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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阁镇中心学校学校绩效考核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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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阁镇中心学校学校绩效考核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稿) 根据《南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工作科学、有序,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激励为导向,促进校长深入实际,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的过程管理,为实现国家中长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王新建 副组长:肖红林 成 员:伍双迎 卢振球 王炳文 徐未希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4、坚持重视过程,全面评估的原则。 5、坚持客观公正,便于操作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 主要考核中小学校校长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小学校长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县教育局、中心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分初中学校校长、中心小学校长、完小校长三个层面,分别进行量化统计。 (一)总分设置: 以1000分设置考核基础总分,其中教务线680分,政务、工会线100分、总务线80分、材料上交100分、教育宣传40分。 (二)分项指标及考核办法 教务线考核办法 1、指标体系、权重 学校检查情况评价100分,学校教学质量评价300分,教学质量特别奖50分,课改常态及德育实效督查150分,各种竞赛及活动评80分 2、 评价细则 (一)学校检查情况评价办法:(100分) 期初、期末中心校将对学校工作及全体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全面查阅;期中中心学校则对学校工作及部分教师的备课、作业批阅进行抽查。每次检查均纳入学校评价,计算办法见表。 评价项目 权重 价值判断标准 备 注 期初检查 30 按检查得分乘以30% 若当年有县局检查,则按30%计分,其余三项各减10% 期中检查 30 按检查得分乘以30% 期末检查 40 按检查得分乘以40% (二)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办法(350分) 教学质量的评价分(350分):考试(含中心校抽考、统考、县局抽考、毕业会考),分上、下学期进行评价。若当期县局没有抽考或毕业考试,此项计分平均计入中心校抽考和期末统考。计算办法见表2。 评价项目 权重 价值判断标准 备 注 考 试 350 K=M/N, (M为当期考试该校所得名次之和,N为当期考试的总科目数)第1名按100%计分,其他名次的得分办法是:第1名得分除以该校得分,再乘以该 项目的总分。 总科目数为该次考试该校的班级数。 (三)教学质量特别奖(50分) 1、凡在县局综合评价中:小学综合评价第1—5名加50分,6—10名加30分,11—20名加20分;初中综合评价1—3名加50分,4—6名加30分,7—8名加20分。 2、如果县局只进行毕业会考或抽考,则奖励减半计分,具体计分参照综合评价的办法减半计分。 (四)课改常态及德育实效记分(100分) 1、中心学校月督查(50分):在中心学校课改常态及德育实效月督查中,取该校各次检查的平均分后折合为50分记入该校总分。 2、县局课改常态及德育实效督查(50分):在县局课改常态及德育实效督查中,取该校各次检查的平均分后折合为50分记入该校总分。 3、课改奖励:在县局pk赛或教学比武中,学校获优胜单位奖励20分,教师获一等奖奖励学校10分,二等奖奖励学校5分,三等奖奖励学校3分。 4、以上各项累加为该校课改常态及德育实效实际得分,但总分不超过150分。 (五)各种竞赛及活动评价细则(80分) 1、县局各项竞赛及活动计分(80分)(见表3):每次活动按每人次获奖计算,累计得分。 2、表3 中“其他”系指本评价表中未涉及到的当年举行的其他活动, 计分办法参照相关活动;若没有其他活动,则将其分值分配到“教学论文”活动中。 评价项目 权重 记分标准 价值判断 备 注 教研课题 5’ 获县级以上教研部门认可、颁证的记满分 B=A/C A为本校得分,C为该校教师数或学生数,所得系数再乘以该项目总分,即为该校该项目得分,在该组获中心学校第一名计满分 获奖按每人次计算,累计计分,若该项活动为指令性,其他未参加的学校按70%计分。 教案论文 10’ 省一5’,省二4’,省三3’,市一2’,市二1’,市三0.5’,县一1’,县二0.5’,县三0.3’ 奥赛 10’ 市一3’,市二2’,市三1’,县一2’,县二1’,县三0.5’ 体运会 10’ 县运会每获1’记1’ 艺术节 10’ 节目类县一10’,县二8’,县三5’ 书画类县一5’,县二3’,县三2’ 科技制作 10’ 省级奖记满分,市一8’,市二6’,市三4’, 县一6’,县二4’,县三2’ 各种征文 5’ 市一5’,市二3’,市三1’,县一3’,县二1’,县三0.5’ 课件制作 10’ 市一5’,市二3’,市三1’,县一3’,县二1’,县三0.5’ 电脑竞赛 5’ 县一3’,县二2’,县三1’ 其他 5’   政务线考核办法 1、指标体系、权重 师德师风的管理30分,劳动纪律与教学常规20分,工作总量15分,工作业绩35分。 2、 评价细则 (一)师德师风管理(30分) A、测评情况(10分):学校师德师风情况5分,中心学校测评5分。 ①学校师德师风情况(5分):按中心学校要求,每学期完成由学校校长主持的学校教职工师德师风测评,写出情况小结,放假前三个星期上交。 ②中心学校测评(5分):中心学校参加打分对象为中心学校全体成员(含专干、报帐员),制表测评分优秀5分,良好4分,一般3分,差0分,测评打分后剔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其平均分为所得分。 B、学校师德管理(20分):中小学校长必须严格遵守《益阳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县局《教师师德师风行为“十倡导·十不准”》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每违反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C、校长对本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负总责,必须加强对本校教师的师德教育。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况,校长按下列标准在基础总分中扣除。 ①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扣50分。 ②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标准,造成极坏影响的,每一起扣10分。 ③教职工家教家养、私自到校外兼课等,被网络等各种方式举报,每人次扣2分。被上级查处通报每人扣10分。 ④教职工以不正当的手段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损害学校或学生利益的,无理取闹的,每次扣10分。 ⑤教师违反教学常规,发生教学事故的,每起扣10分。发生教学责任事故,每起扣20分。 (二)劳动纪律与教学常规(20分) a、校长所教课程无备课、无作业,缺一项扣10分。 b、学校节假日、双休日守校值日安排、督查不到位,学校出现了被盗等严重安全问题的扣10分。 c、学校在常规工作或执行上级规定和落实上级精神的过程中,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的扣5—10分。 d、校长在县局和中心学校工作督查中,不经请假无故不在岗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 以上扣分扣完该项总分为止。 (三)工作总量(15分) a、初中校长在学校兼任了语、数、外和毕业年级的文化课课程,小学校长兼任了语文、数学、六年级科学和品德与社会课程的记10分,只兼任了除此之外课程的记5分。 b、校长兼课6节以上记5分 (四)工作业绩(35分) a、 校长听课节数达到县局课堂调控的要求,得5分。每缺一次听课评课扣1分,扣完为止。 b、中小学校长在县局、中心学校组织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向考评小组递交稿件)了的,分别记5、2分,此项为增加记分项目。 c、个人教学科目参加抽统考获县奖,名次初中在1到3名的、小学1到5名的记12分;初中4到6名、小学6到10名的记10分;初中7到8名、小学11到20 名的记8分;乡镇级获奖,1名记5分,其他名次记3分;个人其它项目获县级以上奖励1次记2分,乡镇级1次记1分。(同类考试或同一项目获奖,按县、镇记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d、学校在政务、工会以及其他各线中心工作的检查评比中,获县局先进单位的记5分,其余得3分,但是被点名批评的学校倒扣10分,全县排在后5名的学校,扣30分。该项总分不超过15分。如果没有县局评比,则均以15分记入。 e、布置的各种临时性工作,一项未完成,每项扣5分,不足部分从总分中扣。 f、经常组织教师会议,及时、正确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发现一次错误或失误扣3分。 个人业绩总分(即a、b、c相加)不超过20分。 总务线考核办法 一、指标体系、权重 校产管理及设备设施添置7分,公用经费规范使用15分,账册整理7分,食品卫生安全及排查20分,上级征订任务完成16分,学校无负债运行15分,总分共计80分。 二、评价细则 1、督促学校总务主任搞好学校校产、校具的管理,定期检查清查,量力而行的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搞好相关添置,努力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优良的物质条件。校舍的维修和设备设施的添置每期向中心校申报批准,按预算支出能自行添置的记3分,未进行此项工作的记0分,不按照维修预算盲目进行工程项目支出,导致学校出现负债的从评估总分中扣除50分,并按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期末放假前对学校的校产、设备设施进行清查登记造册并交中心校总务室的记4分,未交或未进行清查的记0分。 2、学校认真执行中心校财务制度和本学校的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按中心校要求搞好报账工作,严格按要求节约使用学校公用经费。每期学校的公用经费帐经中心校总务室审查按要求规范使用的记15分,有违规套取公用经费的每项扣5分(不足从总分中扣除),用公用经费违规发放教职工福利及其他费用的每项扣20分(不足从总分中扣除)。 3、督促学校总务主任或报账员按照中心校要求规范报账,并认真完成学期账册的装订,按公用经费、食堂、商店分类及时搞好账册装订且经中心校总务室审核合格(含每期末的财务清算表)的记7分,未及时完成督促后完成并经中心校总务室审核合格的记5分,没有完成的记0分。 4、加强对食堂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和校舍、设备设施的安全排查,中心校总务室每期分期初、期中、期末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及校舍、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每次检查均纳入学校评价(本项分值为20分)。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记0分。 华阁镇中小学安全工作计分表 学校名称: 检查时间: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记载 分值 得分 食 品 卫 生 安 全 管 理 1、查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建立及挂牌公示。(5分)   5   2、查是否落实好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看时间、种类、经手人等情况记录。(20分)   20   3、食品进货渠道规范,落实原材料定点采购,严把采购准入关。(10分)   10   4、查学校食堂设置了食品储存室、粗加工间和供餐场所。食品储存室有专用货架、冷藏柜和通风设备,食品离地离墙存放。(10分)   10   5、查是否建立食品、物品的管理台账。(15分)   15   6、查食堂饭菜价格进行一日一公示。(10分)   10   7、查落实食堂残留物处理工作,有详细的制度和处理记录。(5分)   5   8、每次进货采购的发票和进货单,索取的证件上应有供货商的印章、签名,以便备查。(5分)   5   安全排查 1、每月及时搞好安全排查(5分)   5   2、搞好校舍、设备设施的登记造册(5分)   5   3、及时搞好校园的安全隐患整改(10分)   10   本项计分办法:每次检查得分之和/检查次数*20%=本项得分 5、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教辅资料、导刊、作业本费、保险等收费按上级要求收取并及时上交中心校入账)。按上级要求完成教辅、导刊等征订任务(80%以上)的记16分,能基本完成任务(60%以上)的记12分,不能较好完成任务(60%以下)的记8分,完成任务不足40%的记4分。 6、严禁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债运行,每学期末学校认真搞好学校财务清算经中心校总务室审核,不负债的学校记15分,凡出现负债的学校一律记0分。负债的学校如出现学校老师或交接领导反映负债问题,反映到中心校要求处理的从评估总分中扣除50分,并按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新闻宣传考核办法40分 按中心校要求认真落实新闻宣传工作,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新风尚,传递正能量,积极宣传办学成果,扩大学校、全镇乃至全县的社会声誉。(本项记40分) 1、基本分35分:完成麻河口镇中心学校教育宣传基本任务(含县级、市级和省级)的记35分。未完成的学校参照已完成任务学校计分,具体计分办法为:未完成任务学校得分=完成量/任务量×学校得分最高值; 2、奖励分5分:中心校对超额完成教育新闻宣传任务的学校分别给予1至5分的奖励,其中县级超过20%、30%、40%、50%、60%任务量的分别奖励1、2、3、4、5分;市级或省级每超过1篇分别加0.5分、1分;国家级稿件奖励5分) 3、发表虚假报道或媒体曝光负面新闻导致重大社会影响的,该项考核一票否决,得分为0。 附:基本任务分配表 单位: 篇/学年 单位 原创 稿件数 基本任务 备 注 县级 市级 省级 复中 30 26 2 2 1、 以上任务数均为原创稿件数。合著或经中心校、县局修改后投入上一级媒体的稿件减半计算。 2、 同一篇稿件只计最高级别,不重复计算。 3、 此任务分配表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经中心校集体研究后作动态调整。 中小 29 25 2 2 河小 29 25 2 2 华阁 15 14 1 德胜 15 15 复兴 12 12 老河 12 12 安福 10 10 小东 10 10 白泥 6 6 合计 198 181 9 8 注:考核起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 材料上交项考核办法100分 1、本项为中心学校三大项材料的上交计分之和,本项分为教务线、政务线、总务线三块,其中教务线材料上交得分占总分的40%,政务和总务线材料上交得分各占30%。 2、三块各设置总分为100分,每学期末教务线、政务线、总务线的负责人将本线各校的上交材料得分情况按50分进行统计汇总(全年总分为100分)交办公室,年底校长绩效考核时办公室根据中心学校各线对各校上下学期的总分按比例进行汇总,其得分即为该校长本年度材料上交项得分。具体计算公式为:教务线(上期得分+下期得分)*40%+政务线(上期得分+下期得分)*30%+总务线(上期得分+下期得分)*30%=校长材料上交得分。 3、具体计分细则,各线布置的任务(含表册、文件、相关精神及其他材料)学校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记1分,未按时上交经线管负责人督促上交(1天内)的记0.5分,经线管负责人第二次督促上交(一天内)的记0分,经线管负责人第二次督促后2、3、4···天后上交的分别记-2分、-3分、-4分··· 4、各线各校的材料上交得分由中心学校三大线的负责人具体进行操作。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评选先进单位的依据,同时也作为校长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二)、对于获“先进单位”奖的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和中心校包点干部,在评优、晋级中予以优先。 (三)、对于评价总分最后一名的校长及教导主任,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三年评价总分末位的学校校长免去职务。 (四)、本方案解释权属华阁镇中心学校,自2015年上学期起实行,此前有关学校评价办法一并废止。 2015年1月1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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