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施工协议索赔
一、 索赔分类
根据索赔目能够将工程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目是要求经济赔偿。当施工客观条件改变造成承包人增加开支, 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附加开支给予赔偿, 以挽回不应由承包人负担经济损失。费用索赔费用内容通常能够包含人工费、 设备费、 材料费、 保函手续费、 贷款利息费、 保险费、 利润及管理费等。在不一样索赔事件中能够索赔费用是不一样。
工期索赔是因为非承包人责任原所以造成施工进程延误, 要求同意顺延协议工期索赔。
二、 索赔依据
索赔要有依据, 证据是索赔汇报关键组成部分, 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 索赔就不可能成立。提出索赔依据关键有以下几方面:
1. 招标文件、 施工协议文件及附件、 补充协议, 施工现场各类签认统计, 经认可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 双方往来信件及多种会议, 会谈纪要;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统计、 施工现场相关文件及工程照片;
4. 气象资料、 工程检验验收汇报和多种技术判定汇报, 工程中送停电、 送停水、 管路开通和封闭统计和证实;
5. 国家相关法律、 法令、 政策文件等。
三、 索赔证据应该含有真实性、 立刻性、 全方面性、 关联性、 有效性。
四、 索赔成立条件
(一).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事件
索赔事件又称干扰事件, 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协议要求不符合, 最终引发工期和费用改变各类事件。通常, 承包商能够提起索赔事件有:
(1).发包方违反协议给承包方造成时间、 费用损失;
(2 ). 因工程变更造成时间、 费用损失;
(3)因为监理工程师对协议文件歧义解释、 技术资料不确切, 或因为不可抗力造成施工条件改变, 造成时间、 费用增加;
(4)发包方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方费用增加;
(5)发包方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损失;
(6)协议要求以外项目检验, 且检验合格, 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项目缺点修复所发生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临时停工;
(8)物价上涨、 法规改变及其她。
(二).索赔成立前提条件
索赔成立必需同时含有以下三个条件:
(1) 与协议对照, 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额外支出, 或直接工期损失;
(2)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原因, 按协议约定不属于承包人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 承包人按协议要求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汇报。
五、 索赔程序
发包人未能按协议约定推行自己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负担责任其她情况, 造成工期延误或承包人不能立刻得到协议价款及承包人其她经济损失, 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 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 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索赔汇报及相关资料;
3.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索赔汇报和相关资料后, 于28天内给予回复, 或要求承包人深入补充索赔理由和依据;
4.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索赔汇报和相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回复或未对承包人做深入要求, 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5. 当该索赔事件连续进行时, 承包人应该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 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 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汇报。
承包人为未能按协议约定推行自己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 发包人可按以上索赔程序和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六、 索赔计算
1. 工期索赔计算方法
(1) 网络分析法: 网络分析法经过分析延误前后施工网络计划, 比较两种工期计算结果, 计算出工期应顺延工程工期。
(2) 百分比分析法: 百分比分析法经过分析增加或降低单项工程量于协议总量比值, 推断出增加或降低工程工期。
(3) 其她方法: 工程现场施工中, 能够根据索赔事件实际增加天数确定索赔工期; 经过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议确定索赔工期。
2. 费用索赔计算方法
(1) 总费使用方法: 又称总成措施, 经过计算出某单项工程总费用, 减去单项工程协议费用, 剩下费用为索赔费用。
(2) 分项法: 根据工程造价确定方法, 逐项进行工程费用索赔, 能够分为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等分别计算索赔费用。
七、 承包人提出索赔期限
1. 承包人按协议约定接收了完工付款证书后, 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协议工程接收证颁发前所发生任何索赔。
2. 承包人按协议约定提交最终止清申请单中, 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期限自接收最终止清证书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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