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路相伴,新疆大学生广告创意大赛
一、活动时间
2012年 4月15日—6月20日
二、参与对象
全疆各大中专院校在校大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设计主题:
1.建行e路通品牌形象宣传;
2.建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金融、电话银行产品形象宣传;
3.建行短信转账汇款、短信资讯定制、手机银行手机到手机转账、账户贵金属买卖、账号支付、电话银行缴费产品功能宣传。
(二)作品类型及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类型
分为平面作品、影视作品、广播作品
2.参赛作品格式
(1)平面作品
以JPJ格式报送,大小规格为570*840;附带创意文字说明;
(2)影视作品
以AVI格式报送,长度规格为15秒或30秒均可,可以采用动漫、拍摄等方式,每条广告附广告词文字稿(电子版)及创意文字说明;
(3)广播作品
以MP3格式报送,长度规格为15秒或30秒均可,每条广告附广告词文字稿(电子版)及创意文字说明;
3.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
(2)作品格调高雅,积极向上,贴近生活,创意新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后果;
(3)影视作品及广播作品广告词可以采用普通话、新疆方言等多种语言形式;
(4)参赛作品要能充分体现电子银行7*24小时无间歇服务的特性。
(三)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获得价值5000元奖品;
2.二等奖:2名,获得价值3000元奖品;
2.三等奖:3名,获得价值2000元奖品;
4.鼓励奖:10名,获得价值500元奖品。
5.参与奖:所有大赛参与者均可获得100元移动充值卡一张。
(四)作品征集评选方法及步骤
1.大赛前期宣传阶段
时间:2012年4月15日——2011年4月30日
A.4月20日前,区分行电子银行部统一印制大赛宣传折页、海报配送至二级分行;统一采购赛事宣传及现场签约礼品配送至二级分行;
B.4月20日前,各二级分行积极与当地有业务往来合作关系的院校联系,区分行营业部至少确定五家合作校园、其余二级分行至少确定一家合作院校,原则上要求选择在生源质量较好,有计算机、影视制作、广播相关专业的院校中组织开展,各行在4月20日前向区分行电子银行部报送合作院校。
C.4月30日前,各二级分行组织开展进合作院校宣传大赛活动内容,采取在校园张贴海报、发放折页、集中相关专业学生集中讲座等方式,全面宣传本次广告创意大赛,积极吸引广大学生参与。
2.现场签约及作品征集阶段
时间:2012年5月1日——2011年5月30日
A.各二级分行利用e动终端积极开展进合作院校现场签约活动,利用活动礼品吸引广大学生签约我行电子产品,同时对本次广告创意大赛活动内容进行二次宣传;
B.各院校参赛者参赛作品可直接通过邮箱发送至zgjsyhxjqfh@,邮件主题须注明 “e路相伴”字样,同时一并发送附件1《e路相伴·建行电子银行广告创意大赛报名表》及附件2《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签字扫描件。附件1及附件2在建行新疆分行网站
3.作品评选阶段
时间:2012年6月1日——2012年6月10日
参赛作品由区分行电子银行部统一进行编号,采取邀请专业人士评选的方式评选获奖广告作品及获奖者。
评选标准:
(1)导向:观点正确,思想性强,有时代特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2)创意:创意独特,主题鲜明,寓意深刻。
(3)表达:引人注意,信息传递清晰准确,易认易记,说服力强。
(4)制作:表现完美,制作严谨,视听语言运用好。
(5)效果:把握媒体特征,综合效果好。
(二)大赛宣传与现场签约阶段是本次大赛的重点,为确保活动效果,各二级分行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e动终端签约前的设备检查、电子银行产品及赛事的培训工作,签约前的物品准备、现场激活的设备准备等。确保现场签约工作有序进行。
(三)各二级分行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以此次大赛为契机,提高大学生群体签约我行电子产品数量,并保证激活率。
附件1:
e路相伴·建行电子银行广告创意大赛报名表
编号: (此项由区分行电子银行部填写)
作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业
职务
学 历
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电 话
E-mail
参赛作品类别
平面作品□
数量
(件)
影视作品□
数量
(件)
广播作品□
数量
(件)
合作作品请注明合作者姓名(请注意排列顺序):
附件2:
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为参加“e路相伴·建行电子银行广告创意大赛”(以下简称“本次大赛”),以下签字盖章的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承诺人”)在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本次大赛比赛规则的前提下,向建行新疆区分行承诺如下:
第一条 承诺人保证,因其参加本次大赛而提交至建行新疆区分行的参赛作品及资料是由承诺人独立完成的。承诺人对参赛作品及资料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第二条 承诺人自参赛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参赛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建行新疆区分行。
第三条 根据相关法律,参赛作品及资料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中的部分权利如果为不可转让的权利,承诺人保证对该等权利做出如下安排:
(1)承诺人排他地许可建行新疆区分行合法行使发表、使用参赛作品及资料的权利,以及对参赛作品及资料的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2)建行新疆区分行在使用参赛作品及资料时,可自行决定是否标明承诺人的姓名或名称。
(3)承诺人确认并同意,承诺人做出的上述“排他性许可”包括排除承诺人本人对相关权利的行使,建行新疆区分行有权随时将上述(1)至(2)项的权利向任何第三方进行再许可。
第四条 自正式知晓其所提交的参赛作品未成为本次大赛获奖作品之日起,承诺人有权撤销其在本函项下第二条、第三条所作的承诺,并以书面通知建行新疆区分行为准。但所提交参赛作品成为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的承诺人,在任何时候不得撤销其在本函项下所作承诺。
第五条 承诺人保证:
(1)承诺人为申请参加本次大赛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
(2)承诺人具有签署本承诺函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全部权利、权力和授权。
(3)参赛作品及资料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展示,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4)参赛作品及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不含有任何诽谤、淫秽或非法材料,也未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六条 本承诺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以做出解释,如发生争议,由建行新疆区分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赛作品标题:
承诺人姓名或名称:
签字或盖章: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字(适用于未成年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签署日期:
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
宣传单位: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石油化学工程系石化113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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