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 庆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资 金 监 管
协 议 书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预 售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监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资金监管银行: (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
1、 甲方系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存续企业, 已经取得 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甲方开发本协议项下工程已达成预售条件, 甲方已在丙方处开立商品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2、 乙方系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存续工程监理企业, 资质证书号为 ; 乙方已与甲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工程监理协议》, 乙方已知晓甲方对外签署《建筑工程承包协议》和与本协议项下工程相关一切协议、 协议全部内容。
3、 丙方系 银行分支机构, 同意接收甲方委托代其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 并根据本协议约定监督甲方使用预售资金。
为此, 甲、 乙、 丙三方经友好协商, 在平等、 自愿基础上, 就甲方开发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特签订本协议。
一、 预售商品房概况
预售商品房项目名称:
座落位置:
预售房屋类别及面积:
二、 资金监管范围
凡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商品房全部预售资金收入均属监管范围。
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过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后, 预售人进行商品房销售所取得房价款。
三、 监管资金使用范围
本协议所列监管资金必需用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商品房建设工程项目开发建设, 不能用于偿还甲方银行贷款及其她债务。
四、 预售资金监管方法
三方同意, 预售资金监管根据以下方法进行:
1、 甲方同意并确保本协议项下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委托丙方代为收取, 并存入其在丙方设置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甲方在丙方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名称: , 帐号: ;
2、 甲方应该在本协议签署时, 向乙方提交《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费用总计划表》, 在甲方欲使用专用帐户资金时, 应根据其与施工单位签署相关工程承包协议要求进度计划和实际工程进度向工程监理人提出用款计划, 并填制《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
3、 乙方根据上述《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费用总计划表》、 相关工程承包协议及实际工程进度审核甲方用款计划, 决定甲方用款时间、 条件、 金额, 并在核实用款金额后, 签署《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
4、 丙方依据乙方签署《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所载明用款时间、 金额立刻、 足额向甲方划款。
五、 预售资金收取
1、 甲方按本协议销售商品房取得房价款应全部委托丙方收取。为此, 甲方同意将在买受人签署有效买卖协议或协议副本, 在签署后三日内提交丙方。
2、 丙方根据甲方与买受人签署买卖协议或协议约定时间、 金额代甲方收取房价款, 并向买受人出具代收款收据, 甲方凭丙方代收款收据向买受人开具发票。
3、 丙方应每个月将当月代收金额、 明细及其专用帐户资金总额报甲方, 供甲方查对。
4、 甲、 丙双方同意, 丙方代收取预售资金应为甲方计息, 利率为 。
六、 预售资金监管
1、 丙方代甲方收取预售资金, 应一直全部存在甲方设置上述专用帐户内, 丙方不得挤占, 挪用。
2、 丙方同意, 不管甲方与丙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 不管该贷款偿还期限是否届满, 丙方均不得将依本协议代收预售资金以任何方法冲抵甲方贷款及与该借贷款相关利息、 费用。
3、 丙方确保严格根据乙方签署书面《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确定时间、 金额向甲方支付款项, 以确保施工进度。
4、 因甲方推行与买受人签署买卖协议, 需退已收预售资金给买受人, 如买卖协议已办理预售登记, 丙方应凭甲方提交该预售商品房注销登记文书退款给买受人, 如买卖协议还未预售登记, 丙方凭甲方与买受人签署终止买卖关系协议退款给买受人。
5、 甲方依据本条列第4项向买受人退款, 仍应依据本协议约定由乙方进行审核、 确定。
七、 预售资金审核
1、 甲方同意将预售资金使用审核权全部交乙方行使, 乙方确保并同意将根据监理进行业公认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独立、 公正、 科学行使对甲方使用预售资金审核权和对资金使用过程监督权。
2、 甲、 乙双方同意预售资金审核标准为专款专用, 即专题用于本协议项下工程建设。同时, 乙方对使用预售资金审核, 本着有利于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有利于保护房屋买受人正当权益标准进行。
3、 乙方应该在甲方提出《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二十四小时内对费用支出进行审核, 并作出是否签署《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决定, 如不予签署或部分签署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八、 资金监管特殊约定
1、 甲方在资金监管专户中累计到帐资金已能确保本协议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并超出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额15%, 可向乙方申请限定资金监管数额, 乙方在审核确定甲方要求符合本条要求后, 应同意甲方上述要求。
2、 本条第1项所指限定资金监管数额是指, 本协议三方当事人共同确定甲方预售资金监管专户中累计到帐资金后, 以该帐户内资金余额作为本协议项下监管金额, 该资金余额使用受本协议相关条款约束, 在本协议三方当事人确定资金余额后新存入监管帐户预售资金, 不受本协议相关资金使用条款约束。
3、 限定资金监管数额行为应依据本协议三方当事人书面证实, 并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立案后方能实施。
九、 监管费用
1、 甲、 乙双方同意, 甲方因乙方根据本协议行使监管职责, 应向其支付管理费用为 。(或计算方法)
2、 甲、 丙双方同意, 甲方因丙方根据本协议代收预售资金并行使监管职责, 应向其支付管理费用为 。(或计算方法)
十、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未根据本协议约定推行监管职责, 造成监管资金未能使用于工程建设中, 致使本协议项下工程建设不能按期完工, 给购房者造成损害, 乙方应与甲方负担连带赔偿责任。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审查甲方提出《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 造成工程项目延误, 由乙方根据甲方所受经济损失金额 %给予甲方赔偿。
3、 因丙方未推行本协议所列义务, 致使本协议项目无法正常建设, 给购房者造成损害, 丙方与甲方应负担连带赔偿责任。
4、 因丙方无正当理由克扣或拖延支付甲方所需工程款, 给甲方造成损失, 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5、 如因乙方未进行认真审核或丙方未提供监管资金余额正确情况, 致使协议各方依据本协议第八条约定错误实施了限定资金监管数额, 并由此造成本协议项下工程项目不能按期完工, 给购房者造成损害, 甲乙丙三方应负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有证据证实乙、 丙两方无过失除外。
十一、 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当事人三方协商或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调解处理, 协商或调解不成, 或当事人不愿协调或调解, 按下列第 项处理:
1、 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讼。
2、 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 协议终止
本协议自协议项下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合格时为止。
如本协议在推行期间届满前确需要提前终止, 必需在甲方签署新《重庆市商品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后, 本协议方能终止推行。
十三、 本协议未尽事宜, 协议三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十四、 本协议累计 页, 一式肆份, 协议三方各执壹份, 房地产主管部门立案壹份。
十五、 本协议实施过程中, 当事人三方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行为应接收和服从房地产行政主管指导、 监督、 管理。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 《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费用总计划表》
附件2: 《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
甲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 所 地: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 所 地: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 所 地: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附件1: 《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费用总计划表》
开发企业名称
预售项目名称
预售证号
工程监理企业
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预售资金帐户
工程概预算总金额
万元
概预算依据
工程概预算明细(单位: 万元)
1、 基础
2、 主体
3、 装饰
4、 其她
开发企业签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监理企业
意见及签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监管银行
意见及签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
序号:
开发企业名称
预售项目名称
预售证号
工程监理企业
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预售资金帐户
工程概预算金额
万元
完成工作量
支付金额(单位: 万元)
本月完成
至本月底累计完成
本月支付
至本月底累计支付
开发企业签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监理企业
意见及签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监管银行
意见及签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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