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品牌设计包年服务协议书
日期: 年 月 日
品牌设计包年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实施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在平等互利标准下, 就“ ”品牌广告项目宣传推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为 品牌设计顾问企业, 负责 品牌设计策划工作(其她包含第三方项目制作即各项成品制作, 乙方含有优先竞标权)。
一、 协议内容和要求
1、 设计期限:
一年期为12个月法定工作日计算, 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 经协商同意, 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2、 设计范围:
宣传折页(宣传单)、 彩页、 户外广告设计、 海报、 封套、 名片设计、 信封、 挂历、 台历设计、 数据表格表单及经双方协定设计项目。
备注:
1、 以上套餐价格不含印刷品、 喷绘品等后期制作费用。
2、 VI、 期刊杂志、 LOGO、 产品包装设计不含在内, 如有需要请另行洽谈。
3、 全部设计工作须在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4、 如大型项目开发建设, 大型品牌建立及推广, 不在此协议服务范围内. 如需服务另立服务协议。
二、 费用
包年设计全案费用:人民币¥ (人民币大写: 圆整)(此费用不含税, 不含任何其她第三方费用)。
三、 付款方法
1、 甲乙双方按年签署协议,按季度结算费用。
2、 本协议签署后, 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个季度费用(全案费用25%),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第二个季度到期3日内预支付下个季度费用, 以这类推。
备注: 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四、 服务承诺
1、 广告专题工作小组关键组员皆为乙方专业人士, 广告出品都有各项目组专业级以上审核, 以确保广告专业水准。
2、 合作期内随时依据用户需要配合开展相关营销和产品平面设计、 广告策划、 制作实施工作。
3、 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协议所要求范围外工作, 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 假如有产生实际费用由甲方另外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4、 合作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到温州市除外各地市进行营销项目工作, 乙方工作人员所产生差旅费及住宿费由甲方负担。
五、 双方责任与义务
1、 双方义务
为配合甲方推广需要, 甲乙双方同意不停进行共同研究, 经过乙方提供专业宣传推广策划服务, 帮助甲方进行推广工作。
2、 甲方权利义务
2.1协议期间内, 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工作, 应固定安排一位工作人员与乙方联络工作。同时, 甲方应立刻提供所需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多种批文, 并应对上述资料正当性、 真实性负责, 如因甲方提供资料而引发法律纠纷, 其相关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乙方不负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若所以致使乙方形象、 经济等方面受损, 乙方有权采使用方法律程序给予维护本身权益。
2.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品牌策略、 平面广告策划思绪、 设计稿和乙方全部提交书面工作文件立刻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提出修改意见和提议, 乙方应据此进行修改、 调整, 直至甲方认可方可定稿, 但甲方提议与意见应尊重乙方专业经验和知识, 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原因, 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立刻全方面提出意见, 方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 提升工作质量、 工作效率。
2.3 签字定稿后, 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 所以而产生第三方成本费用以及所造成工作延误应由甲方负担, 乙方不负担直接责任与损失。
2.4甲方应根据本合约书约定时限内付款, 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如若甲方没按期限内付款,则乙方有权视情况暂停工作。
2.5甲方在提出多种正式指示与意见时, 应采取包含传真在内书面方法, 以促进沟通之效率, 及未来之查证。
2.6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经双方确定广告推广计划, 甲方有责任按计划安排实施。
2.7全部相关政府方面手续报批, 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主动帮助配合相关工作。
3、 乙方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在协议期内, 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 按时、 按质、 按量完成甲方交办各项品牌策划、 设计、 制作任务。
3.2 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 但乙方须自行提供创意设计中所需各类图片及资料(有模特图片须另行向甲方收取模特费), 并确保其正当性、 真实性, 如因乙方提供之资料产生法律纠纷, 其相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负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若所以致使甲方形象、 经济等方面受损, 甲方有权采使用方法律程序给予维护本身权益。如甲方需乙方公布广告或制作印刷品、 包装品、 其她终端物料, 则第三方费用由甲方另行支出(其中制作费界定: 制版费、 模特费、 场地费、 摄影费、 菲林费、 设计费, 打样费、 印刷费、 影视制作费、 运输费、 媒介费、 差旅费、 交通费、 住宿费及其它类别制作费如印刷、 礼品等第三方项目均为制作费用)。
3.3若完全因乙方工作缘故造成成品与甲方确定之正稿不一致, 从而致使甲方受损, 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3.4乙方全部宣传推广策划方案及相关提议方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3.5乙方须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络, 并对甲方推广广告工作提供汇报, 明确详尽
广告安排计划, 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影响工作进度, 乙方需负担由此造成相关损失。
3.6乙方全部策划、 设计、 代剪公布工作内容应遵守广告法相关要求, 并有义务提醒甲方注意相关问题。
六、 知识产权约定
1、 乙方对设计完成作品享受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全部费用结算完成后, 乙方将作品著作权无偿转让给甲方。
2、 甲方在未付清全部委托设计费用之前, 乙方设计作品著作权归乙方, 甲方对该作品不享受任何权利。
3、 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私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作品而造成侵权, 乙方有权依据《中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经乙方许可除外。
七、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签署后, 甲乙双发均应全方面推行本协议。
2、 因设计师乙方智力结果整体表现, 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显著阶段性, 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方面推行协议, 鉴于此, 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协议, 仍负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协议款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除外)。
3、 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协议, 所收取当季度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 每拖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标额万分之五违约金, 累计超期十五日时, 乙方除按本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将已收取当季度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
4、 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 若甲方不按协议要求付款, 则每拖延一日按违约金额万分之五标准向支付违约金。
5、 甲乙双方如因推行本协议发生纠纷, 应该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温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处理或向所在地法院诉讼处理。
八、 协议生效
本协议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以双方最终签署日期为生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执一份, 乙方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行文到此结束)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署名(盖章): 乙方代表署名(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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