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中 山 市
劳 动 合 同
用人单位(甲方):
职 工(乙方):
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电话: 1233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 住址:
住所(地址):
通讯地址: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依据《中国劳动法》、 《中国劳动协议法》和国家及省相关要求, 甲乙双方根据正当、 公平、 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老实信用标准签订本协议。
一、 劳动协议期限
㈠协议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法确定本协议期限:
1.有固定时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时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㈡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法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协议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协议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试用期不得超出一个月; 劳动协议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试用期不得超出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时限和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 试用期不得超出六个月。)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㈠乙方岗位(工种)为 , 职务为 , 从事工作内容为 。
㈡乙方工作地点为 。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㈠甲、 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法确定乙方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出8小时, 每七天工作时间不超出40小时, 且必需确保乙方每七天最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产、 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 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条件下, 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
2.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 周期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 平均每七天工作时间40小时。
3.不定时工作制,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
因生产经营需要实施以上第2或第3种工时制度, 应该依法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实施。
㈡甲方按要求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 年休假、 婚假、 丧假、 产假、 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四、 劳动酬劳
㈠甲乙双方协商, 确定按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实施。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 试用期满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定为 元。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甲方应该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 并给予公布。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 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㈡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 月 日至 月 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出1个月), 定每个月 日为发薪日,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提前到最近工作日支付。
㈢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 按国家及省相关要求计发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3.甲方按要求给予乙方享受带薪假期, 按本劳动协议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㈠甲乙双方应依法参与社会保险, 甲方应每个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个人应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㈡其它福利待遇:
六、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㈠甲方按国家和省相关劳动保护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劳动作业场所, 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甲方应如实通知乙方, 并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保护乙方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㈡甲方依据乙方从事工作岗位, 按国家相关要求, 发给乙方必需劳动保护用具。
㈢甲方根据国家、 省和当地相关要求, 做好女职员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㈣乙方患职业病、 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 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劳动协议管理要求》等要求办理。
七、 劳动协议变更
㈠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能够变更本协议, 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八、 劳动协议解除和终止
㈠劳动协议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本协议能够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协议, 应按要求支付经济赔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⑴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⑵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⑶乙方严重渎职, 营私舞弊, 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⑷乙方同时与其她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甲方提出, 拒不更正;
⑸乙方以欺诈、 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致使本协议或者变更协议无效;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⑺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在要求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协议约定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⑻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
⑼本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致使本协议无法推行, 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协议达成协议。
甲方根据第⑺、 ⑻、 ⑼项要求解除本协议, 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并按要求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 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协议并符合相关要求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解除本协议, 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试用期内, 应该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甲方应按要求支付经济赔偿:
⑴甲方未根据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⑵甲方未立刻足额支付劳动酬劳;
⑶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⑷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要求, 损害乙方权益;
⑸甲方以欺诈、 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乙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本协议, 致使本协议或者变更协议无效;
⑹甲方免去自己法定责任、 排除乙方权利, 致使本协议无效;
⑺甲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要求, 致使本协议、 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协议含有相同效力文件无效;
⑻甲方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乙方劳动, 或者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
⑼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乙方能够解除劳动协议其她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⑻项情形, 乙方能够立刻解除劳动协议, 不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协议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要求解除本协议:
⑴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疗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⑵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⑶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要求医疗期内;
⑷女职员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
⑸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足五年;
⑹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㈡劳动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 本协议即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
⑴除甲方维持或者提升劳动协议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协议, 乙方不一样意续订情形外, 劳动协议期满;
⑵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
3.乙方有本条第(一)项第4点情形之一, 协议期满, 甲方应该续延乙方协议期至对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不过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协议终止,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工伤保险要求实施。
㈢甲方应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证实, 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㈣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法》要求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 乙方要求继续推行劳动协议, 甲方应该继续推行; 乙方不要求继续推行劳动协议或者劳动协议已经不能再继续推行, 甲方应按要求经济赔偿标准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九、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协议推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全部通知、 文件、 文书、 资料等, 均能够当面交付或以本劳动协议所列明通讯地址推行送达义务。一方假如迁址或变更电话, 应该立刻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 因推行本劳动协议发生纠纷处理措施
如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正当权益, 能够先向甲方提出, 或者向甲方工会反应, 寻求处理。无法处理, 能够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如双方因推行本劳动协议发生争议, 应该先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或者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 本劳动协议条款与国家、 省、 市新颁布法律、 法规、 规章不符, 按新法律、 法规、 规章实施。
其她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协议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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