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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助考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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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学教育: 2014年安全工程师 助考手册 好学教育建筑考试研究院 编 目 录 安全工程师报考指南 3 安全工程师考点与真题 6 安全工程师必考点精编 12 2014年安全工程师复习计划 19 2014年安全工程师考试过关方案 22 24 安全工程师国家和辅导的通过率 24 安全工程师报考指南 一、 考试依据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英文译称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简称CSE。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授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安监总局令(第11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 二、 考试性质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考试,每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一次。该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任意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 报名条件   2013年安全工程师报名工作已陆续开展,以下信息为2013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请各地考生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因各地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有所不同,以上信息信息仅供参考。例如,吉林-取得其他专业学历,本科以下学历其相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第二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其相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1年。    四、 报名事项 (一)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的报考文件) (二) 申请参加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安全工程师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在45元-110元之间。 (三) 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考试时间为每年9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和星期日。 五、 报名办法   须由本人先在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提交报名,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然后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站上交报名费。在考试之前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管理的单位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六、 考试科目及方式 1.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方式为闭卷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 2. 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注册。 七、 考试题型及满分  四个科目每科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题型题量 满 分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5小时 单选题:70道 多选题:15道 100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5小时 单选题:70道 多选题:15道 100分 安全生产技术 2.5小时 必作:单选60道,多选15道 选作:任选一组,单选10道/组 100分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5小时 案例题:5道 100分   八、 考试时间及合格标准  2014年考试时间没有公布, 以下2013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2013年9月7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00 60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0 60 2013年9月8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00 60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100 60 九、 考试教材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教材包括了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大纲》、《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共一个大纲、四门考试用书。   书 名: 安全工程师教材图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教材   作 者: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   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年5月   十、 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十一、 注册申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5年6月1日开始受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本年度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部门、省级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1.网上报名 2.现场审核 报名考试流程 3.备考学习 4.准考证打印 5.参加笔试 6.成绩查询 7.领取证书 8.申请注册 安全工程师考点与真题 《安全生产技术》部分考点与真题对比解析 更多请登录好学教育建筑考试研究院: 第一章 机械安全技术 ——第一节 机械行业安全概要 一、机械产品主要类别(了解)(2008-2009年真题有出一道单选题) 机械行业的主要产品包括以下12类 二、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及防护对策 (一)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旋转的部位、运动的部件,锋利的部位) (二)机械传动机构安全防护对策 机床上常见的传动机构有齿轮啮合机构、皮带传动机构、联轴器等。 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分类: ·直接、间接、指导性。 【例题】皮带防护罩与皮带的距离不要小于50mm,设计要合理,不要影响机器的运行。皮带传动机构需要设防护罩的是: A.皮带轮之间的距离在3 m以上; B.皮带宽度在15 cm以上; C.皮带回转的速度在9 m/min以上 D.皮带轮直径在0.5米以上   E. 皮带传动机构离地面2 m以下 【答案】A B C E 三、机械伤害的类型及预防对策(必考,年年都有题) (一)机械伤害类型 ◆机械装置在正常工作状态、非正常工作状态(故障、检修保养)、非工作状态(指环境条件)都可能存在危险。 在机械行业,存在以下主要危险和危害包括:物体打击(不含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引发物体打击)、车辆伤害(不含起重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发生的事故)、机械伤害:(不含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火灾、高处坠落(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坍塌(不含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坍塌)、火药爆炸、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二)机械伤害预防对策措施(掌握) 1.实现机械本质安全:(注意先后顺序)【十六字:消除危险、减少接触、难以接近、提供防护】 2.保护操作者和有关人员安全: (三)通用机械安全设施的技术要求(熟悉) 1.安全设施设计要素。(掌握) 2.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非常重要的考点) 3.对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罩的技术要求(和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结合起来复习) 【例题】一般防护罩不准脚踏和站立;必须作平台或阶梯时,应能承受()的垂直力,并采取防滑措施。 A.1000N B.1500N C.2000N D.3000N 【答案】 B 3. 对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网的技术要求(了解) 四、机械安全设计与机器安全装置(掌握) 本质安全、效安全、定位安全、机器布置、机器安全防护装置 五、 机械制造场所安全技术(掌握) 采光、通道要求、设备布局、物料堆放(分区、定置、限量、高度)、地面状态要求。 第一章 机械安全技术 ——第二节 金属切削机床及砂轮机安全技术 一、金属切削机床的危险因素(了解) 1.机床的危害因素 (1)静止部件的危害因素。(2)旋转部件的危害因素。(3)内旋转咬合。(4)往复运动和滑动的危害。(5)飞出物。 二、金属切削机床的安全技术措施 1.机床运转异常状态(了解) (1)温升异常。(2)转速异常。(3)振动和噪声过大。(4)出现撞击声。(5)输入输出参数异常。(6)机床内部缺陷。 2.运动机械中易损件的故障检测 ◆零部件故障检测的重点:传动轴、轴承、齿轮、叶轮,其中滚动轴承和齿轮的损坏更为普遍。 三、砂轮机的安全技术要求(熟悉) 第一章 机械安全技术 ——第三节 冲压(剪)机械安全技术 冲压加工的三要素。 一、冲压作业的危险因素(4项) 1.设备结构具有的危险、 2.动作失控、3.开关失灵、4.模具的危险 例:冲压是指靠压力机和模具对板材、带材和型材施加外力,使之产1 生分离获得预定尺寸工件的加工方法,冲压作业的危险因素较 多,下列危险因素中,不属于冲压作业的是(D)(2012年真题) A.模具的危险 B.动作失控 C.开关失灵 D.内旋转咬合 解释:D应为“设备结构具有的危险” 二、冲压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使用安全工具、模具作业区防护措施、冲压设备的安全装置(机械式、按钮式、光电式、感应式等) 例:冲压作业中,冲头往复高速运动。由于人的动作偏差、控制开关失灵以及模具缺陷可能导致发生冲手事故。为此,需要在冲床上安装不同类型的防护装置。下列防护装置中,不属于机械式防护装置的是(A)式装置。 A.按钮联锁 B.摆杆护手 C.拉手安全 D.推手保护 例:冲压设备的安全装置有机械式、光电式等多种形式。下列安全装置中,属于机械式的有 (ACD)安全装置。(2012年真题) A.推手式 B.双手按钮式 C.拉手式 D.摆杆护手式 E.感应式 三、冲压作业的机械化和自动化 冲压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是减轻工人劳动强度、保证人身安全的根本措施。 四、剪板机安全技术措施 操作剪板机时注意事项 第一章 机械安全技术 ——第四节 木工机械安全技术 一、木工机械危险有害因素 机械伤害、火灾和爆炸、木材的生物、化学危害、木粉尘危害、噪声和振动危害 二、木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 “带锯机安全装置、圆锯机安全装置、木工刨床安全装置”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例:在木材加工过程中,刀轴转动的自动化水平低,存在较多危险因素。下列关于安全技术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BCE) A.木工机械的刀轴与电器应有安全联控装置 B.圆锯机上应安装分离刀和活动防护罩 C.刨床采用开有小孔的定位垫片降低噪声 D.手压平刨刀轴必须使用方刀轴 E.带锯机应装设锯盘制动控制器 第一章 机械安全技术 ——第五节 铸造安全技术 一、铸造作业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及爆炸、灼烫、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尘毒危害、噪声振动、高温和热辐射 例:金属铸造是将熔融的金属注入、压入或吸入铸模的空腔中使之成型的加工方法。铸造作业中存在着多种危险有害因素。下列危险有害因素中,不属于铸造作业危险有害因素的是(D)。 A.机械伤害 B.高处坠落 C.噪声与振动 D.氢气爆炸 例:铸造作业不同工序中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下列工序中,有爆炸危险的是(A)(2012年真题) A.浇铸 B.磨砂处理 C.震动落砂 D.热处理 二、铸造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艺要求 工艺布置、工艺设备、工艺方法、工艺操作 (二)建筑要求 例:铸造车间的厂房建筑设计应符合专业标准要求。下列有关铸造车间建筑要求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 A.熔化、浇铸区不得设置任何天窗 B.铸造车间应建在厂区中不释放有害物质的生产建筑物的下风侧 C.厂房平面布置在满足产量和工艺流程的前提下应综合考虑建筑结构和防尘等要求。 D.铸造车间除设计有局部通风装置外,还应利用天窗排风设置屋顶通风器 (三)除尘 炉窑、破碎与碾磨设备、砂处理设备、筛选设备、输送设备 以上所列设备及制芯、造型、落砂及清理、铸件表面清理等均应通风除尘。 例:铸造作业中存在火灾、爆炸、尘毒危害等多种危险危害。为了保障铸造作业的安全,应从建筑、工艺、除尘等方面全面考虑安全技术措施。下列对技术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D)。 A.带式运输机应配置封闭罩 B.砂处理工段宜与造型工段直接毗邻 C.在允许的条件下应采用湿式作业 D.与高温金属溶液接触的火钳接触溶液前应预热 E.浇注完毕后不能等待其温度降低,而应尽快取出铸件 第一章 机械安全技术 ——第六节 锻造安全技术 一、锻造的特点 二、锻造的危险有害因素 机械伤害、火灾爆炸、灼烫。 例:锻造分为热锻、温锻、冷锻,热锻是使被加工的金属材料处在红热状态,通过锻造设备对金属施加的冲击力或静压力,使其发生塑性变形以获得预想尺寸和组织结构的加工方法。热锻加工中存在着多种危险有害因素。下列危险有害因素中,不属于热锻作业危险有害因素的是(D)。 A.尘毒危害 B.烫伤 C.机械伤害 D.急性中毒 三、锻造的安全技术措施 突出部分、外露的传动装置、启动装置的结构应能防止锻压机械意外地开动或自动开动、停车按钮为红色,其位置比启动按钮高10~12mm等。 例:锻造机械结构应保证设备运行、安装、拆卸和检修等过程中的安全。下列关于安全措施的 说法中,正确的有(BCDE) A.外露防护装置的防护罩用铰链安装在锻压设备的转动部件上 B.锻压机械的机架和突出部分不得有棱角和毛刺 C.启动装置的结构应能防止锻压机械意外地开动或自动开动 D.锻压机械的启动装置必须能保证对设备进行迅速开关 E.安全阀的重锤必须封在带锁的锤盒内 第一章 机械安全技术 ——第七节 安全人机工程基本知识 一、定义与研究内容 (一)安全人机工程的定义(了解) (二)安全人机工程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如下4个方面:(了解) (三)人机系统的类型(了解) 人机系统主要分两类,一类为机械化、半机械化控制的人机系统;另一类为全自动化控制的人机系统。 二、机械设计本质安全(熟悉) (一)机械设计本质安全的定义 (二)机械失效安全 (三)机械部件的定位安全 (四)机器的安全布置 空间、照明、管、线布置 第一章 机械安全技术 ——第八节 人的特性 一、人体测量 (一)人体尺寸测量基础 被测者姿势、测量基准面、测量方向、支承面和衣着、人体测量的主要仪器、人体测量主要统计函数 (二)静态测量 1.静态测量方法 立姿、坐姿、跪姿和卧姿。 2.影响人体测量数据的因素 民族因素、性别、年龄因素、职业因素。 (三)动态测量 活动空间、伸展域 (四)人体测量数据的运用准则 最大最小准则、可调性准则、平均准则、使用最新人体数据准则、地域性准则、功能修正与最小心理空间相结合准则 二、人的生理特性 (一)人的感觉与感觉器官 1.视觉(暗适应与明适应能力、眩光、视错觉、视觉的运动规律)。 例:在生产、生活中,紫外线对人的皮肤、眼睛都会造成伤害。300mm以下的短波紫外线可引起紫外线眼炎,导致眼睛剧痛而不能睁眼的最小辐射时间范围约为(D) A 4h〜5h B 6h〜8h C 8h〜10h D 10h〜12h 2.听觉 听觉特性(听觉绝对阈限、听觉的辨别阈限) 3.人的感觉与反应(熟悉) 反应时间、减少反应时间的途径 (二)人体的特征参数(熟悉) 1.人体特性参数(静态参数、动态参数、生理学参数、生物力学参数) 2.人体劳动强度参数(人体的能量代谢、耗氧量、心率、人的劳动强度) 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1997)将作业时间和单项动作能量消耗统一协调考虑,比较准确地反映了真实的劳动强度该标准将体力劳动强度分为(B)级。 A.三 B.四 C.五 D.六 (三)疲劳 1.疲劳的定义及其分类(肉疲劳(或称体力疲劳)和精神疲劳(或称脑力疲劳)两种)。 例:劳动过程中,人体受工作负荷的影响产生负担,随时间不断积累,从而引发疲劳。按疲劳产 生的原因,可分为体力疲劳和 (B) A.生理疲劳 B.精神疲劳 C.视觉疲劳 D.环境疲劳 2.疲劳产生的原因及消除途径 3.疲劳的测定 4.单调作业与轮班作业 单调作业的分类(Z型作业、Y型作业、X型作业)、特点、避免作业单调的措施 三、人的心理特性 (一)能力 感觉、知觉和观察力、注意、记忆、思维、操作能力 例:在作业活动中,由于人的心理因素的影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安全心理学是针对人的心理因素进行的研究,主要内容包括能力、气质、情绪与情感、意志等。下列选项中属于能力有(BCDE)。 自律能力 B.感觉和感知能力 C.思维能力 D.注意力 E.操作能力 例:能力标志着人的认识活动在反映外界事物时所达到的水平,影响能力的因素有(ABDE)(2012年真题) A观察力 B注意力 C克制力D思维想象力 E操作能力 安全工程师必考点精编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部分展示) 更多请登录好学教育建筑考试研究院: 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目的: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一、突发事件及其应对的分工 (一)突发事件的概念 《突发事件应对法》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应对法》所指的突发事件包含了以下特征: 1.具有明显的公共性或社会性 “公共危机”是国家启动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初衷。公共危机是指在公共领域内发生的危机,即危机事件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给公众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其影响和涉及的主体具有社群性和大众性。公共危机事件会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事件对公共利益产生较大消极负面影响,甚至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危机社会基本价值;事件本身与公权之间发生直接联系,尤其是形成某种公法关系时,才能构成公共危机事件,如果不需要公权介入,一定群体能自行解决则不具有公共性。 2.突发性和紧迫性 突发事件往往突如其来,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危机就会迅速扩大和升级,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和损害。 3.危害性和破坏性 危害性和破坏性是突发事件的本质特征,一旦发生该法所指的突发事件,将对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应对不当就会造成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或社会秩序的严重动荡。 4.需要公权介入和社会力量 必须借助公权介入和社会力量才能解决该法所指的公共突发事件。公权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发挥着传导、组织、指挥、协调等功能,公权介入突发事件的应对,既是政府的权力也是政府的义务。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与分级 《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事件的性质、过程和机理的不同,将突发事件分为四类,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其中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社会危害程序、影响范围、突发事件性质、可控性、行业特点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并不完全统一,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级的目的是落实“分级负责”和“分级响应”的措施,同时也尊重了特殊行业管理的特殊性、专业性和灵活性。 (三)应对突发事件时政府部门的分工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突发事件发生之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健全应急运行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效性,是合理划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分工负责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应急管理机制,着重强调了“属地为主”原则下的县级人民政府的责任,以及“分级负责”原则下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还强调了“分类管理原则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待特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责任,同时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对地方人民政府的协助义务提出了要求。 1.各级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分工负责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是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各地方、各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负首要的应对处置责任,包括信息的收集、险情的监测和预警、组织调动应急队伍,依法采取必要的其他应对措施;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的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别由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重大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其中影响全国或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特别重大事件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协调。社会安全事件在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处置。 2.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 基于历史和专业的原因,有效借助专业和行业的力量,本着“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特定领域和行业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但是并不排除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的应急责任,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支持。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规定了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宣传及应急演练,各类救援队伍组建、物资储备、经费保障、通信保障,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危险源调查、登记、风险评估,调处和化解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基层矛盾纠纷等。有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人群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预防与应急准备工作。 (一)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1.应急预案体系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家级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二是地方级应急预案,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此外,企事业单位也应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也要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形势的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2011年真题】:《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由( )规定。 A.地方政府 B.国家应急中心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D.国务院 【答案】:D 【解析】:《突发事件应对法》17条规定“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因此,D为正确答案。 2.应急预案的内容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要求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其中应急保障措施内容比较多,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信保障、公共设施和科技支撑等。 (二)单位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的义务 1.所有单位预防突发事件的义务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根据本条规定所有单位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二是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力量开展事故隐患普查,全面掌握事故隐患情况,采取措施,动态管理和监控风险。 2.高危行业企业预防突发事件的义务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高危行业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等活动有特殊性,一旦发生事故,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高危企业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置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排查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 3.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预防突发事件的义务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确使用。 (三)应急能力建设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培训,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与器材,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普及和必要的演练,开展学校应急教育,为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经费,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完善公用通信网,鼓励并发展保险事业,鼓励并扶持应急教学科研等内容。 三、监测与预警 加强监测和预警,不仅是应对突发事件本身的要求,也是政府管理目标的要求,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较低的成本来预防,而不是花高额的成本来抢救和重建。 (一)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与报告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有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信息报告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第四十条规定了对收集到的信息应当及时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报告或通报。 (二)突发事件预警 国家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不同的突发事件特点不同,预警级别标准也有区别,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突发事件应对法》授权国务院或国务院规定的部门制定预警级别划分标准。 当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 1.三级、四级警报后的措施 三级、四级警报是预警中级别相对较低的,三级、四级警报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如下五种措施:一是启动应急预案;二是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三是组织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的可能性与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四是向社会公布预测的信息和分析评估的结果,并对信息的报道进行管理;五是及时发布警告、宣传减灾常识和公布咨询电话。 【2012年真题】某矿区由于长期私挖乱采,为煤矿留下重大水害隐患,近日该地区多雷雨天气,地方政府为防范矿井水害事故发生,发布三级警报,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警报发布后,地方政府应采取的措施是( ) A. 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B. 责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C. 加强对重点煤矿、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 D. 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到雷雨危害的的煤矿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的关键点是“三级警报”后采取的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44条规定:“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由以上规定可以总结出来,在三四级警报后的措施,虽然启动了应急预案,但是其他规定还是大多数停留在信息的收集、监测、预报、分析评估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可能受到的危害警告、宣传等层面上,而BCD已经不属于这个层面上了,是开始进行下一步的救援措施了(属于一级二级警报后的措施)。因此BCD都不符合题意。 2.一级、二级警报后的措施 一级、二级警报级别比较高,特别是一级警报,意味着应对突发事件进入最高警戒级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除采取三级和四级警报后的措施之外,还要采取如下八种措施:一是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二是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三是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四是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五是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六是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七是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八是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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