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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新会计准则下金融企业商业票据核算
谈谈新会计准则下金融企业商业票据核算
潘长福
【内容提要】随着新会计准则对票据行为的风险转移和收益确认原则和方法的调整,在满足新准则和相关监管机构要求,科学假设,合理简化会计处理的基础上,笔者从新旧准则差异出发,对金融企业票据业务的会计科目与账户的设置,贴现、转贴现、到期、退回和期末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供参考。
【关 键 词】金融企业 商业票据 会计核算
【 正 文 】
商业票据业务属于金融企业的基础业务,业务量大,风险高。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商业票据核算要求的调整,金融企业对商业票据业务的核算科目和方法也应作相关调整,以满足新准则和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1 新旧准则核算商业票据业务的差异
金融企业商业票据业务主要包括承兑、保证、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回购、托收等,新旧准则对票据行为的风险转移和收益确认存在差异;其中新旧准则对承兑和保证业务的核算要求没变,仍作为表外业务核算;但新准则改变了对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回购行为的确认与计量要求,差异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贴现核算差异。旧准则将贴现利息一次性确认收入;新准则在贴现时暂不确认收入,先将贴现利息挂在“贴现资产—利息调整”科目,票据到期兑付前分期确认利息收入。
二是,转贴现、再贴现核算差异。旧准则将票据资产转贴现视为一项或有负债,不在表内反映;新准则在票据到期兑付前确认为一项表内负债,票据兑付后与贴现资产对冲。
2 商业票据会计核算科目与账户
商业票据主要会计核算科目分为资产负债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为了实时准确的分期确认利息收支,对涉及计息的科目还应进行账户核算。
2.1 一级科目核算
金融企业设置“存放同业(1011)”、“贴现资产(1301)”、“贴现负债(2021)”等资产负债类科目对公司票据贴现、计息、转贴现(再贴现)、到期托收(扣款)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设置“利息收入(6011)”、“利息支出(6411)”等损益类科目对票据利息收支进行核算。
2.2 明细科目核算
金融企业对“贴现资产(1301)”分“面值(1301001)”、“利息调整(1301002)”进行明细核算;对“贴现负债(2021)”也分“面值(2021001)”“利息调整(2021002)”进行明细核算;由于相关监管报表对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信息分例,金融企业还应对“贴现资产—面值”、“贴现资产—利息调整”、“贴现负债—面值”、“贴现负债—利息调整”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进行明细或分类核算。
2.3 账户核算
“贴现资产—面值(1301001)”对每张票据开户进行核算,户名可以为“申请贴现单位的名称”,账号可以由“1301001+银/商票+单位编号+票据号”组成,票据贴现日为贴现资产(面值)账户开户日,票据承兑行与公司同城的票据到期日为贴现资产(面值)账户到期日,票据承兑行与公司异地的票据到期日加托收在途天数为贴现资产(面值)账户到期日。
“贴现资产—利息调整(1301002)”对每张票据开户进行核算,户名可以为“申请贴现单位的名称”,账号可以由“1301002+银/商票+单位编号+票据号”组成,票据贴现日为贴现资产(利息调整)账户开户日,票据承兑行与公司同城的票据到期日为贴现资产(利息调整)账户到期日,票据承兑行与公司异地的票据到期日加托收在途天数为贴现资产(利息调整)账户到期日。
“贴现负债—面值(2021001)”对每张票据开户进行核算,户名可以为“转贴现(再贴现)单位的名称”,账号可以由“2021001+银/商票+单位编号+票据号”组成。票据转贴现(再贴现)日为贴现负债(面值)账户开户日,票据承兑行与转贴现(再贴现)行同城的票据到期日为贴现负债(面值)账户到期日,票据承兑行与转贴现(再贴现)行异地的票据到期日加托收在途天数为贴现负债(面值)账户到期日。
“贴现负债—利息调整(2021002)”对每张票据开户进行核算,户名可以为“转贴现(再贴现)单位的名称”,账号可以由“2021002+银/商票+单位编号+票据号”组成。票据转贴现(再贴现)日为贴现负债(利息调整)账户开户日,票据承兑行与转贴现(再贴现)行同城的票据到期日为贴现负债(利息调整)账户到期日,票据承兑行与转贴现(再贴现)行异地的票据到期日加托收在途天数为贴现负债(利息调整)账户到期日。
3 商业票据业务会计处理
票据贴现、转贴现利率与市场利率相近,在一般情况下可以视为当时的市场利率,并假设贴现利率较为稳定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合理简化。
3.1 票据贴现
金融企业为拟贴现的每张票据分别开立贴现资产(面值)账户和贴现资产(利息调整)账户,为了便于对申请贴现单位一批多票贴现合并放款,票据贴现业务会计处理宜采用“凭证”核算方式。
金融企业计算贴现利息并发放贴现款,按每张票据面值借记“贴现资产—面值(1301001)”与对应“账户”,贷记“贴现资产—利息调整”与对应“账户”,贷记或汇总贷记“吸收存款—活期(2011001)”与对应“账户”。
贴现凭证为凭证或凭证附件、贴现申请人的收账通知、以及到期日作贴现资产—面值(1301001)贷方凭证。接受同业转贴业务参照申请贴现单位贴现业务核算。
3.2 票据转贴现与再贴现
票据转贴现(再贴现)分为卖断式转贴现(再贴现)和回购式转贴现(再贴现)两种方式,两种方式的会计处理相同。
金融企业为拟贴现的每张票据开立贴现负债(面值)账户和贴现负债(利息调整)账户,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会计处理宜采用“凭证”核算方式。
金融企业按每张票据面值贷记“贴现负债—面值(2021001)”与对应“账户”,按面值与实际收到的金额之差额借记“贴现负债—利息调整(2021002)”与对应“账户”;按本次转贴现(再贴现)票据借记或汇总借记“同业存款”。
转贴现(再贴现)凭证作贷记“贴现负债—面值(2021001)”附件,转再贴现汇总表及银行回单作汇总借记“同业存款”附件。
回购日,金融企业按每张票据面值借记“贴现负债—面值(2021001)”与对应“账户”,贷记“同业存款”,按“贴现负债—利息调整(2021002)”对应“账户”余额借记“利息支出”,贷记“贴现负债—利息调整(2021002)”与对应“账户”。
赎回票据付款申请单和银行付款回单作为贷记“同业存款”(或“计财部往来”)附件。
3.3 期末利息调整
期末,金融企业对未到期的贴现资产,按贴现利率进行利息调整,借记“贴现资产—利息调整(1301002)”与对应“账户”,贷记“利息收入(6011)”;对未到期的贴现负债,按转(再)贴现利率进行利息调整,借记“利息支出(6411)”,贷记“贴现负债—利息调整(2021002)”与对应“账户”(以下对利息的会计核算比照资产负债表日的方法处理)。
3.4 票据到期
票据到期会计处理分为到期托收票据会计处理、卖断式转贴现(再贴现)票据到期会计处理两种。
到期托收票据会计处理:票据到期前几天,金融企业到托收银行办理托收手续;托收款到账日,金融企业根据托收到款和贴现凭证进行账务处理;按每张票据面值借记“同业存款”,贷记“贴现资产—面值(1301001)”与对应“账户”;按“贴现资产—利息调整(1301002)”对应“账户”余额借记“贴现资产—利息调整(1301002)”与对应“账户”,贷记“利息收入”。
卖断式转贴现(再贴现)票据到期会计处理:票据到期日与卖断式转贴现(再贴现)到期日不一致,以卖断式转贴日期为会计处理日,金融企业按每张票据面值借记“贴现负债—面值(2021001)”与对应“账户”,贷记“贴现资产—面值(1301001)”与对应“账户”;按“贴现资产—利息调整(1301002)”对应“账户”余额借记“贴现资产—利息调整(1301002)”与对应“账户”,贷记“利息收入”;按“贴现负债—利息调整(2021002)”对应“账户”余额贷记“贴现负债—利息调整(2021002)”与对应“账户”,借记“利息支出”;
3.5 贴现票据退回申请贴现单位
对于边贴现边查询的票据经查询存在瑕疵的票据,以及到期托收受阻,贴现申请单位无法及时补充相关证明资料的票据,公司将票据退还申请贴现单位,退票日为会计处理日。
贴现票据退回的会计处理分为到期日前退回的会计处理和到期日后退回的会计处理。
贴现票据到期日前退回的会计处理:金融企业根据退票应计贴现利息,按应计利息与公司累计确认结转的利息收入之差额,先补提利息收入,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1301002)+账户”,贷记“利息收入”;按所退票据面值借记“吸收存款—活期(2011001)”与对应“账户”,贷记“贴现资产—面值(1301001)”与对应“账户”;同时按“贴现资产—利息调整(1301002)”对应“账户”余额借记“贴现资产—利息调整(1301002)”与对应“账户”,贷记“吸收存款—活期(2011001)”与对应“账户”。
贴现票据到期日后退回的会计处理:金融企业按所退票据面值借记“吸收存款—活期(2011001)”与对应“账户”,贷记“贴现资产—面值(1301001)”与对应“账户”;按延期应补扣贴现利息借记“吸收存款—活期(2011001)”与对应“账户”,贷记“贴现资产—利息调整(1301002)”与对应“账户”;根据补计贴现利息后“贴现资产—利息调整(1301002)”对应“账户”余额,借记“贴现资产—利息调整(1301002)”与对应“账户”,贷记“利息收入”;
3.6转贴现(再贴现)票据退回金融企业
转贴现(再贴现)票据退回金融企业的会计处理分为到期日前会计处理和到期日后会计处理。
转贴现(再贴现)票据到期日前票据退回的会计处理:金融企业根据银行退票应计贴现利息,按应计利息与公司累计确认结转的利息支出之差额,补提利息支出,借记“利息支出”,贷记“贴现负债—利息调整(2021002)”;按所退票据面值借记“贴现负债—面值(2021001)”与对应“账户”,贷记“同业存款”;同时按补提利息支出后余额借记“同业存款”,贷记“贴现负债—利息调整(2021002)”与对应“账户”。
转贴现(再贴现)票据到期日后退回的会计处理:金融企业按所退票据面值借记“贴现负债—面值(2021001)”与对应“账户”,贷记“同业存款”;按银行退票延期应补计贴现利息借记“贴现负债—利息调整(2021002)”与对应“账户”,贷记“同业存款”;根据补计贴现利息后“贴现负债—利息调整(2021002)”对应“账户”余额,借“计财部往来”,贷记“贴现负债—利息调整(2021002)”与对应“账户”。
可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金融企业对商业票据业务的核算较为繁琐,但也很详细,基本可以满足当前管理和各种报表的填报需求。本文试作探讨,供参考。
作者单位:江西铜业财务管理部
职 称: 高级会计师
E—mail:pcf750221@
联系地址:江西省贵溪市 江铜财务管理部 335424
联系方式:13970159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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