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装饰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
发包人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协议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她法律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甲乙双方就
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 1 工程名称 :
1. 2 工程地点
:
1. 3 承包内容 : 装饰工程施工图内所包含全部墙、 顶、 地装饰工程, 及本工程所包含全部设计变更、 工程洽商、 现场签证(但不限于)等内容 。
1. 4 承包方法: 包清工及辅料, (辅料包含全部汽钉、 铁钉、 美纹纸带、 贴缝绷带 、 多种自攻螺丝钉 )。
1. 5 工期 年 月 日 始 至 年 月 日
a、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b、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必需由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内容, 包含测试等。
c、 在施工过程中如上列情况应由甲乙双方立刻协商, 甲方同意后对施工工期顺延。
①、 不可抗力: 由战争动乱自然灾难或非甲方、 乙方责任造成爆炸、 火灾等。
②、 因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期顺延。
③、 甲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④、 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但扔未能从甲方取得施工必需指示, 工程材料, 图纸等 , 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第二条: 协议价款:
2.1 协议价款为暂定 元(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2.2 协议价款为固定单价(含机具、 耗材、 材料二次搬运、 卸货、 文明施工垃圾清运、 成品保护等)
第三条: 结算及支付
3.1 结算方法:
a、 依据施工蓝图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乘以固定单价。
b、 乙方依据甲方下达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责任人指令, 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书面签证单据(零用工)
c、 有效月度工程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 现场签证资料等。
d、 工程完工验收后, 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
3.2 支付方法:
a、 本工程依据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形象进度80%, 乙方必需满足当月工程量指标要求, 同时提供有效工人考勤统计。
b、 付款内容: (工程款+辅料费+税费)*80%, 辅料费按工程劳务直接费5%计取、 税费按工程劳务直接费2%计取。
c、 乙方在当月工人工资发放完成后, 必需向甲方提供实际领取工资人员签字工资发放统计, 不然甲方有权缓发下月工程款, 直至乙方将上月工资发放统计提供给甲方为止。
3.3 工程完工验收后, 15工作日内完成劳务结算后, 两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全部劳务协议造价95%, 剩下5%为质量确保金, 保修到期后支付。
第四条: 工程质量, 验收与保修
4.1 工程质量应达成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 必需严格遵守,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 技术招标文件》。
4.2 在施工过程中发觉设计有误, 及甲方材料存在质量隐患, 须立刻上报甲方。
4.3 乙方应严格遵守隐蔽工程验收, 在机电、 水暖、 消防、 电信等工程测试完成, 达成合格标准并做出隐蔽工程验收统计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4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施工验收规范, 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 工程施工完成后, 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逾期未办理验收, 甲方又交后序施工未投入使用, 视为符合协议要求, 工程交工, 但不在此而免去乙方保修责任。
4.5 工程验收后, 保修期为2年, 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派人进行无偿维修, 如乙方拒绝维修, 甲方有权双倍使用乙方工程质量保金进行维修。
第五条: 安全、 文明施工
5.1 乙方负责做好每一名进场劳务人员安全教育, 安全培训、 安全考评, 安全交底, 三级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活动工作, 向甲方上交相关统计。
5.2 乙方必需严格根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严格遵守现场施工一切安全生产制度,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生产。
5.3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凡因乙方现场管理不善和违章施工而造成一切安全事故, 由乙方负担一切后果和费用, 甲方有责任对发生事故后进行调查处理, 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5.4 乙方应做好劳保用具采购与发放工作, 应落实每一名进场劳务人员都配置必需劳保用具, 每一名领取人都要签字, 并保留用具发放台账统计, 原件上交甲方立案。
5.5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她安全事故, 甲乙双方应采取紧急有效方法, 预防事态扩大, 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 同时按相关要求立刻上报相关部门, 保护事故现场, 如因抢救伤者必需移动现场设备, 须作出书面统计或拍照。
5.6 乙方要主动配合甲方事故处理工作, 并负责伤亡人员家眷抚慰, 避免过激行为发生。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 道路、 水电等含有施工条件工程施工现场, 负责工程施工组织与协调及技术、 质量、 安全、 场容等方面交底。
6.2 甲方负责于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 提供必需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6.3 甲方负责组织施工检验、 验收, 监督乙方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 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6.4 甲方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或发生技术问题。
6.5 甲方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工期控制计划, 审查乙方施工作业计划。
6.6 甲方负责本工程在各工种、 工序间协调与配合, 乙方在安全、 质量、 工期、 场容等方面, 发觉有违反协议要求内容, 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6.7 甲方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6.8 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专业人员, 必需认真审查, 确保人员政治素质、 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 工人年纪不得低于18周岁, 不得超出55周岁。
6.9 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 性别、 年纪、 籍贯、 工种、 等级、 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立案, 作为本协议附件。
6.10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 乙方必需确保施工人员相对稳定, 不能随意变更立案人员, 服从甲方统筹安排, 统一调动。
6.11 当甲方因故不能确保连续生产时, 乙方应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前提下, 可将施工人员进行临时调整, 对所调整人员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
6.12 乙方必需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 如有合理化提议, 应取得甲方同意后, 方可改动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成品、 半成品保护。珍惜使用甲方提供机械设备及工具。
6.13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食品卫生、 交通安全及预防紧急情况等方面教育, 并做好教育统计, 报送甲方。自觉遵守甲方、 业主、 监理、 总包现场管理要求及多种法律法规, 并对违反管理要求所收四处罚负担全部责任。
6.14 乙方确定 同志为派驻工地施工代表, 并携有效法人委托书, 负责日常施工管理、 协调工作。
6.15 乙方应派驻现场最少一名劳动观察员, 负责安全文明施工、 进度和质量检验, 监督工人工资发放, 并在工资领取单上签字确定, 原件交有甲方管理, 乙方执复印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停工、 窝工、 误工时, 有乙方责任人员调整, 甲方只负责工期顺延, 不负责窝、 误工赔偿, 甲方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推行协议时 , 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协议, 费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支付(扣除已经支付款项后)。
7.2、 因为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所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其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甲方负担。
7.3、 甲方超出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余款, 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需先行垫付资金, 超出30个工作日, 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 可与乙方协商签署延期付款协议, 延期后仍不能支付乙方应得款项, 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理由, 撤走其人员, 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赔偿损失。但不得有聚众讨薪行为。
7.4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 甲方能够终止协议, 并要求乙方在 日内退出施工现场, 乙方应该退出施工现场, 但甲方应在要求乙方退出现场时限内, 与乙方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双方签认。
7.5 乙方未按甲方选定施工队伍进场,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调整, 乙方无法调整时, 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 并书面通知乙方, 直至终止协议。
7.6 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 其工料损失由一方自行负担。
第八条: 协议争议处理
在推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 双方首优异行协商, 协商不成, 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 调解或和解、 调解不成, 可约定以下方法处理争议。
8.1 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8.2 向北京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
第九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9.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实, 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实。
9.2 本协议在完成份包工作内容、 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 即宣告终止。
第十条: 补充条款
10.1 甲方提供总电源接驳点及二级电箱, 流动电箱及所用电缆线、 插座及所需 机具等均由乙方自备(费用已含在单价内), 且必需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全部机具均应有合格证, 如在现场安全检验时, 甲方要求乙方对于临电及施工机具所用管线进行整改, 乙方在要求时间未完成整改, 甲方能够代为购置, 且以实际价格2倍价款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0.2、 乙方所购材料, 如发觉自已不购置, 请甲方代购, 则甲方有权以双倍价格扣回。
10.3、 甲方不提供食宿, 乙方报价中已包含此项费用及工人上下班交通费、 保险费、 医疗费等所要求一切费用。
10.4、 协议附表内单价不得因材料涨价或工价上涨而进行调增, 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10.5、 乙方应负责将本施工队施工垃圾垃圾按甲方要求时间, 清运至指定现场垃圾堆放点, 满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协议价内。
10.6、 相关各工种施工范围另注明以下: 结构缺点(如墙地面不平等)处理(如挂网、 抹灰、 刮石膏腻子找平、 贴牛皮纸等)费用包干, 不另计取费用, 木工应完成开灯孔、 插座口、 装饰风口安装、 多种检修口(含石膏板面)及与其它工种队伍配合工作(此部分价格已包含在对应墙体或天花制作综合单价中), 对于地面及墙面开槽埋水、 电管工作, 由水、 电工队伍完成, 开槽抹灰费用由水、 电工队负担, 水、 电工能够委托本工程瓦工施工, 但要支付对应费用, 协议签署承包价格应包含完成图纸全部工程内容所必需零星及隐含工程项目, 乙方不得在施工过程中以此提出增加费用。其它施工范围模糊不清之处, 由企业预算部负责解释, 各工队应严格遵照实施, 以上施工内容费用已含在协议总价内, 不另行列项计算。
10.7、 工程量按实结算项目, 施工队必需在退场前完成工程量核实工作, 如在业主方已现场办公条件下, 要求再次现场核量, 每次罚款300元。
10.8、 在实际施工中, 甲乙双方协商制订总施工进度计划, 并在实际施工中依据工程需要进行调整, 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制订进度计划, 按甲方要求展开全方面施工, 按时保质完成各施工段任务。在施工过程中, 一旦发觉工期延误情况, 可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对总工期每延误一天, 罚款1000元, 并由乙方负担给甲方造成相关损失。
10.9、 乙方应服从并配合甲方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现场管理, 一旦不服从, 可视具体情况给予50-500元罚款, 罚款单由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共同签字后立即生效, 罚款从进度款中扣除。如发生乙方人员漫骂及殴打甲方现场管理人员, 视情况给予3000-5000元罚款, 并将此施工人员清出现场。甲方管理人员不得漫骂、 殴打乙方施工人员, 如有事宜, 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来协商。
10.10、 每个施工队进场, 应向项目经理索取现场相关管理要求及奖罚方法, 并应严要按施工现场相关要求管理及约束自已施工人员, 一旦违反要求, 将严格处理。业主方、 监理、 总包、 甲方约束条件,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
10.11、 乙方采购材料必需符合甲方要求(同时符合监理和业关键求), 如不符合甲方有权退料, 乙方应负担对应责任与损失。
10.12、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着装, 每件按30/元(冬装, 比如: 长袖及马甲)及20元/件(夏装, 比如: 背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安全和劳保用具由乙方购置, 性能要求必需达标。
10.13、 乙方应在每次领取工程进度款时, 应向甲方提供劳务分包发票。
10.14、 甲方有权依据工程需要, 安排乙方在夜晚或其她时间施工, 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10.15、 甲方人员帮助乙方人员办理出入证, 费用由乙方负担。
10.16、 乙方派驻现场代表, 在不经过甲方许可情况下, 不可随意更换, 但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开除乙方在施工现场任何人员, 乙方应立刻更换对应人员, 不得所以延误工期。
10.17、 如遇以人工工日为单位零星项目, 人工工日单价为木工 元/工日, 瓦工 元 /工日、 油工 元/工日、 水、 电工 元/工日、 电焊工 元/工日。
10.18、 当甲乙双方就一些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 乙方应主动与甲方沟通, 不得发生乙方相关工人到甲方聚众闹事现象, 一旦发生此现象, 不管原因怎样, 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3000-5000元罚款。
10.19、 乙方必需根据北京市建委要求办理各项劳务立案手续, 费用自理。
10.20、 全部洽商变更, 乙方必需配合和督促甲方办理, 凡甲方未办理完成洽商, 对应劳务费用一律不予计算和支付。
10.21、 施工人员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10.22、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实际施工情况调整施工范围, 乙方必需无条件实施, 按协议单价增减对应费用。
10.23 工程量清单上所未表现新增项目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但不能因为是清单上未表现就不进行实施。
10.24乙方负责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所需人工, 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一条: 附件
招标文件及报价清单
附件和协议其她内容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队队长(签字)
地址: 驻京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协议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