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某某大学
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由三鹿事件透视
申请课题 《食品安全法》进步和不足
申 请 人 肉葵 毛毛虫 狮子王
所在学院 法政学院
申请日期 12月8日
大学学生工作处制
研 究
课 题
课题名称
由三鹿事件透视《食品安全法》进步与不足
课题估计完成时间
年 12 月
申请
金额
元
结果
形式
论文
申请人
姓 名
性别
女
学院(班级)
法政学院
指导老师
姓 名
性别
男
专业
法学
职称
副教授
课
题
组
成
员
姓 名
性别
专业
班级
在本项目中分工
女
法学
07法61班
制订技术路线, 总体安排研究工作
女
法学
07法61班
进行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
女
法学
07法61班
搜集并整合资料, 进行理论分析
研
究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三鹿奶粉事件, 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震动, 并引发了中国外各界高度关注。除了大陆境内多个地域发觉毒奶粉外, 香港、 台湾地域也对三鹿奶粉进行了查封。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 严禁从中国进口奶粉制品。最近, 伴随三鹿破产案裁定终止, 三鹿企业在支付职员工资、 社保以及将房产等拍卖还债后, 已经没有任何财产可支配。历时一年才获准立案索赔结石患儿们, 无法从三鹿企业取得任何赔偿。
中国《食品安全法》6月1日生效, 在制订食品安全法过程中, 三鹿事件对该法制订影响很大, 立法者和一般民众都期望从三鹿事件中吸收教训, 在食品安全法中加大对食品生产者处罚力度, 加大对消费者保护, 整个食品安全法无不表现三鹿事件印迹。所以, 从三鹿事件能够透视出食品安全法进步和亮点。不过纵观整个三鹿奶粉事件, 不难发觉, 《食品安全法》中对生产和经营不安全食品企业处罚力度不够, 执法主体不够明确, 权限界定不清。所以, 我们拟从《食品安全法》出发, 在综合中国外研究基础上, 以人权保护为角度, 深度探析中国《食品安全法》进步与不足, 并提出若干完善提议, 具体内容以下:
1、 概述并探究食品安全理论基础;
2、 研究国外食品安全立法现实状况和制度构建, 并分析其对中国借鉴;
3、 探析中国食品安全法理论与制度构建, 解读《食品安全法》进步与亮点;
4、 综合中国外研究结果, 分析中国《食品安全法》不足并提出完善提议;
5、 理论探讨——食品安全立法与人权保护。
拟采取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包含研究工作总体安排、 步骤和进度等):
一、 研究方法
本项目拟从当下现实案例出发, 采取多个研究方法, 全方位、 多角度地探讨食品安全立法在当下意义及不足, 并提出可行性提议。拟采取方法以下:
1、 问卷调查法。选择当地部分有代表性食品行业, 抽取其中各层次企业作为样本, 实地调研其食品质量及企业内部管理情况, 研究现行食品安全立法在企业管理过程中作用。如在徐州地域久负盛名维维集团, 系在范围内均享受一定著名度奶制品生产企业, “三鹿事件”发生以及食品安全法出台, 对该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了怎样影响, 即是我们可抽样讨论一个具体案例。同时, 在社会上进行问卷调查, 了解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实际经历以及对于食品安全立法见解, 从中归纳问题点, 深入寻求妥善处理方法。
2、 案例分析法。经过选择“三鹿毒奶粉”事件、 “瘦肉精”事件、 “苏丹红”事件等经典案例, 总结中国多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通常规律, 找出问题根源, 寻求现行法律存在缺位和漏洞之处, 展开深入研究和探讨。同时, 查找中国外相关食品安全立法方面专著, 积累相关资料, 从而形成对于食品安全法通常印象, 并从中总结出部分有益经验, 为提出可行性提议提供思绪和方法。
3、 跨学科研究法。在分析现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 结合行政学、 经济学、 社会学等方面理论, 对于中国以后食品安全立法方向开展深入研究。伴随社会经济发展, 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不再是单纯某一专业领域内问题, 而是包含到多学科交叉综合一门新兴课题。具体而言, 制作食品时食品原料采集监管、 食品制作工艺步骤、 食品销售过程监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义务与责任, 均包含到现代经济学管理理论; 对于市场上食品安全监管、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政府紧急应对方法, 则包含到行政学中行政管理、 危机公关、 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内容; 至于对企业、 政府相关人员责任追究, 对受害者心理抚慰现有效赔偿, 则包含到法学、 社会学等多方面内容, 在此不一一赘言
二、 技术路线
本项目关键是从人权保护角度切入论题, 结合具体案例加以深入研究, 关键工作安排和技术路线以下:
1、 前期准备:
(1)资料搜集。查找多年来中国外相关食品安全管制方面专著及论文, 进行资料聚集和整理工作。
(2)案例搜集。经过报刊数据库搜集近几年来食品安全方面经典案例, 同时与市消协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络, 请求帮助搜集部分相关案例资料。
(3)问卷调查。在社会上开展问卷调查, 了解一般居民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法见解。
2、 研究阶段:
(1)资料整合及案例分析。小组组员分工合作, 对所搜集来资料及案例加以分析, 总结通常规律, 探讨论文思绪。
(2)问卷分析。将所回收问卷根据科学方法加以分析, 得出相关科学数据用于论文中作为佐证。
(3)抽样选择含有经典性食品企业, 经过实地调研探寻食品安全立法在实践中完善。
(4)小组讨论, 开展论文初稿写作。
3、 应用推广阶段
研究阶段结果及最终结果:
一、 阶段性结果:
1、 三鹿奶粉事件惨痛教训;
2、 三鹿事件对中国制订《食品安全法》影响;
3、 中国《食品安全法》进步与不足。
二、 最终结果: 以系列学术论文形式展现。
本研究项目科学依据和意义(包含科学学术意义和应用前景, 中国外研究概况, 发展趋势, 立论依据, 特色或创新之处等):
一.研究意义: “三鹿奶粉”事件折射出《食品安全法》仍存在部分不足, 本项目力图经过研究, 提出《食品安全法》若干完善提议, 其意义以下:
1.经过加大对生产和经营不安全食品企业处罚力度, 首先, 提升企业违法成本, 其次, 加强了对企业警示作用。使企业本身意识到违法风险, 从而降低违法行为发生。
2.明确责任负担, 锁定责任不留真空, 使受害消费者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使三鹿结石宝宝无法取得赔偿悲剧不再发生, 使“以人为本”立法宗旨得到充足表现。
3.制订科学统一食品标准及相关指标, 使食品生产各领域、 各步骤都有严格而明确法律依据, 从整体上提升食品质量, 也就是从源头上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4.提出部分制度方面创新和提议, 以期为处理相关问题提供参考。
二.中国外研究概况与发展趋势
在美国, 食品安全法律制订和修改工作已经经历了近1历史, 至今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从19和19《联邦食品安全法》开始, 一直到《食品和药品法》以及《肉类检验法》。立法伊始, 美国就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不一样领域, 并对食品安全采取了不一样应对方法。
日本以《农林物质标准化和质量标识管理措施》为基础, 建立起了比较完善农产品质量法律体系。日本1948年颁布《食品卫生法》, 并从所发生安全事故中吸收教训, 前后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了10数次修改。日本已实施《食品安全基础法》, 强调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食品安全对健康影响估计, 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行为施以严厉处罚。日本食品标准包含国家、 行业和企业三个层次, 体系比较完备。日本共有食品标准500多项, 包含鲜活食品、 加工食品、 有机食品、 转基因食品等。
多年来, 欧盟在经历一系列食品安全危机后, 已将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欧盟工作关键之一。努力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恢复消费者对欧洲食品信心, 成为欧盟目前面对一项关键而又棘手任务。2000年1月12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食品安全白皮书”, 为新食品安全政策制订了一系列计划, 使立法适应消费者要求, 成为一套含有连续性和透明度法规,
加强从农场到餐桌管理, 增强科学在体系中能力, 确保能够高水平保障人类健康。欧
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新食品安全法律框架愈加重视对农畜产品和新型食品质量要求。
《中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国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月28日经过, 自6月1日起施行。该法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创新。
第一, 要求了统一食品安家标准。《中国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订食品安家标准标准。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食品卫生标准、 食品质量标准等给予整合, 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家标准。有了统一标准以后, 监管目标和尺度将愈加明确。
第二, 非必需食品添加剂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就像一把“双刃剑”, 首先能改善食品品质、 延长食品保留期、 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份, 同时也可能带来危害。《中国食品安全法》从第四十三到第四十八条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生产和应用, 食品添加剂应该在技术上确有必需且经过风险评定证实安全可靠, 方可列入许可使用范围; 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化学物质和其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添加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物质, 哪怕是对人体无害, 也是违法行为。
第三, 遏制了明星不负责任代言情况。《中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要求,社会团体或者其她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与食品生产经营者负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引入,加大了对消费者保护力度,同时,从广告制作,公布,代言上加大了个人法律责任.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始作俑者即使是生产者和经营者,不过明星虚假代言也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在知情权上,明星和生产经营者处于信息强势地位,明星对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损失负担连带责任于理公平,也含有必需性.该条款首先能确保对消费者赔偿得到落实;其次能弘扬正气,对现在愈演愈烈虚假广告,明星不负责任代言进行遏制,从而促进明星不被金钱所诱惑和蒙蔽,自觉和虚假广告划清界限.
第四, 安全评价由“事后”提至“事前” 。《食品安全法》第二章共七条要求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定制度, 要求对食源性疾病、 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原因进行监测; 对食品、 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 物理性和化学性危害进行风险评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定制度是确保中国食品安全基础性工程, 意味着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关键由外在表面现象为主, 深入到食品内在安全原因, 由被动、 亡羊补牢、 事后处理旧思绪转变为主动、 源头治理、 预防为主新思绪。这是一个很大转变。
第五, 赔偿标准大大提升, 起到震慑作用。保障食品安全, 首先要建章立制, 其次还必需严惩食品安全领域中违法行为。与现行相关法律相比, 食品安全法还显著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中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要求了对多种违法经营处罚为货款五到十倍,而第八十七,八十八条要求属于工作疏忽,而非有意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则罚款要轻部分.这充足表现了政府既要保护正当经营者,又要果断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决心.这种处罚与科学发展观相契合。
第六, 废除免检机制。《中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要求,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对食品进行定时或者不定时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 应该购置抽取样品, 不收取检验费和其她任何费用。 “三鹿奶粉事件”表明免检并不等于安全。为此, 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将以前国务院废除免检方法法制化。
三、 创新点:
1、 强调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 利用问卷调查研究方法, 了解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实际经历以及对于食品安全立法见解, 将人民关注问题没有得四处理或处理不够有机结合起来, 在人民心声基础上, 提出立法完善提议, 表现了科学、 民主才是进步。
2、 将以人为本理念渗透于研究中。从人权保护角度出发, 讨论在现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框架下, 食品安全立法怎样发挥功效最大化, 促进社会主义友好社会建设。
院系意见(对本项目研究意义、 研究方案、 取得预期结果可能性等签署具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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