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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儿坪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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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08]89号、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晋安监应急字[2008]370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按照西山煤电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与应急预警、救援管理实施制度》要求,通过对全矿危险源辨别、分级、风险评价,本着“预防为主,救援为辅”的原则和“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序、安全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宗旨,结合近年来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情况,重新修订完善了本预案。预案分为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两部分。 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杜儿坪矿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2.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2.6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2.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2.8 《煤矿安全规程》 1.2.9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2.1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2.11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晋安监应急字[2008]3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杜儿坪矿矿井采、掘矿界内,地面行政区域界址内发生的重大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杜儿坪矿执行《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采区(科)二级单位执行《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队组(班组)执行《现场处置预案》。 1.5 应急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伤亡和危害。 1.5.2 启动迅速、措施得力 应急救援体系的特点是“紧急”,是在突发状态下的紧急处置(处理);目的是“救”,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必须达到启动迅速、措施得力。 1.5.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矿、集团公司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当矿井发生危害较大的灾难难以有效应对时,才启动西山集团集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1.5.4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则,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名族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5.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重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2 矿井危险性分析 2.1 矿井面积、范围、地理位置行政区域、生产产品、劳动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组成 2.1.1 矿井面积、范围、地理位置行政区域 杜儿坪矿是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矿井,矿井井田面积约69.7平方公里。位于西山煤田东北部,太原市西。该井田边界和四邻,东北部以9号煤层自燃露头线为天然边界,东南一杜儿坪断层为天然边界,与官地矿相邻;西北和西南则是根据矿井延伸水平的需要所确定的技术边界为界,分别与东曲矿、西铭矿相邻。 矿井行政区域属太原市万柏林区管辖。 2.1.2 生产产品 山西组煤层以瘦煤、贫瘦煤为主,适宜作炼焦配煤。 太原组煤层以贫煤为主,适宜作动力用煤。 2.1.3 劳动组织 矿井劳动组织制度为:四六制(三班生产、一班检修)及三八制(两班生产,一班检修)。 2.1.4 职工队伍组成 杜儿坪矿有四个生产区,分别是一、二、三采区、准备区。另有通风区、运输区、机电区、安装区四个辅助区,实行矿、区、队三级管理,地面有配套的生产、生活服务单位。矿井现有职工6716名。 2.2 矿井八大系统 2.2.1 采掘系统 矿井开拓方式采用平硐和斜井联合开拓,沿井底车场向西布置南大巷,有南八、南九、南十三个生产盘区;向北西布置北一大巷和北二大巷联接,北一大巷有北三、北五两个生产盘区,北二大巷有北二8#、北三8#、北四三个生产盘区。 开采水平为1010水平,形成主、斜井,井底车场及3条大巷构成的开拓生产布局,矿井运输采用由井底车场、3条大巷构成的运输系统,矿井采煤采用倾斜长壁后退综合机械化采煤法,顶板管理采用全部跨落法,掘进采用掘进机作业。 2.2.2 供电系统 杜儿坪矿的供电全部来自110KV变电站,地面部分有35KV和6KV两个等级,35KV级从110KV变电站双回路分别供给新华和中部35KV变电站,6KV级从110KV双回路分别供给坑口开闭所、煤库开闭所、南峪二号风机房,地面民用和周边农村由110KV站6KV供出,北石沟开闭所6KV双回路引自新华变电站。6KV入井有四处,分别为新华、中部、北石沟和坑口开闭所。井下供电等级有:6KV、3300V、1140V、660V、127V、直流550V等。 2.2.3 通风系统及瓦斯抽放系统 2.2.3.1 通风系统 杜儿坪矿采用多风井分区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有9个进风井(东、西平硐、东、西斜井、主、副斜井、行人斜井、虎峪风井和北石沟进风井),4个回风井(中部风井、新华村风井、南峪二号井、北石沟风井)。其中除牛头嘴抽放斜井、北石沟进、回风井、中部风井、新华风井(竖井)外,其余均可作为紧急状态时的安全出口。 各盘区均采取分区通风方式,采、掘、开工作面、变电所和爆破材料库均为独立通风,综采工作面采用“三进一回”、“两进一回”等方式布置通风系统;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目前,矿井总进风量约为32000m3/min左右,矿井总回风量3300032000m3/min左右。 2.2.3.2 瓦斯抽放系统 杜儿坪矿建有北石沟地面抽放站,安装2BEC—72型水环式真空泵。瓦斯抽放工艺采用采空区和邻近层瓦斯抽放、工作面本煤层预抽,矿井瓦斯抽采率在30%以上,瓦斯抽采浓度在35%以上。 2.2.4 供排水系统 2.2.4.1 在杜儿坪矿地面建有一个容积为500m3的水池,通过敷设直径219mm的钢管,靠静压在井下分3支分别供到北一大巷、北二大巷、南大巷方向各盘区的用水地点。 2.2.4.2 杜儿坪矿1010水平井底分别有主、副两个水仓,主仓容量2600m3,副仓容量1500m3,主水泵房设在1010副斜井底,担负全矿井的排水任务,采掘工作面靠小水泵将工作面积水排至大巷,然后自流到井底水仓,主水泵房设有7台主排水泵,2台运行、3台备用、2台检修,型号为200D—43×4型。两趟385mm的排水管并联,沿副斜井井筒敷设到地面。 2.2.5 运输提升系统 2.2.5.1 井下大巷运输采用ZK14—6/250型架线式电机车牵引矿车运输,矿车为5吨侧卸式矿车。 2.2.5.2 主斜井采用ST3150型强力胶带输送机,将原煤拉至地面。 2.2.5.3 副斜井采用2JK—2.5/20型双滚筒提升绞车,担负材料、设备的提升工作。 2.2.5.4 行人斜井装备1台双人固定式锁车,索道总长648米,最大坡度9度,提升速度为1.2m/s,负责人员的进出坑运输。 2.2.6 通讯信息及瓦斯监测监控 2.2.6.1 通讯信息系统 杜儿坪矿地面采用C&C08型数字程控交换机终端,总量2000门,可实现全国直播。井下采用BADA型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总量256门,可实现监听、强插、强拆、群呼组、录放音等功能与井上可拨“零”出局。 2.2.6.2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杜儿坪矿采用KJ75N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系统中心站设在矿调度,井下现安装20台KJ75N—F(B)型分站,井上下安装有甲烷、一氧化碳、风速、压力、设备开停、馈电等各类传感器约200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可靠,可以对全矿所有采掘工作面和相关场所的瓦斯、负压、风门的开停、设备开停、风速供电等进行监控,并与集团公司和省局联网。 2.2.7 防灭火系统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杜儿坪矿开采的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为:除南八3#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外,其他均为不易自燃煤层。因而,矿井存在煤层自燃火灾和外因火灾的危险。 在防治外因火灾方面,矿井制定了防灭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与防尘供水管路共用。有消防水池1个,总容积500m3,地面水池能够经常保持200m3以上的储水量。井上下消防管路齐全,防灭火管路每100米设置支管和手动阀门,胶带输送机巷每50米设置支管和手动阀门,主斜井胶带输送机设有烟雾传感器和自动洒水灭火装置。井上、下设有消防材料库,并配备的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车场附近,有轨道与航道相连接,通行方便。 井筒、井底车场、井下巷道和机电设备硐室均采用料石砌碹、锚喷等不燃性材料支护;井口房为不燃性材料建筑;井下爆破材料库、胶带输送机巷、机电设备硐室等地点均设有消防灭火器材和工具;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实行准入证制度,采用阻燃电缆、胶带,风筒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 在防治煤层自燃发火方面,采用了综合性预防自燃发火措施,采区回风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站;利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观测站装设一氧化碳传感器,随时监测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变化情况,配备了JB—3型一氧化碳检测仪和多种气体检定器,由救护小分队按规定周期对采空区密闭墙内外的一氧化碳和压差进行人工检测,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等地点进行一氧化碳气体检测;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在45天内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封闭;目前,井下未有火区。 2.2.8 防治水系统 杜儿坪矿水文地质情况简单,矿井水害主要来自地表水和老空积水两种,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21m3/h,最大涌水量为249m3/h,对受水害影响的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工作面安设排水管路及水泵,将水由工作面排至盘区准备巷道水沟,再通过盘区斜坡流入大巷水沟,由大巷水沟自流至井底车场中央水仓,中央水仓(主、副仓各一个)容量为(4500×2)m3,有七台主排水泵,型号为200D43×4型,副斜井铺设了2趟385的排水管路,排水能力为576m3/h(能够满足矿井排水要求),中央水泵房建立了专门的防水闸门,通过中央水仓将水排至地面污水处理厂。 杜儿坪井田地形复杂,坡陡沟深,以石千峰主峰为分水岭,沟谷向四面八方分布,共有虎峪沟、南峪沟、井儿沟、麻皮沟、磺厂沟、翼家沟、大子沟、道峪沟八条季节性河流,平时干涸无水或仅有溪流,唯有大雨过后一定时间内水量较大,泄水条件良好,并在下游汇合,流入汾河。 地面防治水主要是防洪水灌井,矿每年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对虎峪沟、南峪沟、井儿沟、麻皮沟局部盖层较薄的河沟进行铺设人工河床,疏通河道的办法进行治理,对矿井周边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低于最高洪水位的旧窑口进行密闭封堵,建立井上、下防隔水密闭,汛前对矿区范围内的地面进行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根据调查报告情况进行整改,汛期组织专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杜儿坪矿属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型矿井,不存在带压开采情况。 2.3 矿井瓦斯等级情况与煤尘自燃发火情况 杜儿坪矿属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16.9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3.47 m3/t,以中部断层为界,南区瓦斯涌出量较小,北区瓦斯涌出量较大;开采煤层均具有自燃发火性,属二类自燃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数在13.41—19.59%。 2.4 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性分析、风险评价及分级 2.4.1 危险源辨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辨识方法,矿组织各专业副总、安监处、矿调度、生产科、通风区、机电科、地质科、保卫科、卫生科、后勤公司以及生产区队等单位技术负责人,参考并依据相关的资料分析及现场调查结果,辨识出杜儿坪矿潜在的16个重大危险源: 2.4.1.1 北二、北三8#煤、北三、北五等高瓦斯盘区的瓦斯燃烧、爆炸(瓦斯燃烧、爆炸事故); 2.4.1.2 井下所有盘区容易造成煤尘积聚而潜在着煤尘燃烧、爆炸(煤尘、燃烧、爆炸事故); 2.4.1.3 矿井水灾事故; 2.4.1.3.1 井下开采3#、8#煤层时,上部采空积水造成的矿井透水事故(矿井透水事故); 2.4.1.3.2 地面可能造成的洪水灌井事故(矿井洪灾事故); 2.4.1.4 矿井火灾事故: 2.4.1.4.1 煤层自燃事故、各采空区有可能引发煤层自燃火灾(矿井内因火灾); 2.4.1.4.2 明火、爆破火源、井下各机电设备硐室及皮带头各种电器设备短路等可能引发火灾(矿井外因火灾); 2.4.1.5 各采、掘、开、安装工作面及其使用巷道的顶板除8#煤外,其他煤层顶板都属于易冒落危险顶板(顶板事故); 2.4.1.6 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 2.4.1.7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2.4.1.8 运输事故 2.4.1.8.1 副斜井、盘区斜坡跑车事故; 2.4.1.8.2 大巷追尾、撞车运输事故; 2.4.1.9 煤仓溃泄事故; 2.4.1.10 地面火灾事故; 2.4.1.11 锅炉爆炸事故; 2.4.1.12 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 2.4.1.13 汽、柴油罐燃爆炸事故; 2.4.1.14 道路交通事故; 2.4.1.15 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事故; 2.4.1.16 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 2.4.2 危险源危险性分析 2.4.2.1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第一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损毁巷道、设备、设施,带来较大的物质损失,而且会造成大量人员的伤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16.9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3.47 m3/t,,矿井属于高瓦斯矿井。历史上曾经发生过4次瓦斯爆炸伤亡人员事故。在下列情况下,可能造成瓦斯燃烧、爆炸事故: 2.4.2.1.1 主要通风机风机性能与矿井通风不相匹配,通风机运行工况点不能满足矿井通风对风量和风压的要求,造成矿井供风量不足。 2.4.2.1.2 煤层瓦斯含量大,采煤工作面供风能力不足,瓦斯积聚和超限。 2.4.2.1.3 局部通风机造型不合理或安装使用不当,使风筒损坏漏风,导致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或无风。 2.4.2.1.4 矿井通风设施设置不当、质量差或损坏,造成漏风和风流短路,导致作业地点风量不足或无风。 2.4.2.1.5 由于矿井或作业地点风量不足或无风,造成瓦斯积聚超限,浓度达到爆炸界限,遇到引爆火源,即可引起瓦斯燃烧、爆炸。 2.4.2.1.6 未按有关规定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无安全措施。 2.4.2.2 煤尘燃烧、爆炸事故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杜儿坪矿开采的各煤层进行了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结果为各煤层均具有爆炸性,煤尘一旦燃烧、爆炸,会给矿井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在下列情况下,可能造成煤尘燃烧、爆炸事故: 2.4.2.2.1 防尘供水管路系统不完善,造成煤尘堆积,有火源时。 2.4.2.2.2 矿井的防尘设施不完善,造成煤尘堆积,有火源时。 2.4.2.2.3 通风方式不合理,风量过大或风量不足时,造成煤尘堆积,有火源时。 2.4.2.3 矿井水灾事故 2.4.2.3.1 井田水文地质条件 杜儿坪井田地层出露自东向西,由老到新依次为奥陶系中统、石炭系中上统、二叠系、三叠系下统,主要含水岩层有奥陶系中统马家沟组、峰峰组,石炭系上统太原组、二叠系下统山西组、下石盒子组,其中上马家沟组富水性强,峰峰组局部富水性强,其余富水性弱。 2.4.2.3.2 矿井充水条件 杜儿坪矿充水水源有大气降水、地表水、地下水和老空积水 2.4.2.3.2.1 地下水:井田内煤系岩层及其上覆岩层中各含水层的含水性都很微弱,且有较多的泥质隔水层,使得各岩组之间没有明显的水里联系,井田内最主要的含水层是奥陶系中统石灰岩含水层,其水位标高在799—826m,距井田最下一层可采煤层9#最低底板标高850m,还有24—25m高差,杜儿坪井田可采煤层全部位于奥灰水之上,因此奥灰水不是本矿充水水源。 2.4.2.3.2.2 地表水:杜儿坪井田地形复杂,坡陡沟深,以石千峰主峰为分水岭,沟谷向四面八方分布,共有虎峪沟、南峪沟、井儿沟、麻皮沟、磺厂沟、翼家沟、大子沟、道峪沟八条季节性河流。每年雨季都有可能发生地面洪水灾害,发生地面洪水灾害时,如果河道及山沟排洪不畅或洪水过猛过急,就有可能出现山洪灌井、山体滑坡,临时自建房倒塌等严重情况,1996年杜儿坪矿曾发生过“8.4”洪灾灌井事故。 2.4.2.3.2.3 大气降水:西山煤田地处我国内陆,干燥少雨,降水量随季节变化较大,属大陆性气候,在杜儿坪矿浅部开采区,大气降水通过导水裂隙,直接渗入井下或补给含水层,造成矿井充水,但对杜儿坪矿现生产盘区及后备区,由于盖层较厚,>300m,没有直接影响。 2.4.2.3.2.4 老空积水:杜儿坪矿煤炭开采历史悠久,老空积水通过自然或人为通道,进入矿井及回采工作面,形成充水,因此老空积水是杜儿坪矿主要充水水源。 综上所述,杜儿坪矿水文地质简单。矿井水害主要来自地表水(洪水灌井)及采空积水两种,是矿井防治水的重点。历史上曾发生过矿井水灾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事故。 2.4.2.4 矿井火灾事故 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鉴定,南八盘区3#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其余均为不易自燃煤层。历史上,杜儿坪矿井下曾发生过内因、外因火灾。火灾事故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人、财、物的损失,而且会冻结大量煤炭资源无法开采,在下列情况下,矿井存在着火灾的事故隐患: 2.4.2.4.1 井下供配电设备失爆,其隔爆腔内的电气火花,可能引起火灾。 2.4.2.4.2 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使用未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2.4.2.4.3 矿井地面建筑和井下巷道支护使用易燃材料,油脂的储存、使用不当,这些都是着火或火灾的隐患。 2.4.2.4.4 违章使用电(氧)焊或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可能引起火灾事故。 2.4.2.4.5 井下放炮不执行有关规定。 2.4.2.4.6 回收率低,推进速度慢,采后未及时封闭,预测预报不及时。 2.4.2.5 顶板事故 杜儿坪矿2#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泥岩,底板为中细粒砂岩及砂质泥岩。3#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泥岩、砂岩或粉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或泥岩。8#煤层顶板为石灰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或泥岩。9#顶板为砂质泥岩或泥岩及砂岩,局部为粉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或泥岩,局部为炭质泥岩或砂岩。 随着杜儿坪矿开采深度的不断加深,以及大面积的开采造成的采动影响,矿井顶板压力越来越大,不仅体现在上层煤对下层煤的压力显现,本煤层也受到明显的采动压力影响(北五盘区)。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后发现杜儿坪矿各个盘区的顶板压力情况都有所不同,采取的支护手段也有所不同,同时由于建井时间久远,在采煤工艺不断进步的过程中,各个时期的支护形式仍然存留在现有生产巷道中,这对杜儿坪矿的顶板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受诸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顶板事故的危险性增加,杜儿坪矿历史上曾发生过多起冒顶伤人事故。 2.4.2.6 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 由于设备线路隐患、人员误操作、雷电等情况,都可能造成供电线路、设备的损坏,引起突发性井上、下的大面积停电、停风。从而造成矿井停产,井下瓦斯积聚及人员的伤亡等,给矿井带来重大损失。 2.4.2.7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井下因各种开采作业,加上矿井火灾、放炮、老空积水等情况会涌出和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一旦出现旧巷造成接触人员的中毒伤亡事故。 2.4.2.8 运输事故 随着杜儿坪矿开采深度的不断加深、开采范围的不断扩大,杜儿坪矿的运输战线越来越长,而且,杜儿坪矿井下运输主要依靠电机车、矿车、调度绞车、无极绳绞车运输,运输方式、环节繁多。一旦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就会造成运输事故。 2.4.2.9 煤仓溃泄事故 杜儿坪矿井下原煤存储采取煤仓存储方式,在生产过程中有工作面涌水、煤仓上口泄水等情况发生时,在装煤过程中会发生煤仓溃泄,造成煤仓溃泄事故。 2.4.2.10 地面火灾事故 根据杜儿坪矿生产、生活区的特点,在安全用电、易燃易爆物的保管和使用,以及儿童玩火等方面,均存在着火灾危险,一旦发生火灾,就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4.2.11 锅炉爆炸事故 锅炉是一种压力容器,经常在高温高压下运行,而且还受到烟气中和锅水中有害杂质的侵蚀和飞尘的磨损,如果管理不善,使用不当,使锅炉超过额定压力运行,或锅炉严重缺水、结垢导致锅炉过热,锅炉严重腐蚀、材质差、先天性缺陷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等,有可能导致锅炉爆炸等恶性事故发生。锅炉爆炸后会形成强大的气浪冲击和大量沸水外溅,不仅使锅炉本体遭到毁坏,而且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也会受到严重受的破坏,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 2.4.2.12 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 杜儿坪矿液化石油气站建在居民区附近,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液化石油气及汽、柴油具有易燃易爆性,易引起火灾爆炸,一旦发生泄露或燃烧爆炸,将会造成周围人员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 2.4.2.13 汽、柴油爆炸事故 三岔口加油站汽、柴油属易燃易爆液体,如违章作业、吸烟、电气等原因会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 2.4.2.14 道路交通事故 杜儿坪矿有无轨矿车、大客车、小轿车等车辆,承担运送干部、职工上下班的交通运输任务。如果遇到司机喝酒开车、车况或路况不好的情况下,有可能发生恶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 2.4.2.15 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事故 在矿井运输、储存、使用时,如未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可能发生爆炸、燃烧、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4.2.16 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 杜儿坪矿矸石山经过多年的堆积,特别是矸石山内混杂有煤矸石,在雨季期间,会发生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4.3 风险评价及分级 杜儿坪矿对16种重大危险源,有安监处牵头,组织矿调度、生产科、通风区、机电科、地质科、保卫科、卫生科、后勤公司以及生产区队等单位技术负责人,采用LEC法进行风险评价。 2.4.3.1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北二、北三8#煤、北五等高瓦斯盘区发生瓦斯燃烧、爆炸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瓦斯燃烧、爆炸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10,即每天工作面暴露;瓦斯燃烧、爆炸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100,即许多人死亡的大灾难。 风险评价定量计算结果为:D=L×E×C=3×10×100=3000 对瓦斯燃烧、爆炸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300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2 煤尘燃烧、爆炸事故:井下所有盘区由于煤尘积聚引起发生煤尘燃烧、爆炸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煤尘燃烧、爆炸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即每天工作面暴露;煤尘燃烧、爆炸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100,即许多人死亡的大灾难,计算结果为:D=L×E×C=3×6×100=4800 对煤尘燃烧、爆炸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180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3 矿井水灾事故:发生矿井水灾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水灾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3,即每天工作面暴露;水灾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40,即数人死亡的大灾难,计算结果为: D=L×E×C=3×3×40=360 对水灾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36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4 矿井火灾事故: 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矿井火灾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矿井火灾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40,即:D=L×E×C=3×6×40=720 对矿井火灾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72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5 顶板事故: 各采、掘、开、安装工作面及其使用巷道发生顶板冒落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顶板冒落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顶板冒落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7,即: D=L×E×C=3×6×7=126 对顶板冒落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126,在70—160之间 (2)定性:显著危险,风险级别为三级 (3)危险源分级:三级重大危险源。 2.4.3.6 矿井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发生矿井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大面积异常停电灾害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3;大面积异常停电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40,即: D=L×E×C=3×3×40=360 对大面积异常停电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36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7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发生矿井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7,即为:D=L×E×C=3×6×7=126 对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126,在70—160之间 (2)定性:显著危险,风险级别为三级 (3)危险源分级:三级重大危险源。 2.4.3.8 矿井运输事故:发生矿井运输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运输事故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运输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7,即:D=L×E×C=3×6×7=126 对运输事故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126,在70—160之间 (2)定性:显著危险,风险级别为三级 (3)危险源分级:三级重大危险源。 2.4.3.9 煤仓溃泄事故:发生煤仓溃泄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煤仓溃泄事故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3;煤仓溃泄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7,即:D=L×E×C=3×3×7=63 对煤仓溃泄事故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63,在20—70之间 (2)定性:一般危险,风险级别为四级 (3)危险源分级:四级重大危险源。 2.4.3.10 地面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的可能性L取6;作业人员暴露在地面火灾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地面火灾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15,即:D=L×E×C=6×6×15=540 对地面火灾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54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11 锅炉爆炸事故:发生锅炉爆炸事故的可能性L取1;作业人员暴露在锅炉爆炸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3;锅炉爆炸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15,即: D=L×E×C=1×3×15=45 对锅炉爆炸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45,在20—70之间 (2)定性:一般危险,风险级别为四级 (3)危险源分级:四级重大危险源。 2.4.3.12 液化石油气燃爆事故:发生液化石油气燃爆事故的可能性L取6;作业人员暴露在液化石油气燃爆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10;液化石油气燃爆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40,即:D=L×E×C=6×40×40=2400 对液化石油气燃爆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240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13 汽、柴油燃爆事故:发生汽、柴油燃爆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汽、柴油燃爆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10;汽、柴油燃爆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40,即:D=L×E×C=3×10×40=1200 对汽、柴油燃爆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120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14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可能性L取6;作业人员暴露在道路交通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10;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7,即:D=L×E×C=6×10×7=420 对道路交通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42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15 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可能性L取3;作业人员暴露在危险化学品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危险化学品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40,即:D=L×E×C=3×6×40=720 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72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2.4.3.16 矸石山爆炸、坍塌、泥石流事故:发生矸石山爆炸、泥石流事故的可能性L取6;作业人员暴露在矸石山爆炸、泥石流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取6;矸石山爆炸、泥石流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C取15,即:D=L×E×C=6×6×15=540 对矸石山爆炸、泥石流危险源风险评价结论: (1)定量:D=540>320 (2)定性:极其危险,风险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分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救援组织领导机构 3.1.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矿长、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所有副矿级领导 成 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安监副处长、调度主任、生产科长、地质科长、供应科长、一、二、三采区、准备区区长、机电科科长、运输区区长、通风区区长、安装区区长、党政办主任、组干科科长、团委书记、计划科科长、财务科科长、劳资科科长、企管科科长、宣传部部长、工会副主席、保卫科科长、后勤公司经理、膳食办主任、卫生科科长、排矸公司经理、煤运公司经理、检修公司经理、交运公司经理、社保科主任、医院院长 3.1.2 常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安监处 办公室主任:矿调度主任、安监处常务副处长 成 员:矿调度有关人员、安监处有关人员、制定新闻发言人 3.1.3 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小组 由安监处、矿调度、地质科、保卫科、卫生科、供应科、机电科、通风区、运输区、后勤公司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1.4 职责分工 3.1.4.1 应急救援指挥部 3.1.4.1.1 负责本矿应急抢险及救灾预案的制定、修订; 3.1.4.1.2 负责抢险队伍的组建及救灾预案的组织实施和演练; 3.1.4.1.3 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抢险及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1.4.1.4 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抢险救灾和解除应急救灾命令; 3.1.4.1.5 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及救援行动; 3.1.4.1.6 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集团公司发出救援请求; 3.1.4.1.7 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1.4.1.8 负责并协助上级单位进行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抢险及救灾工作的经验教训。 3.1.4.2 矿长 是应急救援的总指挥,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及救灾工作。 3.1.4.3 党委书记 协助总指挥协调副书记、工会主席以及其他党政的指挥工作。 3.1.4.4 副矿级领导 根据岗位职责,协助总指挥进行应急抢险及救灾的具体指挥工作。 3.1.4.5 各专业副总和应急小组组长 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小组的具体救援行动,是应急救援行动现场指挥与控制的第一责任者。 3.1.4.6 事发单位的区、队长、工长、安全员、瓦斯员 负责事故报警,并组织本班人员进行自救和安全撤离,并向矿调度报告灾害情况,同时及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1.4.7 矿调度主任 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通知、接警报告、各救援基地的通讯联络、协调工作及出井人数的统计、汇总、报告工作。 3.1.4.8 安监处副处长 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各项安全工作,核对救援人员的入井人数,实行入井管制。 3.1.4.9 保卫科科长 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3.1.4.10 生产科科长 负责提供灾难区域的巷道设计及实际施工情况。 3.1.4.11 地质科科长 负责提供应急救灾区域内的各项地质、水文、周边小煤窑情况及图纸。 3.1.4.12 通风区区长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工程的抢修工作。 3.1.4.13 机电科科长 负责应急抢险救灾时的停送电工作及矿灯、自救器的发放人数统计工作。 3.1.4.14 运输区区长、交运公司经理 负责井上、下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运送。 3.1.4.15 供应科科长 负责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 3.1.4.16 医院院长 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1.4.17 后勤公司经理、膳食办主任 负责抓好抢险救灾人员的后勤、膳食服务工作,保障抢险人员用餐、饮水等后勤工作。 3.1.4.18 劳资科科长 负责出入井人数的统计报告及后期膳后工作。 3.1.4.19 宣传部部长 负责做好应急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3.1.4.20 社保科主任、矿工会副主席 负责后期膳后工作。 3.1.4.21 指定新闻发言人 负责事故灾难信息对外发布工作。 3.2 应急救援领导指挥体系 3.3 应急救援体系领导成员分工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控制风险计划 4.1.1.1 加强大型设备管理,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稳定运行。 4.1.1.1.1 加强矿井大型设备,特别是担负全矿井通风任务的主要通风机的运行管理,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稳定运转,彻底杜绝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事故。必须坚持正规的检修、保养制度,坚持专人定期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主机和备机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1.1.1.2 加强主要通风机司机的业务培训,使其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要领,做到持证上岗,对于关键岗位的操作,要在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监护的情况下反复演练,保证人人过关。 4.1.1.1.3 加强井上下反风设施的检修维护,风机房的反风设施由机电科负责日常检查、维护,井下反风设施由通风区负责日常检查、维护。保证在接到反风命令后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反风操作,实现井下风流反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矿井反风演习。 4.1.1.1.4 主要通风机检修必须事先制定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扭转风叶角度应由通风区提出风量和风压要求,机电科据此提出扭转角度,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实施。 4.1.1.1.5 风机房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按规定周期巡视主要他疯了运行情况,认真观测电流、电压、轴温、负压水柱等参数,一旦出现有关参数变化异常,特别是负压柱骤升骤降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机电科调度、通风区调度汇报。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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