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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评估报告(摘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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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评估报告(摘要)  近年来,伊宁市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城市为总体目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团结各族人民群众,加快城乡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结构,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截至2015年末,全市户籍人口共计54.7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64.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相比2014年增长了10.3个百分点。 1 鼓励加工、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 以产业发展促进就地城镇化,为以失地农民为主的农业转移人口获取工作机会、融入城市生活提供根本保障。针对失地农民中女性人口比例偏多、稳定就业人口比例偏低的特征,在园区重点发展纺织服装、日用针织、农产品深加工、旅游产品加工、民族手工艺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形成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为龙头、5个中小微企业园为支撑、92个社区民生坊为补充的就业新格局。大力发展特色民族旅游业,建设“宜商、宜游、宜居”的特色民族旅游区,鼓励当地居民开放宅院,设立居民“旅游家访点”,直接推动当地第三产业发展,实现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以喀赞其民俗旅游区为例,累计帮助辖区数百名无业青年就业,就地实现辖区2400余人次的就地城镇化。目前伊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639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1,低于全疆2.8:1的比例,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2 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拓宽城镇就业渠道 按照定向培训、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以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为主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创业培训、资金补助和就业援助,完善服务体系,拓宽就业渠道。截止目前伊宁市因城市扩建和园区发展产生失地农民共计37829人,占该市户籍农业人口总数的19.22%。伊宁市依托州技工学校、职教中心(伊宁市技校)、小微企业园、社区民生坊等职业技能定点培训基地,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提供技能指导和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培训农业转移人口1815人,包括返乡农民工在内的604人参加创业培训,累计培训各类人员10841人。 3 以共建、共享为核心,推进教育服务均等化 近年来伊宁市的人口总数跨入中等城市规模的门槛,在人口增加的同时不断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在就学方面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坚持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制定实施《伊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联盟捆绑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捆绑合并办学的模式带动乡村小学提升教学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43所学校参与捆绑及合作式办学,2016年9月将按计划推进第三批学校参与,届时将达到100%覆盖率。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免费义务教育范围、与城镇户籍子女混合编班统一管理。2015至2016年上半年,全市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10641人。 4 创新行政管理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推动中心集镇建设、撤乡建镇和区域调整等行政管理制度创新,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缩小城乡差距,推动一体化发展。以建设成为伊宁市副中心为目标,充分利用2015年、2016年自治区累计拨付的4000万元专项资金,加快巴彦岱镇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镇功能,充分发挥其建制镇的示范引领作用。以2016年4月撤潘津乡建潘津镇为开端,借鉴其成功经验,十三五期间将推进达达木图乡、托格拉克乡撤乡建镇前期工作,充分发挥中心集镇的综合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城区所属乡、街办管辖区域调整机制,以东城区为改革试点,推进、跟踪辖区2乡3街道所属的10个社区、1个村开展试点工作并做好跟踪服务。 5 注重规划引领、生态环境保护,打造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 在空气、降水等自然、地理条件具相对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规划城乡空间、功能、用地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营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口落户伊宁。重视城乡规划,不断加快完善总规和控规编制,确定了市域“三区、三节点”的空间布局结构和中心城区“一带、三心、五片区+南岸新区”的带状组团式布局结构。2015年伊宁市建成区面积扩大至37平方公里,在城乡建设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两横两纵”的绿色生态防护屏障、防护林绿色长廊和国省道沿线及城市道路节点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通过改扩建绿地公园,初步形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框架,建成区绿地达到36.9%,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9.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7平方米,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伊犁河旅游风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 1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农业人口市民化意愿总体较弱 转户居民农村待遇保留机制等相关鼓励制度尚未出台,宅基地处置与利用常态机制正在建立,本地农业人口过于依赖土地的生产方式、农村的生活方式及政策,且多数少数民族群众由于生活习惯等原因不愿退出农村宅基地,单一采取降低城市落户门槛的举措缺乏足够吸引力,大多数失地农民转户意愿较弱,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亟需保留机制激励。居住证制度有待完善,实际办理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且教育等部分公共服务资源相对稀缺,持居住证居民无法与城镇居民同等享受部分公共服务,不利于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2 统筹协调力度不足,成本分担机制尚未形成 伊宁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过程中各部门缺乏进一步统筹配合,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机制尚未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等需细化。目前地方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间统筹推进、协调配合不足,新型城镇化工作效率不高,在数据信息共享、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任务职责划分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城镇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地区行政区划与建制未完全统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国家级园区与所在乡镇区镇合一模式有待探索。亟需进一步细化、厘清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责任,建立新型城镇化工作协调机制和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统筹推进土地、财政、教育、就业、医疗等各领域工作。 3 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难以支撑城镇建设 主要依靠房地产业及投资拉动增加财政收入的局面未根本扭转,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缺乏资金保障。2015年伊宁市地区生产总值205.3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7亿元,受经济持续下行、发展基础薄弱和房地产业持续低迷的影响,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动力不足,2016年上半年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仅同比增长5.4%和2.5%。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顺利推进依靠政府自身财力很难保证,对多元化资金渠道的依赖性逐渐增加,而伊宁市正处于财政体制创新和城镇化投融资体系完善的关键时期,目前仅一个项目通过PPP模式落地,与社会资本签署框架协议后的后续推进工作仍需跟进。 4 “多规合一”等规划工作有待推进,公共服务建设滞后于人口增长和城市建设用地扩张速度 “十二五”期间伊宁市城市建设快速扩张,土地城镇化快于人的城镇化,规划、国土、发改、环保等部门规划缺乏“多规合一”有效统筹,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滞后,无法满足群众需求,制约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目前智慧城市建设、城中村改造、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等专项规划编制缺失,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推进缓慢,多规合一规划编制亟需尽快开展。 三、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 综合试点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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