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标准, 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以下, 以兹共同遵照实施:
第一条 委托内容
鉴于甲方与合作伙伴共同出资设置深圳市XXX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甲方占该企业股权百分比 %。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名义持股人代其持有在该企业 %股权, 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愿意接收甲方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权利包含:
以乙方名义在深圳市XXX有限企业股东名册上具名; 在工商机关给予登记; 以股东身份参与对应活动; 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 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行使企业法与企业章程授予股东其她权利。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实际出资者, 对企业享受实际股东权利并有权取得对应投资收益;乙方仅以本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权所形成股东权益, 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股东权益不享受任何收益权或处理权(包含但不限于股东权益转让、 质押、 划转等处理行为)。
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 甲方有权在条件含有时, 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任何第三人名下, 到时包含到相关法律文件, 乙方须无条件同意, 并无条件承受。
3、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实际全部些人, 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合适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实际损失。
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老实推行受托义务时, 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对应代持股权给委托人选定新受托人。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2、 作为企业股东, 乙方承诺其所代为持有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 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代持股权及其全部收益进行转让、 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担保, 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若因乙方原因或因任何第三方追究乙方责任(不包含因乙方名义股东身份应对企业或其股东或其债权人或对企业负有行政管理职责行政机关等类似主体负担相关责任而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须足额赔偿甲方全部相关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实际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 追讨赔偿所发生诉讼费用、 保全费、 律师费等)。
3、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因代持股权所产生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含现金股息、 红利或任何其她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 并承诺将在取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假如乙方不能立刻交付, 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四倍之违约金。
4、 在甲方拟向企业之股东或股东以外人转让代持股权时, 乙方必需对此提供必需帮助及便利。
5、 在乙方代持股权期间, 因乙方名义股东身份产生一切权利义务均由甲方独立负担, 若所以给乙方造成损失, 由甲方给予足额赔偿。
第五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 至乙方依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时终止。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推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对方任何商业信息都有保密义务, 除非有显著证据证实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 均应该赔偿对方对应损失。
第七条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就因推行本协议包含各类通知、 委托书等文件以及就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以下约定:
1、 甲方确定其有效送达地址为 。
2、 乙方确定其有效送达地址为 。
3、 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含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 委托书等文件以及就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 同时包含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一审、 二审、 再审和实施程序。
4、 甲方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该推行通知义务, 经过______方法向乙方进行通知; 乙方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该推行通知义务, 经过_______方法向甲方进行通知。
在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该向法院推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
甲方或乙方未按前述方法推行通知义务, 双方所确定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定送达地址不正确、 送达地址变更后未立刻依程序通知对方和法院、 当事人或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 造成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 邮寄送达, 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直接送达, 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推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 以变更后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约定送达地址, 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 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文书, 因为其在协议中约定, 也应该视为送达。
5、 纠纷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 如当事人应诉并直接向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定书, 该确定地址与诉前确定送达地址不一致, 以向法院提交确定送达地址为准(该送达地址适用上述第3款要求送达方法及送达法律后果)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凡因推行本协议所发生争议, 甲、 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能处理, 双方同意向 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第九条 其她事项
1、 本协议一式 四份, 协议双方各持两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甲、 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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