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停车场建设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引言: 为了高效建设占地少、 空间利用率高、 运行安全稳定可靠智能立体停车设施, 处理某某城区停车难问题, 县人民政府决定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设某某立体停车场(一号)。甲方经某某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公方和经法定采购程序确定乙方(私方)就某某立体停车场(一号)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项目合作基础情况
(一)项目名称: 某某立体停车场一号车库
(二)项目建设地点: 某某 路西端, 具体位置详见计划红线图(附后)。
(三)投资规模: 设计计划 层, 个车位, 建设投资约 万元人民币。用地规模 : 平方米(详见附件: 土地评定资料)。
(四)投资建设期限: 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验收交付使用。
二、 项目合作模式
(一)组建有限责任企业:
甲方和乙方共同出资组建在甲方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企业(暂用名: , 以下简称“项目企业”)对项目进行设计、 投资、 建设和运行。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企业, 注册资本为 万元, 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 出资(持股)百分比 %; 乙方出资 万元, 出资(持股)百分比 %。
(二)出资方法:
1、 甲方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资, 经法定评定机构评定该土地使用权货币估价为 元。
2、 乙方以现金和实物(设施、 设备等)出资。
上述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 实物出资应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法定评定机构对实物评定或审计确定具体出资额度。不足部分以现金方法补充到位。
(三)项目企业组织机构
1、 项目企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 股东会是项目企业权力机构。
2、 项目企业设置董事会, 由 人组成, 其中由乙方委派 人, 甲方委派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人, 副董事长 。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3、 项目企业董事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4、 甲方委派1人担任项目企业财务总监。
5、 项目企业设监事会。甲乙双方各委派一人, 职员代表大会选举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
6、 项目企业总经理由乙方委派并经董事会同意。董事会不一样意, 由董事会聘用和解聘。
(四)收益分配
项目企业独立经营、 自负盈亏, 股东按各自在项目企业所占股权百分比, 分配项目企业经营收益。
(五)注册登记手续办理
本协议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各指定专员共同完成项目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并根据《中国企业法》要求签订企业章程。注册登记费用由项目企业负担, 乙方先行垫付。
三、 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为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四、 资产移交及项目企业债权债务处理
项目合作期限到期后项目相关资产, 包含: 项目土地使用权、 立体停车场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 相关技术资料等无偿归甲方全部。项目企业债权、 债务由项目企业自行享受和负担。
五、 甲乙双方陈说和确保
甲乙双方就合作出资做出以下陈说和确保, 且该陈说和确保是真实、 正确和完整:
(一)甲乙双方出资均为各自单独、 完全并正当地拥有和持有, 并未占有、 借用或承租第三方财产;
(二)双方提供相关资产全部信息均真实、 正确并完整;
(三)双方资产处于良好和可用状态, 符合项目企业正常经营用途, 而且该等资产及其使用均符合全部适用中国法律。
六、 投资转让
(一)甲乙双方自项目企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 不得转让其在项目企业持有全部或部分股权;
(二)项目企业登记成立之日起满三年内后, 甲乙双方向她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全部或部分股权时, 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在相同条件下, 其她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七、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项目立项、 报建等审批工作, 提供正当土地使用权。
2、 甲方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 合理管控立体车库周围停车秩序, 废除周围人行道停车位, 为项目营运企业做好前期相关工作;
3、 假如确有需要, 甲方能够为乙方融资出具相关支持性文件或资料。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完善项目工程计划、 建设程序、 负担项目建设投资和融资, 确保本项目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
2、 乙方应该主动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3、 乙方应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采取必需安全防护方法, 消除事故隐患;
4、 假如确有需要, 乙方能够为甲方融资出具相关支持性文件或资料。
八、 尤其约定
(一)项目企业存续期间, 未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不得对外融资、 举债、 担保等行为。
(二)乙方不得以项目企业名义融资。乙方向项目企业投入资金超出乙方出资额, 不作为乙方资本金投入, 只作为项目企业债务或借款, 不改变企业持股百分比。
(三)甲方土地使用权评定价超出甲方出资额, 不作为甲方资本金投入, 只作为项目企业债务或借款, 不改变企业持股百分比。
(四)合作项目建成后, 为追求最大效益,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可将部分或全部项目委托给专业企业经营管理。
九、 违约责任
(一)各方应按协议约定足额认缴出资,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其应缴纳而未缴纳资金额5%支付违约金。
(二)因乙方资金(项目全部建设投资)不到位致使本项目未在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 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三)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更正, 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全部损失; 违约方在限期内未予更正, 致使合作无法推行下去, 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全部损失。
(四)因不可抗力原因(地震、 洪水、 战争等)或法律政策原因致使协议条款不能推行, 各方均不负担违约责任, 各方经济损失各自负担。
十、 保密条款
各方必需对所获取对方机密信息(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等)给予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 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十一、 争议处理
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 则任何一方均可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其她约定
(一)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各方另行协商处理或签署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 甲方、 乙方、 鉴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各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指定授权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指定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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