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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责任制突发事件报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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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保护公共财产、 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现特制订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 加强全校师生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要求, 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 保护消防设施, 预防火灾, 汇报火警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 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 保障校内多种灭火设施良好。做到定时检验、 维护、 确保设备完好率达成100%, 并做好检验统计。 3、 教室、 办公室、 学生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保持通畅,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显著、 应急照明完好。 4、 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材料装修。 5、 易燃、 易爆危险试验用具、 做到专门存放、 由试验员负责保管, 在室内必需有沙池、 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 易爆化学药品做试验时, 老师必需在做试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 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6、 图书馆、 试验室、 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下班后工作人员要立刻关好门窗, 确保安全。 7、 消防栓、 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 要人人珍惜。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 违者要严厉处理。 8、 加强用电安全检验, 电工必需常常对校内用电线路、 器材等进行检验, 如发觉安全隐患, 要立刻进行整改、 维护、 确保安全。 9、 严禁使用明火, 严禁烧电炉、 取暖设备;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者, 要从重处罚, 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落实责任, 确保师生安全, 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做到“预防为主, 责任落实, 有备无患, 临阵不慌”。特制订学校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 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全方面负责本校内消防安全检验督促, 指挥调度; 副校长具体分管。 二、 学校公共区域(除教室外)划分为12个区域, 每一个区域都有具体责任人, 负责该区域消防安全及紧急施救。 三、 各班主任及科任老师负责本班内消防安全。教室有学生时, 前后门不能上锁。 四、 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学校内消防设备和消防安全进行全方面检验。每个月一次, 具体统计检验情况。检验组员有: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员。 五、 紧急情况时, 科任老师要帮助各班主任稳定学生情绪, 维持秩序。 六、 用电安全由电工负责。要常常对电器线路及用火用电过程进行安全检验。发觉不安全隐患立刻排除, 对使用不妥当场纠正或汇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突发性事件汇报制度 一、 学校突发性事件界定 学校突发事件关键是指师生在教育活动、 学习过程中因为意外受到外界非常规物理、 化学和生物性有害因子以及人为原因侵扰而引发影响师生人体健康与安全急性事件、 学校财产被盗事件、 学生校外意外死亡事件和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其她事件。关键包含: 1、 火灾事故; 2、 组织外出活动时意外交通事故; 3、 学校建设、 校舍及学校设施设备引发安全事故; 4、 学校食堂供餐或其她食品、 饮品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5、 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相互挤压事故; 6、 来自校内外攻击、 伤害性事件, 学生失踪、 绑架事件; 7、 感染性或季节性、 暴发性疾病, 尤其是非经典肺炎、 禽流感、 病毒性肝炎、 麻疹、 流感、 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 水痘、 感染性腹泻等; 8、 由多种原因发生师生出走、 自伤、 自残、 自虐、 自杀事件; 9、 学校财产被盗事件; 10、 学生在非教课时间校外意外死亡事件; 11、 群体性上访事件; 12、 在校学生刑事犯罪事件; 13、 其它自然或人为突发恶性事件。 其中重特大事故界定为: 1、 食物中毒30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2、 校舍及其它建筑物坍毁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3、 在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意外事故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4、 饮用水污染引发发病30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5、 在一定时间段传染病发病30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6、 发生在非教课时间校外溺水、 交通事故、 刑事案件等造成一次死亡学生2名及以上事件; 7、 其它性质尤其严重产生重大影响事件。 二、 突发性事件处理程序 发生突发性事件时, 学校应依据事件类型立刻开启对应预案, 并在2小时内向教管办、 市教育局办公室汇报, 汇报内容包含: 事件发生时间、 地点、 性质、 危险程度、 师生伤亡情况、 联络电话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学校在报送教育局办公室同时, 应立刻向当地政府、 公安、 交警、 卫生等部门通报。 办公室在接到突发性事件汇报后, 须立刻向校长汇报, 由校长确定初步意见。假如校长不在, 则由副校长决定处理意见。 学校在汇报突发性事件时, 要填写“突发性事件汇报单”, 如遇紧急情况, 能够在汇报后立刻补填, 突发性事件处理完成, 学校要立刻填写“突发性事件处理结果汇报单”, 写明事故发生时间、 地点、 伤亡人数, 事故简明经过, 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定, 事故发生区已采取方法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汇报人、 汇报单位。事故现场情况、 伤亡人数发生改变后, 学校要立刻进行补报。 学校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 相关具体处理程序和要求根据《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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