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担保协议》
协议编号:
确保人(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传真: 电 话:
债权人(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责任人:
传真: 电 话:
为确保 (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署编号为 《 》(以下称“主协议”)推行, 确保乙方债权实现, 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协议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确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方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确保范围
本协议确保范围为以下第 种:
一、 主协议项下全部债务, 包含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利息(包含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 赔偿金、 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其她款项(包含但不限于相关手续费、 电讯费、 杂费、 国外受益人拒绝负担相关银行费用等)、 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 实施费、 评定费、 拍卖费、 公证费、 送达费、 公告费、 律师费等)。
二、 主协议项下本金(币种) (金额大写) 及利息(包含复利和罚金)、 违约金、 赔偿金、 债权人应向乙方支付其她款项(包含但不限于相关手续费、 电讯费、 杂费、 国外受益人拒绝负担相关银行费用等)、 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 实施费、 评定费、 拍卖费、 公证费、 送达费、 公告费、 律师费等)。
第二条 确保方法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确保为连带责任确保。
第三条 确保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主协议项下债务推行期限届满之以后两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 确保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债务推行期限届满之以后两年止。若乙方依据主协议约定, 宣告债务提前到期, 确保期间至乙方宣告债务提前到期以后两年止。假如主协议项下债务分期推行, 则对每期债务而言, 确保期间均至最终一期债务推行期限届满之以后两年止。
第四条 确保协议独立性
本协议效力独立于主协议, 主协议不成立、 不生效、 无效、 部分无效或被撤销、 被解除并不影响本协议效力。如主协议被确定不成立、 不生效、 无效、 部分无效或被撤销、 被解除, 则甲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债务也负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主协议变更
一、 假如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协议条款(包含但不限于变更偿还币种、 还款方法、 贷款账号、 还款账号、 用款计划、 还款计划、 起息日、 结息日、 在债务推行期限不延长情况下债务推行期限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 甲方同意对变更后主协议项下债务负担连带确保责任。
但未经甲方事先同意, 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延长债务推行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 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对变更前主协议项下债务负担连带确保责任。
二、 甲方确保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一)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 合并、 吞并、 分立、 增减资本、 合资、 联营、 变更等情形;
(二)乙方委托第三方推行其在主协议项下义务。
三、 主协议项下债权或债务转移行为未生效、 无效、 被撤销、 被解除, 甲方仍根据本协议对乙方负担连带确保责任。
第六条 确保责任
一、 假如主协议项下债务到期或者乙方依据主协议约定或法律要求宣告债权债务提前到期, 债务人未按时足额推行, 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协议其她约定, 甲方应在确保范围内立刻负担确保责任。
二、 不管乙方对主协议项下债权是否拥有其她担保(包含但不限于确保、 抵押、 质押、 保函、 备用信用证等确保方法), 不管上述其她担保何时成立、 是否有效、 乙方是否向其她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 也不管是否有第三方同意负担主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 也不管其她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确保责任均不所以减免, 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在其确保范围内负担确保责任, 甲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三、 假如甲方只对主协议项下部分债务提供确保, 则甲方同意, 即使因债务人清偿, 乙方实现其她担保权利或任何其她原因造成主协议项下债务部分消亡, 甲方仍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在确保范围内对还未消亡债务负担确保责任。
四、 假如甲方只为主协议项下部分债务提供确保, 在其负担确保责任后主协议项下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 则甲方承诺, 其向债务人或其她担保人主张(包含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 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 并同意主协议项下债务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实现。
具体而言, 在乙方债权未被全部清偿前,
(一)甲方同意不向债务人或其她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 如因任何原因, 甲方实现了上述权利, 则应将所获款项优先用于清偿乙方还未获偿债权;
(二)主协议项下债务如有物担保, 甲方同意不以行使代位权为由或任何其她原因对该担保物或其处分后所得价款提出权利主张, 上述担保物及所得价款应优先于清偿乙方还未获偿债权;
(三)若债务人或其她担保人为甲方提供了反担保, 则甲方基于上述反担保而取得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还未获偿债权。
五、 甲方已充足认识到利率风险。假如乙方依据主协议约定或者国家利率政策改变而调整利率水平、 计息或结息方法, 造成债务人应偿还利息、 罚息、 复利增加, 对增加部分, 甲方也负担连带确保责任。
六、 假如除主协议项下债务外, 债务人对方还负有其她到期债务, 乙方有权划收债务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账户中人民币或其她币种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 甲方确保责任不所以发生任何减免。
第七条 甲方其她义务
一、 甲方应对债务人借款使用情况(包含用途)进行监督, 并接收乙方对甲方资金、 财产和经营情况监督, 依据乙方要求提供财务报表等相关信息、 文件、 资料, 并确保其正确、 真实、 完整与有效: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本身负担能力担保;
二、 发生承包、 托管(接管)租赁、 股份制改造、 降低注册资本、 投资、 联营、 合并、 吞并、 收购重组、 分立、 合资、 (被)申请停业整理、 申请解散、 被撤销、 (被)申请破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 停产、 歇业、 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 被注销登记、 被吊销营业执照、 包含重大法律纠纷、 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情况恶化、 法定代表人或关键责任人无法正常推行职责, 或者因任何原因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 甲方应立刻书面通知乙方, 并根据乙方要求落实本协议项下确保责任负担、 转移或承继, 或者为主协议推行提供乙方认可新担保;
三、 甲方发生名称、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住所、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金或企业(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 应该在变更后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并附变更后相关材料。
第八条 其她条款
一、 应付款项划收
对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全部应付款项, 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她币种对应款项, 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买卖手续, 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办理, 汇率风险由甲方负担。
二、 甲方信息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同意建立信用数据库或相关单位、 部门查询甲方信用情况, 并同意乙方将甲方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同意建立信息数据库。甲方并同意, 乙方为业务需要也能够合理使用并披露甲方信息。
三、 公告催收
对甲方违约情形, 乙方有权向相关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 有权经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四、 乙方统计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 确定相反证据, 乙方相关本金、 利息、 费用和还款统计等内容内部账务记载, 乙方制作或保留债务人办理提款、 还款、 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单据、 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统计、 凭证, 均组成有效证实主协议项下债权关系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统计、 记载、 单据、 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 而提出异议。
五、 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依据法律、 法规和其它协议所享受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 宽限、 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 均不能视为对本协议项下权利、 权益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协议行为许可或认可, 也不影响、 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行使, 也不所以造成乙方对甲方负担义务和责任。
假如乙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协议项下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协议项下任何救助,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确保责任并不所以减免, 不过乙方若减免主协议项下债务,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确保责任对应减免。
六、 债务人解散或破产
甲方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 应该立刻通知乙方申报债权, 同时自己应立刻参与解散或破产程序, 预先行使追偿权。甲方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 但未能立刻预先行使追偿权, 其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
尽管有本条第五款第二项约定, 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 假如乙方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 或者同意重整计划, 本协议项下乙方权利不因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而受到损害, 甲方确保责任不给予减免。甲方不得以和解协议、 重整计划要求条件对抗乙方权利主张。乙方在和解协议、 重整计划中对债务人作出让步而未能取得清偿债权部分, 仍有权要求甲方继续给予清偿。
七、 甲方解散或破产
甲方发生解散或破产, 即使乙方在主协议项下债权还未到期, 乙方也有权参与甲方清算或破产程序, 申报权利。
八、 甲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法发生变动, 应立刻书面通知乙方, 因未立刻通知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
九、 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能够经过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按以下第 种方法处理:
1.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仲裁地点为 ), 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 本协议不包含争议部分条款仍须推行。
十、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责任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 份。
十二、 其她约定事项
第九条 甲方陈说与确保
一、 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经营范围、 授权权限。
二、 甲方已阅读本协议及主协议全部条款。应甲方要求, 乙方已经就本协议及主协议做了对应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协议及主协议条款含义及对应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足了解。
三、 甲方含有担当确保人正当资格,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担保行为符正当律、 行政法规、 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要求, 且已取得企业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同意。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协议而产生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包含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所以遭受损失。
四、 甲方确定自己对债务人资产、 债务、 经营、 信用、 信誉等情况、 是否含有签署主协议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协议全部内容已经充足了解。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热门(责任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责任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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