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 无固定劳动协议解除赔偿标准
1、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协议法》第四十七条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 用人单位是违法, 应该根据《劳动协议法》第八十七条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
2、 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赔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当地域上年度职员月平均工资三倍, 向其支付经济赔偿标准按职员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赔偿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3、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 应该依据本法第四十七条要求经济赔偿标准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 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解除方法
1、 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协议推行过程中, 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协议。《劳动法》第24条要求: “经劳动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 劳动协议能够解除。”可见, 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不仅能够协商变更, 还能够协商解除。
2、 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推行协议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协议情形, 当事人有权解除协议。法定解除协议情形有两种, 一个是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协议情形, 另一个是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协议情形。
(1)、 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协议情形 该情形又有三种情形:
第一个情形是用人单位不须提前通知就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但只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用人单位才能行使这种权力:
a、 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b、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c、 严重渎职, 营私舞弊, 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d、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才能够解除劳动协议。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用人单位应受其约束:
a、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
b、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
c、 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致使原劳动协议无法推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协议。”
第三种情形是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但要依法推行对应程序, 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理期间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 确需淘汰人员, 应该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员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员意见, 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汇报后, 能够淘汰人员。
不过, 用人单位在行使上述权力时, 还要受到以下法定情形限制, 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协议:
a、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b、 患病或者负伤, 在要求医疗期内
c、 女职员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内
d、 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2)、 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协议情形 该情形也分两种:
一个情形是劳动者能够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 但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者才有权力行使:
a、 在试用期内
b、 用人单位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
c、 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 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协议中约定解除协议事项, 待约定事由出现时, 当事人有权解除协议。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能够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协议解除条件, 当条件成立时,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能够解除协议。不过有一点必需注意, 就是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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