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不符合、 纠正方法与预防方法管理制度
(试 行)
WHNYLM/ZD-1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不符合、 纠正方法与预防方法管理, 依据集团《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及能源企业相关要求,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要求了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中不符合整改、 纠正方法、 预防方法路径和方法; 包含可能产生不符合原因调查, 采取纠正方法、 预防方法管理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及焦化厂、 洗煤厂和发电厂(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安健环部负责不符合、 纠正方法和预防方法管理制度负责维护及修订工作。
第五条 各部室、 三厂负责业务范围内不符合、 纠正方法和预防方法实施。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六条 不符合包含:
(一) 违反法律、 法规及其她要求;
(二)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不符合;
(三) 违反作业程序、 操作规程、 技术规程等要求;
(四) 引发相关方埋怨、 投诉;
(五) 日常安全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要求;
(六) 内审发觉不符合;
(七) 其她不符合项。
第七条 日常各类监督检验、 监测发觉不符合, 由发觉单位或人员以“不符合(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责任单位相关人员。
第八条 责任单位接到“不符合(隐患)整改通知书”后, 应制订对应整改方法, 并按计划整改, 将整改结果反馈至不符合下达单位, 下达单位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保留验证证据。
第九条 相关方埋怨按《信息交流与协商管理制度》要求实施, 对产生不符合由相关单位实施整改。
第十条 内审中发觉不符合项按《内部审核管理制度》要求采取纠正方法。
第十一条 对可能造成事故、 停产、 管理混乱等后果较严重重大不符合项, 由责任单位深入分析不符合项产生原因, 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对以下不符合制订对应纠正方法:
(一) 相关方安全管理中重大投诉;
(二) 生产安全中各类事故;
(三) 反复数次出现不符合;
(四) 审核出现不符合要100%采取纠正方法;
(五) 常常性违反法律法规和其她要求行为或重大违规事件。
第十三条 纠正方法控制标准:
(一) 在采取纠正方法之前, 纠正方法应从关键性、 经济性和风险考虑是否立项, 方便使采取方法与所碰到问题影响程度和风险相适应。
(二) 评价所采取纠正方法带来安全风险。
(三) 制订纠正方法, 应报本单位责任人同意后实施。
(四) 各厂、 部门应统计所采取纠正方法实施结果。
(五) 各厂、 部门应对纠正方法实施结果进行验证, 评审其实施有效性, 安健环部对纠正方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依据日常监测、 报表统计、 同行业、 以往事故案例统计、 多种会议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确定潜在不符合, 制订对应预防方法。
第十五条 预防方法制订与实施遵照以下标准:
(一) 在原因分析基础上, 评价采取预防方法与潜在问题影响程度和相适应, 然后决定是否立项, 是否采取对应预防方法。
(二) 各厂、 部门制订预防方法实施计划, 确定实施步骤, 经单位责任人同意。
(三) 各厂、 部门应按同意方法实施, 并统计所采取方法结果。
(四) 预防方法完成后, 各厂、 部门负责对预防方法实施效果进行评审。
第十六条 对于经评审、 验证有效纠正方法与预防方法, 应纳入相关体系文件, 需要修改文件按《文件制订及控制管理制度》实施, 引发其她变更按《变更管理制度》实施。
第四章 检验与考评
第十七条 安健环部负责对纠正方法、 预防方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指导、 督促、 检验。
第十八条 各部室、 三厂对本单位内部纠正方法、 预防方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检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安健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五月一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