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押款代销经营协议
第一章 业务指导
第二章 特许授权及经营范围
第三章 品牌保护
第四章 市场开发
第五章 专柜或专卖店形象、 推广
第六章 经营管理及确保金
第七章 订货折扣及定货责任
第八章 交(提)货方法及运输费用
第九章 产品维修、 退货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协议生效、 更改及其她
第十二章 其她约定
甲方是 商标正当持有些人。 商标中、 英文均已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商标局核准注册, 及在国际注册, 受《中国商标法》保护, 并依法享受专用权, 任何人或企业、 企业、 工厂及商业部门, 未经甲方许可, 一律不得使用或仿冒上述商标从事生产及其它活动, 不然, 甲方将诉诸法律, 追究其造成经济与声誉上损害, 以维护正当权益。本协议内, 对甲方所提出产品、 形象或与之相关系定义, 均与此相关。
第一章 业务指导
协议内所提及业务指导, 在此协议签署以后, 由双方协商按实际业务运作情况, 制订相关步骤、 手续、 表格等, 以保障双方在业务上正常运作, 及补充此协议不足之处。
第二章 特许授权及经营范围
第一条 授权期限:
本协议授权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授权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 品牌在 押款代销经销商。甲方向乙方授权 品牌《特许授权书》, 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享受销售权。
第三条 授权产品
本协议特有授权经营产品均指由甲方设计、 生产、 提供 品牌产品。
第四条 经甲方授权许可后, 乙方在其开发商场专柜或专卖店内使用 品牌商标及其她表示这些标志、 记号、 样式、 标签物件, 和使用甲方设计成型之管理资料系统, 具体内容指: 由甲方开发、 设计、 完善成型用于 品牌零售管理统一经营管理模式, 包含形象设计、 装饰、 商品陈列、 专业培训、 销售管理等。
第五条 乙方只能在《特许经营授权书》制订商场专柜或专卖店经营, 不能经过任何路径跨区域销售, 若违反,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对跨区销售受影响专区, 乙方须赔偿跨地域销售点金额5倍。如有再次跨区销售行为, 甲方将终止乙方代理权, 没收乙方区域全部货物并向乙方追讨相关经济损失。
第六条 如乙方市场开发在协议指定地域以外业务, 必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不然视为私自跨区销售。
第七条 在特许经营协议期内, 甲方确保乙方为该区域代理权唯一性, 并有责任预防其她特许加盟商跨区售货进入乙方地域。
第三章 品牌保护
第八条 甲方许可乙方在其授权区域 品牌专柜或专卖店内使用表示 标志、 记号、 样式、 标签物件,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 不得私自未经甲方授权商场专柜或专卖店以外地方使用。
第九条 乙方必需在市场上严加控制其所属区域销售行为, 维护 品牌商标、 品牌形象义务, 在其代理区域内发觉假冒产品应立刻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一切有效行为给予阻止。
第十条 乙方所经营 品牌货物及相关物品全部由甲方有偿提供, 全部不是由甲方提供 品牌货物及相关物品都将视为假冒产品。乙方在销售产品过程中, 不得以假乱真, 不得以假冒伪劣产品混合销售, 不得利用甲方商标自行生产、 销售, 不然甲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扣罚全部确保金并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 乙方在销售行为过程中, 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 不然甲方会追讨其行为所组成损失, 并终止协议。
第十二条 甲方保留在乙方签署地域开设旗舰店权利。
第四章 市场开发
第十三条 乙方开发商场后, 与商场签署合作按以下模式实施:
甲方直接和商场签署协议, 甲方直接开具发票给商场, 销售结算款由商场直接汇至甲方帐户, 甲方收到该商场回款后, 扣除开票金额8个点税费及当月销售额应付货款等费用后, 15个工作日内返还余下销售回款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十四条 乙方做为甲方 品牌押款代销经销商, 每年9月需依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交《市场开发计划》报甲方审批, 甲方将依据乙方提交《市场开发计划》给予定时监理。经甲、 乙双方确定之《市场开发计划》作为本协议必备附件, 不然本协议不能生效。
第十五条 《市场开发计划》必需包含以下要素: 所要开发城市、 每个城市所要进入商场楼层、 柜台面积、 其她品牌销售情况、 开发时间表、 估计每个城市年业绩量。
第十六条 《市场开发计划》由甲方审批后, 乙方可按计划实施。乙方必需对其授权区域内《市场开发计划》所指城市商场专柜或专卖店按计划完成开发, 不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本协议指定授权区域特许经销权进行自行开发或授权她人开发, 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第十七条 乙方在授权期内, 必需主动开发所属地域业务, 提升业绩。
第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经营业绩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 包含营业额、 形象管理、 营运规范等方面, 若经评定乙方无法达成双方既定目标, 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业务教导, 并共同制订改善方案, 若连续十二个月无法达成双方既定目标, 甲方有权不予续约或授权其她加盟商经营。
第五章 专柜或专卖店形象、 推广
第十九条 为维护 品牌统一形象, 乙方开发经营商场专柜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独立形象专柜, 专卖店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独立形象专柜。
第二十条 广告
1) 甲方许可乙方经销区域内推出商业广告, 广告设计方案, 包含相关图片、 文字、 声音等广告资料由甲方提供或报甲方审核后方可推出。
2) 甲方在每个季节新产品推出前均制作灯箱片、 宣传品等, 其中宣传由甲方无偿提供, 灯箱片等由甲方按成本价向乙方收取, 乙方依据甲方设计要求部署橱窗, 对所需道具或用具, 乙方在当地无法取得或成本较高时, 甲方以成本价向乙方提供。
3) 乙方经销区域内做大型户外广告, 经甲方核实同意后, 可按实际广告金额 %给予报销, 此项金额进入进货款中。
第二十一条 品牌形象专柜由甲方统一制作, 费用负担以下:
1、 合作第一年, 新开店道具费用由甲方负担100%;
2、 合作第二年, 新开店道具费用由甲方负担70%, 乙方负担余下费用;
3、 合作第三年, 新开店道具费用由甲方负担50%, 乙方负担余下费用;
4、 运输费用及当地安装由乙方自行负担;
5、 一年内同一家店发生二次(含)以上全部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二十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能使用甲方形象作任何用途, 包含任何文件、 名称、 信笺、 名片等相关物件, 如乙方有需要, 可向甲方书面申请, 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不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六章 经营管理及确保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负责 品牌在卖场货物唯一性。
第二十四条 乙方必需有偿使用甲方统一管理系统软件(人民币3000元/套)
【 现有管理系统软件不再收取费用, 对于以后更新新管理软件, 乙方必需有偿使用; 甲方无偿为乙方当区配置一套后台管理系统软件】; 乙方须保协议区内全部店铺使用甲方管理系统软件; 乙方自行配置支持管理系统软件电脑、 打印机等配件;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所销售产品价格必需按甲方统一零售价: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私自调整零售价格。
第二十六条 乙方必需将天天销售及竞品业绩于当日22: 30以短信方法上报当区主管; 报表于次日12: 00前EMAIL 至甲方指定邮箱。
第二十七条 实施甲方统一VIP 制度, 乙方须次月5 日向甲方反馈会员资料, 由甲方统一管理; 对持卡用户, 乙方必需严格实施会员折扣结算, 让利部份由乙方自行负担(参考甲方VIP 方案)。
第二十八条 乙方必需统一向甲方交纳押款代销经销确保金(简称确保金);
1、 首家店铺合作确保金为 人民币贰拾五万 元, 签约后乙方7 个工作日内将合作确保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每增设一家店铺, 需续缴纳合作确保金为 人民币贰拾万 元, 上报市场拓展计划并经甲方审批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将合作确保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2 、 合约期满, 甲乙双方若不再续约, 双方结算全部财务费用及签定终止合作协议后, 甲方于15 个工作日内将合作确保金无息退还给乙方指定帐户。
3 、 甲方或乙方如有违约行为, 应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直接或间
接经济损失。
4 、 本协议全部往来账款以人民币RMB结算;
第二十九条 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
1 、 乙方要老实地做销售收支管理帐, 当月对帐结果必需于乙方取得商场对帐单后 2 个工作日内传真给甲方。产生货物库存差异或销售差异, 必需于 5个工作日内 完成, 不然以甲方资料为准, 差异费用由乙方负担;
2 、 乙方负责所委托协议品牌全部销售管理。
3 、 乙方负担商场职职员资、 奖金、 福利和管理及用户维护。
4 、 甲方有不定时对协议区域进行货物盘点及对帐工作, 乙方必需积
极参与并配合甲方。
甲方责任:
l 、 甲方要负责乙方销售货物正当性, 确保商品符合其销售卖场
质量实施标准, 并根据商场要求提供对应文件资料。
2 、 甲方要确保货源稳定性。
3 、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品牌商品陈列方案。
4 、 甲方要负责品牌统一培训和推广。
第三十条 教导方法及教导费用:
l 、 专卖店、 专柜营业员由乙方负责招聘, 甲方应帮助乙方对其进
行上岗前培训与指导。
2 、 甲方对产品资讯及皮革保养、 清洁技术, 应尽教导乙方之责任, 乙方亦应提供相关市场资讯供甲方分析之用。
3 、 教导费用:
l )甲方人员前往乙方所属经营区域及返回当地所需交通费用、 酒
店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2 )甲方人员在乙方所属经营区域培训其间培训场地, 由乙方提供。
第三十一条 换季或特价推广, 乙方必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 甲方同意确定后方可实施, 同时甲方有权通知其她代理商, 以防不公平竞争。
第七章 订货折扣及定货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甲方不停开发和推出市场适销和价格合理新产品, 并每年举
行两次新产品公布暨产品定货会。
第三十三条 乙方订货时享受以下价格折扣, 以下价格均为含税单价:
1 )进口鞋统一按含税零售价 4.5 折扣取货, 不实施协议
中调换货政策。
2 )国产鞋统一按含税零售价 4.2 折扣取货, 并实施协议
中调换货政策。
第三十四条 日常补货经过EMAIL 形式通知订货或补货, 订货或补货时注明
品种货号、 颜色、 数量、 尺码分配等并填写统一订货表格, 订
单由乙方代表签字有效, 甲方回复货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并取得甲方销售部确定;
第三十六条 订货责任:
① 乙方自行采购货物, 当区男鞋货物动销比达成50 % (含)
以上, 女鞋货物动销比达成60 % (含)以上, 奖励整年实际进
货金额x1 % ;
② 乙方自行采购货物, 当区男鞋货物动销比未达成40 % (含), 女鞋货物动销比未达成50 % (含), 扣罚整年实际进货金额x1 % ;
第三十七条 甲方每个月提供财务对账单供双方确定入账。乙方必需将每个月对帐
单于次月10 日前签回甲方, 方便掌握乙方经销情况。
第三十八条 乙方若向甲方订购产品作为礼品或团购, 必需有足够合理时间让
甲方生产及交货, 不然由此造成乙方损失, 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八章 交(提)货方法及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代办托运, 乙方自行负担运费。
联络人: 电话:
收货地址:
第四十条 收货标准:
1)乙方提货时需要仔细查看外包装情况, 外箱, 封箱签有没有破损, 封箱胶
带有没有撕开, 是否有二次封箱现象(非 品牌专用封箱胶及透明胶反复封箱) 到货件数是否与“货运单”件数一致, 出现导常在提货点当场开箱验货:
2)出现异常情况, 乙方必需让货运企业开具相关证实文件, 甲方帮助乙方追
讨损失;
3)收到货物后如货号, 配码存在差异, 需在要求时间内上交(收货差异报
告), 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 新开店可在七个工作之内上报甲方。
4 )甲方查核确定差异属实后, 乙方需在POS系统中按实收货物做收货确定,
如超出此时间, 甲方总仓默认收到货且无差异;
第四十一条 货物运输保险:
1 )委托甲方购置全部货物保险。 ( )
2 )委托甲方不需要为全部货物购置保险。 ( )
第九章 货物维修、 退货
第四十二条 货物维修
l )实施《 质量三包标准》 ;
2 )实施甲方要求《 维修步骤与标准》 ;
第四十三条 货物退货标准:
l )乙方在销售 品牌产品而产生质量问题, 乙方须销售之日起三个月内
(凭售货小票)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在使用期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 甲方立刻核实并确定后, 实施国家要求之《 质盆三包服务标准》 。
2 )因乙方存货不妥等本身原因造成产品受潮、 浸水或变质、 变色、 发霉等
质量问题, 其损失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四十四条 货物换货标准:
l )由甲方配置乙方开设新店首批货物, 视同乙方正常进货; 甲方给予此
批货物进货金额 100 %换货率;
2 )定货会自行采购货物返货率:
第一年, 由乙方自行采购货物, 甲方给予年进货金额 70 %换货率;
第二年, 由乙方自行采购货物, 甲方给予年进货金额 40 %换货率;
第三年(含)以上, 由乙方自行采购货物, 甲方给予年进货金额 15%
换货率;
3 )超出换货率货物, 视为乙方买断。甲方给予对应支持, 乙方须在当区
自行清理库存;
4 )定货会后当季货物补充返单货物, 视作买断, 不计入换货率;
5 )退货期限:
春夏货物在上货30天内, 秋冬货物在上货45天内乙方须申报要退回给甲方货物清单, 由甲方审批后, 乙方必需在要求时间内退回指定地址;
6 )单店货物营运资金为不超出确保金11%; 超出此金额, 乙方必需清
理库存, 方可补进货物, 不然甲方有权停止发货; 由此造成全部经济损失, 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四十五条 返货注意事项:
乙方返调货前要保持原有产品包装、 品牌、 辅配件完整齐全和良好货物外型, 不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 因包装不善造成损坏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调换货物运输费用亦由乙方负担;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甲乙双方须根据此协议所订条款进行其相关细则将按双方所协 定业务指导实施, 如有违反, 甲方先将乙方交纳确保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不给予退还, 及按所发生情况依据《商标法》 、 《不正当竞争法》 、 《民法通则》 、 《消费者权益法》 、 《相关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补充要求》 等, 追讨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及追讨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费用和商誉损失。
第四十七条 如甲方发觉乙方有严重伤害甲方利益及声誉行为时, 甲方将终止协议, 除经过当地相关传媒发表外, 并追讨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四十八条 乙方对所经营业务自负盈亏, 甲方只属委托其销售产品, 对乙方全部法律经济行为、 纠纷等概不负责, 乙方以甲方名义向外借贷或其她违法行为, 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上述行为一经发觉, 此协议即时终止, 甲方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业绩依据双方制订市场计划进行监督和评定, 假如乙方未能经过甲方评定,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五十条 本协议所发生一切争议, 首先应本着建设性态度友好协商处理, 若协商不能处理, 诉讼将在协议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
第十一章协议生效、 更改及其她
第五十一条 签定本协议, 乙方需提供资料:
l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有效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本(本人签字);
3 )银行资信证实;
4 )税务登记证影印件等各一份;
第五十二条 双方所签署此协议为机密文件, 涂改或影印件视为无效。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向无关人士展示, 透露本合内容或将影印件交给她人, 若有此行为, 甲方有权追讨责任终止协议。
第五十三条 协议所述协议确保金及首批预付货款, 必需在签署协议后, 如在要求期限内甲方未能收到确保金及首批预付款, 此协议失效。
第五十四条 为保障双方利益, 协议最长为期_ 年, 每第二年末续签壹次, 而在签署新协议时, 乙方必需将所欠甲方款项先行结算清楚, 再重新签署新协议。如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 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第五十五条 在协议使用期满前如双方有意续约, 需提前30 日协商并办理续约手续。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续约权。
第五十六条 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时, 甲方将视乙方库存情况, 给予乙方l-3 个月清货期; 未能清理处理完货物, 甲方视货物年份进行折扣率收回(已损坏货物除外);
第五十七条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l )乙方严重违反以上各项要求或使甲方蒙受形象及利益损失。
2 )乙方经营不力, 疏于管理, 经甲方帮助仍未有改善。
3 )乙方未按市场计划运作。
第十二章 其她约定
第五十八条 本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 十五 天内, 乙方必需拆除商场专柜/专 卖店内图形、 POP 、 灯箱片等与 品牌相关中英文标志、 物件, 并不得再使用与 品牌中英文字样及其她属于甲方全部营业标识、 管理方法、 商业秘密、 专利技术等。不然,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内容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协议所含附件是合 同一部份,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此协议不得涂改, 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署后立刻生效并具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 经双方协商后另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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