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挂户车管理服务费收取工作实施方案
停滞数年之久的出租车挂靠管理服务费恢复收取工作在政府、主管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即将启动,为切实做好这项备受各级领导关注牵涉面相对较广的工作,理顺各收费主体单位收费程序,规范收费行为和标准,规避、减少由此而引发的问题和社会矛盾纠纷,保障行业基本稳定,实现出租车挂靠管理服务费收取工作平稳过渡,杜绝挂靠公司只收费不按要求提够管理服务的行为发生。宣城市六家出租车挂靠公司共同商定特制订此实施方案,并按此方案要求统一执行。
一、成立组织
为加强恢复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各收费主体单位思想,应对和解决收费期间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恢复收费工作规范、有序、统一进行。宣城市六家出租车挂靠公司联合成立临时恢复收费专项工作小组(待恢复收费初期工作完毕后,此工作小组即行解散),并制定“挂靠出租车恢复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小组工作地点设在飞雁公司。组长:王家敏,成员:各挂靠出租车公司主要负责人、陈德生。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陈德生等3人。组长工作职责,负责该小组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工作小组日常事务处理。
二、工作步骤
启动恢复挂靠出租车管理服务费收取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艰巨的工作,各挂靠出租车公司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为此我们将按照下列三个阶段分步骤循序渐进的予以实施。第一阶段为宣传、引导、解释、说明阶段,时间自2014年9月26日--9月30日。第二阶段为具体实施(收费)阶段,自2014年10月8日—2014年11月8日。第三阶段为整改阶段,自2014年11月9日—2014年12月9日。
(一)宣传、引导、解释、说明
1、各公司分别组织召开所属挂靠出租车车主专题会议,向广大车主宣传公司收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使广大出租车车主从理念上认同公司收费行为。
2、对公司出租车挂靠经营性成本进行测算,解释、公示相关成本收益、支出测算明细内容。让缴费者明确公司收费的科学性、必要性,从感情上认可并接受收费标准。
3、组织出租车车主代表参加的挂户合同的制订和公司所提供服务内容的界定,让广大出租车车主感觉到缴费后所得到的服务惠利的较大可比性。
4、制订、宣传相关变更、退出政策。考虑到挂靠服务费恢复收取后,少部分车主有可能选择退出原挂靠公司恢复个体经营或变更挂靠公司。因此,公司应会同政府主管部门并在其组织、领导、指导下,参照出租车相关经营管理规定和标准制订对应的相关退出和变更政策或规定。一是恢复收费初期原则上保持原有出租车挂户单位不变,暂不允许变更或退出,以保障初期阶段收费工作平稳有序和国家有关出租车行业政策的严肃性;待恢复收费工作基本完成后统一按后续配套专门制定的退出变更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制定后续以考核管理服务目标和管理服务承诺兑现执行情况为依据的配套退出变更规定。对公司管理服务考核不达标,出租车车主管理服务反映大的,出租车车主有权选择变更或推出原挂靠公司,进入其他公司,以扩大车主自主选择权,提升收费公司管理服务责任心;三是目前市场少部分个体出租车进入公司实行委托式管理服务,个体出租车车主可自由选择管理服务单位,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5、收费原则。恢复收费初期收费标准挂户车、委托管理服务出租车统一暂定每车每月100元,具体收费标准待挂户公司成本测算后,经过相关程序决定,但最高标准不得超过100元/每月.台车,具体收费方式、办法、要求 按双方合同执行。
(二) 实施收费阶段
1、具体恢复收费执行时间自2014年10月10日起。
2、组织制定挂靠公司管理服务承诺执行考核细则。
3、讨论制定出租车(车主)变更、退出实施办法。
4、恢复收费工作具体执行程序。一是通知缴费车主在约定时间内与公司洽谈相关事宜;二是签订新的出租车挂靠合同;三是收费单位公示管理服务承诺;四是按合同约定缴费。
5、各公司及时收集每日相关信息,将每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上报恢复收费工作小组,以便工作小组及时汇总上报出租所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化解由此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整改阶段
受长期停滞和固有观念影响,启动恢复挂靠出租车管理服务费收取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艰巨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势必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各收费公司在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按标准、按要求即时加以整改。
1、工作小组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办法。
2、工作小组不定时的组织对各公司收费程序、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对缴费者提出的问题或反映公司在收费过程中不规范的做法,各公司要及时调查、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4、按月公示费用收缴、使用情况。
5、组织成立“管理服务考核评比委员会”,组织完成对各公司管理服务执行情况的首次考核、评比工作并做好记录,对不达标的收费公司移交考核委员会按考核评比细则处理、上报。
二、 整改阶段
三、 挂靠、收费原则
四、 收费程序
五、 公司管理服务承诺
六、 成本测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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