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作业一
一、 名词解释
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学科总称。
2、法学体系: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络分支学科组成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通常规律,研究法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创制和实施通常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基本理论问题理论学科。
4、法:是由国家制订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确保其实施,反应着统治阶级意志规范体系,这一意志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它经过要求人们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5、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表现,是统治者制订给被统治者以及统治者本身必须恪守要求规章、命令条例。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订,国家政权确保执行行为规则总和。
6、法历史类型:法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经济基础及其表现阶级意志对法所作基本分类。
7、法系:按照法历史传统和法外部特征对法进行分类。
8、法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主动意义。
二、 阐述题
1、马克思主义法学主要特点有哪些?
(1) 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研究法律现象
(2) 具备鲜明阶级性
(3) 科学性与服务倾向性是统一。
2、怎样了解法外部特征?
(1) 法是一个社会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订或认可
(3)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规范。
(4)法律是经过要求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社会关系
(5)法是由专门机构和程序实施规范
3、法历史类型有哪些?
答: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四种不一样类型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前三种类型法都建立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关键生产关系基础上,表现了剥削阶级意志。
4、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主要区分有哪些? 法律思维方式不一样。 法律渊源不一样。 判例地位和作用不一样 诉讼程序不一样。 另外,在法律分类、法律概念、法律教育等方面,这两个法系之间也存在一系列不一样点
5、怎样了解法与正义关系?
(1)正义观念进步能够引发法律革新;
(2)正义是衡量法律优劣尺度和标准;
(3)正义观念能够引导法律向正义方向发展。
法律对于正义作用表现以下: 分配权利以确立正义; 处罚罪恶以申张正义; 赔偿损失以恢复正义。
作业二
一、名词解释
1、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订或认可,反应统治阶级意志,并有国家强制力确保实现一个行为规则。
2、法渊源:指法法律效力起源,即一个行为规则经过什么方式产生、具备何种外部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具备法律规范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或处理问题规范性依据。国家制订和认可、具备不一样法律效力和不一样形式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渊源。
3、法律解释:是指国家机关、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对法律、法规或法律条文内容、含义所作了解和说明。
4、法律推理法官依照案件事实和与其具备逻辑蕴涵关系法律要求,推导出判决逻辑思维活动
5、法律类推:是指依照两个或两类对象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同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可能相同或者相同推理
6、法律关系: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人们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
7、 法律行为:是人们所实施、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行为 。
8、法律责任:指因为行为者作为 或不作为 造成法律所保护社会关系受到了不应有之损害,而依法所应该负担某种不利性后果。
二、阐述题
1、法律规范逻辑结构怎样?
法律规范-----是指经过法律条文表述、具备特殊逻辑结构行为规则。法律规范不等同于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条文,他们之间关系是内容和形式关系,法律规范是内容,规范性文件、法律条文是形式。 法律规范结构: 三要素说——由前提、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组成。 前提--假定条件(时间、地点、对象、范围) 行为模式-----能够、应该、禁止 法律后果-----必定性后果、否定性后果
2、对法律解释怎样分类?
依照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不一样划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1、正式解释 也称有权解释、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余有解释权人对法律作出具备法律上约束力解释。
(1)立法解释——国家立法机关对法律所做解释
(2)司法解释——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使用方法律、法规过程 中,对怎样详细应使用方法律、法规问题所做解释。
(3)行政解释——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关于法律、法规怎样详细应用问题所做解释。
2、非正式解释
也称无权解释,是指由学者或其余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要求所作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解释。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不被作为执行法律依据。
3、什么是法律关系?什么是权利和义务?
答: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人们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某种行为。
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应该作出某种行为或不能作出某种行为。
4、什么是正当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
正当行为是指行为人所实施具备一定法律意义、与法规内容要求相符合行为。大多数正当行为都是以产生某种法律后果为目标,如订立协议等。正当行为受到法律保护。 违法行为人所实施违反法律规范内容要求、应受处罚行为,包含犯罪这种严重违法刑法行为和违反民事法律及其余法律通常违法行为。
5、什么是法律事实?怎样分类?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要求,能够引发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亡客观情况或现象。
法律事实种类
(一)事件与行为 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能够引发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亡事实。
法律行为,是指与当事人意志关于,能够引发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亡作为和不作为。
(二)必定法律事实是否定法律事实
(三)单一法律事实与事实组成
6、什么是法律制裁?有哪几个制裁方法?
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得以实现方式,它是指依法律道义性为基础,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责任主体人身、财产及精神所施加不利性后果。法律制裁目标就是经过法律处罚性方式对人和社会施加影响,从而使法律责任确定目标得以实现。
法律制裁种类: 刑事制裁指依照我国刑律要求对于违犯我国刑律违法犯罪分子所给予强制性处罚。
民事制裁是指依照民事法律要求对于违反民事法律应负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所给予剥夺其某种利益不利惩处。
行政制裁指依照行政法律要求由国家机关及国家授权社会组织对违反行政法规公民、社会组织或机关所给予强制性处罚。
违宪制裁指依照我国宪法要求,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宪主体依据其应负担违宪责任而采取制裁性强制方法。
作业三
一、名词解释
1、 一国两制------意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领导人邓 小平为了实现中国和平统一目标而创造方针,在与中国大陆政治环境不一样地域以尤其行政区作为详细政府建制,对于这些地方原有社会体系则不予干涉。
2、 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受权利”。它主要含义是:每个人都应 该受到合乎人权对待。人权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两种基本特征。
3、 个别性调整-----是最早发展起来社会调整。它是按照针对详细人、详细事所 确定行为方式,对人们行为进行一次性调整。
4、 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通常行为规则进行 重复性调整。
5、 立法-----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利用一定技术,制订、认可 和变动法这种特定规范活动。
6、 立法体制-----是关于一国立法机关设置及其立法权限划分体系和制度 ,即 关于法创制权限划分所形成制度和结构,它既包含中央和地方关于法创制权限划分制度和结构,也包含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国家机关之间关于法创制权限划分制度和结构。
三、问答题
1、 怎样概括中国社会主义法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社会主义法制初创和奠基阶段
第二阶段:社会主义法制波折发展和挫折阶段
第三阶段: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蓬勃发展阶段
2、 怎样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社会主义本质?
一、社会主义法阶级本质
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为领导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工人阶级为领导广大人民共同意志不是自发形成。形成工人阶级为领导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并把它上升为法律主要意义。阶级性与人民性统一是社会主义法重大特点之一
二、社会主义法社会本质
社会主义法是实施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法,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调整器。社会主义法执行着广泛社会公共职能。
3、 什么是法律调整?主要阶段有哪些?
法律调整是依照一定社会生活需要,利用一系列法律伎俩(如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实现法活动等等),对社会关系施加有结果、规范组织作用。
(1) 法律调整基本阶段。法律、法规开始生效阶段。
(2) 产生法律关系阶段。
(3) 法律上权利和义务取得实现,转化为主体享受权利、负担义务行为阶段。
(4) 法适用机动性阶段。
4、法与道德主要区分?
答:(1)形成条件和表现形式不一样
(2)调整社会关系范围不完全相同
(3)法与道德前途不一样。
5、简述我国立法体制基本组成。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国务院有权制订行政法规 地方权力机关和政府有权制订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机关有权制订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尤其行政区享受独立立法权
6、怎样认识我国立法工作基本标准? 立法法治标准 立法民主标准 立法科学标准
7、当代中国法形式渊源主要有哪些?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国际条约。
作业四
一、 名词解释
1、 法律体系----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络分支学科组成知识系 统。
2、 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利用特殊调整方法调整一定种类社会关系 法律规范总和。在现行法律规范中,因为调整社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不一样,可分为不一样法律部门,凡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法律规范总和,就组成一个独立法律部门
3、 遵法-----是法实施一个基本形式。立法者制订法目标,就是要使法在 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施。假如法制订出来了,却不能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恪守和执行,那必将失去立法目标,也失去了法权威和尊严。正如我国清末法学家沈家本所说;“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世未有没有法之国而长治久安也。
4、 执法-----” 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 行政管理职权、推行职责、落实和实施法律活动。
5、 法律监督------关于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法创制和法实 施正当性所进行监察和督促。
6、 法治----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主要结果,是当代社会一个基本框架。大到 国家政体,小到个人言行,都需要在法治框架中上运行。对于当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法治。
二、 问答题
1、我国包含哪些主要法律部门?
答:(1)宪法 2)行政法 (3)民法 (4)刑法 (5)劳动法 (6)经济法 (7)婚姻法 (8)诉讼法
2、什么是法实施?法实现?法实施基本形式?
答:法实施,也叫做法律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实现是经过法实施实现立法目标,实现法价值现象。法实施能够分为法恪守、法执行和法适用。
3、 什么是法适用?当代中国法适用要求有哪些?
答:法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详细应使用方法律处理案件专门活动。
当代中国法适用要求有:公正性 ,救助及时性 ,高效性。
4、 什么是司法适用?当代中国司法适用基本标准有哪些?
答:司法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详细应使用方法律处理案件专门活动。当代中国司法适用基本标准有:正当标准。平等标准。司法公正标准 。司法独立标准。司法责任标准。
5、我国社会监督有那些形式?
答:(1)中国共产党监督。其主要表现为政治上监督、组织监督、党纪监督。(2)人民政协监督。(3)各民主党浓监督。(4)社会团体监督。(5)新闻舆论监督。(6)人民群众监督。
6、法制与法治有哪些区分?
二者主要区分在于:
(1)、法制是法律制度简称,属于制度范围,是一个实际存在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简称,是一个治国标准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完善和改造。
(2)、法制产生和发展与全部国家直接相联络,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产生和发展却不与全部国家直接相联络,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3)、法制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方法中具备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任性。
(4)、实施法制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遵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法律和制度;而实施法治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含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恪遵法律和依法办事。
7、我国依法治国策略内涵是什么?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要求,经过各种路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确保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策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主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主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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