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编号:
协议编号:
XXX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协议
工程名称: XXXXXXXX
工程地点: XXXXXXXXX
工程承包人: XXXXXXX有限企业
劳务分包人: XXXXXXXX劳务有限企业
XXXXXXXXXXX工程
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工程承包人) :
乙方(劳务分包人) :
依据 《 中国协议法》 、 《 中国建筑法 》 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遵守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一 、 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等级:
二、 工作概况
1、 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XX
2、 工程地点: XXXXXXXXXXXXX
3、 工作范围及内容: 园建铺装、 苗木采购、 种植及养护、 垃圾土外运等施工图纸内容。
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可参考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工程施工协议(下称施工协议)
4、 承包方法: 包工不包料。
三 、 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06月 25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完工日期: 1月 25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210天
其她: 如有改变, 另行协商。
四、 工作质量
按施工协议相关质量约定、 国家现行 《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和 《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 , 本工程必需达成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五 、 协议价款
协议总价(人民币大写): 肆佰叁拾贰万圆整(暂定价)
(小写): 430元
六 、 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以下:
⑴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与本劳务协议相关工程施工协议(含补充协议)或工程分包协议(含补充协议), 但相关工程价格条款除外;
⑵ 本协议
⑶ 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
⑷ 经确定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
⑸ 标准、 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⑹ 图纸;
⑺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 变更等书面统计和文件;
⑻ 甲方代表相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⑼ 工程进行过程中相关信件、 数据电文(电报、 电传、 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七 、 甲方工作
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项目管理班子, 全方面推行本协议, 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各项工作, 对工程工期和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
2、 甲方应提供与建设单位签署施工协议(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于开工前 7 天, 向乙方提供与工作相关施工图纸 1 套, 以及与本协议劳务工作相关标准图 1 套; 依据工作需要, 于开工前 7 天向乙方提供对应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3、 依据本工程实际, 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并负担费用:
⑴ 在 6月25日前向乙方交付含有本协议项下劳务工作开工条件工作场地, 含有开工条件工作场地交付要求为: 土建施工已完成、 场地整齐。
⑵ 在 6月 25日前完成施工场地内施工所需水、 电、 通讯线路管线施工和施工道路, 并满足完成本协议劳务工作所需能源供给;
⑶ 在 年 6月25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含多种证件、 批件、 规费, 但包含乙方本身手续除外): 多种报审手续。
⑷ 在 6月 25日前向乙方提供对应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各施工面(或外装墙面)水准控制点, 作好书面统计。
⑸ 在 年 6 月 25 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 生活临时设施: 工人宿舍
4、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统一制订各项管理目标, 组织编制年、 季、 月施工计划、 物资需用量计划表, 实施对工程质量、 工期、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计量检测、 试验化验控制、 监督、 检验和验收;
5、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 沉降观察、 技术交底, 组织图纸会审, 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搜集及交工验收;
6、 统筹安排、 协调处理非乙方独立使用生产、 生活临时设施、 工作用水、 用电及工作场地;
7、 立刻交付供给材料、 设备, 所提供施工机械设备、 周转材料、 安全设施, 确保工作需要;
8、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协议价款;
9、 负责与建设单位、 监理、 设计、 现场其她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联络, 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工作, 必需由甲方或工作场地内第三方进行配合时, 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取得该第三方配合, 甲方负担所以发生费用;
10、 指派 唐志生 为甲方代表, 负责推行本协议各项约定, 甲方如需更换代表, 应最少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11、 负责办理劳务分包协议立案。
八 、 乙方工作
1、 对本协议劳务分包范围内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 组织自有成建制、 工种配套齐全、 含有对应资格(应取得平安卡)建筑劳务工投入工作, 并将其管理人员、 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 性别、 年纪、 籍贯、 工种、 等级、 资格证号或上岗证号及身份证号码)报送甲方, 乙方应按要求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用工在进场前办理好用工手续,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应符合深圳市相关要求; 自觉遵遵法律法规及甲方和建设单位相关规章制度;
2、 乙方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要求, 每个月前 3 天提交月进度施工计划, 有阶段工期要求提交旬、 周施工计划, 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 时段施工计划对应劳动力安排计划, 经甲方代表同意后严格实施;
3、 严格根据设计图纸、 施工验收规范、 相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工作, 确保工程质量达成约定标准;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 投入足够人力、 物力, 确保工期兑现; 加强安全教育, 认真实施建设主管部门及环境保护、 消防、 环卫等相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管理要求, 做到文明施工, 创建标准化工地; 负担因本身原因造成质量返修、 返工、 工期拖延、 安全事故、 现场脏乱多种罚款及损失;
4、 自觉接收甲方及相关部门管理、 监督和检验; 接收甲方随时检验其设备、 材料保管、 使用情况, 及其操作人员有效证件、 持证上岗情况; 做好与现场其她单位协调配合;
5、 按甲方统一计划搭设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 机具, 需要时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 自费统一着装, 搞好生活区管理, 做好本身责任区治安保卫工作;
6、 按时提交报表、 完整原始技术经济资料, 配合甲方办理工序交接、 质量验收和计量工作; 甲方或第三方工作必需乙方配合时, 乙方应按甲方指令给予配合, 但配合发生费用和工期延误由甲方负担;
7、 做好工作场地周围建筑物、 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以及暂停工作期间已施工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如有损坏, 乙方负担因本身原因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及多种罚款;
8、 妥善保管、 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机具、 周转材料及其她
设施;
9、 指派 为乙方代表, 负责推行本协议各项约定, 乙方如需更换代表, 应最少提前七天通知甲方。
10、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劳务分包协议立案并提供必需资料,
九 、 工期
1、 甲方要求比协议约定工期提前完工时, 应取得乙方同意, 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方法费用。每提前一天, 甲方支付乙方 500 元。
2、 因为工作变更或增加工程量, 造成工期延误, 报甲方代表同意后, 工期相顺延。
3、 甲方提供材料不立刻或不合格以及中间工程验收不立刻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对应顺延。
4、 甲方指令有误或不立刻, 延误工期, 工期对应顺延。
5、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 进度款, 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工期顺延。
6、 因乙方责任, 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 工期不顺延。
7、 因为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 影响工期, 工期不顺延。
8、 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 停水、 停气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 造成停工 8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 工期对应顺延。
十 、 材料、 设备供给
1、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 设备、 构配件供给计划(协议附件一); 经确定后, 甲方应按供给计划要求质量、 品种、 规格、 型号、 数量和供给时间等组织货源并立刻交付; 需要乙方运输、 卸车, 乙方必需立刻进行, 费用另行约定。如材料品种、 规格、 型号不符合要求, 乙方应在验收时立刻提出, 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对所供材料、 配件、 设备质量负责。
2、 乙方应妥善保管、 合理使用甲方供给材料、 设备, 如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 损坏, 乙方除照价赔偿外, 并负担所以造成工期延误等发生一切经济损失。因使用浪费超出供给计划数量部分, 甲方加收 对应 费用, 在协议价款中扣除。
3、 甲方供给永久工程安装设备、 仪器、 仪表, 乙方只办理领用手续, 不进入协议价款结算。
4、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材料(列明名称、 规格、 数量、 质量或其她要求): 切割机、 锄头、 扫把等
十一 、 工作机具、 周转材料供给
1、 甲方供给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工程要求, 立刻运入场地, 安装调试完成, 运行良好后交乙方使用, 双方签署使用交接手续。使用期间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由甲方负责。甲方供给周转材料、 低值易耗材料(由甲方依据本协议委托乙方采购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 确保工作需要。如需乙方运输、 卸车、 安装调试时, 费用另行约定。
甲方提供机具(含防护用具)、 设备、 周转材料清单见附件二
2、 对乙方使用手工工具及其消耗品约定: 自备全部施工机具设备和消耗性工具。
十二 、 安全、 文明施工及安全事故处理
1、 乙方应遵守相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制订安全文明施工方法和方案, 严格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安全规程进行工作, 随时接收行业安全检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验, 因为乙方安全方法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所以发生费用, 由乙方负担。
2、 相关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各项方法, 双方约定以下(可另签协议作为协议附件):
3、 甲方应对其在工作场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并对她们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工作。因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 由甲方负担对应责任及发生费用。
4、 在现场发觉化石、 文物, 乙方应立刻保护好现场并于 4 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 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方法。甲方负担由此发生费用, 顺延延误工期。如隐瞒不报或汇报不立刻, 致使上述化石、 文物遭受破坏, 责任人依法负担对应责任。
5、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她安全事故, 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并按相关要求立刻上报相关部门, 同时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处理。甲乙双方应采取紧急方法预防事态扩
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 保护事故现场, 做好必需统计和拍照。事故责任由责任方负担, 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 应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处理。
十三、 工作质量、 检验验收
1、 工程质量应达成协议约定质量标准。
2、 乙方应严格根据相关标准、 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指令施工, 并随时接收甲方检验检验, 为检验检验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但甲方检验检验, 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 乙方应拆除和重新施工, 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为止。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 由乙方负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 工期不予顺延;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 由甲方负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及对应损失, 顺延延误工期。
3、 当乙方工作含有验收条件时,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统计及完工汇报, 并提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验收, 甲方应按时组织对乙方工作检验验收, 不得无故拖延, 除非认为没有必需检验, 并就此通知乙方。
4、 乙方完成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 视为乙方已经提供了合格工作结果。
5、 乙方完成本协议工作约定: 按双方确定清单项目作业施工。
十四 、 工作变更及变更价款确定
1、 工作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 甲方应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并提供变更对应图纸和说明。
2、 工作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 甲方应该办理签字确定手续, 以作为协议价
款调整依据。
3、 因工作变更造成乙方返工和对应损失费用由甲方负担。
4、 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 并于 7 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协议价款完
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协议价款汇报后 7 天内给予签认或提出异议并协商变更价款。
5、 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 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协议价款, 送甲方确定后调
整协议价款:
⑴ 协议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中已经有适适用于变更项目单价, 按己有项目单价调整协议价款;
⑵ 协议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项目单价, 能够参考类似项目单价确定变更项目单价, 调整协议价款;
⑶ 协议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中没有适用类似变更项目单价, 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变更项目单价, 调整协议价款。
6、 乙方依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提议, 包含到工程变更和对原定材料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 必需经甲方同意, 并签字确定。未经甲方确定同意, 乙方不得自行变更, 假如乙方私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 由此发生费用或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担。
7、 任何工作变更, 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担。
十五、 协议价款
双方约定本协议协议价款采取下列方法确定:
约定不一样工作结果计件单价, 按确定工作量计算, 方法费及其她费用约定: 方法费及其她费用包含在单价中(详见报价清单), 工程量按实计算。
十六、 工作量确定
1、 乙方应按 每个月25号前 (时间), 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作量汇报, 甲方代表接到汇报后 5 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 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应按时参与并提供所需一切具体资料和必需帮助。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与计量, 计量结果有效, 作为协议价款支付依据。
2、 如乙方对甲方计量结果不予同意, 应在收到上述结果后 1 天内向甲方提出申辩, 说明乙方认为上述结果中不正确内容, 甲方收到上述申辩后, 应重新检验其对相关工作量或相关统计、 图纸计量, 或给予确定, 或将其修改。
3、 甲方收到乙方汇报后 5 天内未进行计量, 则乙方提交计量汇报中所列工程量即视为被确定, 作为协议价款支付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 致使乙方未能参与计量, 计量结果无效。
4、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工作量, 甲方不予计量。
十七 、 协议价款结算、 支付
1、 甲乙双方应按时办理期中结算, 乙方应按每个月25号前 (时间) , 向甲方代表提交由乙方代表签署期中结算书。期中结算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⑴自开工至本期末止已完成工程项目; ⑵自开工至上期已实际结算协议价款; ⑶本期应结算协议价款; ⑷依据协议约定, 本期应结算追加(减)协议价款及费用; ⑸依据协议约定, 本期应扣除协议价款及费用。甲方应在收到期中结算书后14日内签发期中支付证书, 签发时应写明她认为应该到期结算协议价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协议价款。甲方应在期中支付证书签发之日起7日内将期中支付证书上列明款项支付给乙方。
2、 本协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或乙方工作完成后,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书及完整结算资料,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完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后 30 天内, 进行审查、 核实, 经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完工结算。甲乙双方对本工程完工结算达不成一致时, 可按协议第 20 条相关争议或纠纷处理程序处理。工程完工结算审核完成后 7 天内, 甲方应签发完工支付证书, 该证书中应载明甲乙双方确定工程完工结算协议价款及依据协议约定最终应支付给乙方价款, 甲方应在确定完工支付证书后 14 天内按该证书向乙方支付本工程完工结算价款。
3、 本协议确定调整协议价款、 工程变更调整协议价款及其她条款中约定追加协议价款, 应与上述协议价款同期支付。
4、 甲方应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协议价款, 乙方按支付协议价款开具发票。
⑴ 营业税、 城建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按工程造价统征个税由甲方负责。
⑵ 营业税、 城建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按工程造价统征个税统征个税如由乙方交缴, 此款项甲方另计以人工费支付给乙方。甲方已交上述税项, 按要求办理退税, 归甲方全部。
十八 、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 17 条约定, 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协议价款, 组成甲方违约, 甲方负担违约责任, 给乙方造成损失, 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协议价款利息及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 500 元违约金。计息及支付违约金日期按协议约定付款日期后第二天起计算。
2、 甲方不推行或不按约定推行协议其她义务时, 组成甲方违约, 应向乙方支付 500 元违约金。另外, 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顺延延误乙方工作时间。
3、 当乙方违反协议约定, 组成乙方违约, 应负担违约责任:
⑴ 乙方延期交工, 每延误一天, 应向甲方支付 500 元违约金。
⑵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质量标准, 经采取返工、 修理等方法仍不符合协议约定质量标按时, 应向甲方支付 1000 元违约金, 并负担甲方由此造成损失。
⑶ 乙方不推行或不按约定推行协议其她义务时, 应向甲方支付 500 元违约金。另外, 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乙方延误工作时间不顺延。
4、 一方违约后, 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推行协议时, 违约方负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推行协议。
十九、 不可抗力
1、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定义与施工协议中定义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 并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快速采取方法, 尽力降低损失, 甲方应帮助乙方采取方法。甲方认为应暂停施工, 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 以及估计清理和修复费用。不可抗力事件连续发生, 乙方应每隔 7 天向甲方汇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4 天内, 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正式汇报及相关资料。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造成费用和延误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约定分别负担:
⑴ 工程本身损害、 因工程损害造成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土作材料和待安装设备损害, 由甲方负担;
⑵ 甲乙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并各自负担对应费用;
⑶ 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由乙方自行负担:
⑷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机械设备损坏, 由甲方负担, 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用于本工程周转材料损坏及停工损失, 甲方提供装备发生损坏, 由甲方负担:
⑸ 停工期间, 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工作场地必需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由甲方负担;
⑹ 工作所需要清理、 修复费用, 由甲方负担;
⑺ 延误工作时间对应顺延。
二十、 索赔
1、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 支付工程款, 其她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乙方经济损失, 乙方可依据协议相关条款进行索赔。
2、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组织施工或未全方面推行协议约定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 甲方可依据协议相关条款进行索赔。
3、 索赔程序:
⑴ 索赔事件发生 28 天内, 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逾期不提视为放弃索赔;
⑵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 28 天内, 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具体索赔资料;
⑶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 28 天内给予书面回复或要求索赔方深入说明索赔理由和补充证据, 被索赔方在 28 天内未作回复, 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二十一、 争议
1、 本协议在推行期间, 双方发生争议时, 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 双方可采取协商处理。
2、 协商不成可经过 劳动保障局 进行调解。
3、 当事人不愿意经过协商、 调解处理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 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个方法处理;
√■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 、 保险
1、 乙方劳务工作开始前, 甲方应取得为工作场地内自有些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 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2、 运至乙方工作场地内用于劳务工作材料和待安装设备, 由甲方办理或取得保险, 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3、 甲方必需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工作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并支付保险费用。甲方自行投保范围为:
4、 乙方必需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自行投保范围(内
容)为: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已由甲方统一购置)。
5、 保险事故发生时, 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需方法, 预防或降低损失。
二十三 、 严禁再分包或转包
1、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劳务工作部分再分包或转包给她人。
二十四 、 协议生效、 终止
甲乙双方推行完本协议全部义务, 工程己办理交接手续, 工程完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成, 本协议即告终止(但本协议争议处理条款除外)。
二十五 、 协议解除
1、 有下列情形之一, 能够解除协议:
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⑶ 因一方违约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⑷ 违反本协议要求。
甲方(项目章): 乙方:
甲方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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