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动协议签署书
甲方: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单位住所 :
乙方: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她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 乙双方依据国家劳动法律、 法规要求, 在正当、 公平、 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 老实信用基础上, 签署本协议:
一、 依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工作地点 从事建筑智能化安防岗位(工种)工作。在协议期间内,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工种。
二、 本协议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 固定时限。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包含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需条款)。
2、 以完成 (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 双方终止劳动协议。
本协议在用工前签署,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施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1、 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2、 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3、 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享受法定以下部分节假日、 每年清明、 五一、 国庆各带薪一天。每个月两天带薪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 依法享受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协议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甲方应该根据劳动协议约定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协议约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要求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奖金及各项津贴、 补助按甲方依法制订劳动酬劳、 分配制度要求实施。
(一)甲方应该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 工资应该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 实施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 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级工资或者劳动协议约定工资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要求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 实施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 ; 计件单价为人民币 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实施。据此计算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要求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 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 形式支付。
4、 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为 (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协议约定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酬劳确定后, 甲方可依据乙方技术水平、 熟练程度提升、 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改变适时调整乙方工资水平。乙方劳动酬劳可随工作地点、 工种岗位改变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个月 20日左右支付乙方(上个月) 自然月工资。并应该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甲方应该每个月最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 甲、 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应按法律、 法规及相关要求, 参与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 甲方应按国家要求提供安全卫生劳动条件, 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按要求做好女职员、 未成年工、 危险性较大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进入现场必需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一
(1)进入现场必需戴好安全帽, 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2m以上高处、 悬空作业, 无安全设施, 必需戴好安全带、 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 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掷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多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需有可靠有效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等部分列施工安全方法, 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人员, 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 吊装机械必需完好, 爬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 进入现场人员必需戴好安全帽, 高处作业人员必需系好安全带。
3、 施工作业中, 应注意做到“三不伤害”, 即自己不伤害自己, 自己不伤害他人, 别让他人伤害自己。
4、 进行电路检验时, 应停电作业;
出现下列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
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
2、 醉酒造成死亡;
3、 自残或者自杀
4、 违返安全生产要求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甲方应按国家相关要求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验,在协议期内应定时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验。
七、 协议期内,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及甲方制订符合劳动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
八、 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九、 在协议期内,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但在下列情况
乙方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
(一) 乙方所承接工程未完工验收时。
(二) 乙方在无任何理由成立时。
(三) 乙方在甲方提供技术平台上由一名一般工人培养成一名技术职员后工作未满三年时。
十、 在协议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协议:
(一)未根据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二)未立刻足额支付劳动酬劳;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此需甲乙双方协商条文为准);
(四)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要求, 损害乙方权益;
(五)因甲方以欺诈、 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乙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经确定劳动协议无效;
(六)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乙方能够解除劳动协议其她情形。
十一、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能够解除劳动协议。除乙方有本协议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项、 第二项约定情形外, 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协议。
十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协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三)严重渎职, 营私舞弊, 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四)乙方同时与其她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甲方提出, 拒不更正;
(五)因乙方以欺诈、 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经确定劳动协议无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要求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致使劳动协议无法推行, 经双方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协议内容达成协议。
十四、 甲方依法可对包含乙方在内职员进行裁员。
十五、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不得依据本协议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劳动协议: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 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疗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足五年;
(四)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十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协议终止:
(一)劳动协议期满;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
(三)乙方死亡, 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 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
(六)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十七、 本协议订明补充件、 附件和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相关修改协议文件以及双方签订培训协议、 保密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是本协议组成部份。
十八、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其它事项:
十九、 其它事项本协议没有订明, 按相关要求实施或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订明事项, 与法律、 法规有抵触, 按法律、 法规实施。
二十、 本协议签署后, 报劳动部门立案、 鉴证。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执二份(一份办理退工时存进乙方档案, 另一份甲方须在和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 保留两年以上)、 乙方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责任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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