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资购销协议
协议编号:
工程名称:
物资名称: 加气混凝土砌块
需方单位:
供方单位:
物 资 购 销 合 同
供方:
需方:
签署地点:
工程名称:
依据《中国协议法》就本协议附件一标物供给事宜, 经供、 需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协议标物名、 商标、 型号、 厂家、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暂定
单价/元
金额/元
产地
加气混凝土砌块
B06 A3.5
600*240*200
立方
浙江金华
累计
1.协议总额约: ¥ 元, 大写金额: 整。总额及数量(暂定), 以双方共同验收实际合格数量结算为准。
2.价格说明: 此协议单价及总金额已包含管理费、 人工费、 多种检测费, 以及包装运杂费、 过途经桥费、 上下力费、 机械卸货费、 砌块切割机、 增值税专用发票16%税金等。
材料单价包含风险: 上述物资单价为固定协议单价, 除因需方依据本工程项目工期要求终止本采购协议和本工程项目之外其她工程项目需另行双方协商签署采购协议外, 不管任何原因本协议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该协议单价供方已完全充足考虑并包含了(但不限于)下述费用及风险。
(1).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风险。
(2).对市场材料价格含有强制性和法律性调整作用国家或地方相关法规、 规章或通知等任何文件, 本协议单价不受该等文件约束。
(3).材料运输、 装(卸)货运输设备和劳务费用价格波动。
(4).因供方材料运输、 装(卸)货安全责任而发生赔偿责任。
(5).其她影响费用增加事件发生。
第二条.质量标准、 技术标准
按国家标准实施, 严格实施国家现行技术规范、 检测要求及标准, 附质量确保书, 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需方全部损失由供方负担。
1.技术标准: 实施国家技术标准
2.质量等级: 合格
3.提供质量文件: 产品质量确保书、 检测汇报、 交易凭证。
4.确保经过工程验收检测合格步骤, 不发生质量问题, 如工程验收不合格所造成损失和多种二次检测步骤合格期间产生全部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交货地点及方法
1.交货时间: 以需方采购订单为准, 需方提前2天以书面或电话提前通知供方。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法: 由供方负责运至需方指定地点, 在协议使用期限内,不管用量大小,供方都必需确保供给, 送货数量和质量初验由需方物资部 , 施工队材料员 共同签字有效。
第四条.安全、 环境
1.供方必需严格实施国家和上级、 地方各相关安全生产文件、 政策、 法规, 同时严格遵守需方要求相关安全、 文明现场管理制度。违者按需方奖罚方法进行处罚。
2.供方在供料期间, 全部进入需方施工现场车辆必需听从需方项目人员及材料员指挥。
3.供方全部进入需方施工现场人员、 运输设备、 机具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运输法规, 不违章作业, 严禁酒后作业。
4.严禁供方未成年人进入需方施工现场, 每发觉一次处违约金500元。发觉三次者, 终止该供给商协议。
5.因为供方违反上述要求或本身责任造成需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 由供方负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并负担所以给需方造成一切费用。
凡因供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 除由供方负担全部经济责任外, 供方还应按事故大小向需方交纳赔偿金。
第五条.运输、 包装
1.运输方法: 供方负责。
2.运费: 由供方负担, 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
3.打包及托盘: 供方必需将砌块放置托盘上并用包装带打包, 打包不低于两道, 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
第六条.结算方法与货款支付
1、 付款: 每个月15日对账, 砌筑验收完成后支付到总供货货款75%, 全部砌筑验收完成后支付到总供货货款95%, 5%质保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取得业主完工汇报后三个月内(不发生质量问题)付清。
2、 结算付款前, 供方必需提供本单位正式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 不然需方不予付款。供方必需无条件配合需方办理强改基金回收工作, 不然质保金不予付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经需方检验不合格, 供方所供给货物不符合本协议要求, 需方扣除不符合本协议要求货物数量, 供方立刻将货物运出工地, 所以所发生一切费用(含所以造成需方与工程业主协议违约损失)均由供方负担。若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在48个小时内不能将合格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时, 需方可采取一切补救方法,所以产生额外全部(正当)费用均由供方负担(不可抗拒原因延误除外), 这类费用以及供方违约金, 可在本协议货款支付时直接扣除, 不足扣可向供方索赔。
2、 若供方未能按供货计划时间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除不可抗力外), 视为供方违约, 供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0.05%乘以延误天数,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若送达货物质量不合格(包含质量证实文件不齐全等), 需方有权无条件退货, 供方应按协议价款总额0.01%支付违约金, 若由此造成需方损失超出违约金数额, 则超出部分也由供方负责赔偿。出现上述情况, 在需方通知供方后, 供方必需在24个小时内到现场证实问题, 若在24个小时内不到现场证实问题, 视为供方默认。
3、 若供方以市场价格波动等其她任何理由而未经需方同意自行停止供给本协议约定货物, 则视为供方违约, 供方除负担所以给需方造成一切损失外, 供方另支付协议总额10%作为违约金。
4.供需双方均应严格根据《票据法》要求办理转帐支票、 汇票, 载明日期,收款人,付款人等内容,并应确保银行不拒付。假如因票据载明内容不清被银行拒付,且非供方原因,需方根据票面金额万分之五交付违约金。假如发觉供方提供是“虚假发票”, 不需取得供方同意, 直接从货款中扣减15%做为违约金。而且, 供方对虚假发票责任追究保留经过税务部门后期追究权利。
5、 上述违约金、 赔偿金供方未立刻支付给需方, 视为供方欠需方到期债务, 需方保留随时清还该债务权利。
第八条.处理协议纠纷方法
经过协商处理, 如协商不成, 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解除条件
1、 若供方不能根据需方要求质量标准供货, 需方有权终止该协议, 终止协议后对供方已供给货款20%作为供方支付需方违约金。
2、 若因为需方或其她非供方原因需终止协议, 供方无条件接收。但需方应提前通知供方, 终止协议后对供方已供至需方货物货款结算, 依据本协议约定单价和实际供给数量按实结算。
第十条、 说明
1.本协议组成及其解释次序以下:
⑴双方洽商一致补充协议或说明;
⑵供方投标书(单价除外);
⑶需方签发中标通知书。
2.本协议一式陆份, 供方壹份, 需方伍份, 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及单位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双方货款两迄自动失效。
需方: 供方:
(章) (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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