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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源环评报告书(公示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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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 首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阳东县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山大学 二OO九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合理合法性论证及厂址比选 4 1.1 项目必要性分析 4 1.2 项目合法性分析 5 1.3 项目土地利用合法性分析 8 1.4 项目建设规模合理性分析 9 1.5 项目排污方案合理性分析 9 1.6 厂址合理性分析 10 1.6.1 选址原则 10 2.6.2 选址比选 11 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4 2.1 项目概况 14 2.2首期建设内容概况 15 2.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填埋处置工程 15 2.2.2严控废物综合利用及填埋处置工程 16 2.2.3电子废物综合利用及贮存转运工程项目 16 2.2.4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贮存转运工程项目 17 2.2.5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20 2.2.6 危险废物收运及储存系统 22 2.3 总图布置 24 2.4 工程技术方案 25 2.5 主要原材料、资源消耗 26 2.5.1 主要原材料消耗 26 2.5.2 燃料消耗 27 2.5.3 动力消耗 27 2.6 运营期污染物产生与控制 27 2.6.1 水污染物控制 27 2.6.2 大气污染源分析 33 2.6.3 噪声源分析 37 2.6.4 固体废物产生分析 37 2.7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38 2.8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源分析 38 2.9 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40 第三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2 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2 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2 3.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2 3.4 环境噪声现状调查与评价 43 3.5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3 3.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4 3.7河流底泥质量现状调查 44 3.8 评价区域地下水利用现状 44 3.9 选址地质条件 44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 46 4.1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46 4.1.1卫生防护距离 46 4.2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46 4.3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47 4.4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47 4.5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47 4.6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49 4.7 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49 4.8 运营期社会及人群健康影响分析 50 4.9 运营期农业环境影响分析 50 4.10 施工期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0 4.11 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分析 52 第五章 环境风险评价 53 5.1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53 5.2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53 5.3 环境风险识别 53 5.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4 5.4.1 总体事故预防思路 54 5.4.2 收运和储存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55 5.4.3 废物处理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56 5.4.4 填埋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59 5.4.5 风险防范的管理对策 60 5.5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60 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61 6.1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61 6.1.1 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61 6.1.2 安全填埋场防渗措施可行性分析 63 6.1.3 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63 6.1.4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67 6.1.5 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67 6.1.6 地下水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 68 6.1.7 地表水控制措施可行性分析 68 6.1.8 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 68 6.2 施工期环保措施及对策 69 6.2.1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 69 6.2.2 施工期大气境保护措施及对策 69 6.2.3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 70 6.2.4 施工期固废处置环保措施及对策 70 6.2.5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及对策 71 6.2.6 加强水土保持及边坡防护工程的建议 72 6.3 服务期满后环保措施及对策 73 6.3.1 安全填埋场封场措施 73 6.3.2 安全填埋场填封场后的监测与管理措施 73 6.3.3 服务期满后其它环保措施 74 第七章 评价结论 75 44 第一章 项目合理合法性论证及厂址比选 1.1 项目必要性分析 随着阳江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企业产生的 “三废”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虽然经过近几年的环境综合整治,阳江市的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基本得到遏制,但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仍有日趋恶化的趋势,引发了一系列的水源、农田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究其原因,主要是阳江市的工业体系以五金刀剪企业为主,生产过程产生的五金表面处理废物,如抛磨废渣及电镀表面处理污泥等,产生量大,涉及范围广,没有一个相对集中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场所,企业单独处置难度太大。 据统计,阳江市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量约15万吨,除小部分与城市生活垃圾混排、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外,仍有10万吨左右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控废物随意弃置、乱排乱放,甚至用作工业开发区的填复土,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因此规划、建设阳江市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填埋场已势在必行。 同时,阳江市及周边地区的危险废物、严控废物污染情况也日趋严重、处理处置滞后。据调查,阳江市及周边地区危险废物、严控废物产生总量超过80万吨。其中,综合利用总量约为4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0%左右;危险废物、严控废物处置总量约为26万吨,处置率约为31%;危险废物贮存量约为1.1万吨,贮存率低于2%;危险废物、严控废物排放总量约为15万吨,排放率约为18%。由于大部分综合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并没有完全做到无害化处理,对环境具有直接影响,其中大约有近10万吨危险废物仍存在较大的污染威胁。 到目前为止,阳江市及周边地区危险废物最终处理处置设施只有茂名市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还没有投入使用),而一般工业废物及严控废物填埋处置场在全省范围还处于规划论证阶段。同时,大量无证经营严控废物及危险废物回收利用的单位由于技术落后、工艺简陋,没有经过严格的环境规划和环境管理,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隐患,甚至已造成不可估量的环境污染危害与影响。 粤西地区茂名石化乙烯工业公司也曾经建设了一个化工废物填埋场,采用刚性构筑物对其企业产生的化工有害废物进行填埋处置。但按照现行的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该场已不符合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的要求。因此,必须建设一个规范安全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处理系统,以维持阳江市及周边地区总体环境的安全。 1.2 项目合法性分析 1、国家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防治法》(2005.4.1)第三条规定: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中心的建设内容不列入禁止类和限制类,而且属于鼓励发展行业中第二十六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7项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和第18项“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本中心的建设符合国家固体废物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要求。 2、广东省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1.14)中第十五条规定:鼓励建设跨行政区域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鼓励社会各类主体投资建设、建设、经营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应当支付处置费用。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粤环[2003]54号}规定: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与处理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个工业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资源化,对历年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要求进行限期治理;可充分利用现有的水泥厂等高温焚烧设备对其进行安全处理处置。2005年前,选择广州、云浮、韶关等市大型水泥回转窑对电镀、印染和制革污泥进行焚化试点。至2010年,全面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中心,消纳大部分工业固体废物。为解决我省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全省规划跨区域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中心共12个,规划投资8.2亿元。根据该规划,拟建设茂名阳江工业固体废物联合处理中心(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待选厂址位于阳江三甲—八甲—潭水三角区。一期2006年建成200吨/日、二期2010年建成300吨/日,主要服务范围为茂名、阳江。 (2)危险废物: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采取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要综合利用、安全填埋和焚烧相结合。适合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优先采用先进的回收利用技术回收利用;不适合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其性质、产生状况和当地的经济技术条件,建立集中的安全填埋场或焚烧处理设施。2005年前,基本完成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及安全填埋场(二期)、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一期)以及广东省剧毒化学品废物处理中心的建设工作。至2010年,建设覆盖全省危险废物安全集中处理处置基地,满足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的需要。全省规划跨区域建设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项目共11个,规划投资30.4亿元。根据该规划,拟在2010年完成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一期2006年建成6万吨/日、二期2010年建成5万吨/日,主要服务范围为湛江、茂名、阳江。 (3)废旧电子电器:废旧电子电器污染控制要从源头开始,在电子电器制造业大力开展绿色生产和绿色产品工程,逐步扩大“环保标志”、“绿色产品”标志等产品的种类和产量比例。从废旧电子电器中回收有用资源,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明确规定电子电器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其生产和经营的产品有回收和处理的责任。全省还要建立满足需要的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点。有条件的企业必须自建回收网络和处理处置基地;不能自行回收和处理处置的,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付费给专业公司回收和处理。2005年前建立省、广州、清远、顺德、深圳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基地,解决部分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问题。至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场所,防止废旧电子电器污染环境。全省规划建设的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和污染防治项目共8个,规划投资5.8亿元。根据该规划,拟在2010年建成湛江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中心(吴川),处理规模7万吨/日,主要服务范围为粤西地区,各个地级市应当在2010年底建成区域性的电子废物收集转运站。 《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2006.8)中要求:(1)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各地级以上市建设1座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鼓励区域联合,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2)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突出区域服务功能,由省统一规划定点,建设6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3)加强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利用。组建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络,各区、镇至少设置1个收集点,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率达70%。加强区域联合,由省统一规划定点,全省规划建设5个区域性电子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废旧电子电器集中处理率达70%,资源化利用率达60%。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规定:原则上,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市各建设1座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鼓励区域联合,到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投资25.3亿元建设6个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投资25.7亿元建设5个区域性废旧电子电器集中处理中心,投资10.5亿元新增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能力约6000吨/日。 从广东省固体废物规划的发展历程来看,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经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建设1座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不再提建设茂名阳江工业固体废物联合处理中心,因此本中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严控废物的处理处置与广东省最新的有关固体废物法规及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截止到2009年5月底,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还处于建设阶段,具体何时投入使用尚未确定,湛江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中心一直没有落实投资主体,因此一直没有开工建设。 而对危险废物而言,本中心暂时只对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没有设置安全填埋及焚烧,待条件成熟时再申请该安全填埋及焚烧范围,因此本中心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也是符合广东省有关固体废物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而对废旧电子电器而言,本中心只对其进行拆解分类综合利用,没有酸蚀、冶炼等重污染工序,只有少量粉尘废气及有机废气产生和排放,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给其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因此本中心的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利用也是基本符合广东省有关废旧电子电器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3、阳江市法规符合性分析 1)与阳江市生态控制规定相符性分析 根据“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及“阳东县环境保护规划”,阳东县生态分级控制划分为严格保护区、限制开发区(控制性保护利用区)和集约利用区(引导性开发区)三个控制级别。本中心选址所在地属于集约利用区,不属于严格保护区、限制开发区,因此本中心选址符合阳江市及阳东县的生态控制规划要求。 2)与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将在阳东县选址建设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服务范围包括阳江市及珠江三角洲、粤西地区,该项目要求于2010年底前建成首期工程。阳江市政府拟采取“私人机构投资,政策扶持”的方式,特许由阳东县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阳东县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 根据《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到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电子废物收贮、安全处置率70%,电子废物资源化利用率60%,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0%。到2020年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电子废物收贮、安全处置率90%,电子废物资源化利用率80%,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5%。 阳江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位于阳东县北惯镇台丹村辖区内的百足山、朝丽山、横山之间的地段,由阳东县有源工业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占地面积约400多亩,建设总规模约1500吨/日(首期900吨/日,二期600吨/日),总投资约10000万元(首期8000万元,二期2000万元)。处理2类工业固体废物和严控废物,处理方式为资源利用和安全填埋处置;同时在中心设置电子废物综合利用及中转站,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中转站。计划2009年上半年开始建设,预计2010年上半年建成。该处理中心将成为阳江市及周边地区的区域性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按照上述规划要求,阳江市及阳东县政府已经将本中心纳入“十一五”期间的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确保阳江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本中心的建设符合阳江市及阳东县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1.3 项目土地利用合法性分析 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场址位于阳东县北惯镇台丹村辖区内的百足山、朝丽山、横山之间的地段,规划用地总面积约247400平方米,首期用地面积为167400平方米。选址范围内没有基本农田保护区,属林地。该本中心用地暂时不符合《阳东县北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要办理用地手续的报批必须报省政府批准调整北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该项目的用地性质调整为建设用地。本中心项目属于市政类环保项目,项目性质也决定了其不能建设在居民点等敏感区域,只能布设在相对偏远的山沟或荒山转,而这些用地在1997年的规划中基本不属于建设用地;加上1997年出台北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没有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也就没有考虑到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问题,因此没有预留相应的建设用地。经过10多年的发展,阳江市及阳东县均编制了环境保护规划,并明确要建设全市统筹考虑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因此国土部门必须配套解决本中心的用地问题。 经过建设单位与阳东县国土局沟通,计划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将本中心选址范围内的土地修编为建设用地,另外,由于本项目占地相当于阳东县一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因此只能分年度逐步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已经取得阳东县国土局的同意,也就是说项目土地利用是合法性的。 1.4 项目建设规模合理性分析 本中心首期工业固体废物总处理规模13.92万吨/年,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8万吨/年;严控废物3.85万吨/年;电子废物利用1.05万吨/年;危险废物7.22万吨/年(综合利用4.81万吨/年,中转2.41万吨/年)。 根据《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5年阳江市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量约41.65万吨,除大部分回收利用、小部分与城市生活垃圾混排、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外,仍有10.94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严控废物需要安全处置。而周边珠海、中山、江门、云浮、肇庆、清远、东莞等地的固体废物目前也迫切需要外协力量予以解决。本项目建设单位阳东县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具有多年危险废物收集及综合利用经验,已经在珠海、中山、江门、云浮、肇庆、清远、广州、惠州、河源等地布设了固体废物收集点,根据其市场调研,完全能够收集到10万吨/年以上规模的各类固体废物。因此本中心确定的首期13.92万吨/年的处理处置规模是完全能够得到保证的。 1.5 项目排污方案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阳东县北惯镇台丹村委会的屋地坑,属于那龙河流域上的一条小支流,该支流穿过东湖水库东干渠、台丹的下寨村,经过台丹水闸流入那龙河,出口距离上游的阳东自来水厂取水口约7.3km,水厂取水口处高程为黄海标高4.0米左右,50年一遇大潮水位为3.02米,故潮水回流不会影响取水口,同时该支流下游没有饮用水取水点。 台丹村大部分农业生产取用东湖水库东干渠的供水,该支流穿过东干渠渠底,不会对东干渠的水质造成影响。 由于该支流至台丹水闸出口总长约4.5km,沿线有上寨村,且两边均为农田,畜牧饮水大都在该支流口,同时在东湖东干渠非供水期内,台丹的冬种大都采用该支流中的水源。因此本中心废水回用后需要排放的那部分废水拟采用专管(材质为HEPE)排出进入那龙河,是完全合理的。 1.6 厂址合理性分析 1.6.1 选址原则 根据中心处理对象及处理处置工艺方案,本中心属三类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及安全填埋工程。此类工程的厂址选择应符合《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环发[2004]75号)、《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T181-2005)的要求,相关标准或规范对厂址的要求综列如下: (1)厂址选择应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及当地城乡总体发展规划,符合当地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价的认定。 (2)不允许建设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Ⅰ类、Ⅱ类功能区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 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文化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以及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矿产资源远景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3)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距离地表水域应大于150m,距飞机场、军事基地的距离应在3000m以上。 (4)应尽可能位于城市常年主导风向或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5)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应选在发育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砂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 (6)不应建在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 受条件限制, 必须建在上述地区时,应具备抵御100年一遇洪水的防洪、排涝措施。 (7)附近应有满足生产、生活的供水水源和污水排放条件,以及可靠的电力供应。 (8)应综合考虑交通、运输距离、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等因素,宜进行公众调查。 (9)安全填埋场的场址选择还应满足下述要求: 地质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能充分满足填埋场基础层的要求; ② 现场或其附近有充足的粘土资源以满足构筑防渗层的需要; ③ 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补给区范围之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 ④ 地下水位应在不透水层3m以下。如果小于3m,则必须提高防渗设计要求,实施人工措施后的地下水水位必须在压实粘土层底部1m以下; ⑤ 天然地层岩性相对均匀、面积广、厚度大、渗透率低; ⑥ 地质构造相对简单、稳定,没有活动性断层。非活动性断层应进行工程安全性分析论证,并提出确保工程安全性的处理措施。 应避开下列区域: 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和低洼汇水处;地应力高度集中,地面抬升或沉降速率快的地区;石灰岩溶洞发育带;废弃矿区或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山洪、泥石流地区;活动沙丘区;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高压缩性淤泥、泥炭及软土区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容积要求:必须有足够大的可使用容积以保证填埋场建成后具有10年或更长的使用期。 2.6.2 选址比选 2.6.2.1备选厂址概况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曾将江城区埠场镇那栋村的塘梨、上国、石井、为学村之间的空地和将军山南面坡地(下称埠场将军山场址)作为备选厂址,该场址地理位置见图2-1。 该场址周围四方多为农田、村庄。东面约1500米为塘梨村、南面约1000米为为学村(300多人),西南约2000米为上国村(300多人),且周围用地大多数属于农保区用地,周围村庄也较多。 2.6.2.2厂址比选论证 为了比较方便,将阳东县北惯镇厂址简称A厂址,江城区埠场镇厂址简称B厂址。根据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的各项条件要求,对A、B厂址的环境可行性进行综合比较,详见表2-1。 表2-1 A、B厂址环境可行性比较结果 比较内容 场址符合性分析 A厂址 B厂址 是否符合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及当地城乡总体发展规划 符合 符合 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距离地表水域应大于150m,距飞机场、军事基地的距离应在3000m以上 符合,距离村庄最近距离1800米 符合,距离村庄最近距离1000米 是否占用基本农田 不占 部分占用 与其它技术规范、标准的符合性 全部符合 全部符合 地理位置 阳东县北惯镇台丹村 江城区埠场镇那栋村 交通条件 项目位置距离阳东县城直线距离约7.2公里,公路距离约12公里,距离北北公路约2.8公里。交通便利。 距离那栋村级公路约500米,华龙路约1500米,交通便利。 地形地貌 场地原始地貌单元属低山丘陵及丘间谷地,场地绝大部分地带尚保留原有地貌。 场址周围地势较高,地下水水位较深 场地原始地貌单元属低山丘陵及丘间谷地,场地绝大部分地带尚保留原有地貌。 场址周围地势较低,地下水水位较浅 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应选在发育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砂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 符合 符合 不应建在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 受条件限制, 必须建在上述地区时,应具备抵御100年一遇洪水的防洪、排涝措施。 不会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 不会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 填埋场覆土取得难易程度 容易 容易 填埋场基础防渗透情况 填埋场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大于1.0×10-6cm/s,设计选用双人工衬层作为防渗层 填埋场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大于1.0×10-6cm/s,设计选用双人工衬层作为防渗层 必须有足够大的可使用容积以保证填埋场建成后具有10年或更长的使用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首期、二期合计使用31.4年;严控废物首期、二期合计使用34.5年 没有详细规划。能够满足15年以上使用期 附近应有满足生产、生活的供水水源和污水排放条件,以及可靠的电力供应。 有供水、供电条件,废水排入Ⅲ类水体那龙河 有供水、供电条件,废水排入Ⅲ类水体漠阳江 应尽可能位于城市常年主导风向或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全年主导风为NE风,占19.1%。距离东城区较远,直线距离达12公里 全年主导风为NE风,占19.1%。距离江城区政府驻地较远,直线距离达11公里 土地征用与拆迁 全部为荒山,征地工作已完成,距场界800m范围内无拆迁。 全部为荒山(但是有部分划为基本农田),距场界800m范围内无拆迁。 周围村民及公众支持程度 95%以上支持 90%以上支持 生态破坏 植被主要是松树、灌木草丛,经济价值不高。 植被主要是速生桉、松树、灌木草丛,经济价值不高。 社会协作和应急救援 北惯镇及阳东县各个职能部门 江城区埠场镇各个职能部门 投资主体具备条件 阳东县有源工业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准备投资建设 没有确定 综合结论 较优 一般 综上所述, A厂址选址在土地征用与拆迁难易程度、地下水影响、对周围居民影响及公众支持程度、投资主体具备条件等方面比备选厂址更有优势,因此最终选择阳东县北惯镇台丹村辖区内的百足山、朝丽山、横山之间的地段场址为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工程项目用地。 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 (2)管理和建设单位 本中心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建设和运营,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均为阳东县有源工业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概况:阳东县有源工业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经营HW6、HW16、HW17资质的专业危险废物资源化回收利用公司。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是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及《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成立的集中、统一处理阳江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控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电子废物贮存、利用、中转处置的定点单位,得到广东省及阳江市的政策支持。项目服务区域为阳江市及珠江三角洲、粤西地区。本中心建设资金以阳东县有源工业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自筹解决为主,不足部分争取省、市环保专项资金扶持。 (3)项目类别及性质 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为新建项目,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中属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填埋类。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类)—环境管理业(80大类)—环境治理中类(802)—危险废物治理小类(8024)。在《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属鼓励类。 (4)建设地点及占地面积 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场址位于阳东县北惯镇台丹村辖区内的百足山、朝丽山、横山之间的地段,规划用地总面积约247400平方米,首期用地面积为167400平方米。 (5)项目四置 本中心四周均为小山,东面为朝丽山,南面为百足山,西面为小山坡,北面为横山。项目四置详见图3-1。 (6)建设规模 本中心分期建设,首期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模13.92万吨/年,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严控废物处理处置、电子废物综合利用及中转、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中转四部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只对首期建设项目内容进行评价。 (7)职工人数 本中心首期职工总人数150人,运输车队70人,合计220人,其中110人住在处置中心宿舍,110人住在阳江市城区。 (8)工作制度 本中心不同工序工作制度不同,每天1-3班8-24小时,全年工作200-300天。 2.2首期建设内容概况 本中心首期工业固体废物总处理规模13.92万吨/年。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8万吨/年(综合利用0.3万吨/年,填埋处置1.5万吨/年);严控废物3.85万吨/年(综合利用2万吨/年,填埋处置1.85万吨/年);电子废物利用1.05万吨/年(综合利用0.75万吨/年,中转0.3万吨/年);危险废物7.22万吨/年(综合利用4.81万吨/年,中转2.41万吨/年)。 2.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填埋处置工程 本中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首期处理处置种类及数量见表2-1。 表2-1 本中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首期处理处置处理种类及数量 编号 固体废物种类 处理处置方式 首期数量(万吨/年) 1 工业企业产生或弃置的包装废料 分类、回收、利用 0.3 2 不能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废物 安全填埋 1.5 合 计 1.8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分选车间 占地面积1760m2;建筑面积1000m2。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行分区、分类堆放,同时分选为可回收利用部分及不能利用部分两类。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车间 占地面积2570m2;建筑面积1220m2,分可回收利用废物贮存区及不能利用废物贮存区。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处置工程 首期填埋区占地面积45380m2,预留填埋区用地30000m2,不能利用的废物经稳定/固化处理后,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置。 2.2.2严控废物综合利用及填埋处置工程 本中心严控废物首期处理处置种类及数量见表2-2。 表2-2 本中心严控废物首期处理处置情况 编号 废物种类(来源) 处理处置方式 首期总量(吨/年) HY01 覆铜板的边角料及残次品 粉碎、分选,回收铜粉,难于回收的部分(陶瓷、塑料、氧化物等)则作为复合板生产原料 20000 HY02 印染废水处理污泥 安全填埋 5000 HY03 造纸废水处理污泥 安全填埋 10000 HY06 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 安全填埋 3500 合计 38500 (1)严控废物进料贮存车间 占地面积3310 m2,建筑面积1570m2,分为回收利用废物及不利用废物两个贮存区。 (2)严控废物综合利用车间 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1320m2,内分为: 1)废电路板及覆铜板综合利用及处理车间(建筑面积1000m2)。 2)生产废水预处理车间(建筑面积320m2)。 (3)严控废物稳定化/干化处理车间 占地面积2860m2;建筑面积1710m2。 对需要填埋的污泥,通过加入水泥、石灰、粉煤灰等调整剂降低污泥含水率并稳定化,使之达到填埋要求。 (4)严控废物填埋区 首期填埋区占地面积30000m2,预留二期填埋区用地20000m2。 (5)渗沥液收集池及事故应急池 占地8380m2。 2.2.3电子废物综合利用及贮存转运工程项目 本中心电子废物首期处理处置情况见表2-3。 表2-3 本中心电子废物首期处理处置情况 序号 废物种类(来源) 处理处置方式 首期总量(吨/年) 1 废旧家电综合利用车间 分类、拆解(电线剥皮)、切割、粉碎,分拣出来各种金属半成品(杂铜、杂钢、杂铝等)以及塑料半成品出售给专业的金属、塑料加工单位再利用 5000 2 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废五金 分类、拆解(电线剥皮)、切割、粉碎、分拣,综合利用,残渣填埋 2500 3 电子废物贮存中转车间 收集不能利用的废电池、废光管、废灯泡进入贮存中转车间,定期转移至湛江废旧电子电器处理中心处置 3000 合计 10500 (1)电子废物分选贮存车间(建筑面积700m2) 各类电子废物进入该车间进行初步分选,确定进入相应的综合利用车间或中转车间。 (2)废旧家电综合利用车间(建筑面积1510m2) 废旧家用电子电器(含废旧打印机耗材)经过拆解、分选后得到各种可以回收利用的塑料、玻璃、金属等原料。 (3)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废五金利用处理车间(建筑面积800m2) 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废五金经过拆解、分选后得到各种可以回收利用的塑料、玻璃、金属等原料。 上述两个工序产生的电路板和废覆铜板一起进入电路板和废覆铜板综合利用车间处理。 (4)电子废物贮存中转车间(建筑面积800m2) 不能回收利用的电子废物如废电池、废光管、灯泡收集后全部中转,不进行单独处理处置。待电子废物贮存量达到一定数量时转运至湛江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拆解及综合利用后属于危险废物部分则同本中心需要转运的危险废物一起转运至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2.2.4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贮存转运工程项目 本中心危险废物首期综合利用情况见表2-4。 表2-4 本中心危险废物首期综合利用情况 序号 废物种类 废物类别/代码 处理处置方式 首期处理量(吨/年) 1 含铜污泥 346-058-17 湿法酸浸回收金属,残渣中转 18000 含镍污泥 346-055-17 2 废有机溶剂 HW42 分馏回收溶剂,残渣中转 2000 3 废矿物油 HW08 蒸发回收矿物油,残渣中转 1200 4 废乳化液 HW09 蒸发回收矿物油,残渣中转 800 6 含金废液 346-057-17 电解回收金 200 7 含银废液 346-056-17 电解回收银 300 8 含镍废液 346-055-17 中和沉淀,污泥冶炼得到金属,中转 800 9 含铜废液 346-058-17 氧化破氰,污泥到湿法冶炼车间 13500 10 含锌废液 346-052-17 1000 11 无机氰化物废液 HW33 800 12 废酸废液 HW37 与废碱中和,污泥冶炼得到金属,中转 1500 13 废碱废液 HW35 与废酸中和,污泥冶炼得到金属,中转 1000 废弃容器 分类、检验、清洗、拆解、定型、风干 7000 合计 48100 本中心危险废物首期转移种类及数量见表2-5。 表2-5 本中心危险废物首期转移种类及数量 序号 废物类别 首期(吨/年) 1 HW02医药废物 200 2 HW03废药物、药品 200 3 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 100 4 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 200 5 HW11精(蒸) 馏残渣 200 6 HW12染料、涂料废物 300 7 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 350 8 HW14新化学品废物 50 9 HW17表面处理废物 500 10 HW19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 200 11 HW20含铍废物 100 12 HW21含铬废物 200 13 HW24含砷废物 100 14 HW25含硒废物 200 15 HW26含镉废物 100 16 HW27含锑废物 100 17 HW28含碲废物 100 18 HW29含汞废物 200 19 HW30含铊废物 100 20 HW31含铅废物 200 21 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 200 22 HW36石棉废物 200 23 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 200 24 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 200 25 HW39含酚废物 200 26 HW40含醚废物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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