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姓名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协议签署须知
1、 甲乙双方在签署劳动协议前, 要认真阅读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确保向对方提供与推行劳动协议相关各项信息真实、 有效。
2、 本劳动协议必需用钢笔或碳素笔认真填写, 字迹要工整、 清楚、 正确, 并不得私自涂改。
3、 签署劳动协议能够约定试用期, 约定试用期应遵照以下要求: (1)、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协议期限之内。劳动协议仅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不成立, 该期限为劳动协议期限。(2)、 劳动协议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试用期不得超出一个月; 劳动协议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试用期不得超出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时限和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 试用期不得超出六个月。(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协议或者劳动协议期限不满三个月, 不得约定试用期。(4)、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 本劳动协议中空白栏,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 所填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要求, 不需要填写空白栏应划上“/”或加盖“空白”章。
5、 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 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负担违约金。
6、 本劳动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依据《中国劳动法》和《中国劳动协议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甲乙双方遵照正当、 公平、 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老实信用标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劳动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 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 固定时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 个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无固定时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 个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完成为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 甲方依据工作岗位实际需要, 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工作地点为 。
甲乙双方能够签署岗位协议书, 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二、 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工作内容及要求, 认真推行岗位职责,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遵守甲方依法制订规章制度。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甲方根据国家要求要求,安排乙方实施标准工时工作制、 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实施综累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由甲方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实施。
二、 甲方实施标准工时工作制, 每七天最少休息一天。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加点, 应该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
三、 甲方依法确保乙方休息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休息、 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 婚丧、 计划生育、 带薪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酬劳
一、 甲方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 根据国家、 省、 市相关要求确定符合本单位实际工资分配制度。
二、 乙方工资水平根据本单位工资分配制度, 结合乙方劳动技能、 劳动强度等原因确定。
三、 本协议签订时,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酬劳为每
月 元 , 其支付时间为每个月 日。
四、 甲方应按时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酬劳, 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提供正常劳动时劳动酬劳, 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要求最低工资标准。
五、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工作, 应该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甲乙双方必需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参与社会保险, 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 乙方负担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二、 乙方在协议期内, 休息休假、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 生育、 死亡等候遇,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和甲方依法制订要求实施。
第六条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 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 职业危害防护制度, 并对乙方进行必需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劳动防护用具。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 要进行专门培训并定时为乙方进行健康检验。
三、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 应该向乙方推行如实通知义务, 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预防劳动过程中事故发生, 降低职业危害。
四、 甲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 危及乙方人身安全, 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劳动条件, 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 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劳动协议推行、 变更
一、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 依法、 全方面推行各自义务。
二、 甲方变更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关键责任人等事项, 不影响本协议推行。
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变更本协议约定内容, 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八条 劳动协议解除、 终止
一、 甲乙双方解除、 终止本协议, 应该根据《劳动协议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要求进行。
二、 甲乙双方解除、 终止本协议, 符合《劳动协议法》第四十六条要求情形, 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
三、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 乙方要求继续推行本协议, 甲方应该继续推行; 乙方不要求继续推行本协议或者本协议已经不能继续推行, 甲方应该依法根据经济赔偿金标准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协议, 给甲方造成损失, 应该承当赔偿责任。
四、 解除、 终止本协议时, 甲方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出具解除、 终止劳动协议证实, 并在要求时限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该根据双方约定, 办理工作交接。应该支付经济赔偿, 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 其她事项
一、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题培训费用, 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双方能够签订专题协议, 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 应该根据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双方能够签订专题协议, 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三、 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乙方已经认真阅读了上述约定, 愿意推行约定内容。
四、 甲乙双方因推行本协议发生劳动争议, 能够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能够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提起诉讼。
五、 对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 学历证实等证件, 收取抵押金等财物以及其它违反《劳动协议法》行为, 劳动者能够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投诉。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 按国家、 省、 市相关要求实施。在协议期限内, 假如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新要求相抵触, 根据新要求实施。
七、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 应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鉴证。
八、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甲方: (用人单位)(盖章) 乙方: (劳动者)(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立案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立案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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