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农产品代理销售协议
【篇一: 农产品代销协议】
农产品代销协议
甲方:
乙方:
本着老实信用、 互惠互利标准, 经双方友好协商, 并依据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 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签署本经销协议。
第一条 代销产品及期限:
1、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_____销售。
2、 乙方为甲方代理产品期限为: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货款支付:
1、 乙方在收到甲方草莓后
2、 销售发票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另行签署补充条款, 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中任何权利转让第三方。
3、 本协议所定销售期满, 本协议即予终止。乙方如要续约, 须于协议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签协议。
第四条 其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一份, 乙方一份, 均具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推行和解释出现争议时, 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若未能
达成共识, 双方同意经过司法部门仲裁处理。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署名:
签字或盖章:
代表署名: 企业盖章: 签定时间:
【篇二: 农产品销售合作协议】
农产品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传真号码: 乙方: 地址: 联络电话: 传真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 老实守信, 互惠互利标准,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达成协议以下:
一、 代销农产品、 规格与价格等
乙方提供指定农产品,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配送货物。本协议签署之前, 乙方将货物样品(每款一斤)保留在甲方, 乙方送货时应严格根据该样品质量、 规格、 包装等要求配送货物。
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 标贴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 二、 协议范围
1、 甲方提供贴牌, 委托乙方贴牌生产“xxxx”牌农产品, 采取甲方企业名称、 地址、 品牌标识;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农产品贴牌生产, 并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正当权益合格产品。
2、 甲方利用本身营销网络开发市场、 销售贴牌产品; 乙方利用其技术、 设备、 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贴牌产品。
3、 贴牌产品由甲方销售, 乙方不负责销售,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4、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 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生产或销售有甲
方品牌标识产品, 乙方若违反要求,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进行赔偿。
5、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 见证贴牌产品原料、 生产、 配送整个过程, 乙方应给予全力配合与帮助。
三、 交(提)货地点、 方法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双方协定交货点, 单价含运费; 乙方严格按订单中要求数量和日期按时交货。
四、 提出交货、 质量异常及期限
提出交货、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单为准; 乙方接到订单后若有异议, 应在接到订单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不然视为乙方接收订单; 对于不能立刻供货, 造成甲方损失, 应按订单总额%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五、 价格与结算方法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定价格为准, 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 并确定新价格及实施日期; 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法为: 月结, 例: 7月1 日至7月31日货款, 甲方在8月月底前结清。
六、 质量要求
乙方应确保其所提供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相关最新要求; 乙方应确保其所提供产品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甲方帮助乙方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七、 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商标(包含包装设计、 图形、 汉字、 英文及其组合等)全部权归甲方全部, 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范围内使用, 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双方合作期满后, 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法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产品。 八、 其她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使用期为壹年, 从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 协议到期后, 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2、 协议实施期内, 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具相同效力。
3、 甲乙双方在推行本协议时发生一切争议均应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4、 若推行协议过程中包含函件送达, 联络方法以本协议所列为准; 若一方存在变更, 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不然应负担送达不能全部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日
【篇三: 农产品代理经销协议书[1]】
一般代理经销协议书
企业编号: 辰和字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 浙江辰和医疗设备有限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正当权益,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在共同发展标准下, 本着平等公正标准, 双方协商一致, 特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均同意根据本协议内容之要求实施。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在地域一般经销商。
3.协议标额及市场确保金
3.1协议标额
标额1: 乙方整年销售额万元;
标额2: 乙方首批进货额万元。
3.2市场确保金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体系, 预防冲货, 乙方首批进货时应按进货额10% 万元给甲方作为市场确保金。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 协议产品“ ”供货价格
4.1.1产品(1): 型号规格 rmb元/支。
4.1.2产品(2): 型号规格 rmb元/支。
4.1.3产品(3): 型号规格 rmb元/支。
4.2为保障经销商利益, 协议产品“”实施统一零售价(价格表详见协议附件1)
4.2.1产品(1):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2.2产品(2):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2.3产品(3):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3 货款支付方法: 要求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4.4 供货期限: 首批进货, 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个工作日内发货。以后进货, 甲方在收到
乙方汇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4.5 交货地点及运费: 甲方在交货。若按乙方指定交货地点交货,抵达交货地点长
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抵达交货地点城市前费用), 抵达该城市后其它省内或短途运费由乙方负担。
4.6 包装标准: 甲方确保向乙方提供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4.7 产品质量: 甲方确保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 凡因为甲方引发产品质量问题发生
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负担。
5.铺货:
在协议期内, 对于铺货严重萎缩, 连续3个月铺货率没有达成甲方标准万元, 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 由甲方进行重新招商。
6.广告宣传费用
多种宣传资料、 物料设计、 策划、 制作由甲方负责。甲方按乙方进货数量, 按宣传品不一样进行定时配比。
7. 双方权利、 义务负担
7.1 甲方权利
7.1.1对乙方经营有查询、 监督权。
7.1.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 法律责任。
7.2 甲方义务
7.2.1有根据协议要求维护乙方正当权益义务。
7.2.2有对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支持义务。
7.2.3有义务帮助、 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困难。
7.2.4有按时供货、 确保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义务。
7.2.5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相关资料和文件。
7.3 乙方权利
7.3.1有在协议要求范围内自主经营权。
7.3.2对甲方违反本协议行为有处罚权; 情节严重, 能够直接追究甲方经济、 法律责任。
7.4乙方义务
7.4.1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好产品在当地域上市一切相关手续, 费用由乙方负担
义务。
7.4.2有根据甲方要求按周、 月、 季上报销售信息反馈表义务。
7.4.3对甲方产品情况、 经营情况、 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7.4.4有不得经营其她与甲方产品相关类似产品义务。
7.4.5有不得经营假冒、 侵权产品及帮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义务。
7.4.6不得跨协议所要求地域经营, 不得将经销权转让她人。
7.4.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实际铺货资料。
8.价格
8.1 乙方在本协议要求销售区域内, 确保市场零售价统一。
8.2 在本协议要求乙方销售区域内市场零售价发生严重偏差(被冲货情况除外), 严重影响甲
方市场信誉和其她地域销售时, 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代理权, 解除协议, 并全部扣除乙方独家经销确保金作为乙方单方面违约违约金。
9. 冲货
9.1乙方只准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甲方产品销售活动, 不然视为冲货。
9.2发生冲货事件, 乙方应赔偿被冲货方所造成经济损失。
冲货量以被冲货方提供乙方所售甲方产品数量为关键依据, 结合甲方清查乙方产品货物流向结果, 经三方认可后(冲货方不到场视为认可), 以零售价减去冲货价所得差额为基数, 乙方按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并按总冲货量价值10%给予处罚。乙方接到罚款通知单后, 罚款应在五日内抵达甲方财务帐户。不然, 甲方有权从乙方独家经销确保金中扣减, 且有权单方面取消协议, 并不负担退货责任。
10. 解除协议后相关条款
11.1 乙方对甲方经营计划、 价格、 市场信息等全部内容继续负担保密义务24个月。 11.2 乙方退还甲方全部文件、 资料、 授权委托书、 经销牌等。(均不能保留复印件)。 11.3 协议终止时, 如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 经销确保金3个月内全额退款。 11.4 协议终止后,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相关甲方产品一切业务往来, 甲方不负担责任。
11.本协议使用期
本协议一
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使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 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假如某一方不按此协议条款履约, 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2.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严守本协议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承诺; 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协议之内容, 均属于
违约行为。因为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违约行为, 双方协商处理。
13.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14.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5. 处理争议方法: (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 乙双方可任选其一, 诉讼地点为嘉兴。
16.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 均为正本, 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单 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乙 方: 单 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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