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三方协议书
甲方: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企业
丙方: (职员)
依据《教育部相关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相关做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闽职成〔〕76号)文件精神, 为提升劳动者职业能力和素养, 适应本省机电一体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 满足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法转变对人才支撑需求, 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 就级“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联合培养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为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业代码: 560301。计划招生数45人, 面向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企业在职职员(已签署劳动协议), 以高职高专批次录用, 学制3年。
二、 责任与义务
合作招生专业在学校、 企业分别设置教学点, 甲乙双方共同负担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丙方负责依据协议条款认真履责, 并享受协议要求各项待遇。具体以下: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牵头与乙方共同制订试点专业招生章程, 并立刻向社会公布。主动组织做好试点专业招生工作。
2.牵头与乙方共同制订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实施性教学计划等教育教学相关管理文件, 指导乙方开展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3.依据省教育厅、 人社厅授权, 采取“文化综合知识考试+专业基础考试与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考试措施, 牵头组织入学考试和录用工作。
4.依据《福建省教育厅相关做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闽职成〔〕76号)文件精神, 确定专业带头人1人, 班主任1人, 负担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程理论部分教学工作, 占总课时50%。
5.定时召开试点专业教学工作会议, 立刻研究处理专业教学工作中问题。坚持和完善巡课和听课制度, 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组织管理。做好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人员培训, 不停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6.依据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项目工作任务书, 结合乙方生产管理和丙方工作实际, 采取弹性学制, 分时集中组织讲课(甲方负责负担课程), 实施学分管理。
7.负责试点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业务指导与支持。
8.为丙方提供校园网资源等公共服务及优惠住宿条件。
9.负责丙方毕业资格审核和全日制大专毕业证授予。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依据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招生章程, 负责在本单位内宣传并组织试点专业生源, 配合甲方做好招生、 考试及录用组织工作。
2.依据《福建省教育厅相关加强“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教学管理通知》(闽教职成〔〕71号)文件精神, 选拔优异技术技能人员担任学生(职员)导师, 负责学生(职员)在企业岗位技能操作训练, 标准上1名导师指导学生(职员)不超出10名, 确定专业带头人1人, 技术教授1人。负担专业实践课教学工作, 占总课时50%。
3.提供教学点所必需场所、 设施、 设备、 师资等, 配置所需管理人员。为甲方到教学点讲课老师提供住宿。
4.依据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项目工作任务书, 结合生产管理和丙方工作实际, 采取弹性学制, 分时集中组织讲课(乙方负责负担课程)。
5.负责丙方日常管理工作, 包含教学管理、 学生管理、 安全、 稳定工作等。相关管理要求可依据教学点实际情况, 参考甲方相关管理文件制订。
6.配合甲方做好丙方学籍管理及毕业审核工作。
(三)丙方责任与义务
1.依据甲、 乙方共同公布招生章程, 如实报名并参与甲、 乙方共同组织文化综合知识考试以及专业基础考试与岗位技能测试。
2.根据甲、 乙方共同制订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实施性教学计划, 认真完成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各步骤学习任务。
3.遵守甲、 乙方相关教学管理、 学生管理、 安全与稳定等管理制度。
4.按时缴纳学费, 参与甲方组织电子学籍注册和毕业资格审核。
5.享受甲方提供校园网资源等公共服务, 享受乙方提供学习假、 奖学金等。享受全日制在校生对应待遇。
6.参与职业资格技能判定考试, 毕业时应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 费用收取与分配
1.丙方学费(每人每学期3000元)在每学期开班前由甲方收取并开具发票; 甲方在收齐学费后1个月内, 每学期付给乙方每生3000元, 作为乙方教学和学生管理(含常规奖学金费用)等方面支出。乙方在收到甲方付给每生3000元后一个月内返还丙方元, 剩下学费由乙方实施专款专用, 并根据乙方永轴综[]03号文《相关开展“二元制”教育工作相关通知》实施。丙方未能取得毕业证, 乙方不予返还剩下学费。
甲方教学产生课酬由甲方支付, 乙方教学产生课酬由乙方支付。
2.丙方享受国家要求奖助学政策, 由甲方负责办理。
3.上级对本项目政策和经费支持, 根据上级要求办理。
四、 其她条款
1.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 还须再取得省教育厅同意和取得招生计划指标后, 协议方始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 制订并签署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四份, 三方各执一份, 上交福建省教育厅立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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