议I确定了各国银行在资本要求方面标准, 使各国银行在资本要求方面含有相同性, 能够说, 巴塞尔协议出台提供给了一个“令世界同时”机会。巴塞尔协议为商业银行监管规范提供了统一标准同时也有利于金融体系稳健运行。首先, 其在金融监管方面贡献不可小视。协议出台后各国监管视角逐步转向银行本身, 以前协议对银行体本身尤其是对银行资本没有作出任何有实际意义要求。而巴塞尔协议I则对银行提出明确要求, 从而为监管当局指出了可行方向。其次, 巴塞尔协议I要求银行必需同时满足总资本与
9、风险加权资产比率不得低于8%, 关键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比率不得低于4%这两个百分比要求。这为以后银行业提供了一个硬性指标, 也有数据表明在协议出台后各国银行资本总体上展现了上升趋势。另外, 协议中还包含过渡期及各国当局自由度安排, 努力使各国银行监管标准统一。而这种安排也考虑到了银行国别差异, 以预防国际银行间不公平竞争。 当然, 第一版巴塞尔协议有着不足之处, 因为巴塞尔协议在操作上过于简单, 受众范围便窄了, 无法有效适应金融市场改变。且明确资本充足率指标轻易造成银行过分强调资本充足, 忽略部分可能碰到风险。另外, 现行风险权重框架过于简单, 或者说是简化了信用风险判定, 但实际世界不一样
10、资本量面对风险是不一样, 计量方法也不够科学, 这给监管带来了困难, 也产生了监管套利隐患。 1.2巴塞尔协议II内容与评价1.2.1关键内容6月26日, 巴塞尔委员会又颁布了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国际协议: 修订框架, 即“新资本协议”。在新资本协议中, 最受关注便是银行监管“三大支柱”。第一支柱: 最低资本要求最低资本充足率仍为8%保持不变。在保留原有信用风险同时, 新协议还考虑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在测算银行风险资产情况时, 新协议提供了两种可供选择方案, 即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 标准法是指银行依据外部评级结果, 以标准化处理方法计量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是银行采取本身开发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
11、 但必需经过银行监管当局明确同意第二支柱: 监察审理程序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进行审慎监管, 经过有效监督避免银行破产, 预防银行业危机造成宏观经济瓦解。其中包含处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程序; 加强跨境交流与合作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向指导第三支柱: 市场约束第三支柱作为前两支柱补充要求银行提升信息透明度, 使外界对它财务、 管理等有愈加好了解。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期望市场纪律发挥作用, 其手段是制作一套信息披露机制, 披露信息包含资本组成, 资本情况, 盈利水平, 风险股价, 管理过程等。1.2.2评价银行多年来在金融创新、 控制资本方面努力也受到了旧协议限制。新协议对此做出了
12、改变。8%最低资本充足率应计提风险包含了信用, 市场及操作风险; 增加到三大支柱风险机制; 在银行评定风险方法方面, 银行也有了更大弹性, 具体方法有标准法, 基础或进阶内部评级法。协议要求各银行建立内部风险评定机制, 并利用其内部评级系统, 决定本身对资本需求。新资本协议在补充就资本协议, 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方面贡献不可忽略。它更为精细, 全方面评定了信用, 市场, 操作风险对银行影响。“三管齐下”监管机制也使新协议管理方法与当下市场相匹配。 巴曙松, “金融风险监管框架演变中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轨迹与趋势”, .12.27新资本协议局限: 新协议围绕资本和风险制订监管机制, 但它关键立足
13、于非系统风险原因控制, 面对银行主权属性引发风险及其她系统性风险防范不足; 银行健全取决于风险和收益两方面, 但巴塞尔协议只集中于风险方面, 不可避免造成了某一方控制缺失; 1.3巴塞尔协议III内容与评价1.3.1关键内容巴塞尔协议III受到了全球金融危机催生, 该协议在被提出, 仅一年就取得了最终经过, 于11月在G20峰会上同意实施。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国际通用, 以加权方法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资本充足率标准。协议关键有以下多个方面: 提升资本监管要求: 提升资本金比率要求。过渡期内, 商业银行关键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限额由2%提升至4.5%; 一级资本充足率由4%升至6%; 总资
14、本充足率不变。但此处资本充足率是指在扣除资本缓冲以后最小资本充足率。建立资本留存缓冲, 应对可能到来金融危机。即在面临危机时, 暂停发放高管薪酬, 资金留作吸收损失。12月巴塞尔委员会重新定义了银行资本, 简化监管资本结构。在1996年出台资本协议补充中将资本划分为三个等级, 而此次巴塞尔委员会保留了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 并对其定义进行了重新界定。流动性要求加大流动性监管, 出台了流动性风险方法, 标准和监管国际框架文件, 并在文件中提出了两种监管标准: 流动性覆盖比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其中流动性覆盖比率关注短期风险, 用来提升商业银行应对突发流动性风险能力, 预防挤兑现象。而净稳定融资比率关
15、键关注中长久, 较为稳定资产, 预防表外流动性风险敞口。二者都不能低于100%。杠杆率引入杠杆率, 将表外业务诱发风险包含在内, 预防银行内部由计量模型偏差带来损失。杠杆率是关键资本与银行表内外业务总资产百分比。协议要求商业银行杠杆率最低限额为3%。过渡期安排巴塞尔委员会要求了巴塞尔协议III实施过渡时期, 为各国实施巴三协议提供了缓存空间, 过渡期内各项标准也在各国经受试验, 从而降低了巴三协议对各国冲击。下表为过渡期安排: Group of Governors and Heads of Supervision announces announces higher global minimu
16、m capital standards,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指标时间起杠杆率监管监测期过渡期为1月1日至1月1日从1月1日开始披露纳入第一支 柱一般股充足率最低要求3.5%4.0%4.5%4.5%4.5%4.5%4.5%资本留存缓冲最低要求0.625%1.25%1.875%2.5%一般股充足率加资本留存缓冲最低要求3.5%4.0%4.5%5.125%5.75%6.375%7.0%扣减项过渡期20%40%60%80%100%100%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4.5%5.5%6.0%6.0%6.0%6.0%6.0%总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8.0%8
17、0%8.0%8.0%8.0%8.0%8.0%总资本充足率加资本留存缓冲最低要求8.0%8.0%8.0%8.625%9.125%9.875%10.5%不符合新资本定义资本工具过渡期从1月1日起逐步剔除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开始监测开始监测净稳定融资比率NSPR开始监测开始监测1.3.2评价 巴塞尔协议III最突出地方是对资本充足率新要求, 新协议再一次提升了对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 并重新定义一级资本。同时, 第三版协议完善了银行监管框架, 监管愈加严格但因为各国国情不一样, 巴三协议过渡期又长达5年, 各国银行所受直接冲击就是资本充足率带来压力, 协议实施效果大受影响。国际金融业对于巴塞尔协议I
18、II实施给各国银行业带来影响还存在争议, 尤其是面对欧洲市场。欧洲仍深陷债务危机泥潭, 股票市场还未回暖, 银行经过资本市场融资以扩充资本量难度较大, 此时新协议实施无疑是雪上加霜。另外, 新协议出台对中小型企业冲击远大于其对大型银行影响, 尤其是在中小型企业相对较多德国。也所以, 德国成为了巴三协议最大反对国。2.巴塞尔协议III对中国商业银行主动影响 2.1有利于转变中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 中国于年初开始实施巴三协议。以前, 经过对巴塞尔协议III仔细研究, 中国已依据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对审慎新监管措施。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程, 商业银行间竞争愈演愈烈,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改革也悄然开始。
19、在严格监管方法下, 中国商行逐步降低了高资本消耗业务模式, 降低了信贷在现有盈利模式中所占比重。为了保持一定盈利空间并达成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必需在现有基础上对其经营模式做出调整以扩大业务范围。在这种情形下, 主动开展中间业务成为商业银行走出资本缺乏和利润缩小困境曙光。在金融创新方面, 中国银行业也含有较大上升空间, 能够参考国外银行经营模式, 走出自己路。 2.2有利于提升银行资本规模 中国商业银行面临资本匮乏困境, 此时更为严格监管方法出台会使银行可用资本降低, 压缩放贷空间。巴塞尔协议III实施迫使中国商业银行发掘新融资方法和盈利增加点, 来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同时还将业务发展视野转向海外
20、市场, 加紧国际化步伐。由下表可知中国银行业资产多年来稳步提升。 数据来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2月3日公布 伴随新监管标准一步步实施, 中国达成协议要求资本充足率标准商业银行数量也逐年递增。以下表所表示, 中国银行业进入了飞速发展时期。 数据来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11月2日公布。 现现在, 巴塞尔协议III已被视为国际市场准入条件。 2.3有利于完善中国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中国银行业发展与西方相比较为落后, 在风险管理方面并不完善。中国商业银行也在风险计量方法等方面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即使银行业监管己经引发了足够多重视, 但苦于没有一个好样本, 中国无法自行完善监管体系
21、这时巴塞尔协议III出台无疑是给中国银行业指出一条可行路。根据巴三协议中对预期违约率、 违约损失率、 样本敞口等为参数制作内部评级法和外部评级法, 及协议中对风险分类, 中国建立起了一套较完整风险管理体系。能够说, 只要数据充足, 中国银行就拥有了开发适合中国国情计量模型能力。中国为完善银行监管法规下发了多套文件: 公布时间文件名称.08.25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导.09.28商业银行流动性风管理指导.11.07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导.11.23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导.11.25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导.12.04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验指导.12.23商业银行
22、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导.06.01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措施.07.27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措施.06.07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措施(试行).11.20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措施(修订征求意见稿)资料起源: 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资料整理2月中国银监会公布四大银行监管工具, 中国银行业监管要求要高于巴三协议要求各项要求。如巴三协议中要求杠杆率不得低于3%, 而中国银监会监管要求是不低于4%, 且过渡期要早于巴三协议过渡期安排。更严格标准将使得中国银行业体系愈加规范。 3.巴塞尔协议III对中国商业银行消极影响 3.1资本需求压力过大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促进了巴三协议实施。中国加入巴塞尔
23、委员会, 开始借鉴巴塞尔委员会改革方法, 着手改革中国银行监管体系。中国银监会在巴塞尔协议III基础上提升了要求, 将系统关键性银行资本充足率提升至11.5%, 非系统性银行资本充足率提升至10.5%; 又在提升资本标准同时制订了资本排除条款和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 并在监管框架中加入了杠杆率指标、 资本留存缓冲指标和逆周期缓冲指标。为使资本充足率达标, 银行肯定会增加对资本金需求, 造成商业银行超额资本贮备急剧下降, 深入使银行放贷能力下降, 利润下滑。由此可见, 商业银行对资本补充需求将急剧增加, 造成需求压力过大。另外, 银监会要求关键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额度由不能超出资本50%降至25%
24、 是得商业银行一级资本数量下降, 进而使实际资本充足率下降, 这也会造成银行资本需求压力, 扩大了中国商业银行资本筹集难度。 3.2信贷业绩下降 以贷款拨备率作为监管工具对信贷增速产生影响 图1 上市银行不良贷款、 贷款拨备率、 拨备覆盖率数据起源: Wind资讯 从中国上市银行实际情况来看, 不一样银行拨备率分化较大, 不良贷款率较高银行, 其贷款拨备比率更轻易达成新监管标准, 贷款拨备率可能产生“奖劣罚优”结果。不良贷款率、 拨备覆盖率和拨备率之间存在以下确定关系: 拨备率=拨备覆盖率不良贷款率。一直以来拨备覆盖率是中国银行业监控指标, 在目前中国银行业拨备覆盖率普遍已达标情况下(其标准
25、为150%), 不良贷款率和拨备率之间存在高度正相关, 拨备率实施可能会激励银行向高风险业务、 从而造成不良贷款率上升方向发展。 从银行实际操作层面来看, 当监管当局确实推出拨备率指标时, 商业银行关键有以下多个应对策略。第一, 在确保拨备覆盖率达标情况下, 压缩拨备率分母, 即降低贷款总额。商业银行若采取这种策略, 可能会降低对信贷投放意愿, 在经济需要充足信贷支持时, 可能会对经济增加形成一定冲击。第二, 实现较多拨备计提或者是降低不良资产核销进度。尤其是对于那些拨备率达标压力较大银行而言, 降低核销进度不失为一个有效临时方法。不过较多计提拨备会对当期盈利形成显著负影响, 而降低不良资产核
26、销进度会将待核销不良资产留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 尽管拨备率提升了, 但此种方法并不利于化解银行体系累积风险。 巴曙松, “巴塞尔协议III在中国实施: 差异与优势”, .5.2银监会对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提升会限制商业银行信贷能力 中国对于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方面要求还要高于巴三协议, 为此商业银行只能降低对贷款发放, 缩小信贷规模。当商业银行大量降低贷款投放, 最终会对宏观经济产生不良影响。 3.3监管过严, 效率降低监管当局在判定中国经济发展周期方面还有不足, 不能很正确决定时使用逆周期还是顺周期操作。其次, 中国银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 而巴塞尔协议III已经是一套相对成熟监管体系, 这一套框架还不能很好填补中国在监管方面不足。过于严格监管会降低银行主动性, 不受市场欢迎, 这有时也给监管当局带来不便。信息不对称情况下, 立刻且有效监管方法极难出现。再者, 现行多套计量方法之间也在实施效果上有对冲情况出现, 这种矛盾深入减弱了银行监管有效性。巴三协议尤其强调了其实施灵活性需求, 中国监管当局需要考虑技术水平及市场行情实际情况, 也即是说, 国外成功案例能带给中国启发实际上是有限。相关知识技术滞后, 相关技术型人才匮乏让原本优异监管条例变成了屏障, 反而限制了中国对商业银行监管前进步伐。参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