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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林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草案)
为深入实施“名师工程”,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建立教师专业成长的激励机制,以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课改实验,努力学习,大胆探索,形成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需要的骨干教师梯队,使他们成为我镇小学教育的生力军。特制订沥林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沥林中学在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效显著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原则:
学科带头人评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
三、评选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在学科教学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3)具备中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并达到市规定要求。
2、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行为习惯教育工作。
(2)具有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言传身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教风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显著的教育实绩。
3、教学工作:
(1)、近两年以来一直从事某一学科教学,有较高的学科教学理论素养,形成独特的学科教学风格、特色。在区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学校是对外公开课的首选对象;并且在学科组或备课组的教研工作中能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所在团队教学或辅导成绩突出。
(2)、教学观念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掌握新课程标准的实施目标,并在教学过程中能结合本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能熟练制作和运用课件),教学方法科学合理,教学能力与水平高,教学成绩优或上升幅度大,学生满意度高(通过问卷调查)。
(3)、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所教班级的中考成绩一平两率在同年级同学科有两项以上第一;或期末考试成绩一平两率在同年级同学科有两项以上第一。
4、教科研工作
(1)近两年来,参与区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有本人的研究成果(与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阶段报告、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
(2)近两年来,有1篇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及以上正式教育刊物(国内刊号)发表或获区一等奖以上奖励(教育主管部门的组织的评比)。或有公开课、课件等教学成果在区级教育部门或以上的评比中获奖。
四、评选组织与工作程序:
1、评选组织:学校行政班子。工作小组:教务处、教研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布评选本校骨干教师的名额、相关评选条件、政策及程序。
2、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同时上报相关证件,工作小组对拟报名教师进行条件审核。
3、学校对参加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民主测评。
4、学校将本单位拟上报骨干教师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学科带头人职责与义务:
1、认真教书育人,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保持教学实绩的领先地位,在本校学科教学中起带头作用,每学年承担1-2次校级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
2、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承担或参与教育科研课题,每学年有1-2篇论文在区级以上发表或获奖。
3、主动指导新上岗教师和其他教师。
六、学科带头人奖励措施
1、学科带头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2、优先安排学科带头人参加有关进修培训、听专家讲座、外出参加学术活动。
3、学科带头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在评优、考察等相关待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仲恺区沥林中学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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